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西方美国权利制衡的政治实践

作者&投稿:僪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近代美国政治体制的权利制衡关系~

  根据美国的1787年联邦宪法,三权分立的权力制约原则作为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发挥着规范权力的传统效力。
  三者权力的分化与制衡主要体现在:国会、总统与联邦法院拥有的权力相互独立。国会掌握立法权;总统掌握行政权,联邦法院掌握司法权。三个机构权力的分化,形成了平行的权力制约机制,从根本上避免了权力的不规范与不透明化。
  国会议员、总统和联邦法院的产生方式各不相同。“国会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只对选民负责。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不对国会负责,直接对选民负责。联邦法院法官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由于三者的产生方式与责任对象均有选民与相互之间的牵制,而不能产生权力独大的局面,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与腐败。
  与此同时,三权之间的制衡关系又是建立在权力的相互制约基础上的。具体表现在:“总统拥有行政权,但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运作经费须经国会立法批准,总统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条约、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批准”,与此同时,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过程,并在必要的时候,国会可以弹劾总统。
  国会拥有立法权,但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的立法,并拥有立法倡议权和行政立法权,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国会本身又分为相互制约的参议院和众议院。法院系统拥有司法权,但联邦法官须经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后由总统任命,国会则拥有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低级联邦法院设立的决定权,法院的组成,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的方法来改变。
  在对各种权力的具体分配中,美国的权力得到了较好的约束,而最后相互制衡的保障措施,更是给整个权力制衡机制加上了一道安全阀,对反对封建专制,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种三权分立的权力分化与制衡在一定程度上使三大权力机关的工作效率低下,贯彻困难。与此同时,由于三权分立的本质还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三个机关制衡与分化的背后实质上并没有一个代表公民意志的权力机关,因此其体制只属于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分配的一种机制,而产生协调范围局限性。

