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土地私有制是古埃及经济发达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不是一项坏制度吗?

作者&投稿:锺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祭司阶级?~

所谓祭司,是指祭祀的司仪,不同于巫祝等占星、占卜术士。而古埃及的祭司阶级则是从主持仪式的法师群发展成为公共管理阶层的。
完整的祭司职能当包括仪式主持和沟通人神两部分。中国商代的巫祝有沟通人神的“能力”,但不具备合法性,因为主持正规国家祈祷活动的人物是商王。在敬事鬼神的商代,商王其实是一位大祭司。这是因为商族在形成过程中族群由血亲构成,正统血亲的黄金家族统治整个族群。商人有一个含糊的天的概念,更精确的信仰概念是与人间社会相对应的鬼的社会,死去的君王仍为君王,死去的士卒仍为士卒。这样商王的祖先即是地下之王,而商王具有祭祀的合法权利,祭祀其祖的同时,沟通人神。所以商的神权是掌握在商王手中的。商王是商的大祭司。
到了周代,宗法制度形成,使这种祭祀权更合理化。祭祀权是很重要的,必须是站在重要宗法地位上的贵族才有资格。周王是最大的祭司,而诸侯、大夫是其国、其家的祭司。这表明,中国的祭司神权是依附于宗法王权的。贵族拥有这一神权。
回答中国古代没有祭司阶级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商周贵族没有把自己的神权像埃及法老一样交给一个人群来代理,而是亲自掌握祭祀的权利。在古埃及这群人成为政府管理者。商周则是由武士贵族这一阶层来决议国政,而由其家奴做具体的行政工作。而这种世卿世禄制又因春秋战国文士的崛起而为传统的官僚制所取代。
所以,结论是,无论是中国还是古埃及,王权都是无尚的,都包含神权。埃及法老让一个人群代表自己的神权,进而扩大到行政权,产生祭司阶级。而中国的商周古王由于族群联合的国家产生原因而将神权行政权完整的进行了分割,每一个地方贵族都是一个拥有完整权利的统治者,他们直接得到了行政权,而较为形式化的神权也就没有必要特别提出。这样,中国古代没有分割神权,进而让渡行政权的这一过程,所以也就没有祭司阶级。而直接产生军事行政贵族。

