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徙木立信论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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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 全文翻译~

一、译文
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
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二、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三、出处
出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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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作背景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
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徙木立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出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译文
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
(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
拓展资料:

卷六十八 商君列传第八
汉·司马迁
国学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柰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
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後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
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後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
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於殷周矣。”
国学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国学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国学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国学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
国学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国学其明年,齐败魏兵於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卫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
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
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於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2k45j国2498z学8vzcd网f89af
国学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愿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
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与?”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
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
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一救荆国之祸。
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於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库,德行施於後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
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
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懽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後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
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於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商君弗从。
国学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
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强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国学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商鞅徙木立信论
毛泽东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为什么商鞅变法不利于奴隶主阶级?就国家承认土地私有的那条???
商鞅变法是以维护新兴地主阶级为目的的。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将奴隶集中起来,将他们束缚在土地上进行集体耕作。而商鞅变法承认了土地私有,使得奴隶不在被集中在一片土地上进行集体耕作,实际上解放了奴隶,这是严重打击奴隶主阶级利益的

毛泽东论文商鞅徙木立信论
在百多年前,毛泽东少年时,在湖南省的一所中学学习,在学校举行的一次作文大赛上,毛泽东写下了这片商鞅徙木立信论,并夺得了第一名。是怎样一篇论文会获得第一名呢?下面我们来详细的看一看。原文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

名词解释: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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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在政治、经济上“各”采取了什么措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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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13175055130: 商鞅徙木立信论(毛泽东著文章) - 搜狗百科
宫鹏先锋:[答案] 原文 商鞅令⑺既具⑴,未布,恐⑵民之不信己,乃⑶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募⑷民有能徙置⑸北门者予十金⑻.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⑹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

宝鸡市13175055130: 徙木立信文言文和译文
宫鹏先锋: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孝公...

宝鸡市13175055130: 商鞅徒木立信的译文 -
宫鹏先锋: 当年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

宝鸡市13175055130: 商鞅南门立木出自哪儿 -
宫鹏先锋: 商鞅南门立木出自《史记》.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 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两黄金(黄铜).

宝鸡市13175055130: 根据商鞅五十金徙木立信写一篇记叙文 -
宫鹏先锋: 原文:徙木为信令①既具②,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③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④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⑤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⑥下令,令行于民.译文: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当时也把铜被叫做金,一金代表一斤铜,当时铜的价值很高),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宝鸡市13175055130: 《商鞅徙木立信》的文言文表达方式 -
宫鹏先锋: 史记·商君列传第八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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