美国建国虽然只有两百多年,但其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时间已超过半个世纪。两百多年来美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民主制度功不可没。与此同时,人们也对美国的政治制度提出诸多的批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点就是决策效率的低下,因为政府无力决断的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的现实。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形成,都有其深层次的根源。政治制度的产生除了相应的生产力水平外,也离不开它赖以形成的历史传统、社会生活、文化背景和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哲学。本着这样的方法和原则来研究和考察美国的政治制度,将有助于我们更充分地了解美国政治的利弊得失。一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民主的价值观和原则在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三权分立、代议制、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新闻自由和公民权利等。美国政府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直接的政策制定者。另外美国又是一个权力多元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利益集团、媒体同样参与政策制定。现代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认为,美国是典型的多元民主政体国家,在多元民主社会,人们生活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中,民主的决策“并不是一个许多人在特定的政策上联合起来向政府庄严进军的过程,而是集团之间的稳步的妥协过程。”美国多元民主的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因此,美国的政治生活表现为多个权力中心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数统治”,但由于美国的政治过程是由一批权力中心的运作来体现的,而且美国的权力中心还有进一步增多的趋势,因此,在美国政治中,要想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获得一致意见,迅速、及时地制定有关政策,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样一来,决策的效率不可能很高。。比如,美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30年代罗斯福总统的新政时期,该体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积累了很多矛盾。克林顿入主白宫伊始就矢言要“结束目前的美国福利制度”,并把医疗改革和福利改革当作他任内两大社会改革目标,先后提出了对它们的改革方案。但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涉及无数集团的利益,健康保险业对改革方案的反对最为坚决。利害相关的集团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并由此发展成党派之争,国会和总统之间相互拆台,到克林顿卸任时,他的医疗保险改革计划也未能实现。另外在环境保护的立法、枪支控制等问题上,也能为美国政府决策效率不高的弊病找到许多佐证。其中枪支控制问题尤为特出,虽然民意测验表明60%的美国人赞成制订法律控制枪支,但有关枪支控制的立法迟迟不能通过。美国的枪支泛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美国私人拥有的各种武器已超过两亿件,并且以每年100万件的速度增长。美国的持枪犯罪率一直高居世界各国之首,而且枪支犯罪造成的损失也是惊人的,每年约有6740亿美元。” 近年来美国发生了多起枪杀案,加剧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担忧。枪支泛滥已对美国社会的治安、稳定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当效率与政府决策联系起来时,这一概念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将一个计划或想法付诸实施的有力行动的能力;以及在尽可能考虑现有信息的情况下作出决定的能力。在当今的信息化、全球化时代,同其他国家政府一样,美国政府也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政府部门作出迅速、及时的反应,这样对政府决策效率的要求就随之提高。因此人们就很自然地怀疑美国政治能否应付高科技时代的种种挑战。许多人对美国政治的应变能力持怀疑态度,并建议各种各样的改革方案。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即在美国政治中民主与效率之间是否构成一对矛盾?二从表面上看,在民主制度下任何一项政策要获得多数同意是很困难的,决策效率不可能很高。但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后发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美国政治中民主与效率的关系。
(一) 民主政治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
“西方政治思想史描绘的是一套价值——正义、自由、平等和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发展和阐发。 因此,人们一直关心在多大程度上制度促进这些被认为是政体之核心的价值。”美国政治中最重要价值观是自由,帕特里克·亨利的名言“不自由毋宁死”成为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殖民地人民反抗英国控制和争取独立的思想武器,这一价值观背后的政治意识形态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套关于个人、社会、国家关系的理论,它对美国政治产生了极其深刻而持久的影响。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参与或个人的经济活动,认为个体的性质决定集体的性质,这种秩序规定了个人与国家、自由与强制的关系,规定了公共权威强制力的适用范围,也包含了规范个人与权威关系必不可少的法律结构。
在美国的早期建国者们看来,自由乃是与生命等价的。然而,自由与权力的关系,又是困扰人类的一个永恒难题。美国人政治心理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于,人们一开始就对绝对的和无限的权力疑惧重重,坚持认定权力乃是自由的天敌,大力倡导“有限政府论”,有“美国宪法之父”美誉的詹姆斯·麦迪逊在1792年曾经说过:“在欧洲,自由的宪章一直由权力来授予。美国则树立了一个后来为法国所效仿的榜样,即权力的宪章由自由来授予。”“权力行使是实现西方制度理论家的社会价值的关键;他们所关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要保证政府的权力行使受到控制,以便政府的权力行使不致摧毁政府权力有意促进的价值。”
在美国的政治中,“个人自由和保障公民的权利”这种价值取向是第一位的,“民主则表现为一种工具性的价值,是保障个人自由最有效的手段,或者说从个人权利观点来看民主制度最具有合法性。” 正因为如此,民主已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决定了美国人对政府和政治的立场和看法。”[8](p.16) 从洛克提出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以来,这一原则一直被西方政治学界奉为圭臬,在视自由为生命的美国尤其如此。因此,在国家问题上,美国政治承认国家存在的必要性,但把国家看作人类过一种共同的、有秩序的生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为了将这种必要的代价限定在较小程度,美国政治致力于限制国家的权力和职能。“限制的途径有两种:第一,以分权的方式造成国家权力机构之间的内部制衡,从而防止出现专断权力;第二,限制国家权力的活动空间,强调个人与公民社会的权利。” 简言之,就是建立三权分立的民主宪政体制,同时使政府的权力向社会扩散。限制国家权力的种种措施又反过来成为政府决策效率不高的制度基础。
决策的高效意指政府及时、迅速的作出决定,从而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从历史上的政治制度看,专制制度的决策效率是最高的。但问题在于,一旦过分强调效率,就必然要加强权威,要求整个社会的行动高度协调一致,这样就可能损害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美国人担心的国家权力的消极后果就会产生。因此,从美国早期建国者们的构想来看,他们不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害怕一个以高度集权为基础的高效政府对自由可能造成的危害。他们就是要建立一种相互制约、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政府框架和效率不高的民主制度,使政府不太有机会干预个人的生活,以保证公民的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
因此,在美国政治中,民主涉及政府的合法性,而效率却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二者不可相提并论。在现代社会,按民主程序办事已经不单单是一种制度,而是一种普遍的信仰,它大大超越了效率的范畴。
(二)公共利益的界定
批评美国民主政治决策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在一些事关国家利益或全民族整体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需要政府及时而果断地作出决定时,决策效率低下的弊端显而易见。然而,对决策效率的肯定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即高效率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公共利益的。怎样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成了民主与效率关系的核心。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人们在种族、民族、语言、经济地位、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方面差异很大,可以说,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利益矛盾表现得尤为复杂,“美国政治体系的一个重要作用必须被看作它在具有潜在爆炸性的多种多样形态的社会里保证最低限度一致性的任务。”协调各式各样的利益矛盾,既是美国的国情,也是美国社会对其政治制度提出的要求。
