请问:保险责任终止和保险合同终止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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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终止和保险合同终止的区别~

履约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但是,船舶保险有特别规定,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船舶发生全部损失,一次保险事故的损失达到保险金额,则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数次部分损失,由于每次损失的赔偿款均未超过保险金额,即使保险赔款累计总额已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仍须负责到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才告合同终止。这是因为,为了保持继续航行的能力,船舶在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修理,所以在修理费用少于保险金额的情况下,保险人赔付后,保险合同中原保险金额继续有效,直到保险合同期限届满。


保险责任终止和保险合同终止是有区别的。

1、一个保险合同中,有可能有多个保险责任,比如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在这个保险合同中就有:身故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和高残保险责任。

2、有的保险责任终止,并不代表保险合同终止,比如,康宁终身中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首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合同中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保险责任就会终止。

3、有的保险责任终止后,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还以康宁终身为例,如果 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没有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后,身故保险责任或高残保险责任就终止了,同时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

4、保险合同终止,保险责任肯定就终止了;反过来保险责任终止了,保险合同不一定终止。

扩展资料

保险责任终止一般由以下几种情况引起: 

1、自然终止。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届满,保险责任终止;

2、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发生,已经履行全部保险金额赔偿或给付义务;

3、协议终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4、违约终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终止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也即终止;

5、投保人以欺骗手段,骗取保险人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人发现后,此种合同应视自始无效,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责任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终止和保险合同终止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一个保险合同中,有可能有多个保险责任,比如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在这个保险合同中就有:身故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和高残保险责任。
2.有的保险责任终止,并不代表保险合同终止,比如,康宁终身中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首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合同中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保险责任就会终止,但是保险合同不终止,合同继续有效,身故或高残时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后,保险合同终止。
3.有的保险责任终止后,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还以康宁终身为例,如果 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没有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后,身故保险责任或高残保险责任就终止了,同时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
4.可以这么说:保险合同终止,保险责任肯定就终止了;反过来保险责任终止了,保险合同不一定终止。

1、是不同的概念的。
2、假如有个人买了份保险,保险合同起止日期是:20090101-20091231.
3、保险当中包括:1个险种是1万元的意外医疗费,另1个是10万的意外伤残。
4、于20090419出事,在保险期限内,用了2万元医疗费,那按照条款,他只能得到1万最高额的意外医疗费。那这个意外医疗费险种的保险责任就终止了,因为不管他以后出什么事,1万元的医疗费限额已经用光了。
5、假如他20091001,又出了事,这次伤得非常重,导致他伤残五级,那就用到这个10万的意外伤残了。这个保险责任并没有终止啊。
6、理解了吗? 很容易懂的。基本上所有保险都会有一个限额规定的。

保险责任终止和保险合同终止的区别在于:保险责任终止是相应的保障责任,被保人不再享有,但保单中其他的保险责任正常享有;而保险合同终止是整个保单合同中的保险责任都不再享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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