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与唐政府,清政府在对待民族问题上的出发点有何不同

作者&投稿:齐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中国与唐政府,清政府在对待民族问题上的出发点有何不同~

 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府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必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1 明朝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明朝在民族关系方面主要是解决与蒙古族的关系问题。元亡后,元顺帝与部分蒙古贵族退回蒙古草原,“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时刻图谋恢复旧业,不断向南发动军事进攻。为了解除残元的威胁,朱元璋在洪武二年、三年、五年、二十年多次向蒙古大规模用兵,北元战败后蒙古族分裂为鞑靼、瓦刺、兀良哈3部。永乐时期,鞑靼和瓦刺继续纵兵骚扰北边,朱棣又先后5次亲征漠北,取得重大胜利。为巩固北边,明初还采取积极防御的战略。朱元璋曾要求山西、北平紧邻蒙古地区“无事之时,正宜往彼练习军士,修葺城池,严为守备”,“来则御之,去则勿追,斯为上策。若专务穷兵,朕所不取”。终明之世,“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相继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镇七镇,与固原和山西偏关合称“九边”。“九边联络,建师屯田”,皆文武大臣镇守提督。明初朱元璋还一再申述“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竭力争取蒙古各部归附。为此朱元璋曾在蒙古军人中“简其壮勇者为驾前先锋”,或“分补侍卫”,有的还授予“蒙古卫所百户、镇抚”等官职。明初对残元的斗争,实际上是统一战争的继续,起到巩固明朝统治、稳定边疆的作用。对付游牧民族袭扰,采取军事上抗击、积极防御和政治上招抚两手并用的政策,也取得了积极效果。北元知院捏怯采、丞相失烈门、全国公观童及盘踞金山的纳哈出相继率众归降。他们和元朝崩溃时留下的大量蒙古人、色目人被安置在内地定居,与汉人等各族人民共同耕作,互通婚姻。明中期朝政腐败,边防残破,瓦刺和鞑靼相继兴起,军事势力深入到河套地区。这些游牧民族贵族首领虽也屡屡请求通贡互市,但实则“拥兵压境,恃强求市,以欵叚驽罢索我数倍之利,市易未终遂行抢掠”。而明廷则“战诎议守,守诎议贡”,或眼光短浅措置不当,封闭关市,断绝往来,又往往招致“大举入犯,或在宣大,或在山西,或在蓟昌,或直抵京畿”。蒙古贵族反复掠杀的结果,明边民“父子夫妻不能相保,膏腴之地弃而不耕,屯田荒芜,盐法阻坏,不止边方之臣重苦莫支,而努储竭于供亿,士马罢于调遣,中原亦且敝矣”。蒙古方面则因明“各边不许开市,衣用全无”,又兼明边军不时纵火焚烧牧场,“边外野草尽烧,冬春人畜难过”。可谓“华夷交困”,两败俱伤。至隆庆万历之际,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实行“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方针,大规模增修加固明长城,“其坚不可攻,虏至其下辄引去”,多次击溃蒙古贵族南犯,史称“边备修饬,蓟门宴然。继之者蹿其成法,数十年得无事”。在加强守备、军事上有效遏制鞑靼部剽掠的基础上,力争改善汉蒙关系,促成封贡互市和议。降庆五年明廷诏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分别授于俺答属下65人都督、指挥等官职,并开放11处互市市场。此后半个世纪东起延永、西抵嘉峪,7镇数千里呈现“烽火不惊,三军晏眠,边圄之民室家相保,农狎于野,商贾夜行”的升平景象。蒙古族地区也“孳牧渐多”,并进一步发展农业,“其耕具有牛有犁,其种子有麦有谷有豆有黍”,瓜,瓠、茄、芥、葱、韭之类“种种俱备”,逐渐改变单一畜牧经济结构,呈现出无异于中原的兴旺景象。

总之,明初太祖、成祖奠立的民族政策较为开明可取。朱元璋建明伊始便告诫子孙,对周边少数民族,只要不威胁新朝统治,不可“兴兵轻犯”。朱棣继承安抚羁摩政策,强调“华夷一家”,鼓励友好交往,使周边民族“各居边境,永安生业,商贾贸易,一从所便”。这一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从根本上改变了元朝将各族划为四等,民族矛盾尖锐的格局。尽管有明一代汉族统治阶级也存在分化、限制少数民族实行民族歧视、压迫的一面,少数民族贵族首领亦不乏扩张掠抢之举,而且随着中央朝廷力量盛衰和地方民族势力消长,交替出现时叛时服、时战时和的局面,明后期满族兴起后矛盾更日趋尖锐;但大体上周边地区还是比较安定,少数民族地区得到较大汗发,各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得到发展,在此基础上,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2 清前期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