在一个利益十分复杂多样的社会里,有没有人们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呢?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答案。多数学者认为,一个社会存在着超越各种私人利益累积或局部利益总和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它并不以各个利益主体的认识不同而有所改变。与此相反的观点以杜鲁门为代表,他指出,“如果撇开形形色色的团体利益,就没有什么抽象的公共利益。利益团体在人民和政府之间提供了必要的联系纽带,无数集团追求它们自身利益的过程就是公共利益得以确定的过程。” 换言之,不同的利益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它们之间经过斗争、讨价还价,会在相互制约和妥协的基础上达到一时的平衡,这种平衡就是这种或那种问题的公共利益。
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观点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公共利益,但笔者以为,它们分歧的核心是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但它同样离不开人的认识水平。可以说,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判断的统一。在权力集中的社会里,统治者个人或群体握有解释或判断公共利益的特权,可以就某些重大问题迅速作出决策,从而保证决策的高效。但这样的决策只是少数人的判断,难免在重大问题上出现失误,那样反而损害了公共利益。从历史和现实中看,专制政权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断作出决策,有些高效的决策更容易损害公共利益。笔者无意把效率与专制等同,但不容忽视的是,专制和集权政府确实在许多时候以“公共利益”或者“效率”为理由作出了错误的决策,甚至实施暴政。
多数统治是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在涉及面广的问题上,决策与众多的利益主体利害相关,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各相关集团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相互之间进行无休止的争执,结果是各执一词、讨价还价、议而不决,因此,在美国政治中,任何重大的决策要想取得多数是困难的。一旦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利害冲突达到无法调和的程度,政府是不会也无法轻易作出决定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决策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恰恰是因为被讨论的问题关系重大,如果从决策效率考虑轻率、迅速地作出决定,反而导致社会的动荡。把某些特别重大的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不急于作出决定,以便有更充分的时间讨论,这样才能集思广益,使各种意见得到充分反映,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共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议而不决有时并不是一件坏事。
美国的民主政治在本质上不强调公共利益问题,尽管它也并不排除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美国政治强调的是:公共利益的判断和界定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和程序来确定,而不是仅仅凭借主观的认识。在美国政治中,民主作为公民参与决策的一种程序和途径,个人或集团在参与民主时,完全而且应该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利用民主的程序表达一己私利,通过各种利益相互作用、讨价还价、妥协、折衷的过程,以求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取得意见一致。民主政体有利于制定折衷的政策,这类政策往往调和了各个利益团体和权力中心之间的分歧,代表了利害相关集团之间分歧最小的意见。正如达尔所言,“民主的基础是妥协”。[11](p.4) 而这种妥协不仅有利于解决利益矛盾,同时也使得公共利益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得以界定。
从政策实施的结果看,决策效率的低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共利益,但民主制度的这一缺陷是为了防止集权制度对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损害所付出的代价。有人说,民主政治不一定能保证最好,但却避免了最坏,其道理正在于此。
(二) 改革的渐进性
效率主要针对的是某种政治制度满足政府基本功能的程度,一种社会制度的生存能力不仅取决于“民主”这样的价值判断因素,而且也取决于效率,价值判断与取向解决的是某种政治统治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和民众对政府要求的不断提高,效率正变得日益突出,已从原来的非价值性判断上升为价值判断因素之一。如果一个政府的效率反复受到破坏,其合法性也将受到影响,矛盾的主次关系就会出现转化,一个效率极其低下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同样也会动摇。但是,基于民主政治自身的机制和适应能力,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每个社会都谋求进步与发展,然而,社会政治制度决定了社会变革的方式。在强调效率的制度下,当不稳定袭击社会秩序时,一个常见的办法就是加强权威,通过激进的变革(radical change)或革命(revolution)的方式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样的变革方式常常又为另一次不安定埋下了隐患。民主政体却可以通过渐进的改革(evolution)导致社会的稳定和前进。美国社会二百多年的稳定发展,其政治体制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美国政治体制具有革命传统,但这一传统又反对极端的的方式进行社会变革,主张维护美国社会的现有结构。早期的美国政治家们在宪法中就提倡尊重渐进的法律秩序。维尔说得好,“美国人是民主派,但却是保守的民主派;他们是反对革命的革命派。”[9](p.7)
美国的政治过程中有多个权力中心起作用,它们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但同时也在不断地进行协调,以求达成共识。政策不是在争取抽象的全民利益的前提下通过伟大而庄严的辩论制定出来的,政策只是讨价还价的结果,讨价还价——妥协的目的是意见一致。这样的决策机制被看作是美国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不仅有这样的民主制度,而且其中也包含着改革的手段。
在权力集中的社会里,在范围狭小的问题上(如枪支控制)的改革比较易于实现,决策的效率是较高的;但是在权力分散的民主社会里,有可能进行范围比较宽广而且更有持续性的改革。林德布洛姆认为,一个权力分散的社会实际可能是处于“不断革命”的状态之中。[12](p.652) 美国在制定政策时并不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各种选择方案具有何种意义,政策变化只不过是对现行政策作一系列小小的调整。采取这种渐进主义是因为无法推测剧烈的改革会带来错综复杂、变化万千的各种后果和反响,同时也因为决策的政治过程需要一系列权力中心取得一致意见。一股重要的社会势力不愿实行激进式的改革,但他们却可能同意进行初步的、可以取消的试验。这种渐进性的政策制定过程是为了避免打乱基本的社会和政治格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保守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很快地发生一系列渐进性变革,经过长期的积累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从而导致社会整体上的进步。
美国政治当然需要改革,从美国政治的发展历史看,它经历了由邦联到联邦的转变,出现过罗斯福的“新政”,又目睹了20世纪中后期保守主义的复兴,这一系列变革的焦点是如何界定国家权力的范围,也可以理解为民主与效率的互动。美国的政治制度根据当时的现实状况在民主与效率之间作出调整,只不过这种改革和调整是通过渐进的方式来进行的。同样,在纠正不公平现象,或制止破坏环境、有损健康的行为等方面,美国社会只能缓慢地、效率较低地取得某些进展。三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美国政治中民主和效率在有些时候和一定程度上是一对矛盾,但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不能靠取消民主制度来实现的,“消除民主弊端的办法是更多的民主。”笔者无意美化美国的政治制度,更无意忽视政府决策效率的重要性,美国社会的诸多弊端确实有其体制方面的原因。在有些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有效行动的关键性政策范围内,折衷的方法似乎起着潜在的破坏作用。根据意见一致的原则而产生的妥协政治,使利害相关的权力中心有机会拖延并大量修改终将形成的政策,政府无法高效地解决那些需要集中管理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许多事务,结果是不连贯的政策、浪费和缺乏效率。
一个兼顾民主与效率的政府是人们的理想和目标,然而,在人类事务中,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收获,对政治制度的美好追求也是如此。政治学研究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解决方案都是以制造新的问题为前提的,因此,不应该期望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政治制度,任何政治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关于美国政治的未来,希尔斯曼(Hilsman)在其《美国是如何治理的》一书结尾较为乐观地指出,“从任何角度看,美国的政治过程都远远不算完善。但却有其长处,更重要的是这一政治过程有可能得到改善。由于人类知识有限,难以估计社会、经济和政治机构的改革将产生何种效果,因此,缓慢地进行改革是比较明智的。”

