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征地补偿政策2008年,请求回答相关问题。

作者&投稿:桂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谁知道2008年最新的《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拆迁补偿划定统一标准 货币补偿实惠多
  一份被称为可“打表”计算拆迁补偿的规定近日出台。这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拆迁中涉及的补偿、奖励等政策措施制定了统一标准。未来成都市被拆迁户可按照此《意见》,获得补偿、奖励等各项政策优惠。《意见》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外,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与此同时,一系列拆迁补偿、补助、补贴、奖励等政策标准也相继出炉。据成都市房管局介绍,该《意见》从10月16日起已正式执行。
  规定期限搬迁
  每户奖励最高6万
  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这份由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意见》于今年10月16日正式出台。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该《意见》是对现有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充。
  首先,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一次性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并且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住房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3个月。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根据市场情况,《意见》调整了住宅的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对非住宅的补助,则沿用原政策。
  同时《意见》还明确规定,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来结算价差,拆迁人免收被拆迁人应交的公摊面积补差款。
  在奖励政策方面,此次《意见》对奖励政策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对规定期限搬迁的被拆迁人,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另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货币补偿安置
  评估价30%补贴购房
  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
  对于政策补贴,《意见》规定:一是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二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近年来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需缴纳较高的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意见》实时扩大了拆迁补偿标准,要求对被拆迁人按9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
  据成都市房管局介绍,目前该《意见》已从10月16日起正式执行。但此前已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此前的拆迁条例进行操作。

  这份《意见》是对成都市原拆迁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成都市今后在城市房屋拆迁方面,将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文明拆迁”“属地管理”的原则,拆迁相关政策、信息将在现场公示,做到同一工程拆迁补偿标准前后一致,对群众有拆迁改选愿望、大多数住房同意拆迁的区域,倡导探索模拟拆迁。
  《意见》究竟会给城市拆迁带来怎样的变化?就此,包括成都市房管局在内的多方人士进行了解读。
  焦点一:统一补偿标准
  “规范评估,统一政策,这两句话可概括为《意见》的核心。”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主任杨静微说。《意见》中明确规定:统一工程拆迁补偿标准前后一致,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
  省社科院经济学家陈武元认为,从成都市实施拆迁工程以来,补偿安置以及提前搬迁奖励等并未作统一规定,同时,近期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也困扰着城市拆迁的健康发展。杨静微认为,《意见》统一拆迁补偿标准是维护社会公平,有效避免了执行政策的随意性,维护社会稳定。
  焦点二:鼓励货币补偿
  《意见》中一大亮点便是推出了鼓励货币补偿的三项措施:购房补贴,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对被拆迁人得到的货币补偿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称,粗略计算,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完全可以在同一地段购买到住房,甚至补偿资金比新购买住房所需资金还略高。
  有业内人士注意到,鼓励货币补偿从另一方面来看,也会变相地刺激消费。“比如,通过货币补偿得到的资金完全可以投资其他领域,”陈武元表示,这样的宏观调控也与当前国家刺激内需的步调相一致。
  焦点三:规范评估管理
  《意见》中规定,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同时,对于原有拆迁政策规定二级以上资质的估价机构可参与拆迁评估,《意见》也进行了完善。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该举措有助于市场更加公平及规范。 早报记者杨先武
  ■内幕
  旧城改造任务艰巨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出台《意见》并统一补偿标准,主要是因为目前成都旧城改造任务艰巨。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指出,目前,仅成都市中心城区“两轴四片”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拆迁面积就达1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0492户。加之5·12汶川特大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旧房屋急需改造。同时,近期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也困扰着城市拆迁的健康发展。为此,成都市出台《意见》,对拆迁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及时规范与调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 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川办函[2008]73号 二○○八年四月十三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我省除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外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关于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被征收土地的界址、地类和面积必须清楚,权属无争议。被征收土地的勘测应由拟实施征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区外独立选址项目由项目业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定界规程》进行实地勘测,制作勘测定界图。土地类别应在对拟征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先按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的标准进行分类,待收到国土资源部通知后,即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征地面积、地类和权属应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确认,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不受侵犯。未经依法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和其他非建设用地,仍要纳入农用地转用审批,履行占补平衡和缴纳有关税费义务。 二、关于前3年平均年产值。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前3年度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制订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汇总后送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相关资料对各县(市、区)所制订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提出修改意见后,每年4月底前,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本行政区域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倍数。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四、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少的,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实施征地拆迁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方米。被拆迁的农民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的部分按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以统一修建安置用房的,安置房建设要提前准备,原则上做到先建房,后拆迁。确需过渡的,要落实过渡房源,支付过渡费,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拆迁过渡期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的过渡费加倍支付。 六、关于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全省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审批农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每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七、关于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方案组织听证。在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中,要有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的情况说明。被征地农民未申请听证的,要报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至少3至5名村民代表签收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回执;举行听证的,要报听证笔录及地方政府针对农民在听证中所提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经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及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的所在乡(镇)、村(组、社区)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未进行公告的不得实施征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八、关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各地要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和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 九、关于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土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配情况公开。参加社会保障的,安置补助费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多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十、关于明确征地补偿安置责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地区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确定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具体负责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部门,在每一个城镇批次或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完成后,要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批后实施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补偿政策、标准、资金到位、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被征地农民群众对安置补偿工作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要做到征一个批次就要依法妥善补偿安置到位一个批次,不留遗留问题。自查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写出本批次或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总结报告并抄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建立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按季度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前季度内实施征地的每个批次或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征地面积、地类、补偿标准、支付各项安置补偿金额、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和住房安置情况,以及本地检查复核情况,并将每个批次征地安置工作总结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年末上报本年度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总结。 十二、建设用地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的土地补偿费用,对失地的国有农场农工(在编制的非农业户口)安置补助费比照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办法和标准办理。 十三、停止执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4〕39号)。