以满族权贵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清政权,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出发点、角度与以往有所不同。崛起于东北的满族本身是少数民族,人数、力量有限,在确保满族贵族特殊利益前提下,特别注重协调各族、尤其是和蒙汉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这是关系到清政权能否存在的重要国策。从中央政权的角度来看,清朝对广大汉族人民统治涉及到的问题已非一般民族关系问题所能涵盖;而对其它少数民族则重点放在处理好与以蒙古族为主的西北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为此清廷专设理藩院(原名蒙古衙门),与六部平级,负责处理蒙古和其它少数民族事务。清前期在民族政策方面体现了恩威并用的特点。对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贵族的分裂叛乱活动,清廷针锋相对,坚决派军镇压。康熙中期开始平定俄罗斯煽动的准噶尔部贵族叛乱的战争,持续了将近70年之久,取得了重大胜利。在反复征战追剿中,依靠暴力残酷屠杀的现象也十分严重。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时,对于抗拒的苗民亦曾实施毁寨屠杀,反映清前期民族政策中具有强制、压迫的一面。凭借军事力量为后盾,清廷在边疆地区建立起严密的行政机构和边防制度,实行有效管辖。清廷还蓄意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隔离和挑拨分裂政策,严禁蒙汉通婚,在回疆设回城和汉城,禁止回汉往来。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众建以分其力”,规定各旗之间互不统辖,不准互相越境放牧,以便分而治之。与此同时,清前期也十分重视笼络少数民族上层首领,实行“因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怀柔政策。对愿意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一般都承认和保留他们统治本民族的权利,减免其赋税差谣,封赏世袭爵位和优厚俸禄。特别对蒙古贵族,不但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爵位,而且互通婚姻,皇室常取蒙古贵族女儿为后妃、福晋,又以公主、格格下嫁蒙族子弟,通过联姻加强血缘联系,使蒙古王公与清廷同心协力,维护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清前期还用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在承德建造避暑山庄,并在山庄外围修建十一座规模宏伟的喇嘛庙,每年指定蒙古王公轮流至避暑山庄觐见皇帝,并陪同皇帝打猎习武,“俾蒙古未出痘生身者,皆得觐见、宴赏、赐”,以体现“恩亦深而情亦联”的特殊关系,达到“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的目的。清前期对少数民族地区如回疆、西藏、西南苗、彝等地,一般都实行减轻赋税等优惠政策,并鼓励屯垦,发展贸易,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当时维吾尔、哈萨克、藏、苗、高山等少数民族首领都曾相继到避暑山庄朝觐皇帝,对于加强中央与边疆少数民族联系起到积极作用。清廷还注意因俗而治,在蒙古、西藏大力提倡喇嘛教,所谓“国家宠幸黄僧,并非宗奉其教,以祈福祥也。只以蒙古诸部敬信黄教已久,故以神道设教,藉仗其诚心归附,以障藩篱,正王制,所谓易其政不易其俗之道也”。“优礼彼教”的目的,在于宠络民族感情,利用宗教首领的影响,使下层牧民诚心归附,“正以羁魔外藩”。康熙皇帝曾对扈从诸臣表示:“昔秦兴土木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乾隆也夸耀用修庙会盟代替北筑长城的做法“实良法美意,超越千古”。应该说,清前期建筑在加强军事统辖,使其“感恩知畏”基础上的羁縻怀柔政策,体现出由外向内凝聚的向心力,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比较成功的。自平定准噶尔部贵族叛乱之后,北方各族一直比较安定,各族经济文化联系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边疆地区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了空前巩固和发展。

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府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必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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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朝西藏叫“吐蕃”不是唐帝国的领土,双方是邻邦关系。除了和亲以外,其实也有多次战争。公元1253年,旭烈兀西征,平吐蕃。此后元朝设置宣政院,以宗教管理日常事务。蒙古没有文字,西藏上师八思巴创蒙文。从那时候起西藏和中央政府的关系一直比较稳固。2、元朝时期,在西藏设施乌斯藏万户,政治军事上...