“封建”一词的原意指的是“封土建国”,即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在这土地上建立诸侯国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分封世袭制。我国周代开始有这种制度,其后有些朝代也曾仿行。欧洲中世纪君主把土地分给亲信的人,形式跟我国古代封建相似,我国也把它叫做“封建”。 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 封建这个字的由来,马克思主义史家基于法律的论点,认为它主要强调划分土地所有权。目前一般将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做为对比。 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理论中,“封建”一词引申为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关系(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引申是需要建立在西周封建论的基础之上的)。引申意义上的封建制度包括了封建领主制(即本来意义上的封建制)和封建地主制两种社会形态。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基础,是领主(或地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劳动者农奴(或农民)。在我国,奴隶制的夏商社会结束之后,封建领主制度建立于西周时代,并于西周时代达到巅峰,而瓦解于春秋时代,自战国时代起建立了封建地主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 封建领主制与封建地主制的区别: 在封建领主制下,领主(也叫封建主)是受封在一个区域里掌握权力的人,在经济上是土地所有者,在政治上是统治者。在封建地主制下,地主只在经济上占有土地,而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由中央任命的官僚对地方进行治理。 封建领主制下的被统治阶级可以是农奴阶级(如西周时代的中国和中世纪的西欧)也可以是农民阶级(如中世纪的日本),封建地主制下的被统治阶级通常是农民阶级。农奴和农民二者的区别在于是人身自由权的大小。 “封建社会”一词,就其最原始的释义来讲,应该是指其字面意义:封土建国。 即分封制,在中国盛行分封制的时期是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之前的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周武王灭商以后,周天子分封天下,那时诸侯小国林立,一个面积几平方公里的小城邦,其统治者被周天子分封为君主,以“国”自居,这个时期的曾经社会形态被奇怪地称为“奴隶社会”。到东周时期,诸侯小国逐步被兼并成诸侯大国,直到战国末期,秦国并吞六国,建立起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以后的中国社会就不叫做封建社会了,因为在当时大一统的中国,已经废除了封土建国的分封制,没有王侯可以受封而自行建国,自立为君主是不被允许的,所谓的皇帝只有能有一个,因此,自秦始皇开始至辛亥革命的这段中国历史时期,应被称为(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社会。而同时期的欧洲经历的中世纪却是真正意义的封建社会,那时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统治,大大小小的君主受到分封后各自为政,建立属于自己的城邦,如同中国的周朝,是一个真正封土地而后建国的封建社会。也可以说,中国在农业社会时期的社会形态发展是领先于欧洲社会形态的发展的,中国的“宗法专制社会”比同时期的欧洲的“封建社会”更加进步,而且两种社会形态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但是,就像一个早熟的婴孩,中国在政治上过早地发展进入中央集权制度,而经济上远远落后,这就严重阻碍了中国两千年的发展,使中国的前进自秦以后就走进了“死胡同”。 但是为什么中国的“宗法专制社会”被我们称为“封建社会”,而真正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却被我们称为“奴隶社会”呢?这是因为一些人对中国历史有曲解,并以讹传讹。 其实,对于中国历史上社会形式的划分,应该这样对应地改称为: 传统称谓: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修正称谓: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宗法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这是引用欧洲历史学划分方法到中国后引起的水土不符的结果,宗法专制社会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形态。 “封建社会之劳动生产者为农奴而非奴隶,已为众所公认。殷周既为封建社会,其劳动生产者当然为农奴,自不待言。周之农奴或许可说是世界各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之农奴,他们与古代希腊、古代罗马存在之奴隶有区别。这是因为周之农奴所具有的三个特点,为奴隶所无。即第一,农奴私有财产。虽然其所拥有的私产数量有限,但此为奴隶所无。因为奴隶本身,尚非自有,逞论财产。第二,农奴皆有父母妻子家室,过着亲属同居生活,而奴隶则无家室,孤身一人。第三,农奴缚束于土地,地苟转主,人亦随之。而奴隶转主则单身隶属,完全与土地无关。今人有谓周代为奴隶社会,若以史料所载之实情为据,而非生搬硬套理论,余以为此说实难以成立。......汉族历史分期,我的主张是这样: 古代— 原始共产社会 殷商为领主封建社会雏型 殷至战国一领主封建社会 周代为领主封建社会耀 春秋战国为领主封建社会解体 秦汉至鸦片战争 — 地主封建社会(其中分若干阶段再说)(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 关于封建的含义人们争论很多。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 马克思用做研究对象的西欧封建制度,是指王权集中以前的领主各自为政的状态。显然,这种状态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当王权集中后,在经济上则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 我国固有的封建含义类似,即分封建国。秦朝以后基本就不是主流了,尽管汉初明初有过反复。 西欧的王权集中后对资本主义的起源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而中国皇权集中的结果却是扼杀资本主义因素。可见,西欧封建制度是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因为关税等原因),而在中国,封建制的确阻碍了经济,但皇权制却是有意扼杀经济的发展。 原因在于,西方的王权在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之后才逐渐加强,使得王权成了社会的公敌;而东方中国的君权在奴隶制度经济还在瓦解中就已经迈出了加强的步伐,这样就抑制了先进经济方式的萌生。近代以后,资产阶级政治在产生之初,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巩固统治,因而集中皇权成了历史趋向;至于中国,就完全不存在这种问题了。 关于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有三种观点:西周开始进入封建社会;还有两种是秦汉论(秦汉时期进入封建社会)、魏晋论(两晋时期进入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形成的自然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具有自我封闭性、独立性,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的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结构中的关键生产资料掌握大部分都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领主)手中,故而能够形成“地主(封建领主)剥削农民”的阶级关系。 [编辑本段]封建社会的方式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方,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把土地封给贵族、功臣,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而在中国,自从商鞅变法起就实行土地私有制,地主对辖内土地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任意买卖。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社会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地主占有土地,赶走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即农民),然后把土地租佃给这些无地农民,由农民自行开发与耕种,缴纳地租。在西方封建社会时期,封建领主不仅占有农田,还把原来生息在这片领地上的农民也囊括入自己的帐簿,使大批农民沦为农奴。中国封建社会里,农民们名义上有独立的人身,但实际由于各种原因,农民根本没有自由。在西方,农奴则被视为领主财产的一部分,与奴隶类似,但农奴只可使用不可买卖。 并且,西方封建主和中国封建主都拥有很大权利,可以制约国王。每一个大的封建主在自己辖内都拥有军队,俨然一个“国中国”。 [编辑本段]独有的封建思想 封建社会中往往存在相当明显的阶级制度,如中国的宗法制,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架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也是如此完善的,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因此有了一句名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然而这种统治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来的,就是封建社会的思想观念:通常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而汇集成,其中也含有一些优秀的道德价值观,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儒家思想”。 [编辑本段]封建社会的变化 在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就是对其生产关系的破坏,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旨在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从而改变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斗争。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最早的资本主义诞生于当时商品经济发达意大利,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地区。 代表资本主义的自然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由于生产的目的由单一满足转变为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将有别于原有的封建制度。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开始解体,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最早的资产阶级与他们签订雇用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对原有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进程,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有能力扫清一切有悖于发展资本主义的因素,如“天赋神权”、“三纲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织等生产结构,最终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 [编辑本段]封建社会的归宿 通常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会转型为资本主义社会,根据资产阶级对封建阶级的各种关系,形成君主立宪制(英国、沙皇俄国、德意志第二帝国、日本等)、共和制(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等)。 不过也有特殊的变化关系,如中国由封建社会形成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再越过资本主义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参见共产党、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国家)同一时期可以存在各种生产关系构成的社会。 [编辑本段]封建社会的争议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与西方及台湾学者的“封建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都使用了同一个名词,使人混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西方及台湾学者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许多中国大陆及西方史家并不认为中国有过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分封制度),或者认为中国封建制仅限于周朝甚至西周时期(请参见分封制)。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马克思本人曾声明马克思主义史学仅适用于欧洲不适用其他国家文明社会),历史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封建社会时期,如欧洲从9世纪到大约15世纪,都算是封建社会时期。而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也历经很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封建社会中除了强调土地划分拥有权之外,通常也有上对下,很明显的阶级制度。

