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田制是一种什么制度?他和井田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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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井田制是一种什么制度?~

文章简介:井田制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重要的土地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
可是,关于这种制度的施行情况,各家的意见很不一致,历来争论不休,至今仍然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怎样的形状才算是“井田”呢?《周礼。小司徒》郑玄注:“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据此,有人认为,“井田”的基本结构必须是九块等积的方田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井”字形。但《易经。井卦》中说:“往来井井”;《荀子。儒效》也称:“井井兮其有理也”。“井井”系形容有条理。
因此,又有人认为,凡是整齐地划成等量小块的田地,都可以称为“井田”。井田制在古代是否施行过呢?《孟子。滕文公》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周礼。小司徒》说:“九夫为井”;《国语。齐语》记管仲说:“井田畴均,则民不憾”;《国语。鲁语》载孔子说:“其岁收田一井??”;《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又谓:“井田者,九百亩。”根据上述资料,古代施行过井田制是过去94没有问题的。但也有人认为,《孟子》、《周礼》上的井田说是理想化的乌托。邦,《国语》中的“井”不是指田地;《谷梁传》成书甚晚,所说“井田”是从《孟子》那里演化而来。还有人认为,《孟子》所说井田固然是空想,但小方块形式的井田制肯定是存在过的。
那么,井田制从何时开始施行,至何时瓦解废除的呢?有人认为,马克思说过,农村公社的地产都是由“小块土地组成的棋盘状耕地”;恩格斯也说,在农村公社里,每一个社员都可以“分到同样大的一块土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55、452页)。因此,井田制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阶段应已出现,它的最初形态就是公社的土地所有制。又有人认为,《左传。哀公元年》记,夏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成”就是井田的单位,杜预注:“方十里为成”。商代甲骨文中,更把“田”写成四方、六方、八方、九方的整齐小块。《孟子》上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可知,夏商周的田制是相类似的,井田制实行于夏商周三代。也有人认为,“井田”之名自周代文献中才出现,至战国末土地买卖盛行,促使井田制瓦解。因此,井田制只是周朝一代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就是周围是私地,中间那块是公田(参见“井”字),私地的东西留着自己过活,公田上交,不管公田私田土地所有权都素归贵族滴。然后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封地,于是土地就被割成了一块一块的井田,彼此之间素隔绝滴。


