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冲突的价值判断应该怎样进行分析呢?

作者&投稿:岛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行政法规与民事法律之间产生原则性冲突,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并不多见。根据法学理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立法寓意,并未完全体现出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尊严的精神,也与《民法通则》第106条产生冲突。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决定医患双方利益的核心是医疗事故鉴定问题,由于医疗事故鉴定机制的设计存在着的根本缺陷,鉴定结论能否客观公正地还原事实真相就值得怀疑,因为鉴定结论将直接决定双方的利益得失,同时也间接地影响着社会公平评价体系。要保障一项权利,首先要确定哪一项义务优先,或者说要确定哪一种价值优先[9],这也是人类社会对自身固有权利保护的新趋势。医疗纠纷案件大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法律若要优先保护其中一方的权利,其优先的理由至少应包括以下两点,第一是社会根据: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在于要求国家职能部门的保障,当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既使法律没有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也有义务提供救济[10].在医患纠纷的相互关系中,患方作为个体面对庞大的医疗机构,无论是在医疗信息、专业知识,还是在经济基础、法律支持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属于医患纠纷对弈中的弱势群体,而由自然人组成的社会评价体系,出于济弱的本性和助人的天性,往往会同情弱者,于是医患纠纷双方权利优先的天平往往会倾向患方。第二是法律根据:根据《立法法》第79条的规定,《民法通则》的法律效力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两者之间属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当下位法中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予赔偿的规定,与上位法所确定的损害赔偿原则不相符合时,下位法不相符合部分的不应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予以适用。根据侵权法学理论,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是否实际承担民事责任取决于其主观是否有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事实上,医疗事故并未涵盖所有的医疗侵权损害,而医疗过错却涵盖了医疗事故[
5、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是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特别法,而是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体系中的行政规范,为了国家的法制统一,应当修改其中与民法原则相矛盾的内容,避免与《民法通则》产生法律冲突,使医疗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规范。基于上述社会根据和法律根据的分析论证,笔者认为:在医患双方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司法机关应以平等保护为原则、优先保护为例外,在基于同等的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患方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


当法律和正义处于对立的时候,哪个更重要?
所以说,法律和正义不是相互排挤的二元选择题,恰恰相反正义离不开法律,法律就是维护正义的。法律不可能包打天下不平之事,也有可能落后于时代委屈了“正义”,但只要我们共同维护它,遵守它,修订它,那么法律一定是维护正义的利剑!国家法律与正义应该不会存在冲突,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准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人民的意...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应当坚持哪些法律评价标准?
(1)法的评价标准的含义 法的评价标准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它主要用来解决两类问题:①价值确认,即按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利益是正当的,是符合法律的理想和目的,因而是值得从法律上予以肯定和保护的:同时要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利益是...

200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难点(一)
4、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 (1)有利于明确认识、评价法律的多维角度,从而拓宽法学研究与法律分析的视野。 (2)有利于协调实施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张力,从而使得法学研究能寻求实施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平衡。 三、法的价值的种类。基本价值:自由、秩序、正义。 四、法的价值冲突。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三个原则: ...

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宪法与现实的冲突有什么特征?
在现代社会中科学、合理的立法又是以是否符合宪法为其判断标准。如果立法违背宪法的实质和形式要求,则会造成立法与宪法的冲突。一般说来,立法冲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指导思想与宪法价值的冲突,即法律产生的社会基础与追求的价值脱离了宪法规定的价值体系。(2)立法程序违背宪法的规定。立法权限的...

浅谈法律推理之法律适用
这一事实是需要证据来支持的,只有在有关证据能够再现纠纷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事实才能够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所以法律推理就不能仅仅研究推理的形式逻辑问题,必须考虑到法律推理是价值判断这一特征。 在司法活动中加强法律推理的建议 第一, 以形式推理为主、实质推理为辅, 综合运用多种具体法律推理方法。特别是在处理...

