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随房走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投稿:连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地随房走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也就是在土地建筑物抵押的时候,附属设施和土地使用权肯定都是一并的。



地随房走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是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后,买主不但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双方须到国土局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即所谓“地随房走”。实际中很难避免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被处分的情况,特别是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分属不同部门时。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因为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您现在所住房屋的房产证是您弟弟的,经全家协商后,您可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持相关材料申请房屋过户,到房管所进行产权登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地随房走政策规定了如果买卖了宅基地则无权在申请其他的宅基地,每户只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的流转需要满足身份上的限制条件,才能够合法的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城镇人口是不能购买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百一十八条 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房随地走 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房随地走 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

农村的宅基地地随房走吗
农村的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虽然说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合法的进行买卖是可以的,在购买农村宅基的情况下,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或者是附属物也是会一起进行转让的。一、农村的宅基地地随房走吗 农村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

如何理解“房地一体”
在理解我国的“房地一体”原则时,其核心概念可概括为“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这一原则源自房屋和土地天然的不可分割性,强调在产权交易中,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步处理。具体来说:1. 在转让环节,无论是房屋还是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二者必须同时转让给新的所有人。例如,如果甲获得了土地使用...

“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而保证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的根本措施是统一登记机关,即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的登记统一在一个机关办理。对此,《物权法》第10条第2款也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地随房走”根据《担保法》和...

什么是“房随地走”?
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1)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2)房屋虽然...

土地证随房产证走吗
是的。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转移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房产也随之转移。就是通俗所讲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的区别是什么
“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的区别:1、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2、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 ...

从今年起,农村房子将实行“地随房走”的方案,你知道吗?
“土地随房”主要是针对农村旧房继承、闲置房屋转让、房屋赠与中的房产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从属关系。 随着农村自建房政策的放宽,城市里的孩子有权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同村村民可以有偿转让。“地随房走”的通俗说法是:无论是转让还是继承,只要你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你也将拥有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是:(一)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二)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协调配合原则;(三)土地登记机关明确依据、条件、程序、内容的公示原则。

临澧县17099215078: 30年前房屋产权证地随房依据是什么
晁耍复方: 地随房走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局1992年3月8日颁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是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权力合一原则是我国房地产权属的一贯原则.

临澧县17099215078: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困惑!
晁耍复方: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 “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土地法》第九...

临澧县17099215078: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在法律上哪个说法才是正确的~!? -
晁耍复方: 地随房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临澧县17099215078: 土地使用证是我的名字,对方不肯过户 -
晁耍复方: 我国实行的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权力合一原则,是我国房地产权属确定的一贯原则.如果有土地证,且房屋产权转让给土地证持有人则可以按”房随地走“愿则,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变更;如果是房屋产权人持有产权证,而没有转让他人...

临澧县17099215078: 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具体执行的哪条法规? -
晁耍复方: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临澧县17099215078: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晁耍复方: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中华人...

临澧县17099215078: 房随地走与地随房走的区别是什么 -
晁耍复方: 所谓“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就是根据《担保法》第36条、《物权法》第182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

临澧县17099215078: 户口迁移会影响宅基地么?
晁耍复方: 一、本来在农村的户口,户口迁走了宅基地还有吗1、户口迁出后,就不在是本村村... 农民仅仅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不过由于“地随房走”...

临澧县17099215078: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随房屋所有权一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否随房屋所有
晁耍复方: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一并继承:一、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一并继承具有法律基础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置宅基地,但并未禁止...

临澧县17099215078: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
晁耍复方: 关于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1990年12月31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房屋产权转移...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