你文中说了两个问题,一是征地,二是拆迁,不过你没有分清楚。

先说征地。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偿政策一样也应该进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征地。

关于征地补偿,国家有《土地管理法》,里面有详细规定,但基本属于指导性的。省里一般也有省条例,也是指导性的,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要看你们那个县(或者市)征地补偿政策,这个政策是公开的,一般县(市)政府网站、县(市)国土局网站都有,也可以去国土局查询复印,征地实施单位征地时也应该在村里和乡政府张贴告知的,可以多途径了解的。

简单说,征地补偿共分青苗、人口、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人口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而且定附属物补偿是包括在土地补偿之内的,如果是农民自己修剪的沟渠、涵道等定附属物则应该支付给农民。

第二是拆迁补偿,拆迁是对房屋进行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区位补偿、定附属物补偿、装潢补偿、搬家费、过渡费等,和征地补偿的内容完全不同。拆迁补偿的办法和标准也是各地自行制定的,政策也是公开的,拆迁时也应该在现场张贴公示的。和上面的政策一样,你也可以多途径了解。

我是江苏南京的,我们这征地现在平均约12万元/亩,其中青苗费3000元/亩,人口补偿按年龄分为三类,小孩(18岁以下)6000元/人,劳动力4万元/人,老人(退休年龄以上)2万元/人。土地补偿款约6万元/亩,其中70%分给农民,30%留给乡政府和村委会。我们这也实行农民进保制度,但青苗费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给农民,人口补偿和分到的土地补偿款进入社会保障。 等农民到了退休年龄以后按月发放生活费。

你文中说的“未满18岁小孩补偿一万元,未满40岁男性补偿两万元,女性30岁以上补偿8000元,老年人没有补偿,只给低保生活费,每月350元;土地和青苗费补偿一共825元一亩。”是征地补偿的内容,总的看来很低,好像有些问题。
首先是人口划分,应该是18岁一下小孩、劳动力(男18~60岁,女18~55岁)、老人(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其次是男女补偿标准一致,不可能存在歧视;第三,女性8000元连小孩拿的都不如,显然太少。第四,土地和青苗费补偿一共825元一亩少得滑稽,才1块多钱一个平方就买地啦!

你文中说的“正住楼房补偿230元一个平方,过渡费每人每月补偿73元,每人补偿安置住房35个平方,我们还要以每平方100元去买安置房”是关于拆迁补偿的。你们那实行的是低补偿低安置房制度,和我们这里不一样,具体的要查找你们那的政策吧。我们这边仅仅房屋就补偿2700元/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也是2700元/平方米,老百姓还有装潢、奖励费、定附属物等补偿,确保老百姓拆迁后能买得起装潢起相同面积的房屋。

你们政府不敢出示补偿标准文件本身就是违法,不符合法定征地拆迁程序,你可以索要查看征地拆迁的计委、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没有就是违法。全国各地违法工业园侵害百姓的事件太多,而且工业园只有国家和省政府设立的才是合法的,下面的政府根本无权设立工业园,如果不是省或者国家批准的工业园,肯定是违法的。

