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民权大于主权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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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近代西方民权思想相比孙中山的民权思想有何特征~

  孙中山先生在分析西方代议政体弊端的塞拙上,提出实行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等四项直接民权。孙中山的直接民权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对保障和实现人民主权原则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困瑰。
  一、直接民权思想的提出
  民权是孙中山直接民权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因此,在阐述孙中山的直接民权思想时,必须对“民权”概念加以说明。在孙中山的话语系统中,民权有多种含义,是与民主、人权等概念相混用的:
  1)民权是人民的政治力量。“大凡有团体有组织的众人就叫做民。什么是权呢?权就是力量,就是威势。……把民同权合拢起来说,民权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
  2)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权。
  3)民权便是政权。“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权;政权就可以说是民权。”“人民有充分的政权可以直接去管理国事。这个政权,便是民权。
  4)民权与君权相对,由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管理政治,为众人办事。“夫民权者,谓政治上之权力完全在民,非操诸少数武人或官僚之手。
  5)民权具体体现为四种权力。“何为民权?即近来瑞士国所行之制: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官吏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此之谓四大民权也。‑
  6)孙中山在对卢梭的思想进行评述时,将民权等同于人权。“卢梭《民约论》中所说民权是由天赋的言论,本是和历史上进化的道理相冲突,所以反对民权的人便拿他那种没有根据的言论来做口实。其实,卢梭所指的是“天赋人权”。民权与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权是群体概念,人权则侧重于单个的人。
  由上可知,在以上对民权的各种解释中,孙中山把民权作为“人民管理政治”的解释时,其民权之含义是与民主的词根含义—电人民进行统治相一致,而且在其思想体系中,也是将民权等同于民主,如“中国自革命以后,成立民权政体,凡事都是应该由人民作主的,所以现在的政治又可以叫做‘民主政治’。换句话说,在共和政体下,就是用人民来做皇帝。”特别是在分析西方民权问题时,孙中山将民权与西方的民主概念相等同,这主要表现在阐释“直接民权”和“间接民权”时,他将直接民权等同于直接民主,间接民权等同于间接民主。经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孙中山在其思想体系中主要是将民权作为民主的代名词,泛指人民享有各种权利,尤其是指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政治权利。这是因为,近代中国的各派思想家一直提倡民权,并用民权来指人民的各种政治权利,所以孙中山也沿用了民权这一说法,用以指代民主。