美国建国虽然只有两百多年,但其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时间已超过半个世纪.两百多年来美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民主制度功不可没.与此同时,人们也对美国的政治制度提出诸多的批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点就是决策效率的低下,因为政府无力决断的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的现实.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形成,都有其深层次的根源.政治制度的产生除了相应的生产力水平外,也离不开它赖以形成的历史传统、社会生活、文化背景和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哲学.本着这样的方法和原则来研究和考察美国的政治制度,将有助于我们更充分地了解美国政治的利弊得失.一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民主的价值观和原则在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三权分立、代议制、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新闻自由和公民权利等.美国政府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直接的政策制定者.另外美国又是一个权力多元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利益集团、媒体同样参与政策制定.现代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认为,美国是典型的多元民主政体国家,在多元民主社会,人们生活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中,民主的决策“并不是一个许多人在特定的政策上联合起来向政府庄严进军的过程,而是集团之间的稳步的妥协过程.”美国多元民主的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因此,美国的政治生活表现为多个权力中心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数统治”,但由于美国的政治过程是由一批权力中心的运作来体现的,而且美国的权力中心还有进一步增多的趋势,因此,在美国政治中,要想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获得一致意见,迅速、及时地制定有关政策,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样一来,决策的效率不可能很高.比如,美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30年代罗斯福总统的新政时期,该体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积累了很多矛盾.克林顿入主白宫伊始就矢言要“结束目前的美国福利制度”,并把医疗改革和福利改革当作他任内两大社会改革目标,先后提出了对它们的改革方案.但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涉及无数集团的利益,健康保险业对改革方案的反对最为坚决.利害相关的集团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并由此发展成党派之争,国会和总统之间相互拆台,到克林顿卸任时,他的医疗保险改革计划也未能实现.另外在环境保护的立法、枪支控制等问题上,也能为美国政府决策效率不高的弊病找到许多佐证.其中枪支控制问题尤为特出,虽然民意测验表明60%的美国人赞成制订法律控制枪支,但有关枪支控制的立法迟迟不能通过.美国的枪支泛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美国私人拥有的各种武器已超过两亿件,并且以每年100万件的速度增长.美国的持枪犯罪率一直高居世界各国之首,而且枪支犯罪造成的损失也是惊人的,每年约有6740亿美元.” 近年来美国发生了多起枪杀案,加剧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担忧.枪支泛滥已对美国社会的治安、稳定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当效率与政府决策联系起来时,这一概念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将一个计划或想法付诸实施的有力行动的能力;以及在尽可能考虑现有信息的情况下作出决定的能力.在当今的信息化、全球化时代,同其他国家政府一样,美国政府也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政府部门作出迅速、及时的反应,这样对政府决策效率的要求就随之提高.因此人们就很自然地怀疑美国政治能否应付高科技时代的种种挑战.许多人对美国政治的应变能力持怀疑态度,并建议各种各样的改革方案.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即在美国政治中民主与效率之间是否构成一对矛盾?二从表面上看,在民主制度下任何一项政策要获得多数同意是很困难的,决策效率不可能很高.但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后发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美国政治中民主与效率的关系.
(一) 民主政治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
“西方政治思想史描绘的是一套价值——正义、自由、平等和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发展和阐发. 因此,人们一直关心在多大程度上制度促进这些被认为是政体之核心的价值.”美国政治中最重要价值观是自由,帕特里克·亨利的名言“不自由毋宁死”成为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殖民地人民反抗英国控制和争取独立的思想武器,这一价值观背后的政治意识形态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套关于个人、社会、国家关系的理论,它对美国政治产生了极其深刻而持久的影响.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参与或个人的经济活动,认为个体的性质决定集体的性质,这种秩序规定了个人与国家、自由与强制的关系,规定了公共权威强制力的适用范围,也包含了规范个人与权威关系必不可少的法律结构.
在美国的早期建国者们看来,自由乃是与生命等价的.然而,自由与权力的关系,又是困扰人类的一个永恒难题.美国人政治心理的一个基本特征在于,人们一开始就对绝对的和无限的权力疑惧重重,坚持认定权力乃是自由的天敌,大力倡导“有限政府论”,有“美国宪法之父”美誉的詹姆斯·麦迪逊在1792年曾经说过:“在欧洲,自由的宪章一直由权力来授予.美国则树立了一个后来为法国所效仿的榜样,即权力的宪章由自由来授予.”“权力行使是实现西方制度理论家的社会价值的关键;他们所关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即要保证政府的权力行使受到控制,以便政府的权力行使不致摧毁政府权力有意促进的价值.”
