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作者&投稿:宗政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指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的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全面收集、分析、处理企业工资支付信息,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侵犯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权利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将依法查处的发生严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和其他严重违反工资支付制度行为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定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 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所以就算只有70元,但是只要企业按照标准给与都是合理的。

扩展材料: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工资支付暂定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个定数,每年或者各几年是要调整的,2003年的时候山东省是410元,但现在不是了,具体的数额咨询当地劳动局或者省劳动厅。

拓展资料:

待岗:

待岗是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的部署,近几年要实现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中还有一部分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作了规定。

中国普法网_法官释法:那些常被忽略的劳动者“休养生息”权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待岗职工目前适用于下岗职工的法律法规,目前法律对于待岗与下岗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的部署,近几年要实现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中还有一部分我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你单位发放你待岗工资的标准是正确的,但是青岛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你要到青岛当地劳动局去查访。

一是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企业下岗待业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失业职工和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待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基本生活费原则上按略高于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发放,并逐年递减。

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的标准,按照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80%确定。

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第一二年分别按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的1、2倍、1、1倍发放,第三年按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发放;未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负担其基本医疗费。

待岗职工在托管期间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安排再就业、托管期满3年仍未再就业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下岗职工在托管期间合同到期的,解除托管关系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你好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待岗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待岗生活费有什么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关于待岗生活费有下列法律规定:如果非因员工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给员工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待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则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工资支付暂行...

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法律没有规定待岗的生活费,但规定了待岗的工资,如果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待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有关规定来处理。

待岗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二、职工...

什么是待岗?待岗期间工资如何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非因劳动者原...

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法律规定
待岗期间工资标准法律的规定如下:1、企业因非职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期间,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待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失业救济限确定。2、待岗职工重新上岗的,其基本生活费停发。3、在待岗期间,企业向待岗职工支付基本生活费的,企业在该职工重新上岗后不...

劳动法规定待岗工资和生活费
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规定
一般来说,待岗职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待岗职工的家庭收入状况、人口数量、生活水平等因素也会影响到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此外,生活费的资金来源、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等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待岗职工都应该认真了解当地的政策要求,及时...

关于待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待岗应享受的待遇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待岗的问题的规定;但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式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

待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待岗员工工资发放按以下情况进行:1、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员工工资...

劳动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有什么
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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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祝爱汝: 劳动者待岗期间,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 非...

紫阳县15372964295: 擅离职守怎么处罚
乔祝爱汝: 一、擅离职守怎么处罚擅离职守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人员擅离职守属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般不触犯法律.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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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祝爱汝: 待岗指的是用人单位基于某种原因让员工暂时停止工作,并且停止或减少发放工资薪酬的情况.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基于种种原因让员工进行待岗,如在员工发生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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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祝爱汝: 【待岗人员 生活费】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

紫阳县15372964295: 待岗职工单位不给生活费是否违法? -
乔祝爱汝: 待岗职工单位不给生活费是违劳动法的,你可找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紫阳县15372964295: 请问;我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待岗是什么情况,有没有生活费. -
乔祝爱汝: 由于企业未安排岗位而待岗,应发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紫阳县15372964295: 关于职工待岗工资有标准吗 -
乔祝爱汝: 关于待岗工资,没有明确的标准,主要是和地自己的规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单位有自己的规定.比如:北京 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法律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上海 提供劳动按与劳动者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按与劳动者新约定的标准支付,无最低标准限制 法律依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二条江苏 提供劳动按与劳动者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不知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

紫阳县15372964295: 单位是否应该为待岗人员缴纳养老金提供生活费是否有相关规定
乔祝爱汝: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待岗人员属于在职职工,单位必须为其交纳社会保险.

紫阳县15372964295: 待岗时间有没有期限 -
乔祝爱汝: 待岗是原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的一种方式.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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