  孙中山在分析民权的基础上,主张人民行使直接民权。孙中山之所以提倡直接民权,主要是出于对西方代议政治弊端的认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的代议政治尚处于不完善阶段,存在着种种缺陷,突出表现为议员及由议员组成的群体角色的两难。议员一方面有着自己的局部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代表全体的利益,这使得他们很难把握两者之间的“度”。再加上对议员监督措施不够严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就会存在民选的议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并由此所引发出人民怎样控制议员,使他们更好地代表人民,而不致利用被委托的权力来谋取私利等等问题。孙中山看到了西方代议政治出现的问题,多次强调不能照搬欧美的代议政治,并在《民权主义》演讲中详细阐释了代议制:“照现在世界上民权顶发达的国家讲,人民在政治上是占什么地位呢?得到了多少民权呢?就最近一百多年来所得的结果,不过是一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被选成议员之后,在议会中可以管国事。凡是国家的大事,都要由议会通过,才能执行;如果在议会没有通过,便不能行。这种政体叫做‘代议政体’,所谓‘议会政治’。但是成立了这种代议政体以后,民权是否算得充分发达呢?在代议政体没有成立之先,欧美人民争民权,以为得到了代议政体便算是无上的民权。好象中国革命党希望中国革命以后,能够学到日本或者学到欧美,便以为大功告成一样。如果真是学到了象日本、欧美一样,可不可以算是止境,还要听下文分解。欧美人民从前以为争到了代议政体,便算是心满意足。我们中国革命以后,是不是达到了代议政体呢?所得民权的利益究竟是怎么样呢?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代议士都变成了’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为全国人民所不齿。各国实行这种代议政体都免不了流弊,不过传到中国,流弊更是不堪问罢了。大家对于这种政体如果不去闻问,不想挽救,把国事都托付到一般猪仔议员,让他们去乱作乱为,国家前途是很危险的。所外国人所希望的代议政体,以为就是人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之计,那是不足信的。; (6)由此可知,孙中山对西方的代议政体总体上是持批评态度的,认为不是治理国家的良方,而且“欧美代议政体的好处,中国一点都没有学到;所学的坏处却是百十倍,弄到国会议员变成猪仔议员,污秽腐败,是世界各国自古以来所没有的。
  孙中山用诸多例子说明民权这部机器所出现的问题就在于:人民只有推动机器的力量,而无法将机器拉回来。所以他指出:“现在世界上所谓先进的民权国家,普遍的只实行这一个民权(指选举权—笔者注)。专行这一个民权,在政治之中是不是够用呢?专行这一个民权,好比是最初次的旧机器,只有把机器推到前进的力,没有拉回来的力。”即是说,代议政体只给了人民“发动”的权力,即“选举权”,却没有给人民“拉回来”的权力。因为缺少“拉回来”的权力,就导致“政府过于专横,人民没有办法来管理。不管人民是怎么样的攻击,怎么样颂扬,政府总是不理,总是不能发生效力。”

  为了改变状况,孙中山提出实行四项直接民权,并将之分为“治人权”和“治法权”。选举权和罢免权属于“治人权”,“人民有了这两个权,对于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去,又一面可以调回来,来去都可以从人民的自由。”而创制权和复决权属于“治法权”,有了这两个权,“如果大家看到了一种法律,以为是很有利于人民的”便可以“自己决定出来,交到政府去执行”;或者“若是大家看到了从前的旧法律以为是很不利于人民的,”就可以“自己去修改,修改好了之后,便要府执行修改的新法律,废止从前的旧法律。”孙中山形象地把这四个直接民权,比之为四个放水制,四个接电钮,“我们有了放水制,便可以直接管理自来水;有了接电钮,便可以直接管理电灯;有了四个民权,便可以直接管理国家的政治。这四个民权,又叫做政权,就是管理政府的权。; (8)因此,人民有了四个直接民权,就仿佛有了一个“便利的放水制’一个“安全的接电钮”,普通人只要“举手之劳”就可以控制政府,也就无需担心政府的权力过大而无法控制。
  所以,孙中山声称:“代议制不是真正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民权。; (9)于是,在由孙中山起草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规定:“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也。民权运动之方式,规定于宪法,以孙先生所创之五权分立为原则,即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是已。因此,既以济代议政治之穷,亦以矫选举制度之弊。”.

