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赵力宝案”纪实,他是有多残忍?

作者&投稿:宰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赵力宝强奸杀人案回顾:13岁强奸杀人,竟然只判1年零6个月!后来怎样?~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社会动荡,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安定。

做了父母的人,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可是没有人能够保证,别人家的孩子没有恶意。正如《误杀》里的台词说道:“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却是禽兽。”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引导和诱惑,由此走上犯罪道路,而这些“少年犯”施暴的对方往往也是未成年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此一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保护到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反而在保护伤害了别人的未成年人。

《误杀》剧照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重案,一名13岁少年强暴了14岁同村女孩而未被判刑,获释后男孩不满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一怒之下连砍19刀,将女孩的母亲杀害。
可怜的女孩在被强暴和失去母亲双重打击下,精神出现了问题。而那名少年杀人之后,仅被判一年零6个月的劳教,这样的结果,让人悲愤不已。
这个少年为何如此残忍,他是如何走上犯罪之路的?
强暴同村女孩
杀人少年名叫赵力宝,是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凤山镇青山村人,由于家庭条件不错,作为家中独子,自然备受宠爱。
2004年时,赵力宝13岁了,他身高在一米七左右,体重将近130斤。所以他虽然还是个孩子,体格却和成人差不多。
由于自幼不学无术,赵力宝干脆连初中都没上几天就辍学在家,和一群比他大的人混在一起,天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
正是在这些人的影响下,赵力宝小小年纪就偷看了不少电影,这让他过早成熟,萌发了邪恶的想法,最终赵力宝将目标锁定在同村女孩明芳身上。

《少年犯》剧照为何偏偏是明芳,赵力宝还是经过一番考虑的。明芳的母亲名叫宋惠丽,两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带着女儿明芳改嫁到青山村,和村民于成义结为夫妇。
当时于成义都30多岁了,由于家里穷一直娶不上媳妇,所以才愿意娶一个带孩子的二婚女人。所以赵力宝认为明芳是外来的姑娘,家庭条件还差,比较好欺负。
2004年7月27日中午的时候,明芳骑车去邻村舅舅家送东西,可是她万万没想到,一双邪恶的眼睛,早就盯上她了。
在一个拐弯处,明芳发现同村的赵力宝拦着路,她不愿意招惹这个“二流子”,想绕过去。结果赵力宝一把将明芳拉下车,捂着她的嘴,就将其拖到了苞米地里。
那时明芳刚14岁,还是个瘦弱的小姑娘,她无法挣脱赵力宝的控制,只能大声呼救。而赵力宝则猛击明芳头部几下,将其打晕。
不知过了多久,明芳在一阵疼痛中醒来,发现赵力宝正在强暴她。无论明芳怎么哀求,赵力宝依然不为所动,直到施暴完毕。
事后,赵力宝恶狠狠的威胁道:“你敢告诉别人,我就杀了你全家。”明芳突遭此大难,脑子中一片空白,她迷迷糊糊的走出苞米地,也不知怎么走到的舅舅家。
赵力宝未被判刑
屈辱和恐惧已经压垮了明芳,她在舅舅家一言不发,将衣物偷偷洗了。到了第二天,舅舅、舅妈眼见孩子不对劲,一再询问下,明芳才终于哭着说出了赵力宝的恶行。
随后明芳爸妈闻讯赶来,当天下午赵力宝就被抓捕了。明芳被送到医院治疗,赵力宝则对强暴一事供认不讳。
随后赵力宝父亲曾上门商谈“私了”,被明芳父母一口回绝,他们想让赵力宝付出代价。

