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犯罪是不是都要终身取消教师资格啊

作者&投稿:栾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不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下为《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原文:

1、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属于前款规定的法律,《教师资格条例》属于前款规定的行政法规。

2、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3、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4、对有必要禁止教职员工从事相关职业或者适用禁止令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相应建议。

5、教职员工犯罪的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裁判文书转送有关主管部门。

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等原因,不宜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送达载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罪名及刑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6、教职员工犯罪,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和处罚。

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7、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从业禁止和禁止令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8、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关单位未履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

9、本意见所称教职员工,是指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

10、本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老师犯罪是不是都要终身取消教师资格啊
不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下为《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原文:1、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

有邢事案底是不是终身都有
刑事处罚案底是指犯罪记录,会记录在档案中伴随当事人终身,不可消除,但不是对一般人都开放,只有律师、司法机关在有需要的情况下,经审批才能进行查阅。有刑事拘留记录考公务员情形:刑事拘留情形:对于被刑事拘留的,并不代表他一定有罪,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就是说某人是犯罪嫌疑人员,有重大的犯...

为什么优秀的会计师会在监狱里?
最好的会计在监狱是因为他们极其擅长处理账务,特别是将钱转移和隐藏在各种账户中。而这种技能很可能会被用于非法行为中,例如洗钱或欺诈。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最优秀的会计师最终被警方逮捕的原因。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会计师都是犯罪分子。好的会计师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非常有价值的服务,例如准确调...

现在教育局改革,以后当老师都不是终身制了吗,都是要签合同的吗?就是...
是的,事业单位改革也要打破铁饭碗,都要采取聘用制,但是如果你好好的干是不会被开除的,即便在以前的制度下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一样会被开除。

报警立案对当事人有什么影响
2、如果法院判决就留下犯罪案底,如果留下案底就不可能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将伴随你终生,不能去掉。3、如果被判刑,五年内再犯罪就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能判缓刑。是否刑事案件都要立案和留案底对当事人以后有什么影响没 - ... 教师、公务员、当兵、事业单位、子女的当兵、出国、贷款、会有限制,个人和直系亲属...

绝命毒师老白最后怎么死的,绝命毒师第五季是最终季吗?
绝命毒师是一部美剧,讲述的是一系列犯罪的悬疑类电视剧,到目前为止已经更新到第五季,据说第五季也将会是最终季,在第五季的最后,老白将会死去,也意味着这部作品的完结,在最后的时刻,老白开始自我救赎,不知道在老白死亡的瞬间是否会有遗憾,会后悔以前的自己。 绝命毒师老白最后怎么死的 在《绝命毒师》(Brea...

48岁“正静法师”原是21年前杀人抛尸案的凶手,她是如何被警方抓获...
此时的(正静法师)刘月亭已经有了新的法名,也换了一个新的身份,改头换面为(广静师)。确认了刘月亭的最新身份,专案组在四川绵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成都古城镇将刘月亭抓获归案。(▲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张贴五万多张悬赏公告终见效果)三,佛门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之所自古以来,佛门...

这个世界谁都没罪,犯罪的根源就是错误的教育和所谓的”老师”!_百度知 ...
如果你反感教育完全可以不去上学,这是你的自由,你可以拒绝接受老师的教育和指导,也是你的权力。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进入监狱的那些人多数都是不听老师教导的。你觉得越改越糟糕,从你自己的角度看是正确的。因为这种改革让你感到难受,可是你为什么会感到难受呢???因为,教育是要改变你身上的不良缺点...

那些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每天在监狱里的生活都是怎样的?
也不怎么现实。况且晚上也没有什么工作要做,所以犯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休息休息。如果是到了周末,这些无期犯人会更加快乐,如果你去监狱采访这些犯人,他们最喜欢什么时间段,我想答案肯定是周末。因为在周末,他们可以打篮球,而且还会有各种心理咨询的活动,怎么样,监狱的待遇是不是也不算差呢?

女教师裸死案回顾:尸检6次历经4年定案件,男友成最大嫌疑人,结果怎样...
对于黄静尸体曾被要求火化一事,当时黄静的家属并不知情。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某负责人打电话指示湘潭县教育局,要该教育局通知黄淑华在这两天火化黄静尸体,如果家属反对,政法委将采取强行措施对尸体进行火化。在家属和教育局人士的强烈反对下,遗体没有被火化,但莫名遭到了破坏。最高法复核鉴定雨湖区法院...

杂多县18721545768: 教师在犯了故意杀人罪后教师资格证将如何处理 -
昔虽奥芬: 一般这样的人是不会被录取了,有犯罪记录的话,会跟着档案一辈子,虽然没找到相关法律说犯罪就吊销教师资格证,但是没有学校会招聘有犯罪记录的教师.再者,故意杀人罪出狱之后也基本都快到退休年龄了.

杂多县18721545768: 就是法规定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
昔虽奥芬: 从惩前毖后角度出发,教育是重要、神圣的职业,有过较严重犯罪记录的人确实不适合当老师,否则就无法为人师表了.

杂多县18721545768: 教师缓刑开除公职吗? -
昔虽奥芬: 一般情况下被判刑是会开除公职的,具体的要看教师所在学校的意见.《教师法》第十四条 收费岛剥脱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师判缓刑是要开除公职的.

杂多县18721545768: 某人因犯罪判刑被剥夺教师资格证,请问他刑满释放后还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吗? -
昔虽奥芬: 不能,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杂多县18721545768: 请问你为什么这么确定教师被判处缓刑,就一定会解除公职?有什么依据么? -
昔虽奥芬: 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人民教师,是一个特殊的岗位,担负着兴学育人的责任,而被宣告缓刑的人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因此,就要解除公职或者调离工作岗位.过失犯罪,依据上述规定.

杂多县18721545768: 教师资格证在哪些情况下将被收回注销? -
昔虽奥芬: 持证人丧失教师资格或者被撤销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回. 一般是不会的,只要你犯罪了或很严重的错误,比如说有悖教师道德,刑事犯罪等等

杂多县18721545768: 告老师会取消老师教师资格证吗? -
昔虽奥芬: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老师可能会接受处罚,但是不会取消教师资格证的,除非老师犯了严重错误或者犯罪,才会取消老师的教师资格证,希望能够帮到您.

杂多县18721545768: 什么部门有权撤销教师资格证
昔虽奥芬: 1、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者,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

杂多县18721545768: 我是一名教师.2009年3月25日被判缓刑.请问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
昔虽奥芬: 我不太确定,记得不太清楚了 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吧,所以说你不是一般的违法(民事责任),而是犯罪(刑事责任).原则上来说触犯刑法的教师是要取消教师资格,所以你应该被开除

杂多县18721545768: 被判刑教师在缓期执行期间 是否有资格继续教书?? -
昔虽奥芬: 个人理解应该还是具有继续教书的资格. 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所以缓刑期间,未实施有期徒刑刑事处罚,所以未丧失教师资格,只要学校还未解聘,还是可以继续教书,但是职称可能会已经相应省级规定降级聘任.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