  这说明,孙中山已看到西方代议制的弊端,也意识到了人民只拥有选举权所潜藏白勿雹险、即如哈耶克所描述的:“一个人可以通过投票或缔结契约的方式而使自己处于奴役状态‘’。。刀因此,孙中山反对奉代议制为圭泉,反对步欧美代议政治之后尘,而是主张把中国改造为“全民政治”的民国,由人民行使直接民权。
  二、直接民权思想之困境
  毫无疑问,从理论上讲,人民亲自行使权力应当胜于把权力委托给别人。在这个意义上说,基于民众直接参与的直接民权显然比代议制更安全,更能体现民主发展的要求。但是,孙中山的直接民权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孙中山一方面主张直接民权,让人民直接参与管理政府,另一方面又把人民看作庸愚无知的“阿斗”,本身就自相矛盾。人民是不知不觉者,认识水平极为低劣,怎么会具备行使直接民权的政治素质?愚笨的“阿斗”如何行使直接民权呢?其次,撇开人民能否行使直接民权不谈,就算是人民能行使这四大民权,在实行的过程中,直接民权自身也主要存在两个弊端:其一是直接民权的行使是有范围限制的。由于直接民权要求人民直接参政议政,因而,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直接民权,只能在小国寡民的状态下实行,也就是说,直接参与只有在小范围内才有实质意义,因为随着范围的扩大,参与的效率会呈递减趋势,直至毫无意义;其二是人民政治素质的低下,在行使直接民权时容易盲从,容易被少数人所利用,而成为政治野心家的工具。《联邦党人文集》的开篇就已经指出:“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会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帕最后,尤为重要的是,孙中山没有意识到直接民权本身隐含着多数暴政倾向。西方主流政治思想中,认为直接民权在任何决策上均是实行多数决定原则,排斥意见经过中间过滤的程序,决策和意见一旦成为多数获得通过,即无改正的机会,这样就使直接民权在程序上缺乏自我纠错机制。更主要的是,直接民权强调多数人的意志,在价值上缺乏宽容,不能尊重社会成员的多元价值需求。它只是倾听来自多数人的意见,排斥少数人,使它无法宽容异己,对于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过于简单而缺乏理性的过滤和筛选,没有调和与妥协的余地。因而,在西方思想家眼中,直接民权,在每个问题上都没有谈判和协商的可能,都是多数赢得一切,少数则一无所获。孙中山对这些问题并未加以考虑,不能不说其直接民权思想与西方民主思想有着严重的隔膜。
  孙中山向往直接民权,但也看到由于中国地广人众等原因,直接民权窒阻难行,他指出:“但此种民权,不宜以广漠之省境施行之,故当以县为单位。”.而在中央则要另外寻求替代方案,即由每县各选举一名代表,组成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中央政权。孙中山为弥补代议政治的流弊而宣扬直接民权理念,最后却迫于现实而创设国民大会,权充实施直接民权的方法。但是,我们知道“由全体公民按多数裁决程序直接行使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形式,称为直接民主。”“公民不是亲自而是通过由他们选举并向他们负责的代表行使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形式,称为代议制民主。”叫因此,凡由代表组成的机关,不论其名称为国会、立法院或国民大会,皆属代议机关,因而实施的政治皆属代议政治。由此可见,拟借助代议机关的国民大会实行直接民权,弥补代议政治的流弊,这并不是真正的直接民权,实际上还是代议制民主的一种形式。这样,直接民权在中央又变成了间接民权。因此,孙中山指责批评的代议政治的弊端,同样有可能出现在国民大会中,国民大会的代表同样有可能成为“猪仔代表”。不仅如此,孙中山赋予国民大会极大的权力,而任何一个组织或机构拥有过大的权力,都将造成权力的无限膨大或是流失甚至虚置。如果国民大会仅是在形式上拥有对中央政府的监督权,那么国民大会的权力就会悬空;而一旦国民大会的权力得以落实,的确握有大权,那么国民大会作为拥有至高无上、无所不包、不受约束的最高权力机关,将最终成为吞噬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利维坦”。正如托克维尔指出的:“没有比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更难抗拒的了,因为它可以假借大多数人的意志所形成的道义力量,坚定地、迅速地和顽固地去实现独夫的意志。