《误杀》剧照然而经过调查,赵力宝刚13岁,不满14周岁,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没法未对其判刑,没过多久,赵力宝就被释放了。
明芳的父母得知此事后气愤不已:“难道姑娘就这样被白白糟蹋了?”
更加可气的是,村里逐渐知道了明芳被赵力宝强奸一事,赵家人为了挽回声誉,竟然对外宣称“明芳和赵力宝谈对象了”。
为了讨回公道,宋惠丽将赵力宝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当时赵力宝躲在县城的亲戚家不露面,一切都由其父母出面。
打官司需要钱,明芳的继父于成义外出打工挣钱,官司则由宋惠丽一人负责。2005年9月,法院终于判处赵力宝赔偿明芳9021元,由监护人负责履行。


赵力宝夜闯民宅,杀害明芳母亲
判决书下来后,赵力宝才从县城回来。他的父亲因为要赔钱,心情很不好,天天在家数落赵力宝,有一次说道:“你个败家子,自己惹出来的事,自己去解决。她家三天两头来要钱,啥时是个头?你强暴时,咋不直接把她杀了呢?”
父亲一时的气话,让赵力宝冲昏了头。他认为自己未成年人,凭什么要赔钱。在赵力宝看来,都是明芳母亲搞的鬼。趁着于成义在外打工,赵力宝打算找宋惠丽去算账。
经过几次踩点,赵力宝寻找到下手机会。2005年9月26日,宋惠丽干了一天活,不到八点就和明芳睡下了。
半夜时,赵力宝翻墙而入,手拿尖刀潜入屋内。借着微弱的月光,赵力宝辨认出了宋惠丽。
随后赵力宝挥刀向宋惠丽脖子砍去,可是一刀没有毙命,宋惠丽吃痛之际,发出呼叫,试图挣扎着起来。
可是赵力宝一手将其摁住,继续挥刀乱砍。在这期间,明芳被惊醒了,她看到眼前的一幕,完全被吓呆了,她整个身子钻进被子,一直抖个不停。
而杀红了眼的赵力宝,对着已经不反抗的宋惠丽连续挥刀,直到其彻底不动为止。随后将明芳的被子掀开,他没打算杀明芳,只是在她脸上啃了几口,就此扬长而去。
赵力宝离开后,明芳终于鼓足勇气,跑到院子中哭喊到:“赵力宝把我妈杀了”。邻居被惊醒后,帮忙报了警。
办案人员来到现场后,发现宋惠丽死状很惨,身上足有19处伤口。2005年9月29日,外逃的赵力宝被抓捕归案。
结语
明芳本来就性格懦弱,连遭双重刺激,精神出了问题,每天吃不下睡不着,整日恍恍惚惚。于成义回到家后,彻底被激怒了,好不容易娶到的媳妇,就这样被赵力宝杀了,他发誓要讨回公道。

可是赵力宝由于是未成年人,仅被判了一年零6个月的劳教。赵家人担心于成义报复,在审判期间举家从青山村搬走了,至此音信全无。
另一方面,于成义打官司和办丧事后,欠下一万元的债务,将家中值钱的东西变卖还账了,他心中被仇恨充满,连地都不种了。
明芳则被亲姑姑接走,不知出于何原因,不再和继续于成义联系了。赵力宝一再作恶,却能活得好好的,而被他伤害的人则家破人亡,真是可悲可叹
一个未成年人,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教育,必将会犯下错误。如果犯罪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谁也不敢保证他不会再犯!面对如此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

我们首先说说赵力宝这个人,赵立宝这个少年,从小饭来伸口,衣来伸手,脾气被惯的不成样子,2004年他13岁了,但是身高跟年龄不成正比,他已经有了170左右了。因为赵立宝经常在学校不安生,导致很多学校也不要他,所以他经常在村里当街溜子,所以那些地痞流氓看到他有钱经常跟他一块玩,他也是在跟地痞流氓玩的道路上离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近。

再来说说他干了些什么,赵立宝早早就萌发出来了早熟,并且经常对女性动一些歪心思。很快这个赵立宝这个十三岁的花季少年,挑中了一个叫明芳的花季少女作为了他的下手对象。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赵立宝把明芳拖走准备侵犯,小女孩的父母发现了这个事情的真相,于是在二零零五年二月,明芳的母亲将这个赵立宝告上了法庭,不过案发的时候赵立宝是个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男孩是可以免去刑事责任的,男孩被抓捕之后没多久又被释放,而且明芳的家里才只得到了九千多元的精神损失费。