中国式过马路引发法治交通的价值考量
现代交通法律还通过归责原则来调整“行为人一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协调行为自由与权利维护之间的价值冲突,并且认为价值着力点在于以受害人利益维护为价值判断,保护受害人的权利是首要的、核心的价值,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民法与商法有什么区别
民法与商法同属私法,具有诸如诚实信用、公平、效益、平等等相同的基本价值取向,但由于调整对象不同,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例如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当公平与其他民法原则发生冲突时,民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平,即公平优先兼顾效益与其他;商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效益,其基本要求是效益优先兼顾...

什么是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法的价值的客体是法。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1、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是多元、多层次的,法的价值也是多元...

论述拉德布鲁赫公式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效力与法的道德优劣无关。拉德布鲁赫之所以强调法律的确定性,确实和德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尊崇法律的法治观念有直接的关系。但“拉德布鲁赫公式”的第二项规则提出了合目的性和符合正义性的问题,这涉及法律的价值判断。法律本身不是完全中性的,更不是一种技术性的...

法理学角度关于平等与正义的冲突怎么说?
我们撰写论文、讨论案件,也应持慎重态度,一定要再三斟酌,我们所主张的新观点、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裁判方案,是否符合于社会正义。(三)正义性与法律职业:一个人选择了法学,选择以法律为业,你就选择了"公平正义"!选择了以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行为、处世的价值目标和判断标准!...

义马市15369015434: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区别 -
政薇比沙: 区别如下: ⑴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即是什么的客观判断. ⑵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即应该是什么的主观性判断. ⑶法律规范和依照法律规范作出的实体性结论为价值性判断. ⑷对案件的认定总体上属于事实判断,但是证据的证明力需要主体作价值判断.

义马市15369015434: 如何严格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
政薇比沙: 所谓价值判断,即关于价值的判断,是指某一特定的客体对特定的主体有无价值、有什么价值、有多大价值的判断. 所谓事实判断,在法学上是用来指称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

义马市15369015434: 什么是法学方法论 -
政薇比沙: 以拉伦茨为代表的德系法学方法论将法律论证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法律法律规则的解释、基于规则的漏洞填补和超越规则的法的续造. 前面的分类是根据方法的分类,此部分根据解释的结果来进行分类.有些书籍将方法和结果混淆在一...

义马市15369015434: 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政薇比沙: 法学方法论,是指对法律研究方法的研究,法律研究包括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律操作的研究,而后者又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思维方法. 方法,在古希腊语中,即“通向正确的道路”之意. 一、法学的性质及其方法 (一)学科的性...

义马市15369015434: 什么是法律秩序的价值尺度? -
政薇比沙: 简而言之,法律秩序的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法律秩序的价值尺度是一种主观标准,即主观的价值标准与价值评价标准的统一. 在定义尺度时应该包括3个方面的含义:客体(被考察对象)、主体(考察者,通常指人)及时空. 价值尺度是指价...

义马市15369015434: 法律的价值 - 什么是法律价值位阶理论
政薇比沙: 法律价值位阶理论,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自由、秩序、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效率、利益等.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他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他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因而,在以上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可以按照位阶顺序予以确定何者应优先使用.

义马市15369015434: 法的价值的概念 -
政薇比沙: 从哲学的意义上讲,价值这一概念可以从两个基本方面来理解:首先,价值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它反映的是人与外界的关系,揭示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动机和目的.人与外界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就是价值关系.在价值关系中,人是价值的主体,外界事物是价值的客体.其次,价值是一个表征意义的范畴,是用以表示事物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或客体的有用性.

义马市1536901543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时如何受法律保护 -
政薇比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因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不能适用民事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不能正确表达自身意志的情况下,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二、无民...

义马市15369015434: 什么是司法归类活动?对犯罪行为进行司法归类活动应经历一个什么样的思维过程?(怎么归类 -- 归类的方法) -
政薇比沙: 所谓司法归类就是对已经确认的案件事实进行法律的价值判断, 舍弃其中不具有法律含义的特征,并对其中具有法律含义的特征加以概括,使之类型化, 从而使其与法律规范中假定的法律事实要件具有可比性, 最后将已确认的案件事实归属到某一特定的法律构成要件中去, 其本质就是以相关的法律概念的内涵为依据, 将案件事实归属于某个法律规范的中心概念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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