  孙中山对西方代议政治弊端的揭露与批判无疑是深刻的,但他并没有看到代议民主具有保持政治的连续性和妥协性的优势,也没有看到在西方民主制中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事实上,西方的代议制与中华民国的政治有许多不同,前者固然有民选的议员滥用权力的现象存在,但并没有像后者那样都变成了“猪仔”。与其说,当时中国政治的混乱是代议制所致,莫如说,是中国从未真正形成代议民主制度的缘故。帕因此,孙中山一再强调的“代议制不是真正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民权”的观点,是对民主精神的误读。
  当然,说直接民权有弊端,并不是说代议制完美无缺。同理,说代议制存在缺陷也不意味着必须要用直接民权“替换”代议制。尤其是在尚未实行代议制的中华民国之初,先实行直接民权,无异于在孩子还未学会直立行走之前,就要求他学会跑步。假使不顾后果,勉强行之,只会制造新的混乱,徒为独裁之登台铺路而已。诚然,代议制并非是最好的政治体制,但它是目前所能找到的比较适宜的国家政体形式,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它。也就是说,代议制民主所必须和首先考虑与解决的现实性关键问题是,如何确保民选的代表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真正意志,真正忠实并服务于人民

民族主义的确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把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当成不一样的两个东西,也不是没有道理。然而,它们两个本质上确实是一样的,英语里“nation”一词就包含了这两个意思。要理解这个问题,先要说几个概念。
首先是民族。其实,民族的概念也很复杂,各种各样的定义很多。我没兴趣也写学术文章,只是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理解方式:有一种民族现象叫做自然民族,即,由地理、宗教、文化、血缘等形成的民族。其次是国家主权,这个概念比较好理解,不多罗嗦。再其次的一个概念叫做“主权民族”。主权民族的概念是我提出的,它表示拥有国家主权的民族。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异同,其实就在这三个概念之内。对于一个主权民族来说,爱国主义就等于民族主义。现代国家成功与否,一个重要的标志是:能否成功地形成一个主权民族。
主权民族与自然民族有时候是相同的,有时候是不同的。比方说以色列大致是由单一自然民族组成的国家,它的主权民族就等于自然民族。因此,对于以色列来说,民族主义就是爱国主义。在这里,应该简单回顾一下以色列复国的历史。二次大战之前,英国掌管巴勒斯坦地区的时候,已经开始接受来自欧洲的犹太人。英国最初的打算,是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以巴混居的国家。二次大战之后,联合国曾经也是这个想法,但是,以色列坚决不同意。他们占领了很多领土后,将土地上原来的巴勒斯坦人赶走,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单一自然民族的国家。换句话说,由单一的自然民族单独享有国家主权。如此一来,以色列就可以充分享有民族主义等于爱国主义的的好处,而排斥爱国主义异于民族主义的害处。在我看来,实现这一目标是对的,但是,以色列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所采取的沿袭自西方历史的手段,则显得粗暴。
主权民族与自然民族不相符合,有几种情况。第一,相同的自然民族分成不同的主权民族。例如,西欧各国的自然民族基本相同,但是,在不同主权的概念下,相同的自然民族分成不同的主权民族,搞得小国林立,冲突不断。都是争权夺利的结果。第二,不同的自然民族形成一个国家,但没有实现充分融合的主权民族,矛盾不断,此类事例很多。第三,不同的自然民族融合成一个主权民族。例如,人们把美国称为民族的大熔炉。理论家在描述美国的时候说,欧洲存在的各种民族冲突,没有带到美国,以至于还有人说,“美国人”这一新的美国民族的诞生,是美国强大的重要基础。的确,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来自欧洲的不同自然民族和不同主权民族的人们,在美国形成了一个共同的主权民族。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印第安人、黑人没有公民权利的时候,美国白人的爱国主义也就等于他们的民族主义。