阡陌制就是把不同贵族的井田间的隔绝给打破,变成一大片,然后按一定比例分给农民,于是土地就归农民私有了

先秦史上的“爰田”究竟为何?后汉以降,众说纷纭,观点之多,古史研究中实属罕见,至今未获令人信服之结论,成为聚讼不决的悬案。 目前所见先秦“爰田”史料仅三条: (秦)乃许晋平。晋侯使郤乞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朝国人而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众皆哭,晋于是乎作爰田。……晋于是乎作州兵。(《左传·僖公十五年》。) (晋惠)公在秦三月,闻秦将成,乃使郤乞告吕甥。吕甥教之言,令国人于朝曰:‘君使乞告二三子曰:秦将归寡人,寡人不足以辱社稷,二三子其改置以代圉也。’且赏以悦众,众皆哭,焉作辕田。……焉作州兵。(《国语·晋语三》。) 孝公用商君,制辕田,开阡陌,东雄诸侯。(《汉书·地理志》。) “辕田”即“爰田”,历来学者并无异议,其理由王毓铨先生已作阐述(王毓铨:《爰田(辕田)解》,《历史研究》1957年第4期。)。 以上史料记述了两件事,一是春秋中叶晋“作爰田”,一是战国中叶秦“制辕田”,这就在时空上对“爰田”制度作了限定。就空间说,它实行于秦晋之地,即黄土高原农业地区;就时间言,它存在于春秋中叶至战国时期,在没有发现新资料之前,我们不能说其他地区或其他时期也推行过“爰田”制。 晋“作爰田”有关历史事件如下。鲁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晋背秦约,又拒秦籴,秦穆公出兵伐晋,生俘晋惠公,后准备释放惠公并与晋缔结和约。晋惠公知此消息后,命郤乞告知吕甥,后者给郤乞出主意,让他召集国人,假借晋惠公名义赏赐国人,“以悦众”,同时假传惠公之言:“孤虽归,辱社稷矣”,众人听是言皆哭,通过赏赐“悦众”和以国耻感人,争得国人支持,“于是乎作爰田”。接着,吕甥说:由于兵败于秦,“兵甲尽矣”,提议“征缮以辅孺子”,众人同意,“于是乎作州兵”。这里可清楚看到三点:一、晋“作爰田”直接导因是兵败后的国贫兵弱,故其目的在富国强兵;二、“作爰田”与“作州兵”有一定联系,一属经济改革,一属兵制改革,前者当是为后者提供经济条件;三、既称为“作”,则“爰田”制度乃新推行之制度。 《汉书》所记秦“制辕田”在孝公期间,由此史料亦可看到三点:一、“制辕田”为商鞅变法重要内容,既称“制”,则亦属新创设的制度;二、“制辕田”与“开阡陌”密切联系,因《史记》等述商鞅变法只记“开阡陌”而不记“制辕田”,可推测广义的“开阡陌”大概也包含了“制辕田”;三、“制辕田”与“开阡陌”一起是秦国强盛、“东雄诸侯”的基本经济原因。 诸种“爰田”解说:。 赏赐说。贾逵、服虔、孔晁等持赏田说,曰“爰田”即“赏众以田”(《国语·晋语三》韦昭注引,《左传·僖公十五年》孔颖达疏引。),近人亦多持此说者,如王毓铨先生认为,“爰田”即“赏赐在朝群臣的车马田或官府田而已”(王毓铨:《爰田(辕田)解》,《历史研究》1957年第4期。)。杜预则持赏税说,曰“爰田”为“分公田之税应入公者,爰之于所赏之众”(《左传·僖公十五年》杜预注。)。 以田出车赋说。韦注引或云:“辕田,以田出车赋”(《国语·晋语三》韦昭注引,《左传·僖公十五年》孔颖达疏引。)。 换田说。张晏、孟康认为:“爰田”有周制与秦制两种,周制“爰田”即换田,以使受田者通过定期换田而均享良田与瘠田。张晏曰:“周制三年一易,以同美恶”,孟康曰:“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近年王恩田先生亦持此说,认为“爰田制是为了财均力平而采取的定期交换耕地和住宅的制度”(王恩田:《临沂竹书〈田法〉与爰田制》,《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只要有农村公社存在,为公平分配土地使用权而采取的定期换田制度就会存在,甚至在实行国家授田制度的战国时期,为使授田公平也采用此种制度,如银雀山出土《田法》所见。 固定授田说。张晏释秦之“爰田”曰:“商鞅始割列(裂)田地,开立阡陌,令民各有常制”(《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近人亦多有持此说者,如罗镇岳先生曰:商鞅“制辕田”即“废除了三年一换土易居的旧制,每个男子一生只一次受田,一次还田”(罗镇岳:《秦国授田制的几点辨析》,《求索》1985年第1期。)。 轮耕说。孟康释秦之“爰田”曰:“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近人亦多采此说,如徐中舒先生认为,爰田制自西周即实行,包括耕百亩(含新田、畲田各五十亩)休五十亩(菑田)的菑、新、畲三田制,耕百亩休百亩的二田制,耕百亩休二百亩的复田制,总括起来即岁休轮耕制(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 “爰田”即牛耕之田说。《汉书·地理志》称商鞅“制辕田,开阡陌,东雄诸侯”,足见二者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同是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皆为秦国强盛的基本依据。从文字学角度对“爰(辕)田”加以探讨,甲骨文、金文均无“辕”字,只有“爰”字。“爰”,甲骨文为双手牵引状,金文字体略有变异。《说文》中字形与金文差不多,释曰:“引也,从●从于,籀文以为车辕字。”。“爰田”作为动宾词组,当是指用类似车辕的东西以牵引的方式耕作田地。作为名词,则是指用牵引方式来耕作的田地,也即牛耕田地。 由于史学界对爰田存有争议,因此,其与井田制的关系也有许多解释。

爰田制是井田制崩溃后出现的一种田制,它仍然属于奴隶制土地国有性质。但是相较于井田制,它更接近于封建的土地私有。秦国在奴隶社会实行的就是一种带有军事屯田性质的爰田制。
井田制是一种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它在商周时期就已经存在。按照规定,一块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状,由八个家庭共同耕种,每个家庭拥有的土地面积相等。中央的一块是公田,由八个家庭共同耕作,其收获则运用于公共支出,如战争、祭祀、灾荒储备等。其余的八块是私田,属于家庭私有,可以交换和继承。每个家庭还需要耕种一定数量的公田作为贡赋或者课税,交给奴隶制国家的奴隶主贵族们。
总的来说,爰田制和井田制在土地所有权和耕作方式上有显著的区别。井田制是公有制下的集体耕作,而爰田制则更倾向于私有制下的个体耕作。此外,爰田制在奴隶制社会的基础上,更接近于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度。


均田制的实质?
1、北魏均田制的实质:(1)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2)均田制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土地私有制。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开始推行均田制,它是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北魏政府之所以能实施均田制,其前提条件是当时因长期战乱而出现了大量无主荒...

...的田制(均田制,更名田等)与井田制、屯田制都是土地的所有制范畴吗...
古代实行的土地制度,当然要属于土地所有制范畴,其中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均田制是北魏至隋唐时期实行,核心是政府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使用,小部分为永业田(私产),露田农民死后交还国家;屯田制是封建国家所有,有军屯民屯两种形式。

屯田制,均田制,井田制有什么不同?
2. 均田制有助于解放依附于豪强大族的农民,使他们成为国家编户,增加了自耕小农的数量,从而增强了中央集权制。3. 井田制代表了奴隶主阶级对全国土地的占有,并将其分配给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而奴隶和庶民则被排除在外。三、三种制度的特色各具千秋。1. 屯田制特点是官方提供土地,农民收获的谷物与...