在美国的政治中,“个人自由和保障公民的权利”这种价值取向是第一位的,“民主则表现为一种工具性的价值,是保障个人自由最有效的手段,或者说从个人权利观点来看民主制度最具有合法性.” 正因为如此,民主已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决定了美国人对政府和政治的立场和看法.”[8](p.16) 从洛克提出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以来,这一原则一直被西方政治学界奉为圭臬,在视自由为生命的美国尤其如此.因此,在国家问题上,美国政治承认国家存在的必要性,但把国家看作人类过一种共同的、有秩序的生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为了将这种必要的代价限定在较小程度,美国政治致力于限制国家的权力和职能.“限制的途径有两种:第一,以分权的方式造成国家权力机构之间的内部制衡,从而防止出现专断权力;第二,限制国家权力的活动空间,强调个人与公民社会的权利.” 简言之,就是建立三权分立的民主宪政体制,同时使政府的权力向社会扩散.限制国家权力的种种措施又反过来成为政府决策效率不高的制度基础.
决策的高效意指政府及时、迅速的作出决定,从而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从历史上的政治制度看,专制制度的决策效率是最高的.但问题在于,一旦过分强调效率,就必然要加强权威,要求整个社会的行动高度协调一致,这样就可能损害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美国人担心的国家权力的消极后果就会产生.因此,从美国早期建国者们的构想来看,他们不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害怕一个以高度集权为基础的高效政府对自由可能造成的危害.他们就是要建立一种相互制约、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政府框架和效率不高的民主制度,使政府不太有机会干预个人的生活,以保证公民的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
因此,在美国政治中,民主涉及政府的合法性,而效率却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二者不可相提并论.在现代社会,按民主程序办事已经不单单是一种制度,而是一种普遍的信仰,它大大超越了效率的范畴.
(二)公共利益的界定
批评美国民主政治决策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在一些事关国家利益或全民族整体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需要政府及时而果断地作出决定时,决策效率低下的弊端显而易见.然而,对决策效率的肯定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即高效率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公共利益的.怎样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成了民主与效率关系的核心.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人们在种族、民族、语言、经济地位、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方面差异很大,可以说,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利益矛盾表现得尤为复杂,“美国政治体系的一个重要作用必须被看作它在具有潜在爆炸性的多种多样形态的社会里保证最低限度一致性的任务.”协调各式各样的利益矛盾,既是美国的国情,也是美国社会对其政治制度提出的要求.
在一个利益十分复杂多样的社会里,有没有人们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呢?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答案.多数学者认为,一个社会存在着超越各种私人利益累积或局部利益总和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它并不以各个利益主体的认识不同而有所改变.与此相反的观点以杜鲁门为代表,他指出,“如果撇开形形色色的团体利益,就没有什么抽象的公共利益.利益团体在人民和政府之间提供了必要的联系纽带,无数集团追求它们自身利益的过程就是公共利益得以确定的过程.” 换言之,不同的利益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它们之间经过斗争、讨价还价,会在相互制约和妥协的基础上达到一时的平衡,这种平衡就是这种或那种问题的公共利益.
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观点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公共利益,但笔者以为,它们分歧的核心是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但它同样离不开人的认识水平.可以说,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和主观判断的统一.在权力集中的社会里,统治者个人或群体握有解释或判断公共利益的特权,可以就某些重大问题迅速作出决策,从而保证决策的高效.但这样的决策只是少数人的判断,难免在重大问题上出现失误,那样反而损害了公共利益.从历史和现实中看,专制政权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断作出决策,有些高效的决策更容易损害公共利益.笔者无意把效率与专制等同,但不容忽视的是,专制和集权政府确实在许多时候以“公共利益”或者“效率”为理由作出了错误的决策,甚至实施暴政.
多数统治是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在涉及面广的问题上,决策与众多的利益主体利害相关,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各相关集团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相互之间进行无休止的争执,结果是各执一词、讨价还价、议而不决,因此,在美国政治中,任何重大的决策要想取得多数是困难的.一旦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利害冲突达到无法调和的程度,政府是不会也无法轻易作出决定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决策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恰恰是因为被讨论的问题关系重大,如果从决策效率考虑轻率、迅速地作出决定,反而导致社会的动荡.把某些特别重大的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不急于作出决定,以便有更充分的时间讨论,这样才能集思广益,使各种意见得到充分反映,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共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议而不决有时并不是一件坏事.