但是,对于欧美来说,多民族融合成一个主权民族是有条件的。比方说英国早期历史上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当地的凯尔特人、威尔士人可以成功地融合成一个主权民族,但是,与爱尔兰人就无论如何不能融合,原因就不多说了。而在英国本土之外所有的殖民地,英国也没有把殖民地的各民族融合成共同的主权民族。再比方说,来自欧洲各国的白人,在美国成功地融合成一个主权民族,但是,他们长期排斥印第安人、黑人。直到今天,才似乎成为一个共同的主权民族。因此,欧美融合主权民族的手段并不光彩。他们在融合主权民族的时候,还采取了两种非道德的方式,一是歧视,例如对于奴隶;二是消灭,例如美国对于印第安人,澳大利亚、新西兰对于土著人等等。某种程度上说,以色列只是欧美方式的改进,它没有采取歧视的方式,也没有完全采取消灭的方式,而是使用了赶走的方式。这里的关键是:谁能享有国家主权。
一个成功的现代国家,标志之一就是,能够成功地把不同的自然民族融合成一个主权民族,从而把爱国主义等同于民族主义。当我们说“民族主义是双刃剑”的时候,就是说它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对于一个国家内部来说,所谓好的一面是指,在统一的主权民族下,爱国主义等于民族主义。所谓坏的一面是指,主权民族没有很好地形成,不同的自然民族对于主权产生不同的要求。一个主权国家内部,民族主义的分离倾向,无非是想单独拥有主权,从而把民族主义等同于爱国主义而已。对外的问题,在《中国人爱记仇吗》一文中已经说过了。日本的岛国特征,使他们很容易就形成了现代主权民族,而没有自然民族的矛盾。对于日本来说,爱国主义就等于民族主义。日本的错误在于,他们追求主权民族利益的手段,跟在西方人后面学错了,学了一个坏榜样。
中国在进入现代化道路的起点上,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孙中山最早提出“驱逐鞑虏”,实际上是基于落后的自然民族概念。辛亥革命后,梁启超、李大钊等人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就是要把不同的自然民族融合成为一个主权民族。孙中山也随之改变了“驱逐鞑虏”的落后的观念,主张“五族共和”。如今,“中华民族”的大家庭包括所有的少数民族,实际上就是中国境内所有的自然民族共同分享国家主权,形成一个共同的“主权民族”,叫做“中华民族”。中国用很短时间就处理好了这个复杂的问题,没有像欧美一样,在形成主权民族的过程中,采取歧视的政策,更没有采取消灭或驱赶的政策。这只能说明中国的传统对于民族融合,对于形成主权民族很有益处。中国用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美国200年才初步完成的事情。如今,在“中华民族”这个主权民族的旗帜下,中国的民族主义当然就是爱国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确实是西方人的榜样。如今,中国人还要给西方树立一个榜样:在追求“中华民族”利益的道路上,中国人不会像西方人当年那样,采取野蛮的流氓手段,而是要用文明的方式。中国要用文明取代野蛮,让西方人看到,中国的文明如何超越他们的野蛮。如今,如果西方还想继续野蛮,中国也不会害怕。
然而,西方打击其他国家的手段之一,就是分化瓦解对方的主权民族。挑拨自然民族的分离倾向,是西方常用的伎俩。他们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自己主权民族的融合已经比较成功,除了少数国家,西方大都已经没有太大的主权民族危机,因此,使用这种手段对于他们自己的伤害较小。另一方面,很多非西方国家的民族融合往往还没有完成,或者没有巩固,甚至在西方的挑拨离间之下,冲突日益严重,正好可以被西方用来削弱、打击对方。以中国来说,中国国内的力量始终都在努力维护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但是,来自外部的西方势力,总是在挑拨中国境内自然民族的对立和冲突。试想,如果今天有人挑唆美国的自然民族冲突、对立,会如何?
欧美主权民族的“成功”融合,基本上是在共同的财富基础上。因此我很怀疑,一旦欧美国家失去财富,主权民族会不会分裂。对于中国来说,主权民族的融合和维护,既需要共同的财富基础,也需要共同的文化基础。古代历史上,中国传统文化巨大的民族融合能力,已经多次被证明。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之所以具有强大的民族融合能力,原因之一,也在于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最合理的财富创造能力和分配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中国要维护好“中华民族”这一主权民族的融合,仅靠传统文化也是不够的,还需要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探索最先进、最合理的财富创造方式和分配方式。用一个理论术语就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都需要。