对于违法用地、违法的征地拆迁,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拒绝拆房让地,同时积极反映和举报问题,才能维护你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由于政府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经常出现各种形象工程、侵害百姓利益的事,对付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违法,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民告官的难度可想而知,而且费时费钱费力。不过幸好另外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那还是上访。
你应该到土地局复印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和标准等作为证据,写一些材料,多搞几个老百姓签名就变成集体反映问题,然后到市、省政府甚至国家信访局、农业部等相关部门上访。而且上访的级别越高,解决得会越快。因此,条件允许的话就到省和国家去上访。 问题反映上去、上级部门知道了、下面官员有可能掉帽子了,狗官就不敢随意侵害百姓了。希望你们多多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现在,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买套二手房,就可入户成都中心城区!大专学历的非本市人口要落户中心城区?也可以!……10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文件,引起了本市市民和外来人口的强烈关注。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悉,市公安局将从明日起正式按照《细则》受理相关户籍办理事宜。

租房入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细则》的出台意味着对我市原本的户口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最让人关注的一点乃是“租房可以入户”的新规定,但这一规定对租房者也有具体要求。何建生表示,“租房可以入户”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且租用的是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方可在租房地入户。

●《细则》摘录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购房入户

二手房不再被“歧视”

何建生表示,这次对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过去购房入户中心城区只能是商品房,调整后二手房也能入户;过去购商品房,购房面积或金额其中一项符合条件可迁入,调整后的政策,无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只有面积限制,统一为90平方米以上,无金额限制,而且需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细则》摘录

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投资入户

政策有三大调整

而对于投资入户,此次也对以前的政策做出了较大调整。何建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主要调整有三方面:一是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细则》摘录

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大专学历

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细则》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细则》摘录1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细则》摘录2

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暂住入户

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除了可以通过购房、投资、人才引进等途径办理入户手续之外,这次入户政策调整还增加和扩大了入户内容。何建生在解读《细则》时表示,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细则》摘录

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户口转农村

我市实行严格控制

按照此次政策调整内容,入户中心城区堪称条条大路通成都;那么在本市农村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城镇居民,是否能将户口迁到农村地区?

对此何建生表示,此次市委、市政府《意见》中已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和市外人员向我市农村迁移。除婚迁投靠外,我市的城镇人口、已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市外人员,不得向我市农村地区迁移。确因特殊情况迁入的,迁入后不得享受我市农村的各种待遇和征地补偿政策。

●《细则》摘录

婚迁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各区(市)县农业部门出具同意迁入农村地区证明、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新闻链接

户籍政策的17个名词解释

1、农民

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未征地农转居”人员。

2、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

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

郊区(市)县是指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大邑县、邛崃市、郫县、崇州市、新津县、双流县、彭州市、金堂县、都江堰市、蒲江县。

3、区(市)县城

是指区(市)县党委、政府所在地。

4、建制镇

是指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命名的镇。

5、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

特指在本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内征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修建的,经房管部门颁发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6、房屋产权证

是指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由各级区(市)县政府、区(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7、合法固定住所

是指对实际居住地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自建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租赁房管部门直管公房。

对租赁的私房,一律不得纳入“合法固定住所”的范围。

8、住房证明

是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使用证、土地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公房租用证及单位分房证明并且经公安机关编制了门牌号的证明。

9、入住证明

由入户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10、生产性投资

是指《营业执照》中生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制造两大类。

11、劳动合同

是指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12、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

是指外地的城镇居民在我市就业后,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含省社保经办机构),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且缴纳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有间断。

13、亲属关系证明

是指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民户口簿等证件以及公证书、裁决书等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14、未成年人

是指18周岁以下的人员(含18周岁以上的在校高中学生)。

15、学历证明

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教育、普通高校、民办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颁发的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毕业证书;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技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国家认可的具有国民教育资格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16、职称(职业资格)证明

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或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17、无职业证明

是指失业证。


渝府发(2008)45号文
调整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2737元,三类地区(都市区:2737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

宿连高速被征地买失地保险多会发放
退休后。定性:失地农民,户口:非农,政策:2选一。现推出失地农民的社保具体请到所在乡镇询问(各地标准不一),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失地前已购买社保可以继续交满15年享受相关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如不参加可申请退保。建议55岁以上且以前没买过社保的可以考虑前者。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

现在拆迁可以给多少钱?
按理说,在同一时间段,给予被拆迁户“房子”或“钱”本质上没什么两样。但由于拆迁安置政策在各地有较大差异,除了有的地方属于规定动作。假如在拆迁补偿时,让我们“房子”和“钱”二选一,你会作何选择呢?到底“拿房”还是“拿钱”,在实际过程中,对于很多人来说确实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有的...

