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跳楼,老师因拍过她肩膀而受责,教师已成高危行业了吗?

作者&投稿:尤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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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并没有成为高危行业,老师在学生跳楼自杀事件中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是他在点评学生考试的时候,确实出现了对学生拍肩膀、踢腿、扔试卷等失当行为。行为失当而被受责,这是本来就应该被处理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学生跳楼而引起的。

行为失当而受责,非常合法合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中,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很显然,在课堂上,当着全体学生的面,对学生有拍肩膀的行为,其实是带来侮辱人格行为性质的,会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同学的压力。更不要说这个老师除了对跳楼学生拍肩膀之外,对其他的同学还做出了踢腿、扔试卷等行为。

同样的,在《义务教育法》中,第五十五条 还规定了“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所以从这个情况上看,老师因为拍过学生肩膀等不当行为而受责,是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履行相关法规的表现,而不是什么教师“高危行业”的表现。如果有不当行为而不受责罚,那反而变得很奇怪,很不合理了不是吗?

教师行业不存在高风险

对比其医护行业,医生及护士动辄就被病患及其家属伤害的行为,我们更多见到的是我们的“弱势群体”因为被老师体罚等行为而受到了伤害而上了新闻,导致了很多人对于教师的印象不太好,甚至有事件发生的时候,哪怕没有了解清楚前因后果,很多人还是下意识地相信了学生及家长的言论,而质疑老师的行为是否失当。

尽管如此,教师还是不属于什么高危行业。因为大多数家长并没有因为老师对孩子有什么体罚行为而拿着刀就去砍老师,或者学生也很少因为被老师辱骂体罚而直接就跟老师开干打起来……

大多数的老师,是尽心尽责地教育学生,能够受到学生及家长的肯定。而个别老师所遭遇的特殊事件,根本无法代替所有教师的遭遇……

规范教师行为,保护教师权益。

其实教师受责的原因在于他自身存在不当行为。所以想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教师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自然就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不要出现失当行为,自然也就不会受责了。

而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同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们一样是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现在教师这个行业还真的算是高危行业了,对学生松些,家长说不负责任,严一些,家长又说虐待孩子。家长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站出来指责老师,而老师呢,也只能吃哑巴亏,谁让自己是老师呢,学生的成绩好坏确实是要自己来负责。

但是有些地方,并不是老师一个人就能做好的,比如说心理素质,有些学生在家里就是个宝,捧着含着的存在,在学校对他稍有些严格就回家告诉家长,家长就要开始做文章。

再来就是家长对学生的期盼和要求过高,学生的成长是慢慢来的,而且擅长的学科也不同,但家长的要求却一致的高,对孩子的内心缺乏关爱。学习或许是最轻松的事情,但每个学生的承受力是不同的,家长一味地把别人的孩子拿来比较,本身就是对自己孩子的否定和不认可,这样的行为会深深的打击到孩子的内心,作为成长期的孩子,内心极其敏感,长期的否定必然会让孩子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继而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当真的发生这种事情,家长又会把锅甩给学校,甩给老师,但学校和老师明明没有做很过分的事情,却要背着这样莫须有的罪名,承受来自社会的舆论,更有甚者会断送了自己的教学事业,所以说教师行业的危险性,日趋增高。

宝鸡女孩因成绩不好坠楼,老师被停职

2020年6月23日19时,110接到群众报警,在阳光上东小区一名女孩从楼上摔了下来。八鱼镇警察局和公安刑侦部门立即展开了调查。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录像和走访调查,发现陈某住在阳光上东小区,是高新第五小学六年级的学生。6月23日下午,放学后,陈某乘公交车在阳光上东汽车站下车。从社区的南门进入社区后,她从邻近单元的屋顶上摔下来的。目前,刑事案件已被排除在外。6月24日下午,该学生家长组织10多名亲属在学校门口摆放花圈,堵住了学校大门,被公安机关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高新区管委会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了由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的“623”事件联合调查组,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学校、社区和教师的代表通过亲自交谈和慰问等方式表达了对家长的关切和安慰,并对陈某的去世表示深切的悲痛和遗憾。在查看监控录像、获得证人、书证和物证、综合判断和分析后,陈某死亡,学校和教师没有直接责任。