美国的民主政治在本质上不强调公共利益问题,尽管它也并不排除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美国政治强调的是:公共利益的判断和界定要通过适当的途径和程序来确定,而不是仅仅凭借主观的认识.在美国政治中,民主作为公民参与决策的一种程序和途径,个人或集团在参与民主时,完全而且应该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利用民主的程序表达一己私利,通过各种利益相互作用、讨价还价、妥协、折衷的过程,以求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取得意见一致.民主政体有利于制定折衷的政策,这类政策往往调和了各个利益团体和权力中心之间的分歧,代表了利害相关集团之间分歧最小的意见.正如达尔所言,“民主的基础是妥协”.[11](p.4) 而这种妥协不仅有利于解决利益矛盾,同时也使得公共利益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得以界定.
从政策实施的结果看,决策效率的低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共利益,但民主制度的这一缺陷是为了防止集权制度对公共利益造成更大损害所付出的代价.有人说,民主政治不一定能保证最好,但却避免了最坏,其道理正在于此.
(二) 改革的渐进性
效率主要针对的是某种政治制度满足政府基本功能的程度,一种社会制度的生存能力不仅取决于“民主”这样的价值判断因素,而且也取决于效率,价值判断与取向解决的是某种政治统治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和民众对政府要求的不断提高,效率正变得日益突出,已从原来的非价值性判断上升为价值判断因素之一.如果一个政府的效率反复受到破坏,其合法性也将受到影响,矛盾的主次关系就会出现转化,一个效率极其低下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同样也会动摇.但是,基于民主政治自身的机制和适应能力,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每个社会都谋求进步与发展,然而,社会政治制度决定了社会变革的方式.在强调效率的制度下,当不稳定袭击社会秩序时,一个常见的办法就是加强权威,通过激进的变革(radical change)或革命(revolution)的方式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样的变革方式常常又为另一次不安定埋下了隐患.民主政体却可以通过渐进的改革(evolution)导致社会的稳定和前进.美国社会二百多年的稳定发展,其政治体制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美国政治体制具有革命传统,但这一传统又反对极端的的方式进行社会变革,主张维护美国社会的现有结构.早期的美国政治家们在宪法中就提倡尊重渐进的法律秩序.维尔说得好,“美国人是民主派,但却是保守的民主派;他们是反对革命的革命派.”[9](p.7)
美国的政治过程中有多个权力中心起作用,它们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但同时也在不断地进行协调,以求达成共识.政策不是在争取抽象的全民利益的前提下通过伟大而庄严的辩论制定出来的,政策只是讨价还价的结果,讨价还价——妥协的目的是意见一致.这样的决策机制被看作是美国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不仅有这样的民主制度,而且其中也包含着改革的手段.
在权力集中的社会里,在范围狭小的问题上(如枪支控制)的改革比较易于实现,决策的效率是较高的;但是在权力分散的民主社会里,有可能进行范围比较宽广而且更有持续性的改革.林德布洛姆认为,一个权力分散的社会实际可能是处于“不断革命”的状态之中.[12](p.652) 美国在制定政策时并不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各种选择方案具有何种意义,政策变化只不过是对现行政策作一系列小小的调整.采取这种渐进主义是因为无法推测剧烈的改革会带来错综复杂、变化万千的各种后果和反响,同时也因为决策的政治过程需要一系列权力中心取得一致意见.一股重要的社会势力不愿实行激进式的改革,但他们却可能同意进行初步的、可以取消的试验.这种渐进性的政策制定过程是为了避免打乱基本的社会和政治格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保守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很快地发生一系列渐进性变革,经过长期的积累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从而导致社会整体上的进步.
美国政治当然需要改革,从美国政治的发展历史看,它经历了由邦联到联邦的转变,出现过罗斯福的“新政”,又目睹了20世纪中后期保守主义的复兴,这一系列变革的焦点是如何界定国家权力的范围,也可以理解为民主与效率的互动.美国的政治制度根据当时的现实状况在民主与效率之间作出调整,只不过这种改革和调整是通过渐进的方式来进行的.同样,在纠正不公平现象,或制止破坏环境、有损健康的行为等方面,美国社会只能缓慢地、效率较低地取得某些进展.三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美国政治中民主和效率在有些时候和一定程度上是一对矛盾,但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不能靠取消民主制度来实现的,“消除民主弊端的办法是更多的民主.”笔者无意美化美国的政治制度,更无意忽视政府决策效率的重要性,美国社会的诸多弊端确实有其体制方面的原因.在有些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有效行动的关键性政策范围内,折衷的方法似乎起着潜在的破坏作用.根据意见一致的原则而产生的妥协政治,使利害相关的权力中心有机会拖延并大量修改终将形成的政策,政府无法高效地解决那些需要集中管理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许多事务,结果是不连贯的政策、浪费和缺乏效率.
一个兼顾民主与效率的政府是人们的理想和目标,然而,在人类事务中,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收获,对政治制度的美好追求也是如此.政治学研究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解决方案都是以制造新的问题为前提的,因此,不应该期望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政治制度,任何政治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关于美国政治的未来,希尔斯曼(Hilsman)在其《美国是如何治理的》一书结尾较为乐观地指出,“从任何角度看,美国的政治过程都远远不算完善.但却有其长处,更重要的是这一政治过程有可能得到改善.由于人类知识有限,难以估计社会、经济和政治机构的改革将产生何种效果,因此,缓慢地进行改革是比较明智的. 求采纳=v=