地方征地补偿创新隐忧:中央政策到基层都变样?
第一种,虽然兼顾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长远利益,但是需要统一村民小组成员的意见,如果有不同意的声音,需要村干部做思想工作,而且未来农业观光园产品能否适销对路、满足市场需求也面临考验;第二、三种,只补偿被征地的农户,固然被征地农户乐意,其它人只能落个眼红,但也别无它法。虽然有短期、长期的...

征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
但必须严格遵守“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耕地保护政策,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禁止占用。 1.2.2 征用 征用是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在城市规划区内又符合城市规划各级人民政府为非赢利性项目建设的需要,向农民集体征收土地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同时应对被征地集体和个人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征用...

徐州市铜山区2021-0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等政策规定,...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拆迁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1年9月30日发布渝经开征公〔2011〕1号征地公告,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岸府发〔2008〕131号)文件规定:被征收土地中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外的地上构(附)着物采取综合定额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按被征收土地面积(不含宅基地...

农转非是什么意思 农转非补偿17万是真的吗
农转非补偿政策 1、农转非是什么意思?是指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户籍制度。农,指农业。非,指非农业生产。农转非的组成人群一般是乡镇公务员、工勤人员等,农转非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繁荣。这是国家给予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2、农转非补偿17万是真的吗,农转非户口补偿不一定是17万,...

现阶段中国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现象
因而被征地的农民拿到手的补偿费过低,而农民为寻找出路需要支付的第二三产业的开发费用往往是征地补偿的...二、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存在的不足 导致上述情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要从我国现有城市规划体系来寻其...人民的需求就是市场的需求,随着国家出台了很多鼓励与扶持特色城镇开发的政策,特色古城小镇遍地开花。那么...

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什么叫城中村改造?
在这次的“城中村”整治工作中,市政府决定全市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关政策:对征地未建形成的“城中村”,凡土地闲置不满两年的,责成土地使用者限期开工,...用都市农业改造“城中村”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改造办法。这次准备改造的231个“城中村”主要是第一、二种,今后则会转向第三、四种。我们要有充分的...

珲春市18534956709: 有人知道2008年的最新《成都市温江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吗? -
度天左甲: 温府发〔2004〕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4〕19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区制定了《温...

珲春市18534956709: 08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计算 -
度天左甲: 你好,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珲春市18534956709: 农田征收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度天左甲: 1、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为该农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其中,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

珲春市18534956709: 土地赔偿政策 -
度天左甲: 成都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顺利进行,妥善解决被征土地人员的就业、生产和生活,促进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珲春市18534956709: 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川价发[2008]251号文件的内容 -
度天左甲: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厅 关于规范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补偿费的通知 2008年12月29日 川价发〔2008〕251号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交委),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中华人...

珲春市18534956709: 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度天左甲: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珲春市18534956709: 成都平房拆迁的补偿问题 -
度天左甲: 首先需要拆迁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待评估报告出来以后拆迁方才会最终确定补偿价格.目前成都市的阳光拆迁政策在全国基本走在前列,按2008年成都市人民政府75号文执行,你房屋最终的赔偿价格应该是这样的:评估价+住宅上幅30%+政策性补偿(电话移机、空调、光纤、一户一表、天然气)约5000左右+临时安置补助(木质结构17元/平方米*6个月)+搬家补助1200+物管补助(90平方米*1元/平方米*12月*5年)+提前搬迁奖励(此奖励可与拆迁方谈判) PS:东郊川棉厂价格偏高应该是因为房主人均住房面积不足政府要求的保底面积,所以价格较高.

珲春市18534956709: 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
度天左甲: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一次性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并且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住房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3个月.

珲春市18534956709: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度天左甲: 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珲春市18534956709: 成都天府新区被征地农民新生人口房屋安置问题,急急急 -
度天左甲: 因为2008年并没有出台新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而对方所依据的2006年的会议纪要,也仅仅能作为一个拆迁补偿标准的一个参考,现实中根本不可能仅仅按照这个会议纪要来进行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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