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儿能继承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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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儿在家的地位如何,能继承财产吗?~

古代女儿在家的地位如何,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一样的家庭情况,女子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汉朝以前,女子大概是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但是汉朝以后,法律明确规定,女子同样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或者上一辈的财产。


从总体来说,古代女子的家庭地位都不怎么高,但是也得分情况看。比如说,皇室女子和平常家庭的女子,地位肯定是不一样的。但是,就算是皇室女子,在宫里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这得看这个公主是不是受宠爱,或者说这个公主的母亲是不是被皇上看重,或者说这个公主的姥姥家是不是有权势。


比如说古代的公主,也都有自己的封地,这不就是继承家里的财产么?而且根据公主受宠爱的程度不一样,公主的封地情况也不一样。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太平公主、高阳公主、山阴公主,这些公主的地位就很高呀。但是再看那些为了国家被送出去和亲的公主,不用想也知道她们在后宫的地位大多不怎么高,要不然也不会被送出去。


寻常老百姓家就更是各家有各家的不一样了:不怎么重男轻女的还好,过得虽然苦一些,但是还能得到父母的真心疼爱。如果是那种特别重男轻女的家庭,就算是法律规定女子有继承权,家里也不会分给她们多少财物,出嫁的时候能有个嫁妆就算是不错了,哪还能继承家里的财产呢?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儿一般是没有权利继承财产的,除非是皇室身份特别尊贵的女子,有的会通过手段来获得财产,但是在汉朝的时候,有明文规定女儿可以继承财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财产。




受到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男尊女卑”非常的严重,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之下,女性受到上千年的压迫和束缚,同时也丧失了大多数的权利。简单的一句“女子无才便是德”,就让古代的女子远离了教育,同时也无法为官,丧失了自主独立的权利,对男性的依附成为了生存的唯一途径。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女儿继承财产的机会还是有的,只不过是非常的难,在古代的时候基层制度可以划分为两个概念,一个是嫡长子继承制,只要有嫡长子存在,女儿是不可能有机会继承财产的。就算是庶子也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秦朝的时候颁布了分异令,是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实行了诸子有份,这一举措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了女性的权利。

在汉代的时候女儿继承财产有正式的法律规定,一般的继承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另一种就是法定继承,这对当代的女儿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虽然与男性相比女性的排位还是要靠后的,但是在古代,对于女儿们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了,还有就是一些有爵位没有儿子的情况,会把财产继承给女儿。那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

虽然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十分的严重但是也不是说女儿就完全没有继承家里面财产的能力,但是是否可以继承家里的财产和能够继承家里财产的多少还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首先来说的话能够继承家里遗产的概率最大的情况就是当自己的女儿还没有出嫁的时候,这个时候是绝对要继承财产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当女方出嫁的时候,女的要给男方提供嫁妆的,所以说既然家里的人去世了,肯定要将这里边的遗产一部分留下来留给女儿当做他的嫁妆的,所以说这个情况下女儿肯定是可以继承她父母的遗产的。

第2种的话,那就是如果自己的女儿已经嫁出去了,那么这个时候总的来说自己的女儿已经和自己家里没有半毛钱关系了,所以说父母的遗产就没有必要再分给他们已经出嫁的女儿了。但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说他的父母死去之后,他没有什么儿子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将他的遗产分给那些以前出嫁的的女儿,这个时候她的女儿等于说是占便宜了。但是说实话,在古代这种基本上家家都生了很多个人的情况下,这种概率是很小的。

第3种的情况下,就是如果自己的女儿被她的老公给废掉的话,这个时候他的女儿应该能够继承他父母的一部分遗产。古代的时候也存在着父母的所有儿子都去世的情况,但是古代在这个时候,都是需要找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收养他作为儿子。那个被当做自己的传承人被过继过来的人是没有继承家里所有财产的权力的,所以说要从父母遗产中分出1/3给他们女儿。但总的来说在当时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儿想要继承父母的遗产,真的是十分困难的。



古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宋代时期对于爵位的继承依然如此,但是在财产的继承上,采取了“诸子均分”的原则,这让女儿在非户绝的家庭中可以得到一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要说明的一点是,在非户绝的情况下,出嫁女是不能继承家庭财产的。

