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能否主张对方缔约过失.

作者&投稿:貂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 合同?~

仅从形式上看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这样的合同还没有生效。
其原因是用人单位没有签字盖章,关键是没有盖公章。用人单位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个要看具体情形了。
个人认为,如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且B并不知道A存在失误,并非明知而故意订立合同的话,A存在缔约过错。因为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里要求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但是,这个中间又存在变数,因为合同法中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有4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从题目的描述上来看,A存在主观过失、合同被撤销A存在违反合同先义务的行为,但是对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认定、以及“因果关系的”认定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成立不成立的关键变数。

如果没有信赖利益的损失,就不会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相对人因信赖合同会有效成立却由于合同最终不成立或无效而受到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即在缔约阶段因为一方的行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那么A于B只见是否存在信赖利益是缔约过失责任认定的关键。比如说A把货已经让B 拉走,B支付了运费,或者说B因为A提供的价格很便宜,B担心质量问题而到A处考察花费了大量的考察费用,又或者B因为A解除合同而产生了供应链骤断之类的某种具有因果关系的原因,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认为存在“信赖利益损失”。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问题。由于是买卖合同不存在固有利益的损失问题,那么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然而我国对于信赖利益损失赔偿范围、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所以主张A由缔约过失责任并且进行赔偿损失,即便缔约过失责任认定成立了,到底赔偿多少仍难定数。是比较难打得案子,不建议主张。

您好,重大误解合同撤销后,需要赔偿对方损失。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然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合同当事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现其符合法定重大误解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就无效。而没有申请撤销的合同,是仍然有效的。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后,需要赔偿对方损失:
1、合同被撤销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2、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需要注意的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在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合同存在法定重大误解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但是在撤销后,容易产生譬如赔偿损失的合同纠纷。遇到这种纠纷问题,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申请起诉,主张赔偿的具体金额。
法定重大误解的情形大致包括:
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把借贷误解为赠与,把出卖误解为出租。
2、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演出合同等要求有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技能等存在误解,往往会带来较大损失,可构成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落空,给
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也可构成重大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在被依法撤销前并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该合同被撤销后就无效。无效的合同包括的是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等。

重大误解撤销期间是一年还是三个月
重大误解的撤销期间不是一年,而是三个月。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当事人在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

重大误解在民法典第几条
法律主观:一、民法典对于重大误解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

重大误解撤销期间是一年还是三个月
重大误解的撤销期间是三个月。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当事人在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的表现形式: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误将买卖作为赠...

有重大误解的合同有效吗
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般在被撤销后是没有效的。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行为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依法宣告撤销的,则合同无效,且自始无效。申请撤销这种...

重大误解撤销期间是一年还是三个月
三个月。《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定撤销事由,除了重大误解之外法定撤销事由还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是在民法意思表示中仅可撤销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而产生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对这四种行为行使撤销权。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得...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依法予以撤销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民法通则》又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民事行为被...

合同重大误解和合同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吗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及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第三方欺诈签订的合同,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民事合同,都能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一、合同重大误解和合同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吗?合同重大误解和合同欺诈可以请求...

因重大误解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能否主张对方缔约过失.
因为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里要求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并对合同最终不能成立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负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这个中间又存在变数,因为合同法中对...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能否主张对方缔约过失. -
地泄乳酸: 这个要看具体情形了.个人认为,如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且B并不知道A存在失误,并非明知而故意订立合同的话,A存在缔约过错.因为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里要求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后,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吗 -
地泄乳酸: 您好,重大误解合同撤销后,需要赔偿对方损失.重大误解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然后,重大误解订...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地泄乳酸: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是有效的,只要合同当事人自愿承认并履行该合同,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行为人因此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该合同就属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因此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也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能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有哪些
地泄乳酸: 1、以下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能否撤销?
地泄乳酸: 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事由,所以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签订协议能否撤销的
地泄乳酸: 1、协议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可以依法撤销.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地泄乳酸: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可以申请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在合同法中,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
地泄乳酸: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地泄乳酸: 重大误解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雨花台区15794637683: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地泄乳酸: 《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一项就是重大误解,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也就是说,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变更或撤销,在没有申请变更或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