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司法解释理解和适用

作者&投稿:俎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2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4月4日施行。

盗窃罪是最为常见多发的一类犯罪。历年来,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数量一直居首位。1997年刑法修改后,为准确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以下简称《98年解释》),明确了盗窃犯罪的具体定罪量刑标准,对盗窃案件审理中的疑难、复杂、争议问题作了相应规定,对于规范法律适用,依法惩治盗窃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解释》根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分15个条文,对办理盗窃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普遍性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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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盗窃罪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04月2日联合发布,2013年4月4日生效。
该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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