户绝情况下没有立嗣情况下的女儿的财产继承
所谓的户绝就是:“男子死而无继。”具体来说就是当父亲死后,没有留下子嗣的家庭。

在《宋刑统》中规定: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也就是说宋朝时期在家产继承方面保留了女儿的继承权利,虽然是户绝,女儿也可以继承财产。

宋代时期首次提出根据女子与娘家的关系而对其继承权进行区分的制度,在古代女子婚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是标志这女子从父家到夫家的转变,因此在室女(未出嫁的女子)跟父家有着更深刻的关系,而嫁出去的女儿显然已经是夫家的人了,因此在继承权上大打折扣。

这个问题每个朝代不一样,女性地位最低当为明清。

唐律,父母双亡,独女继承所有财产,不分在室不在室。

宋律,父母双亡,独女在室,得全部财产;不在室,得部分财产,其他由同宗过继子继承。

宋时,曾有一个案子,一对夫妻无子,有三女,同宗侄子为过继子。夫妻死亡后留下遗嘱,财产一半归过继子,一半由三女平分。该过继子认为亲生女儿没有权力继承财产,遂诉讼于官。官府最后判定亲女有继承权,过继子不得剥夺。

真正和大家印象中的“吃绝户”相符的是明清时期。明朝开始,规定若无亲生儿子,强令侄子为嗣。必须是同宗侄子,若以外甥或其他外姓为嗣违法。女儿被剥夺几乎所有的继承权,无论在室不在室。若在室,止留一份嫁妆。

有记载,往往户主尚在弥留之际,同宗就一拥而上,喧喧攘攘各自争抢财物,互相之间还会因为多了少了大打出手,而女儿只能无助的在一边看着。待户主死亡时,已经家无余财。这就是民间所称的“吃绝户”。有些网友吐槽的奇葩亲戚说我家只有一个女儿,以后财产都是他的,源头就在这。

女儿只有在五服之内无堂兄弟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继承权。

民国时期,再次规定女儿有继承权,所以当时高门大户女儿与儿子之间的继承权诉讼官司有不少,有些家族甚至如连续剧般有一季二季。

古代的继承权往往与宗法制度下的为嗣捆绑,民国的法律规定了只有男性可以为嗣,但又规定了女儿有继承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民国法律将为嗣与继承权解绑。

新中国成立后,规定女儿与儿子有同样的继承权。同时法律概念中不涉及宗法制度,所以“过继子”、“立嗣”、“承祧”等概念从法律中去除了。

但社会形态上残余依然非常严重,如所谓村规民约对女性分田地、宅基地的歧视性规定,拆迁时对未婚女性与未婚男性的歧视性处理,人民日报的标题《女儿与二胎弟弟 争 房产》等奇葩立场的标题……

参考资料《中国妇女与财产》

这个问题,主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有儿子,女儿是不继承的。

在农村,因为传统习惯,女儿不是不能继承,而是自愿放弃继承。在很多农村地区,有一条不成文的闺女,闺女嫁人以后,娘家是不分财产的。如果将来父母老了,女儿只尽赡养义务,负责照顾老人,不负责出钱。

在农村,只要一个孩子的很少,所以几乎都有儿子和女儿。女儿不继承娘家的,小姑子也不继承婆家的,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老规矩。如果有儿子,女儿争娘家的财产,这就是一个笑话。

第二:如果没有儿子,女儿自然是能继承的。

在农村有一句老话,生个儿子是名气,生个女儿是福气。意思很简单,生个儿子,面子是有了,但将来出钱的地方多了,娶媳妇要花一大笔钱,将来家里的大小事,都是儿媳妇说了算。生个女儿,虽然少了一点面子,但女儿更贴心,将来父母不受气。

有儿子的话,家里的房子等值钱物件,都是儿子的,没有儿子这些自然是女儿的。不管是一个,还是两个女儿,都可以继承的。如果找了一个上门女婿,那自然更有权利继承了。

第三:一些思想开明的父母,不介意女儿继承。

很大一部分,不是女儿不想继承,而是根据父母的意愿放弃了。一部分农村老人,觉得女儿是嫁出去的,只有孙子才是自家的,肥水不愿流外人田。一部分思想开明的家长,是不介意的,而是会一视同仁。

