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作者&投稿:郝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有建设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有什么不同?~

1、使用年限区别:
集体建设用地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
国有建设土地用地年限:不同用地性质使用年限不同。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2、土地收益区别: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开发。

3、转让买卖方面区别: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土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建设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时的区别如下:
1、所适用的管理办法不同。
集体土地的土地征收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征收集体土地的办法,具体标准由各省政府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国有土地的土地征收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付出的成本不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成员就可获得,而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向国家购买使用权才能获得。

3、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4、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土地

1、属于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河北省的条例规定是可以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全文播发。《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共分十六项60条。《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决定》表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如是、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
2、承包期限届满,收归集体所有重新发包。可以享受相应的土地占用补偿款。
《土地承包经营法》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问题中信息量很大呀。你百度下几个关键词:分别是1、集体建设用地、2经营性用地、3国有建设用地、4国有农用地、5、农村土地承包。想想、理解下吧。

农村中签订承包经营30年的土地合同涉及的用地为农业用地,也就是国家确保的18亿亩土地红线之内的份额。这种性质的土地不可以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租赁、出让。
农村土地要想成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经上级国土主管部门批准。
在农户30年的承包期内,村委会无权随便占用。如果是被国土部门批准的征占,承包户有权获得土地征占补偿款。
农户30年承包到期后,将会按照中央新的政策进行再次调整、承包。

这个在各个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明确的划分和界限,你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是怎样的?
宅基地排除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申请,用于自住,不能建商业住房。也就是说,宅基地只能自用,而不能进行经营。另外,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不...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什么意思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

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
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网友咨询: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何规定?律师解答:土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用于非农业自用建设的特殊土地类别。这类土地主要包括乡(镇)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但使用期限并未明确规定。根据宪法第十条,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而《中华...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
一、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

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是哪些
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方式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方式有:1、按照第二轮承包土地时的人口进行划分。2、按照目前村内的所有人数进行划分。集体土地收益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民主决定,政府作出释放监管和干预,防治出现个别基层干部或者其他强势群体对土地收益的不当控制和以权谋私。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方式有哪些?集...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腾退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结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一种特殊用地,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乡镇企业。这类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民拥有使用权,且不受特定期限限制。它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住宅用地,其中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是主要分类。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

国有土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吗?
集体经营建设性用地与国有土地是同价同权的,这样有利于鼓励农户转包土地的经营权,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转让合同,要缴纳相关的费用。 一、国有土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吗?国有土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属于同权同价的;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

小河区19896375456: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军侧地榆: 农村中签订承包经营30年的土地合同涉及的用地为农业用地,也就是国家确保的18亿亩土地红线之内的份额.这种性质的土地不可以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租赁、出让. 农村土地要想成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经上级国土主管部门批准. 在农户30年的承包期内,村委会无权随便占用.如果是被国土部门批准的征占,承包户有权获得土地征占补偿款. 农户30年承包到期后,将会按照中央新的政策进行再次调整、承包.

小河区19896375456: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 是什么意思? -
军侧地榆: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点内容. 《决定》明确:“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上述说法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出让、租赁、入股; 第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同一个平台上合法入市交易; 第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市场规则形成的价格享有同等权利.

小河区19896375456: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什么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军侧地榆: 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纯粹以赢利为目的,建筑建筑物及其相应设施的土地.以赢利为目的是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典型模式·,这类用地包括:商业、餐饮旅馆业、旅游业、娱乐业及其他经营性服务业建筑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商品住宅等.如果对您有帮助,给我的答案一个好评哦,亲,谢谢(请搜索进入应用“微问”里查看自己提出的问题并给出好评)

小河区19896375456: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带来哪些改变 -
军侧地榆: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法律规定,...

小河区19896375456: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如何划分的? -
军侧地榆: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我国,国家是国有土地唯一的所有者,该土地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其余均为集体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小河区19896375456: 国有土地和集体用地有什么不同??国有土地有土地证,集体用地没有任何证吗?? -
军侧地榆: 就所有权而言,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类.国有土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是国家.集体土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多是村集体).如果说,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不受限制的话,相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是受一定限制的,特别是处置权,现有的法律政策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交易流转被限制.至于土地证,国有和集体土地都有证的.但具体到每个地方各部相同,有的地方土地调查速度快,土地证发放得早,有些地方条件差,土地调查速度慢,土地证发放可能迟一些.

小河区19896375456: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流转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
军侧地榆: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不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以国土部门不会出台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涉及民生问题,党中央非常重视,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小河区19896375456: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内容有哪些?
军侧地榆: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内容有: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5、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