什么是井田制?是哪个朝代的一种制度?
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编辑本段]内容与兴起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

早在古代,何为井田制?何为均田制?搁在什么时期提出?二者有什么区别?
[编辑本段]简介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

在古代土地政策中,北魏孝文帝颁行是什么政策?
均田制是一种封建的土地私有制与封建的土地国有制相结合的制度均田制是官府把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授予直接生产者耕种,然后按授予土地的法定数量向生产者课取租、调、力役的国有土地制度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均田制下的露田是国有土地,由国家控制授受,桑田是私有土地,只给初受田者...

古代均田制的概念和意义
均田制是北魏至唐几代政府在不触动原有私有的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的一种土地管理制度。历代对均田制的评价都是相当正面,但实际实行中始终是容纳了土地私有,并未主观上强行征用当时地主等私有土地,而是将官田分而民用,故有史家评称均田制乃地主经济中的一种折冲。而且...

“占田制”这种制度,在西晋时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占田制”促进了西晋的经济发展,从而出现了后来的“太康盛世”。不过,有些史学家们曾经批判过这种制度,认为“占田制”实际上是对农民的一种剥削,从而间接导致了国家的动荡不安,甚至国家的覆灭。虽然“占田制”刺激了当时的经济发展,但是因为当时的好...

请问均田制瓦解后中国的田制是什么?
均田制出现于北魏至唐中叶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瓦解后使用的是两税法,时间是开始实行于德宗建中元年(780 )。提出者宰相杨炎

均田制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作用呢?
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北方内迁各族改变原先落后的游牧生活而向封建农民的转化,推动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还有,均田制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先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推行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

海晏县18343094660: 我国封建时期的土地国有制是均田制还是井田制??两种制度有什么区别?
盖钩韦司: 封建时期是均田制,井田制奴隶社会时期的.二者差别在于,井田制实际上是国王的所有制,而均田制是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的土地制度

海晏县18343094660: 什么是井田制、什么是授田制 -
盖钩韦司:[答案] 井田制定义:我国奴隶社会实行的一种土地使用的管理制度.所谓“井田”是指将方里九百亩土地,划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八家共耕中间的一百亩公田,每家都有一百亩私田,这种土地的划分使用方式,其形犹如“井”字.是一种农业、行政与军事...

海晏县18343094660: 井田制是什么制度 -
盖钩韦司: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海晏县18343094660: 井田制是什么 -
盖钩韦司: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西周时开始实施.它实际上是由周王将土地的使用权给与贵族,使贵族对其土地可以世代享用,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国有的,而实质上是国王的所有制,所以贵族不得转让与买卖所享用的土地,还要交纳贡赋给周王.此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农具的使用,土地开垦能力大大加强,开始产生私田,其所有者不但可以享用,还可转让和买卖,封建制度的生产方式产生.地主和农民阶级出现,从根本上引起了春秋战国的社会大变革.而象征奴隶制根基的井田制,开始崩溃.

海晏县18343094660: 什么是井田制跟分封制?
盖钩韦司: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时期实行的重要政治制度,即“封邦建国,以番平周”,由天下共主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授民”、“授疆土”,从而形成了一种严格的等级从属关系.

海晏县18343094660: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请问这两句话是否互相矛盾? -
盖钩韦司: 你想太多了.井田制是土地国有制.只是后来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就像“封建”的含义一样.西周时期是“封邦建国”,而现在我们讲的封建社会是一种剥削,落后的在阶级之间有矛盾的一种社会状态.

海晏县18343094660: 井田制度是什么?
盖钩韦司: 井田是中国商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分配方 式.有说井田始于夏朝.其具体方式是将每 方圆一里内的九百亩土地划分为“井”字状 的9块,周围8块作为私田,分予私人耕种; ...

海晏县18343094660: 井田制和国王土地私有制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又称作土地国有制?有人将“国有”解释为“国王所有”妥否? -
盖钩韦司: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开始于商,盛行于西周,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属国王,层层分封后,受封的...

海晏县18343094660: 井田制是哪个时期的土地制度? -
盖钩韦司: 井田制是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它沿袭和发展了殷商的井田制.西周实行土地国有,周天子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为有效地对全国进行统治,他将土地及生活在土地上的民众分封给各诸侯,史称“授民”、“授士”.诸侯又将分封给自己的...

海晏县18343094660: 什么是井田制?是哪个朝代的一种制度? -
盖钩韦司: 1)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应当运用生产关系概念,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三点去分析井田制内容.①西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这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②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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