据调查,6月23日上午,班主任曹某,在班上分发语文试卷。拿到试卷后,陈某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所以他向同学们流露出了自己不想活的念头。在对试卷的讲解过程中,班主任表扬了在学习上取得很大进步的学生,对退步的学生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在这个过程中,班主任曹某对一个男生有肩膀,踢腿,扔试卷等动作,对陈某也进行了拍肩动作。对此,学校已暂停班主任曹某的任教,让其进行反省,并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教师行为规范和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指导和教育。

陈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生活和个人心理。据调查,陈某在同学面前多次提到,她父亲常年在西安,她母亲对她的学习要求很高。母亲通常下班很晚,使陈某感到孤独。今年四月,陈某向他的母亲和同学表达了想要自杀想法。当时班主任配合家长对陈某进行了心理辅导,并在后续的教育教学中给予了陈某关心和爱护。

作为学生的家长,更多的应该给予孩子认可,因为在学校的学习压力已经足够了,如果在家也依然得不到放松,内心也得不到释放,必然会起到反效果。另一方面对孩子的心理素质也要由家长来配合提高,作为孩子最信任的人,与其交谈,交心,告诉他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坎坷,今日的压力会成为明天的助力,引导孩子的内心积极乐观,内心得到释放后才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好,才会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在等待自己。



教师确实是成为高危行业,因为现在很多学生自杀的责任都会归咎到教师的头上

我觉得是的,说句实话,教师工资真的不高,但是风险是真的高,学生随便出点什么问题,大家第一反应都是老师没管好。

教师,个人觉得就是高危职业,现在的学生不能打不能骂是法规,也不能严厉批评,甚至不能批评,因为你一旦做了,后续发生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会扯上你。


学生跳楼,老师因拍过她肩膀而受责,教师已成高危行业了吗?
教师并没有成为高危行业,老师在学生跳楼自杀事件中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是他在点评学生考试的时候,确实出现了对学生拍肩膀、踢腿、扔试卷等失当行为。行为失当而被受责,这是本来就应该被处理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学生跳楼而引起的。行为失当而受责,非常合法合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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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缪可馨”被“涉事教师”掌掴的事情,“缪可馨”告诉过家人,并且是发生在半年前的事情。作为“缪可馨的家长”为何当时没有去找“涉事教师”讨说法,这其实是很微妙的事情。一般来讲,家长知道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并不会直接去找老师“算账”,而是要看“老师的体罚”对自己孩子的伤害程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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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18779593321: 学生自杀,老师和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
闵依小儿: 学生自杀,老师和学校必然要承担责任,因为学生在学校读书,学校作为机构,虽然他是负责教育,但是同时他也有负责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老师更有责任来保证,学生的安全.所以学校老师,必然要承担责任.

钦北区18779593321: 关于“专注”的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三个 事实论据 和 两个 理论论据注意:关于 “专注”望告诉下下~谢谢 高手、帮帮偶~~ -
闵依小儿:[答案] 1.人生最富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渡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 有的会员甚至把自己数亿元的土地捐献给公共机关. 3.统计资料表明,各国小学生每天的劳动时间差距不小:美国1.2小时,0.7...

钦北区18779593321: 学生在校玩手机 被老师打一巴掌后跳楼自杀 老师有责任吗 -
闵依小儿: 肯定有责任的,还是主要责任呢,学生无论怎样调皮不懂事,老师都不该动手体罚的.建议你咨询相关律师,提起诉讼

钦北区18779593321: 学生在校出事,老师也有责任吗? -
闵依小儿: 这种事有责任也是学校承担,而不是老师. 但如果老师对造成的事故有重大过错,学校可以适当追究部分损失.

钦北区18779593321: 学生在校受老师讽刺跳楼骨折,学校如何赔偿 -
闵依小儿: 如果学生在校死亡是自杀,且自杀的原因和学校没有关系,学校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是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或者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学校或者老师引起的...

钦北区18779593321: 学生在学校因老师打骂而跳楼至残学校该不该赔偿. -
闵依小儿: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钦北区18779593321: 老师体罚站学生造成心里阴影导致跳楼的,导致身体多处骨折的,学校领导需要负责吗? -
闵依小儿: 需要.老师体罚学生违法,老师如果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有老师体罚的证据,建议找学校领导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教育局投诉或到法院起诉学校和该老师.

钦北区18779593321: 学生在校意外坠楼.学校应负何责任? -
闵依小儿: 如果上诉,一般校方都要赔偿几万,数目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三万到十二万之间.索赔八十万,除非是学校有意致使学生跳的,而会使人无法忍受以跳楼为结局都会是个人,一个组织是不会这样的,所以索赔八十万是无理的要求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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