---无论是支持上帝造人的神传文化信仰人群,还是自喻为现代科技代表支持进化论的人群,在一个不争的事实事实面前,都将哑口无言,即:无论是坚信上帝造出人类始祖亚当夏娃,还是相信女娲亲自用泥土捏人,还是以为人类就是从单个细胞的生命到古猿一路高歌进化而来,都不能否认这个事实,无论是被逐离伊甸园的亚当夏娃以及他们的子孙,还是一路进化而来的人群,早期的人,人数都不会太多,人类在那洪荒岁月,原始生存状态下,由于生产能力有限,被迫分割成许多小的群落,人类社会活动不外是在自己所在的小群落也就是氏族内过着平等互助的群居生活,没有权威,没有压迫,没有国家,更没有法律,互助就是道德。当人类的生产技能不断进步之时,获取的食物与日俱增,有能力养活较大的群落,然而,由于各人群扩大的活动范围,生存空间互相交错,对一个地区食物资源索取,也不是先前的唯本群落独占,此时的人类,原始纯朴,不懂和另外的人群分享,对待自己群落的人,友善互助,对待自己身外的人群,可能视之为敌人,由于冲突不断,严重威胁早期人类各个群落的生存,每个成员的安全与否影响到整个群落的繁衍,可原来那种自由自在的没有同种之间杀戮抢夺的生存习俗,无法应对此时的变化,于是,群落成员们就推举勇武有道义的人为“王”,“王”权就是世界最初的权力,“王”为大家的安全提供保护,大家对“王”提供生活所需,最初的“王”权,就是直接来之于人民的授于,最初的“王”,和人民签订了公平的交易,“王”不再直接生产劳动,生活所需就是靠人民的税赋,而人们也不在既生产又的处理生产之外的昂余之事,最初的“王”,职责简单明确,就是维护每个成员的生存权力,发展壮大族群。“王”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授予,也受制于人民的收回,人民对王权的应有的制抑权力,不但历史悠久而且是合法。最初的“王”行驶着最初的王权,王权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视全体成员的生活习俗为最高礼仪,王权丝毫不会对全体成员的权力构成威胁,也不会威胁个体成员的权力,反而受到人民的尊崇,王权是人民权力派生出的一项平行的权力。
-----王权产生的动机,就是为了保障人类最初的人权,由于王权必须是全体人民对个体或极少数人的的授权产生,王权和人权比较倒显是得窄小和局部。我们不可能有古代具体王权产生过程的音像资料,但我们可以从古代文献记载和现实尚处在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的人群中,得到人类群居生活生物学的例证支持,最初王权的产生,绝不会是靠暴力征服获取,因为人的天性就的过群居生活,任何人类成员的都受群体制抑,离开群体的任何一个强壮的个体都将无法生存,因为离群索居的人,无论多么强壮,没有和群体成员的信息交流,没有群落关怀的个体,失去群体生活的竞争压力和关爱,生存意志都会变态,丢失常态的人最后注定要精神崩溃,孤独足以杀死适宜群居的人类个体生命,既然孤独感是群居物种的杀手,那么,最初的王,必定不会是违背全体成员意志独意孤行的用强制手段获取统治权力的,最初的“王”,肯定是人民普遍支持的具有道德风范的王者,再说,“王”毕竟是一个个体,一个个体的力量无论怎么强大也不敌种群的力量,可见,后来那种“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理论”多么荒谬,是严重玷污违背人类天然精神的邪说,那种鼓吹权力来源于暴力征服的强权强理就是歪曲人类群居本性的无理诡辩。
----随着原始人群逐步的的扩大,以后产生民族,产生国家,王权就演化为后来的国家的主权,主权的实质,还是那个人民权力授于的王权延续。由此可见,全体成员让出的那部分个人权力,汇聚成王权--后来的主权,和个体成员的人权本无矛盾,主权是出自对人权的保护的需要,既然是出让的部分人权孕育成王权,王权演化成后来的主权,那么,人权就是王权之父,人权更是那个由王权演变而来的主权之祖。
----从上述例子中我们还会发现一个实质的问题,既然社会的主体就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肯定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的核心转动,那么,尊重人的权利,不仅仅人类个体交往的一项私权,还是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公共尊严要求,人权的重要性表明,围绕人权的活动就是一项最大的公共权力活动,人权是派生所有权力的基础。