没想到赵立宝被释放后,在2005年9月26日夜晚,又犯罪了,这一次杀害了小女孩的母亲,一直捅了十九刀。明芳看到自己的母亲被砍死,而导致精神失常,小女孩的养父也无法积极的去好好生活。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就这么被毁掉了。

针对性司法制度的缺失,以及少管所尴尬的定位使得低龄犯罪得不到应有惩罚。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标准,其初衷是对青少年的保护。考虑到孩子心智尚未成熟,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后果,故此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本着“少捕慎诉”原则,以教育感化为主,这本无可非议。但只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而缺乏专门针对低龄犯罪的司法制度,加之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考虑不足,导致教育感化变成了一句空话。这正是目前司法制度的缺失的一面。

面对如此重大且恶劣的刑事案件,法律的天平是不是应该更倾向于明芳一家人,而不应该因为赵力宝只是个未成年人而让他付出如此微不足道的代价



我们首先说说赵力宝这个人,赵立宝这个少年,从小饭来伸口,衣来伸手,脾气被惯的不成样子,2004年他13岁了,但是身高跟年龄不成正比,他已经有了170左右了。因为赵立宝经常在学校不安生,导致很多学校也不要他,所以他经常在村里当街溜子,所以那些地痞流氓看到他有钱经常跟他一块玩,他也是在跟地痞流氓玩的道路上离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近。

再来说说他干了些什么,赵立宝早早就萌发出来了早熟,并且经常对女性动一些歪心思。很快这个赵立宝这个十三岁的花季少年,挑中了一个叫明芳的花季少女作为了他的下手对象。在2004年4月27日,赵立宝把明芳拖走准备侵犯,小女孩的父母发现了这个事情的真相,于是在2005年2月,明芳的母亲将这个赵立宝告上了法庭,不过案发的时候赵立宝是个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男孩是可以免去刑事责任的,男孩被抓捕之后没多久又被释放,而且明芳的家里才只得到了九千多元的精神损失费。

没想到赵立宝被释放后,在2005年9月26日夜晚,又犯罪了,这一次杀害了小女孩的母亲,一直捅了19刀。明芳看到自己的母亲被砍死,而导致精神失常,小女孩的养父也无法积极的去好好生活。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就这么被毁掉了。

针对性司法制度的缺失,以及少管所尴尬的定位使得低龄犯罪得不到应有惩罚。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标准,其初衷是对青少年的保护。考虑到孩子心智尚未成熟,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后果,故此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本着“少捕慎诉”原则,以教育感化为主,这本无可非议。但只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而缺乏专门针对低龄犯罪的司法制度,加之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考虑不足,导致教育感化变成了一句空话。这正是目前司法制度的缺失的一面。

黑龙江“赵力宝案”纪实,他是有多残忍?



让人发指的程度。主要的受害人为女子,先是把钱财洗劫一空,然后把受害人分尸,肢体溶解冲进厕所。

未满14周岁的赵力宝强暴了年仅10岁的女孩,没有进行拘留处罚,而是采取少年管制,要求给女孩一家进行赔偿。在下达赔款给女孩一家的判决书后,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亲杀掉。后他被判处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黑龙江“赵力宝案”纪实,他是有多残忍?
面对如此重大且恶劣的刑事案件,法律的天平是不是应该更倾向于明芳一家人,而不应该因为赵力宝只是个未成年人而让他付出如此微不足道的代价

家长杀害女儿同学被执行死刑,能让我们得到什么警示?
“家长教育”,这两个主要的问题!九岁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摩擦,其实更多的双方家长要注意这个问题,及时的解决,而不是让矛盾继续的发酵,如果当时能够及时的处理,哪至于落得现在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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