因为土地私有制表示着古埃及已经跨越了原始公社制度,进入到了私有制制度的时代。

私有制是高效率的经济社会基本标志之一,生产力的发展是产生私有制的原因。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增加,金属工具、牛耕等新的生产工具或方法被发明,直接促进了相对剩余产品的出现,对于剩余产品的公平分配就是私有制的最早形式。

而且土地私有制更是可以激发农民的耕种动力,产生更多的粮食,增加经济效益,推动社会的经济发展。毕竟土地属于自己了,那么就多劳多得,平民百姓想要过上好日子就需要勤恳的种植粮食。可以说在古代的农耕时代,土地就是一切,土地代表着温饱,想要更好的生存就必须获取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在法老西阿蒙统治的第十六年上,就有关于土地的买卖。具体证据就是:依据“摩塞档案”的记载,有人在后来发现的一块石板上,曾经记载着法老西阿蒙统治时期一桩用银子购买两块地段的具体案例。

尽管记载只是关于土地的买卖,但是标志着土地的交易双方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他们可以自由的控制着土地的归属问题。

而且在“梅腾墓志铭”中也有记载“他们根据国王的证书,从各个地方管理机构取得了该土地的所有权。不仅是梅腾继承其父亲的土地获得了国王的证书,就连他以银子购买的土地也获得了国王的证书。”可以看出当时的国王也是承认土地的私有制性质的。

而通过历史遗存的研究可以发现,从古埃及的第三朝开始,一直到古埃及的第十六朝都存在着土地私有制现象。这说明古埃及的土地私有制并非是偶然状况,而是一直被王朝政府所承认的一种制度。

私有制作为高效率的经济社会基本标志之一,虽然有其坏处,但是也需要考虑不同的时代环境,毕竟在农耕时代,还是“民以食为天”的。



在古代土地私有制不是一项坏的制度,可以激发土地所有者的激情,让他们生产更多的粮食。

其实也不是坏制度,每一件事物都有好有坏,古埃及以及更久远的社会,土地都是私有的,他们会为了挣土地二战争。

土地私有制可以激发土地的所有者耕种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农作物产量。

这样其实是为了激发所有的人民来更好去利用土地。


土地私有制是什么意思?
私有制是指在生产资料上实行私人占有和支配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个人或集体可以私自购买、使用、处置生产资料,而且可以占有和支配自己创造的产品。土地私有制是指一种制度,土地由个人或集体占有,可以自由流转、买卖和使用,获得土地承包或租赁权。土地私有制的优缺点 土地私有制的优点在于鼓励人们用...

什么是土地私有制?
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春秋年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大量的旷土隙田逐渐得到垦辟。一些奴隶主尽量驱使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田大量出现。“公田”是不能买卖的,...

什么是土地私有制土地私有制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私有制: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1]中文名 土地私有制 最早出现形式 奴隶主土地所有制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

为什么说土地私有制是古埃及经济发达的主要特征之一,这不是一项坏制度...
因为土地私有制表示着古埃及已经跨越了原始公社制度,进入到了私有制制度的时代。私有制是高效率的经济社会基本标志之一,生产力的发展是产生私有制的原因。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增加,金属工具、牛耕等新的生产工具或方法被发明,直接促进了相对剩余产品的出现,对于剩余产品的公平分配就是私有制的...