父母有病了,儿女一起承担,将来的财产,也是儿女一起分配,不过还是很少见的。毕竟房子这种东西,一栋一般只住一户人,而农村人最大的财产,也就是房子,不可能一分为二。

反正在我们老家,女儿是不继承父母遗产的,基本都归了儿子。

你说的在古代,应该不包括母系制社会时期。应该说从有了私有制这个阶段,财产才开始进入了私有化的。私有制开始的时候实行的是嫡长子世袭制,这里包括爵位和财产的继承。再以后就是传男不传女了。因为在封建社会家中的女儿是要出嫁的,她的出嫁就意味着成为了她夫家(别人家)的人,所以旧社会的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那么对于一对儿夫妻的家中如果没有儿子或这是连女儿也没有的,绝大多数都是采取在本家族的亲兄弟或堂兄弟的儿子中来过继(如果没有儿子的与有儿子的是兄弟关系的,就应该把弟弟或堂弟家的长子安排为继子;如果没有儿子的与有儿子的是弟兄关系的,就应该把哥哥或堂兄家的次子或三、四子安排为继子;如果这个家庭的几个男人们的后代中只有男孩儿,那么这个男孩儿就属于他父母和叔伯共同的儿子,这也被称之为一子托两、三...家;如果这个没有儿子的夫妻的家族中也没有了可以过继的男孩儿,他们也可以收养继子或招女婿入赘,这个被招入赘的女婿是要改随继父之姓氏和他继父家族后辈人的序列来排名字的;如果没有孩子的夫妻甚至没有或远离宗亲,他们也是可以通过收养的方式来领养或认养儿子的)。一句话说到底,旧社会在那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观念作怪的形势下,女人(女儿)们对自己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劳苦大众得到了彻底解放,妇女们才因“男女平等”而开始逐渐有了社会地位,享有了与男人一样的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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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儿能继承财产吗?
虽然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十分的严重但是也不是说女儿就完全没有继承家里面财产的能力,但是是否可以继承家里的财产和能够继承家里财产的多少还是有相应的规定的。首先来说的话能够继承家里遗产的概率最大的情况就是当自己的女儿还没有出嫁的时候,这个时候是绝对要继承财产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当女方出嫁的...

古代女儿在家的地位如何,能继承财产吗?
古代女儿在家的地位如何,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一样的家庭情况,女子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汉朝以前,女子大概是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但是汉朝以后,法律明确规定,女子同样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或者上一辈的财产。从总体来说,古代女子的家庭地位都不怎么高,但是也得分情况看。比如说,皇室女子和...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儿如何才能继承到财产呢?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儿一般是没有权利继承财产的,除非是皇室身份特别尊贵的女子,有的会通过手段来获得财产,但是在汉朝的时候,有明文规定女儿可以继承财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财产。受到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男尊女卑”非常的严重,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之下,女性受到上千年的压迫和束缚,...

在古代,女儿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古代的人也会立下遗嘱,如果父母亲比较开明,又疼爱自己的女儿,有的父母亲是会主动立下遗嘱,分给女儿一些东西,那么这时不管女儿是否已经出嫁还是可以继承遗嘱里面规定的遗产。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女儿在原则上没有继承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不是一刀切,某些情况下,女儿也可以继承遗产。

...权?如果家里没有儿子的话,在古代是否由女儿继承呢?
首先古代女子,没权力继承财产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古代女子在分家过程中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一般分为,已婚和未婚2种情况。分家时已婚女子,嫁入别家不算娘家人了,而且她们成亲时的嫁妆,就是从娘家分到的财产。已经拿过了,当然不能再拿。而分家时未出嫁的女子,可以分得财产,因为她们还没拿过嫁妆...

