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扩大二手房限购范围,以单个学区为单位划定限购区域

作者&投稿:戎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合肥打击炒作学区房:扩大限购范围,热点学区二手房实施指导价~

8月2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的两则针对学区房的调整政策,迅速引发业内关注。
其中一则为《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将“学区房”纳入限购,其中提出:“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对此,严跃进点评称:“此次合肥率先提出基于学区房而限购的概念,这是过去各地限购政策中所没有的。类似政策具有非常好的导向,可以说是直击‘靶心’,通过有针对性的限购,真正打压了二手房和学区房的炒作态势。”
与此同时,另一则《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
通知附件中还罗列出了首批实施的共16个“双学区”,并称将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的区域,适时调整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调整范围由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严跃进认为:“过去很多城市,并没有明确针对学区房采取指导价,一般表述是针对热点楼盘落实指导价。而此次合肥政策明确,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
“合肥此次学区房调控既有限购政策,也有限价政策。两个管控齐发力,真正打压了各类炒作和投资投机行为,确保此类房源后续定价理性。在此类政策下,各类哄抬房价等做法会减少,也进一步促进了家长理性置业和理性择校。”严跃进总结称。

刚刚,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二手住房限购区域。
《通知》称,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合房联〔2021〕1号)要求,依据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切实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
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有分析人士指出,以单个学校的学区为限购单位划定限购区域在全国属首例。这体现了政策的精准,避免一刀切影响学龄儿童入学,同时防止炒作“学区房”的案例发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合肥率先提出基于学区而限购的概念,这在过去是没有的,此类政策具有非常好的导向,又做到靶心直击,很好的打压炒作趋势。
新增二手住房限购区域范围,涉及包河区和瑶海区。以2021年合肥市区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对应调整。
位于包河区的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学区限购范围为:巢湖路以西,屯溪路以北,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
位于包河区的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学区限购范围:徽州大道向西经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过屯溪路经曙光新村围墙以西至曙光路以西,曙光路经九华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黄山路以北,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
位于瑶海区的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学区限购范围:东至铜陵路,南至南肥河,西至胜利路至南涨河,北至淮南铁路(含华润紫云府)。
位于瑶海区的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限购范围:东至铜陵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一环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力)。
对于在途交易,《通知》显示,二手住房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的;2021年8月24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合肥扩大二手房限购范围,以单个学区为单位划定限购区域
《通知》称,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合房联〔2021〕1号)要求,依据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切实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

合肥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新规定
一、外地户籍人员 根据合肥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交纳满12个月以上的社保的外地户籍人员,在合肥市区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只能限购一套。若如果外地户籍的人员已经在合肥市区拥有一套住宅,还想要再购买二手房的话。可以考虑到合肥非限购区域内买房,比方说高新,经开,新站,滨湖等等。或者外地户籍的人员...

合肥二手房限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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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手房政策
新房限购1套,二手房不限购;3、家庭名下有2套或2套以上住房的,新房新购,二手房不限购;4、四县一市户口,分别是肥东、肥西、长丰、庐江 、巢湖, 没有社保要求,需要提供购房申请,新房或二手房限购一套;5、外地户口(非本市或四县一市户口):需提供两年内有持续12个月以上的社保(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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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则为《关于深化学区房调控政策的通知》,将“学区房”纳入限购,其中提出:“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对此,严跃进点评称:“此次合肥率先提出...

合肥本市户口,名下已有两套房,第三套想买二手房,限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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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133276576: 在合肥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啊? -
郟荷炎可: 买二手房的条件: 1,如果你是合肥本地户口,贷款或一次性付款,在合肥市都可以买到! 2,若是你是非合肥户口: a:在四大老城区(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买房子需要在合肥一年以上的社保(需贷款的客户),或是3个月的社保(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或是迁户口到合肥 b:在非四大老城区以外的其他区,贷款客户需要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迁户口.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不需要,直接就可以买!关于合肥买二手房的条件,雷鸟网上有更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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郟荷炎可: 四、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按照上面的政策,对本市的居民买二手房是不限购的,而外地的则限制,有一套就不能买了,或者是不满一年社保的也不给买.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133276576: 外地和本地拿结婚证,然后在买房限购吗 -
郟荷炎可: 当事人外地户籍在本地申请购买住房,规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当事人在购房地区纳税或社保证明(对于此证明各地要求时间长短不一样,以当事人购房地区规定为准),...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133276576: 合肥限购政策 -
郟荷炎可: 2019年合肥限购政策 本地人买房: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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郟荷炎可: 合肥市房产局12月31日发通知,通知规定在合肥市城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和包河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133276576: 关于合肥买房的政策 -
郟荷炎可: 合肥市城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和包河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133276576: 合肥市限贷长丰户口可以购买吗? -
郟荷炎可: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在当地购房的,根据合肥限购政策的规定:1、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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