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作者&投稿:倪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借书须知】!!!~

  是自己要拟订《借书须知》吗?还是要办理借阅证,了解相关情况?
  下面是湖北省图书馆的入馆须知和借阅规则,你可以参考。


  入馆须知:
  1、本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
  2、进入外借处、阅览室须持湖北省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3、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4、请注意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5、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6、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7、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8、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9、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10、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11、请自觉遵守湖北省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阅规则:

  书刊外借规则
  1.本馆中外文书刊实行开架和闭架外借。
  2.持本馆发放的中文借阅证或中外文借阅证,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
  3.办理书刊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如发生超期,遗失、损坏、偷窃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外借书刊借期、册数、续借:
  持有本馆中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中文图书3册,或中文期刊4册;中文期刊借期20天,中文图书借期30天,中文图书可续借一次。
  持有中外文借阅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4册,其中可借外文图书1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6.具体外借规则详见各外借处借阅规则。

  书刊阅览规则
  1.本馆书刊实行开架、半开架和闭架阅览。
  2.读者须持本馆借阅证、阅览证即可就室阅览。
  3.读者进入各阅览室时,请仔细阅读相关“阅览规则”。
  4.各阅览室的书刊除规定可以外借的以外,一律不准带出室,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各阅览室的书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

  馆藏书刊资料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本馆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属国家财产。为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广大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权益,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或污损者,须照章赔偿。

  二、书刊遗失赔偿:

  1.原则上应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修订本抵赔,每册另收原书刊价格的20%分编加工费。

  2.对于不能按原书刊赔偿者,则根据书刊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决定赔款倍率:

  图书出版时间 文学类 其它类


  1995以后 5倍 6倍

  1990-1994 5-10倍 6-10倍

  1949-1989 10-20倍 10-20倍


  3.多卷集图书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

  三、书刊污损赔偿:

  视污损的轻重程度,按书价的10%至50%赔偿;若污损严重,使书刊资料不能继续流通,则按遗失条款赔偿。

  四、本规定所指书刊资料范围包括本馆收藏的1949年10月以后出版的书刊资料,并适用于个人借书、集体借书、邮寄借书、馆际互借。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有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

  湖北省图书馆读者借阅证办理办法
  http://www.library.hb.cn/banzheng.htm

  一、借阅证类型
  根据读者需要和本馆实际情况,本馆通行下列三种读者借阅证:中文借阅证、中外文借阅证、临时阅览证。

  二、发放对象

  凡年满16周岁,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持有效证件者,均可申请办理借阅证。

  三、办证手续

  填写"湖北省图书馆读者申请卡",并依据自身需要确定办证类型。
  1.办理中文借阅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一寸照片一张,交纳押金100元、办证费15元(含制卡、计算机建档、文献保护等费用,下同),即可办理。
  2.办理中外文借阅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一寸照片一张,交纳押金200元、办证费15元,即可办理。
  3.办理临时阅览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交纳办证费5元,即可办理。临时阅览证使用有效期为一个月。

  四、验证手续

  1.借阅证每年须办理一次验证,每年的办证对应日即为年度验证日,期满一年未验证的借阅证将自动转为验证状态,其借阅功能即停止,读者须及时办理验证手续。
  2.验证时若不需换证,收验证费10元;若需换证,则收验证费15元。


  五、补证手续
  借阅证遗失,请及时凭本人身份证挂失。并可凭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补证费15元,办理补证手续。


  六、退证手续
  1.还清图书后,持借阅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及退还押金手续。中外文借阅证退证,若无外文借阅证及存根者,须信息咨询部出具无借外文图书的证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因外文图书暂未进行计算机管理)。
  2. 押金收据遗失,不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3. 临时阅览证不办理退证手续。

  武汉市图书馆
  http://www.whlib.gov.cn/ReadNews.asp?NewsID=2668
  一、 发放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武汉图书馆中文期刊借书证。
  二、办证办法:
  1、本证为通用证。
  2、本证收取期刊保证金人民币30元整, 临时借阅费5元/月(可办年证, 半年证)。
  三、办证时间:
  每周一、二、三、五、六、日,中午12:00—18:45
  每周四下午14:00—18:45。
  四、中文期刊外借证使用的时效、挂失、换证及管理
  1、有效期满后须办理续证手续,每年一月份换取新证。
  2、读者退证必须凭中文期刊外借证、保证金收据到原办证处办理保 证金退还手续,无中文期刊外借证保证金收据恕不退还保证金。
  请务必保管好中文期刊外借证保证金收据。
  3、读者在办理中文期刊外借证时请详实填写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4、中文期刊外借证在使用期内遗失,应持本人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立即到我处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读者自负。
  5、读者办理挂失后可申请补办中文期刊外借证, 补证时每证收取补 证费5元。
  6、每证每次限借期刊两册。
  7、借期为1—30天,超期须交纳滞纳金,每册每天按0.10元处理。
  8、读者如遗失中文期刊或造成中文期刊的污损,缺页等情况应照价赔偿同名同期期刊或等额费用,如期刊条码遗失须补交1元条码费,方可借阅。
  9、广大读者应遵守《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及我馆规章制度,爱护期刊文献,按时还刊。

