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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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扩展资料:
部分省份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1、《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告知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进行施工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三)施工现场经安全检查考核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的。
3、《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使用国家和本省已淘汰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三条一款规定,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五)至第(七)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建筑施工中的三通一平没有具体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条文或者规定,是《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中的约定。
二、三通一平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水通(专指给水)
1、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
3、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
一般条件下此三通一平工作,多为业主建设单位负责解决范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临时搭建的建筑不符合建筑标准没出事之前是行政拆除重新修建或加固责任,出事了是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这个后者是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应承担的法...
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搭设的施工现场临设(房屋)属于甲方还是乙方所有?_百度...
施工单位搭设的施工现场临设(房屋)归属问题:甲方出钱的是甲方的,乙方出钱是乙方的,工程造价里面有一笔临时设施费专门用来让施工单位建的。临时设施要看当初在预算中有没有反映。合同中所做的约定,关于这方面的归属问题。临时设施,在规划上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立即拆除。临时设施简介:临时设施是指建筑...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有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品存放处应当()。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权利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 ...
法律主观: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法律客观: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流动大、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再加上...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
②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③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标准是什么?
1、一机是指一台机械设备。2、一闸是指一台机械设备只能一个闸刀控制(避免误拉误合造成事故)3、一箱是指一台设备必须设一台专用开关箱,开关箱内只能接一个用电设备。4、一漏是指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小于30毫安0.1秒。机械设备距离开关箱不大于三到五米,当发生触电或者机械事故时...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依法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这是因为,办公区、生活区是人们进行...

施工单位应在哪些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知识拓展:1.说明类标志:这类标志主要...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

富平县13583462827: 施工单位有哪些行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呢?
倚庄纳川: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富平县13583462827: 现场搭设临时设施,应按照什么要求进行搭设? -
倚庄纳川: 按照JGJT188-200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搭设. 临时生产设施搭建的一般要求: 1、结构:一般采用简易钢管结构框架,檐口高度为3米.木工间为板房封闭结构、搅拌机棚、钢筋棚为局部敞开式. 2、屋面:一般采用纤维瓦...

富平县1358346282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和安全使用有哪些规定? -
倚庄纳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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