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

作者&投稿:刘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包括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 (草案),至今未颁布。
为保障公民合法的姓名权利,保障姓名登记管理机关的权益,依照宪法制订本法。
第 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定姓名,以一个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结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中文姓氏,以中国公民姓氏登记并应符合我国公民使用姓名之习惯;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请加入我国国籍者,其中文姓氏,亦同。
第 2 条
户籍登记之姓名,应以简体汉字登记,少数民族之姓名得以本民族语言登记。
第 3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请改姓:
一 被认领者。
二 被收养或终止收养者。
三 公民成年后。
公民成年前改姓由父母或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公民成年后仍可申请改姓,但以一次为限。
第 4 条
成年公民申请改名:
一 公民申请将某一笔名,化名,艺名等改为法定姓名的时间长达八年以上者可将其改为正式姓名,但所改姓名不得与国家领导人或历史上有争议的人相同。汉族姓名以四字为限,其他少数民族依本民族习俗。
二 对于公民申请更改的姓名,姓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有两年的考察期,并对公民是否有债务,是否违反第三条之规定进行审查。并要求公民提供相关公证书。
三 公民更名后应当在当地报纸上刊登更名声明。
四 公民姓名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公民更名收取500元的契税。
五 公民姓名一经更改则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变更之。
第 5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请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 受通缉或判处有期徒刑者。
二 受劳动教养裁判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决者。但过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四 有债务纠纷尚未解决者。
五 所改姓名有辱中华文明者。
前项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不得申请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间,自裁判确定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满五年止。
第 6 条
本法施行细则,由国务院定之。
第 7 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
你看是不是你材料不齐不能办理,而不是姓名不能更改。

姓名登记造成差错的是可以改姓名的,有正当的理由。派出所不作为可以去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扩展资料:

公民享有姓名权,不给改名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 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 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我国关于公民改名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另一个法律依据是由公安部拟定的《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其中规定:

18周岁以上公民需变更姓名时,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年满18周岁的人,变更姓名时要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当轻易给予更改” 。

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设置关卡,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姓名更改权归属公民个人,不受侵害,拒绝办理,实属消极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没有姓名法。

当代中国法律包括: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
4.商法:对比一下商标法论文。糖尿病食疗与按摩。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镇企业法。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想知道趣味心理测试:你个性有多叛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部门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
为保障公民合法的姓名权利,保障姓名登记管理机关的权益,依照宪法制订本法。
第 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定姓名,以一个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结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中文姓氏,以中国公民姓氏登记并应符合我国公民使用姓名之习惯;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请加入我国国籍者,其中文姓氏,亦同。
第 2 条
户籍登记之姓名,应以简体汉字登记,少数民族之姓名得以本民族语言登记。
第 3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请改姓:
一 被认领者。
二 被收养或终止收养者。
三 公民成年后。
公民成年前改姓由父母或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公民成年后仍可申请改姓,但以一次为限。
第 4 条
成年公民申请改名:
一 公民申请将某一笔名,化名,艺名等改为法定姓名的时间长达八年以上者可将其改为正式姓名,但所改姓名不得与国家领导人或历史上有争议的人相同。汉族姓名以四字为限,其他少数民族依本民族习俗。
二 对于公民申请更改的姓名,姓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有两年的考察期,并对公民是否有债务,是否违反第三条之规定进行审查。并要求公民提供相关公证书。
三 公民更名后应当在当地报纸上刊登更名声明。
四 公民姓名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公民更名收取500元的契税。
五 公民姓名一经更改则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变更之。
第 5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请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 受通缉或判处有期徒刑者。
二 受劳动教养裁判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决者。但过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四 有债务纠纷尚未解决者。
五 所改姓名有辱中华文明者。
前项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不得申请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间,自裁判确定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满五年止。
第 6 条
本法施行细则,由国务院定之。
第 7 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瞎扯蛋,你直接问他你有文化不!

告他!!!欧阳家族人本来就少,多少欧阳变成了欧……欺负老实人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
姓名登记造成差错的是可以改姓名的,有正当的理由。派出所不作为可以去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

孩子7岁了,现在改名字合适吗?
越早改,越好。你看下《姓名法》之后应该会明白 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带上证件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为保障公民合法的姓名权利,保障姓名登记管理机关的权益,依照宪法制订本法。第 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定姓名,以一个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结婚,...

文圣区19620881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 -
宇文匡布累: 我国法律没有姓名法.变更姓名是由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来负责办理.一般是由本人提交变更申请和有关的证明比如在校学生要有学校证明.当地政府无权变更公民姓名.

文圣区19620881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姓名法需公证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姓名法第4
宇文匡布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姓名法》目前还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文圣区19620881509: 中国有姓名法律和法规吗? -
宇文匡布累: 更改姓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文圣区19620881509: 公民一生只能改一次姓名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
宇文匡布累: 公民一生只能改一次姓名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民族良俗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宗教教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资...

文圣区19620881509: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公民姓名的相关规定孩子在出生证上取得姓名既
宇文匡布累: 一般是随父母一方的姓,按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不随父母的姓.

文圣区19620881509: 个人姓名:中国法律有何规定 -
宇文匡布累: 你享有更改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是要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沪公法[2008]83号《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规定,你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变更自己姓名的申请,按照规定办理姓名变更.

文圣区19620881509: 人一生改名字的次数还受限制吗? -
宇文匡布累: 越早改,越好. 你看下《姓名法》之后应该会明白 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带上证件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 为保障公民合法的姓名权利,保障姓名登记管理机关的权益,依照宪法制订本法. 第 1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文圣区19620881509: 我国法律对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分别有哪些规定? -
宇文匡布累: 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文圣区19620881509: 我国关于姓名有没有什么明确规定? -
宇文匡布累: 1.可以随母姓 2.法律上没有规定,但是应该会把名字中的第一个当成姓氏了吧 3.只要是汉字就行,因为有个案子是赵C案,因为使用了C作为名字而进入不了电脑系统,由此发生了诉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精神,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并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姓名登记项目保持一致.《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明确要求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 父母可以自造姓氏或者复姓给子女取名的

文圣区19620881509: 有谁知道《改名法》中的内容 -
宇文匡布累: 目前改名的人很多,学生改名都要经过合法的变更手续,到派出所去更名;中年以后改名往往是自己的行为,有的不去派出所变更.在签订法律文件时,一定要用合法的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签字,不能用自己改的没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名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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