第一条 为了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开放,具有图书、音像等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存储、开发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机构。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共图书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相适应。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图书馆事业给予扶持。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共图书馆的主管部门。计划、财政、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障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分布情况,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设立公共图书馆(室)。市、州和较大市的区以及有条件的县(含市、区,以下统称县)可以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和特色图书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图书馆的布局要求、馆舍面积、阅览座位和藏书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鼓励和支持农村村组、城市社区、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向社会开放的图书馆(室)。第六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公布服务事项和服务功能,实行开架或者半开架借阅,努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为读者利用文献资料提供服务;应当向老、弱、病、残的读者提供方便。
  公共图书馆应当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采用多种形式提高馆藏资料利用率,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县、乡(镇)公共图书馆(室)应当面向基层,为农民提供科技、文化服务。第七条 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新进的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第八条 读者在公共图书馆享有下列权利:
  (一)免费进行书目检索;
  (二)凭借阅证免费借阅文献资料;
  (三)获得有关文献资料和阅读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参加各种读者活动;
  (五)向公共图书馆或者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依照规定获得图书馆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九条 读者在公共图书馆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爱护文献资料和公共设施、设备;
  (二)按规定日期归还所借文献资料,超过规定期限的,按规定交纳滞还费。
  (三)遵守其他有关的管理制度。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开馆借阅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馆借阅时间。第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做好文献资料收藏工作,包括各类传统的文献资料以及磁带、磁盘、缩微胶片、光盘等新型文献资料,重视收集地方文献资料,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料购置费,保证公共图书馆年入藏文献资料逐年增长,其中省、市、州、县年入藏文献资料应当分别不少于10万、2万和5000册(份)。
  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料购置费实行专款专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地方文献资料的征集工作,建立健全呈缴本制度。省图书馆是本省出版物版本收藏单位,市、州图书馆是所在地出版物版本收藏单位。
  省内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出版单位,应当在出版物出版30日内,向省图书馆及出版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公共图书馆缴送两册(套)样本。
  鼓励省内出版内部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省外出版作品的个人自愿呈缴。第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对新入馆的文献资料,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分编和整理,并在30日内投入使用。对破损或者失去利用价值的书刊应当报同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处理。第十四条 查禁书刊和有收藏价值但不宜外借的文献资料的清理、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共图书馆不得自立标准,随意提存文献。第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制度,做好文献资料的保存和防护工作,对所收藏的古籍善本等珍贵文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护与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图书馆的馆舍、设备、文献资料。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为了促进湖北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本条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面向社会开放的,具有图书、音像等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存储、开发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机构。各级人民政...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开放,具有图书、音像等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存储、开发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机构。第...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规定因故更改开放时间应提前多久通知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规定因故更改开放时间应提前2日通知。《条例》明确,省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六十八小时,市(州)不少于六十四小时,县(市、区)不少于五十四小时,乡镇(街道)不少于三十五小时。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开放时间。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年...

【借书须知】!!!
5.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6.各阅览室的书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馆藏书刊资料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本馆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属国家财产。为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广大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权益,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

鄂州市图书馆机构组成
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属于事业型单位。1993年,鄂州编办19号文件为图书馆增加了1个编制名额。2002年12月,鄂州编办45号文件进一步确定了图书馆的编制数为30人,并建立了相应的人员编制卡。2001年《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出台,明确了图书馆的职责,即作为公益性的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存储和开发服务...

武汉图书馆可以带书进去吗
五、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存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六、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对损坏图书馆公共财产及设施者,按《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七、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八、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未经...

湖北图书馆和武汉图书馆出入规,借阅规。
7、借期为1—30天,超期须交纳滞纳金,每册每天按0.10元处理。8、读者如遗失中文期刊或造成中文期刊的污损,缺页等情况应照价赔偿同名同期期刊或等额费用,如期刊条码遗失须补交1元条码费,方可借阅。9、广大读者应遵守《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及我馆规章制度,爱护期刊文献,按时还刊。

关于国家图书馆的一个问题
如《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12条规定:“省图书馆是本省出版物版本收藏单位,市、州图书馆是所在地出版物版本收藏单位。省内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出版单位,应当在出版物出版30日内,向省图书馆及出版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公共图书馆缴送两册(套)样本。”参考资料:翟建雄.图书馆与出版物缴存制度...

在武汉图书馆怎样办图书证?(没有身份证的该怎么办?)
应持本人身份证或保证金收据立即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读者自负。 4、办理挂失手续后,可申请补办借阅证,补办证收费5元整。 5、请您遵守《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及我馆的规章制度,爱护图书,按时还书。每证每次可借图书3册,借期为1至30天;...

十堰市图书馆能带书进去自习吗?
不得涂改、剪裁、撕毁、遗失图书。凡偷窃、毁损书刊者,一经发现,本馆将按照《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和《十堰市图书馆读者违章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酌情进行处理;其借阅证也将被置停,待处理完后再给予恢复使用;情节特别严重的,本馆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堰图书馆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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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瞿单克: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1、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成立于1983年,它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荆州,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这所大学占地约4610000平方米,建成区...

任丘市18794209375: 武汉大学的优势专业
枞瞿单克: 武汉大学最好的专业分布 理科:测绘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地理信息、计算机软件、数学、生命科学等 文科: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新闻学、哲学、文学、历史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

任丘市18794209375: 湖北省图书馆读者证使用范围是什么?
枞瞿单克: 读者证使用范围 1、读者证借阅总量为4本,可借少儿图书、中文图书、期刊、光碟、盲文图书.(中文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少儿图书、期刊、声像、盲文图书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2、中外文证可借外文书1本,同时可借少儿或中文图书3本.借阅总量保持4本.(外文书不可续借) 3、因免费开放,读者证期限默认30年. 4、读者超期滞还金每天每本0.2元.

任丘市18794209375: 湖北省图书馆的服务内容 -
枞瞿单克: 本着“读者第一,服务为本”的原则,湖北省图书馆坚持全年365天对外开放,为读者提供文献借阅、信息咨询、课题检索、公益讲座、数字资源利用等服务,形成了“长江讲坛”、“童之趣少儿读书节”、“跨系统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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