唐朝的中国是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可是晚清的中国政府领土比...
满洲人在明朝末年是外国人,他们建立的满洲清国是外国政府。中国明朝内乱的时候,满洲清国入侵中国,在中国建立了殖民统治。中国灭亡。满洲清国的生产力落后,有进行野蛮的种族压迫政策和种族隔离政策,处处方便中国人兴旺造反。中国自然落后了。满洲清国是外国人建立的国家,那时候中国被满洲清国统治,已经...

分析造成唐朝,清朝不同的对外政策的主要原因
唐朝之所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一是唐朝疆域辽阔,民族众多。正确处理好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是统治者巩固统治必须应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是唐朝国力强盛,增强了统治者的自信心,为唐朝统治者推行开明的民族政策奠定了物质基础。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一,防御西方殖民势力和日本的势力。二,中国封建王朝重...

唐朝和清朝实行这两种不同对外政策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唐朝:①国家统一,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各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②唐朝对外交通四通八达。 ③政府鼓励对外开放。清朝:①清朝统治者坚持推行“重本抑末”政策,压抑限制民间工商业的发展。②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稳定,统治者认为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无需外国进行经济交流。③西方殖民者正向东...

在唐朝,清朝的时候也是叫中国吗?不是叫什么朝吗?
中国是一个泛称,指的就是古中国的文化传承,它不特指哪一个朝代,而是所有的历史。中国,是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中华文化为基础,并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国家,通用汉语、汉字,汉族与少数民族被统称为“中华民族”,又自称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距今...

从繁荣的汉朝、唐朝到衰弱的清朝,中国的对外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请就...
汉唐盛世推行的是积极的外交政策,而满清则推行的是闭关锁国政策,究其原因应该是封建皇权的不断加强与巩固,而皇权又是至高无上,不容侵犯的,这就不难想象对外政策的不断变化了。

乃东县17218417206: 请说说清朝民族政策的特点 -
雪径盐酸:清朝前期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特点是: 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主团结与反对外来侵略联系在一起 ,初漠西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称汗后,形成割据势力,清军与噶尔丹及其后继者进行了约70年的斗争...

乃东县17218417206: 乾隆对少数民族采取的是什么政策
雪径盐酸: 清代,由于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民族地区自身的发展和边疆与内地的联系日益紧密,以及羁縻政策自身的局限性,决定羁縻政策最终走向衰落.清的羁縻制度,具体表现...

乃东县17218417206: 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发展同少数民族的友好关系,有哪些事例? -
雪径盐酸:西汉统治西域时期,在西域实行民族自治与民族和睦政策,西域各民族建立的小国被作为地方政权得到保留,各小国的国王和官吏也作为汉朝的地方官吏.汉族...

乃东县17218417206: 对比清政府和新中国政府外交的特点,得到什么启示 -
雪径盐酸:[答案]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乃东县17218417206: 清政府在对待义和团问题上为什么前后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清政府在对
雪径盐酸: 首先是义和团他是,反洋的,并不反清政府,所以前期清政府并不会太在意义和团,某种程度上甚至支持义和团反洋,只不过后来局势不利,清政府只得镇压义和团以讨好洋人.如果对你有用,就给个好评吧,谢谢.

乃东县17218417206: 历史上,我国十分重视对西藏的管理.(1)唐朝时中央政府采取什么举措促进汉藏联系,有何意义?(2)元朝、清朝时中央政府是怎样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管辖... -
雪径盐酸:[答案] (1)唐朝时,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了松赞干布,8世纪时,唐朝又将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上书唐中宗说,吐蕃与唐朝已经“和同为一家”了.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入藏,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汉藏之间的友好关系,使唐蕃关系...

乃东县17218417206: 清政府与中国有区别吗?它们不等于对吗? -
雪径盐酸: 绝对不同,清政府是异族政权,而中国是指汉族政权.清末,满清贵族攻击洋务派、维新派、立宪派时的一条就是'保中国,不保大清';雍正更是自称'朕乃夷狄之君,非中国之君'...

乃东县17218417206: 新中国用什么原则来处理民族关系 -
雪径盐酸: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时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是指我国各族人民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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