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开展工作

作者&投稿:琦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浅谈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一、谋划好工作思路。有思路,才有方向和目标,才能促进工作高效开展。纪工委、监察分局要针对所辖和联系单位特点,对照职责要求,对工作进行准确定位。确定工作对象是所辖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党员职工,目的是通过巡视督察、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案件调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遵守纪律、提高效率、廉洁公道。围绕这个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调查违纪违法行为,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围绕落实这一思路来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二、建立好工作机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核心职能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有效履行这一职责的关键是保障知情权的落实。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机制必须围绕这一关键来构思、具体化。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出台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报告要体现主动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建立列席会议制。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所辖和联系的单位要提前告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三是实施巡视督导制。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巡视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实施专项检查制。针对日常工作报告和巡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检查。五是实施问责制。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处理好工作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事关全局的一项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职能中要始终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纪检监察与政治稳定、发展大局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顺、稳定和谐的环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抓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抓经济发展,这一思想认识要到位;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谋划和组织,这一具体思路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应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一最终效果要体现。二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协助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单位履行监督监察职责,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三是处理好教育与惩治、制度建设的关系。就教育对廉政的影响而言,一种是惩治性教育,一种是制度性教育。纪工委、监察分局则要充当促进这两项教育相互融合的角色。一方面,要通过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经常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观念。 

应城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王敏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出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实行监督主体与监督责任的分离,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不仅仅是领导体制的改变,更不是简单的人员收编。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适应新体制、新机制、新形式,有效地开展工作,还有一个逐步探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首先,要理清工作的基本思路。有思路,才有方向和目标。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针对所辖和联系单位特点,对照职责要求,对工作进行准确定位,必将促进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规则,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所辖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党员职工,目的是通过巡视督察、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案件调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并在工作中遵守纪律、提高效率、廉洁公道。围绕这个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调查违纪违规行为,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要围绕落实这一思路来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其次,要细化工作的形式内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核心职责是监督监察,有效履行这一职责的关键是保障知情权的落实。因此,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形式和内容必须围绕这一关键来构思、具体化。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出台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报告要体现主动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建立列席会议制。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的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要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预告,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三是实施巡视督察制。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按巡视工作方案开展巡视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实施专项检查制。针对日常工作报告和巡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检查。五是实施问责追责制。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渎职犯罪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三,要明确工作的主要任务。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委监察局机构的拓展,其综合性不应是量变了的“小纪委监察局”,其业务工作应是一种质的延伸。因此,在工作任务的承担上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归纳起来,主要工作任务有五项: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主要抓三项工作的落实,即督促部门领导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依照职责做好工作;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主要抓三个活动的开展,即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督促部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检查活动。三是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包括集体决策的内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四是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整改。主要是围绕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三公一金”、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环节、标准、要求,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五是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规案件。探索建立违纪违规案件揭露、发现机制,及时有效地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第四,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事关全局的一项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职能中要始终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纪检监察与政治稳定、发展大局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顺,稳定和谐环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点和落脚点。抓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抓政治稳定,抓经济发展,这一思想认识要到位;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谋划和组织,这一具体思路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是必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一最终效果要体现。二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协助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单位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必须突出协作共利的工作机制和目的,因此,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既不能无原则地让感情同化,也不能一方独大地让矛盾激化。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三是处理好教育与惩治、制度建设的关系。就教育对廉政的影响而言,一种是惩治性教育,一种是制度性教育,而前置性教育应该是制度性教育。纪工委监察分局则要充当促进这两项教育相互融合的角色。一方面,要通过从严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惩治不廉行为,使党员干部畏惧不廉,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使党员干部不能不廉,同时,还要通过经常性教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认识,使党员干部不想不廉。

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履行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与解决“要做什么”、“要怎么做”、“如何才能做好”的问题,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湖南省新田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及调研情况,谈几点看法。 一、找准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中的定位 一是与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关系。《新田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与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室一样,是县区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县区纪委、监察局的委托,督促、指导县区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在县区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指示,完成上级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二是与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各职能室的关系。对于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室的关系,《新田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各项业务工作接受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有关职能室的指导。”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开展工作时,要按照任务及职责分工,与各职能室搞好协调配合,事前多沟通、事中多联系、事后多交流,避免出现工作盲区或重复工作。 三是与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场的关系。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均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这些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监督主体就要充分认清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时,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联系各部门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及领导班子集体;督促联系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依照职责做好工作;指导联系各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抓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教育等为重点,督促部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督促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情况的检查;定期开展好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活动。 三是抓“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等会议,要提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会议的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办法的内容包括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 四是抓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整改。树立抓政治稳定、促经济发展这个思路。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围绕民主决策、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三公一金”、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程序、环节、标准、要求等开展执行制度情况督查并督促整改。 五是抓案件查办。建立案件举报奖惩机制,办理所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纪检监察投诉、检举和控告的相关程序,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具有纪工委、监察分局特点的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联系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出台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要向纪工委、监察分局通报。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通报。 二是要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等议题的联系各单位党组织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要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 三是要建立巡查督导制度。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并按巡查工作方案开展巡查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及工作中的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要建立联系协调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处于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内设职能室与所联系各单位之间的关键位置,起着非常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建立定期协调制度,定期发布县区纪委、监察局及职能室的工作要求,交流所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四、要切实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身建设 首先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建设。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一定数量的县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又接受县区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的业务指导。面对的情况比较复杂,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工作涉及面比较广。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各个门类的业务知识。要通过参加培训、抓好自学、跟班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的流程、要求、标准、方法的了解,做到心里有数,随时能够解答联系单位的疑问,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其次是要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能力的建设,做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既全面落实,又突出重点;另一方面要加强统筹各项工作资源能力的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其工作效用。 三是要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是一把新的“执纪利剑”。要发挥好攻坚的作用,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要加强内部工作制度建设,使监督、指导、协调、信访、办案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面对联系各单位不能有特权和优越思想,面对纪委、监察局不能有例外观念,要切实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真正发挥好纪检监察生力军的应有作用。(作者单位:湖南省新田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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