什么是土地私有制
土地私有制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归私人所有;在我国不存在土地买卖的问题,只存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问题;个人拥有的只是一定时间内的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国有)另一种是农村的集体所有;世界上施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又很多,在这些国家中虽然土地归私人所有,但是国家也会征收...

中国古代的土地私有制是什么意思
1、原因: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使生产力迅速发展,私田增多,井田制逐君主土地私有制。君主才是土地的所有者。而耕种者只有耕种的权利,个人不可以将土地买卖或者转让。2、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产生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导致土地兼并。如西汉后期的土地兼并,东汉豪强...

土地改革中的所有制是什么意思?公有制呢?私有制呢?
私有制则是指土地归个人所有,个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在私有制下,土地的使用和交易遵循市场规则,个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进行土地的开发和利用。这种所有制形式在市场经济体系中较为常见。私有制能够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发展。然而,私有制也可能导致...

什么是封建土地私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田以剥削农民(农奴)剩余劳动的土地私有制度。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而,在这里土地所有制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相同的涵义。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农民为了生活不得不...

为什么说土地私有制是导致小农经济封闭性的根本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

什么是土地私有制呢?
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地主阶级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兼并的农民,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豪民之田。农民生活悲惨,穿牛马之衣,吃犬彘之食,往往在暴吏酷刑的逼迫下逃亡山林,举行暴动。这种种情况...

容城县19844463261: 土地私有为什么有利于商品经济 -
赏寒坤复: 1. 在私有制,尤其是人少地多的国家,土地私有能够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长期投资的可能性,促进经济发展;2. 在人多地少的国家,土地私有制必然受比较利益的驱动,慢慢集中于个别人手中,不利用生产和经济的发展;3. 因此,不是绝对的.

容城县19844463261: 为啥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
赏寒坤复: 恩,从各种人处购买,土地私有了,地主就会经营这些土地,从而农业发展了,地主经济也发展了

容城县19844463261: 私有制的产生与生产力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如何理解“私有制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 ----------- -
赏寒坤复: 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财产公有.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工具的改进使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发晨,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开始有了剩余,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逐渐发展起来,而且代表着一种更高的生产力.生产工具、畜生、农产品、部分土地逐渐变为家庭私有.土地成为私有财产是私有制产生的标志.所以私有制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容城县19844463261: 古巴比伦时期土地的分配制度是怎样的?
赏寒坤复: 古巴比伦时期土地私有制已相当发 达,王室将大部分土地以份地形式交给 对王室负有不同义务者经营.这些人主 要有三类:一是纳贡人,他们依附王 室,领取土地进行耕种并交纳租税;二 是负担兵役的士兵(列杜、柏以鲁), 他们从国王那里领取份地作为服兵役的报酬.以上两种人从王室所领取的土 地,按法典规定“不得出卖”;三是“神妻”(女巫的一种)、达木卡(神庙经 济代理人)或负有其他义务的人(手工业者、公务人员等).他们领取的份地 也是作为服役的报酬.这种土地按法典规定可以出卖,但买者须承担相应的 义务.这些人很多是富人或奴隶主.以上这几种人“自行买得”的土地可以 自行处理.

容城县19844463261: 为什么封建统治的基础是地主土地私有制? -
赏寒坤复: 土地是所有农业生产的基础.拥有土地就控制了生产.在古代,农业劳动者和土地占有者相分离,劳动者无地,有地者不劳动.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两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

容城县19844463261: 为什么生产力发展会促进土地私有制的产生 -
赏寒坤复: 这是指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诞生. 因为在原始社会时期,因为生产力低下,所以必须集众人的力量才可能维系生存,便形成了部落.但后来,随着生产工具和技术的革新,个人的生产能力的提高,不再依赖集体,在这种情况下,私有制便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总有些人能凭借特殊的身份逐步占有部落财产,变成私有阶层.而有些人则因为战败被俘、或是经营不善而一无所有.

容城县19844463261: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何能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
赏寒坤复: 生产力发展使得剩余产品出现,个人不必借助集体的力量维持生计,同时由于剩余产品的积累,贫富差距拉开,各个家庭所能供养的人口不再相同,于是无所有制的土地制度不再适应,依靠暴力维系的土地私有制开始与发展了的生产力进行新一轮的发展.

容城县19844463261: 雅典和古代中国政治制度产生了什么共同影响 -
赏寒坤复: 古雅典式民主是在古希腊雅典发展出的一套民主体系.其他的希腊城市也设立了各种民主体制,其中大多数借鉴了雅典的模式,但没有一个如雅典一般强大或持久.它是一个独特而有...

容城县19844463261: 封建土地私有制出现的的原因及弊端 -
赏寒坤复: 1.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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