近代西方美国权力制衡的政治实践,


权力制衡汉密尔顿
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进一步发展了分权制衡思想,包括议会两院制衡、州与联邦的制衡等,并将其实践于美国宪法之中。与东方国家不同,西方民主制度虽然存在局限,但其分权制衡被视为一种必要的制衡机制,确保政府权力不被滥用。在中国,借鉴洛克、孟德斯鸠和汉密尔顿的思想,建立有效的政府内部制约机制,关...

美国分权制衡原则是什么??
分权(Separation)意指政府权力在机构、职能、人员三个因素上的分立。制衡(check and balance)则是由分权学说中派生出的另一个因素,它与分权学说相伴而生并进而成为西方宪政理论中另一重要理论。其意为:如果遵循关于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分立,那么政府的每个部门都将成为对其他部门行使专断权力的制约,...

近代西方美国权利制衡的政治实践
在视自由为生命的美国尤其如此.因此,在国家问题上,美国政治承认国家存在的必要性,但把国家看作人类过一种共同的、有秩序的生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为了将这种必要的代价限定在较小程度,美国政治致力于限制国家的权力和职能.“限制的途径有两种:第一,以分权的方式造成国家权力机构之间的内部制衡,从而防止...

用史论结合的方式概述美国是如何做到权力的制约和利益的平衡的?_百 ...
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基本*功能,是在西方社会的解决*生活的民主化和防止*问题。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主要是指它的立宪共和和*民主,而立宪共和和*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及相应的*制度。“三权分立”的原则,对于国内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排除封建势力对*的干扰,对于避免专权现象...