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女儿也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是在哪个朝代?
记不清了 好像是在《唐律疏议》?具体你查查 这是国内法律史 世界法律史么 大概是法国民法典 罗马法好像没有 更早的就更没印象了 估计不会有 那时候还是奴隶制呢 不过 如果周边某国宣布 它们的古代法律中 早就有此规定 你也不必吃惊喔

在中国古代,在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财产是由女儿继承...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在很长时间里,男性都处于统治地位,所以很长时间里财产都是由男性继承的。家里没儿子,财产一般都是兄弟跟侄儿继承。但在母系氏族时期,女性处于统治地位,所以在这个时期财产是由女儿或是女继承人继承的。

古代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娘家的财产吗?
在此情况下不过未嫁女还是出嫁女都无继承权。2、夫妻双亡或夫亡妻在而未立养子承嗣,则女子也有继承权,在此情况下,如家中还有姐妹未嫁,则出嫁女无权分得财产;如出嫁女为独女或姐妹均已出嫁,则出嫁女能分到全部财产的三分之一或和其他姐妹平分该三分之一的财产份额。

雁山区17034044896: 在中国古代女性是否有财产继承权?如果家里没有儿子的话,在古代是否由女儿继承呢? -
地贡诺安: 首先古代女子,没权力继承财产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古代女子在分家过程中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 一般分为,已婚和未婚2种情况. 分家时已婚女子,嫁入别家不算娘家人了,而且她们成亲时的嫁妆,就是从娘家分到的财产. 已经拿过了,当然不能再拿. 而分家时未出嫁的女子,可以分得财产,因为她们还没拿过嫁妆. 那分到的财产,就是她们以后的嫁妆.

雁山区17034044896: 古代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娘家的财产吗? -
地贡诺安: 只有宋朝才有.按照宋朝的法律,1、丈夫死了妻子还在,如妻子从丈夫的亲属中过继一男丁作为养子,则此子就有如同亲子的继承权,在此情况下不过未嫁女还是出嫁女都无继承权.2、夫妻双亡或夫亡妻在而未立养子承嗣,则女子也有继承权,在此情况下,如家中还有姐妹未嫁,则出嫁女无权分得财产;如出嫁女为独女或姐妹均已出嫁,则出嫁女能分到全部财产的三分之一或和其他姐妹平分该三分之一的财产份额.

雁山区17034044896: 在古代家里没有儿子女儿能继承家产吗? -
地贡诺安: 一般都是招上门女婿的,入赘是古代最普遍的现象!因此在古代财产继承问题上比较严苛!

雁山区17034044896: 古代女子如何继承家主 -
地贡诺安: 继承顺序按优先权先后为:——嫡长子(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 ——嫡余子(即正妻所生的除长子外的儿子) ——嫡长孙(嫡长子的嫡长子) ——嫡长曾孙(嫡长孙的嫡长子) ——嫡孙(嫡长子的其它儿子) ——庶长子(妾生的儿子中年纪...

雁山区17034044896: 古代次子和庶子继承权 -
地贡诺安: 中国古代继承制度基本上是分为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两方面.一、奴隶社会下的继承制度:(1)夏朝之前是禅让制.(2)夏启夺取王位,“私天下”出现,标志着以夏后氏为核心的夏国家的正式创立.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已经出现,其也主...

雁山区17034044896: 在古代,如果只有庶出一个儿子,嫡出都是女儿,会让庶出子继承家业吗? -
地贡诺安: 在古代,嫡出的儿子是拥有绝对继承权的,而女儿也会配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当嫡妻.但庶出的子女,则只可认父亲的正室为母亲

雁山区17034044896: 出嫁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地贡诺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否认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

雁山区17034044896: 女儿可以继承亡父的父亲遗产吗 -
地贡诺安: 一般来讲是可以的.继承的是原本应该属于这个父亲的那一份. 从法律角度来讲,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一下都按您说的涉及人员称谓来写)这个爷爷的孩子(这个父亲)先于这个爷...

雁山区17034044896: 女儿不能继承遗产的说法对吗? -
地贡诺安: 当然不对,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次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在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女儿可以继承遗产,这是毫无疑问的.

雁山区17034044896: 为什么古代能继承更多财产,没有兄弟的独生女在夫家反而不如有父兄依仗但嫁妆不如她的妯娌硬气? -
地贡诺安: 因为古代三从四德,“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即使是独生女也不成,父母会通过过继或者抱养一个儿子来继承遗产;娘家无父兄,受了气也没人替你撑腰,所以不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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