西方近代统治者权力是如何被制衡的?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议院掌权,首相为最高领导人,国王是名誉上的国王,法国分两院,美国三权分立,司法,国会,总统相互制衡,分别运用到了伏尔泰的天赋人权,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卢梭的天赋人权

三权分立的国家
大部分西方国家,都是采用的三权分立政治制度,但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美国的三权分立,在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

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确立的特点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具有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的议会;二是实行权力制衡原则;三是实行政党政治。促成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确立和发展的根本因素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各种民主力量的长期斗争。具体说明:①英国:以君主立宪为主要特征,国王(君主)“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该时期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有如下: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主要其一有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近代西方各国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都对权力进行了分配与制衡,通过分权、制约最终实现权力平衡。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

美国什么体制的原则是分权制衡和中央集权?
总之,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三者独立平等又相互制约,体现了三权分立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专制。三、中央集权: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力,如立法、征税、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发行货币、统领全国军队、对外宣战和缔约等...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里都体现了全力制衡,就英、美、法等国概述制衡在...
概而言之,代议制原理是近代西方国家构建政府体制的哲学基础,其根本点是企图寻求对政府权力和人民权力二者关系的合理解释,即提供政府与人民间制度性分权和合理划分权力的原则。代议制政府的原则是间接民主,体现这一形式的最好途径是完善普选制。代议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议会主权形式,主要以英国为典型;...

徐水县17379651542: 说明美国是如何实现中央和地方联邦政府各权利部门之间的分权与制衡的 -
贯凌济尼: 首先,美国的宪法确定了美国是高度分权的联邦制国家.这就给了中央和地方联邦政府之间平等的基石.我们都知道,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这就意味着,宪法在司法领域里的至高地位,任何人都不得违背.纵观200多年来...

徐水县17379651542: 简述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贯凌济尼: 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

徐水县17379651542: 西方执政理念在美国政治权利分配上的体现 -
贯凌济尼: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将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分开.美国建立联邦共和政体,确立三权分立的制度,国会掌握立法权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总统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最高法院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命令、国会的立法违宪.三者相互制约,保障了共和政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徐水县17379651542: 政治实践是什么意思 - 首先把三权分立理论应用于政治实践的国家是
贯凌济尼: 首先把三权分立理论应用于政治实践的国家是美国. 三权分立制度建立实行首先在美国,后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所谓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构来分别行使这些权力,同时三个权力机关又相互制衡的权力体制.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

徐水县17379651542: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
贯凌济尼: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典型代表有两种类型,即立宪制和共和制,其中立宪制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代表,共和制以美国的总统制联邦制的共和制为代表,两种制度都统称资产...

徐水县17379651542: 近代西方国家强调对权利的制衡与我国古代对官吏制约有什么本质的差别
贯凌济尼: 西方对于权力的制衡本质上是为了削弱政府的决定性权力 迫使其由全能权威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为资产阶级提供更大的政治空间 我国古代采取的种种官制变革 是为了削弱官吏士人对于中央皇权的威胁 更好的疲软各处反抗能力 以保持一家独大的局面

徐水县17379651542: 近代西方民主发展的特点 -
贯凌济尼: 现代西方政党体制最早发端于17世纪的英国,回顾西方政党政治300余年来的发展历程,有很多规律性的特点需要梳理和分析,以便于对西方政党制度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基于委托—代理和“人性本恶”假设下的监督制约机制 政党分肥制在西...

徐水县17379651542: 如何正确理解西方代议制中『权力的制约和平衡』原则——以英国、美国代议制形成的教学为例 -
贯凌济尼: 摘要:民主精神是西方政治文明的精髓,而这一精髓通过何种政府体制才能表现出来,一直是西方政治学研究的中心,从古代希腊到近代,西方哲人从未停止对政府形式以及政府原理的探索,如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近代的洛克和孟德斯鸠.他们的探索实质是对政治生活的核心——权力问题的反思.即权力应当如何行使才是至善而合乎正义的,直到近代代议制的确立和日臻完善,这一探索才取得了突破.

徐水县17379651542: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的来源? -
贯凌济尼: 所谓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构来分别行使这些权力,同时三个权力机关又相互制衡的权力体制.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

徐水县17379651542: 近代西方主要的四个国家(英美法徳)在资产阶级政治的权利划分与制约? 法国的内阁对议会负责,但内阁 -
贯凌济尼: 实行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和官僚腐败,提高了行政效率,保障了资产阶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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