---证明人权是最大的公权,还有一个重要的支持,就是当今联合国大会在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虽然不是强制的公约,但它为之后两份具有强制性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通过,奠定了基础,联合国对人权的重视,反映的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基于对人权的尊重,由《世界人权宣言》中看到,《世界人权宣言》不争的就是人类社会理应遵守的世界宪法,既然人权有如此篇幅宏大的宣言和背景,证明人权就是是全世界最大的公权。人权既既是世界最大的公权,肯定是要大过在局部地区只管辖局部事物务的主权的。
----现实的人类社会,有无数个民族构建了好多的国家,这些国家都有宪法,也都有法律,众所周知,无论什么国家,皆是任何法律法规不能和国家的宪法抵触,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大纲,虽然宪法的条文较少,一般性的法律法规文件多如牛毛,但是,再多的一般的法律条文也不能和宪法相悖,宪法的严肃性和概括性对一般法律条文有压倒的优势,是不许有任何的对抗的,人权大于主权,也和宪法对一般条文的优势一样,旗帜鲜明不惧挑战。
----人类社会从蒙昧走到如今,数千年的文明史,记录了太多的人权苦难,也记录了无数为自由前仆后继牺牲人民的光辉事迹,数千年来,自打人民把权力交给了“王”,虽然开始有不少的“王”的对人民委托尽心尽职,但是后来大多数“王”和“王”的后代,背弃了和人民签订的合同,颠倒了最初王权的本意,把王权高高凌驾与人民的权力至上,把人类社会拖陷进暴政帝王独裁时代,对人民强征暴敛,残酷压榨人民,数千年人类血泪史,一次次地记录无道的“王”对其他民族国家的侵略抢夺,对弱小民族的奴役剥削,记录着对失信于人民的暴君歌颂,记录失去人民权力制约的过度权力的肆虐,记录着广大人民被习惯奴役,习惯暴君的吆喝,习惯皮鞭虐待,一个世纪接着一个世纪,十字架上基督耶稣的血,没有唤醒统治者的良知,孔子的仁爱理想,没有得到统治者的相应,孟子的民贵君轻,统治者嗤之以鼻,从尼罗河的畔的古代埃及,到奢扉之城的古代巴比伦,从暴虐秦始皇的寻欢作乐的阿房宫,到醉生梦死的古罗马尼禄焚城,从中国的长城,到古印度树荫下躺在金椅上不知到底怎么才能享受完快乐的国王,暴君年年岁岁荒淫无耻,人民日日月月被奴役杀戮。

----历史之轮黑暗中飞逝,到数百年前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思想者们,对人民宣布,主权在民,暴君不能为王豺狼不能牧羊,暴政就是人民的公敌,人民有权砍下暴君的头,人民有权收回暴君的权力,世界出现了曙光,自由,普选,三权分立,宪政,权力制抑,人性解放,各类人本的更合乎人性的理念,在世界的西方普遍推动着民主制度的确立,人权得到长足的发展,理性的人民,暴发了空前的创造力,几何级发展的科技文化文明成果,推动世界的改变,直到二战结束,法西斯暴政的灭亡,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世界进入一个崭新的人权文明时代,当东欧一个个血色极权在上世纪90年代相继灭亡,全世界在极权暴政控制下的国家,已为数很少,人权的普世精神理念在现代技术助力下,在世界向着家喻户晓发展,可历史上的任何反动派,压迫人权的独裁政权,不会自动退出历史的舞台,他们打着维护主权的借口,打着吃饭权和喝水权也是人权的借口,打着不杀死让活着就是最大人权的借口,用一切可能的手段阻碍着人民要求人权的诉求,如卡扎菲等的独裁者,还实施对要求民主权力的人民屠杀,扬言对坚持抗议的人民逐家挨户搜查,威胁人民,坦克怎么能把人压成肉饼,众所周知,民主权利也是人权中的一种天然的人权,要求统治者下台交回权力也是人民本来就有的权力,而卡扎菲们,维护的就是要对人民的绝对统治,对人民人权的永远剥夺,因此,他们千方百计抹黑人权诉求是合理的诉求,无视人权是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世界最普通最广凡的权力,是全体人类最基本的公共权力,无视人权是世界一切权力的基础,他们利用手中的武装力量,暴力对待人民的天赋权利,这种暴力行为,就是一种反人类的罪行,就是一种子孙悖逆父母的以小犯大。
-----既然最初的“王”,来源于人民的授予,以后由王权延变而来的主权就不应该压制人民的权利,无论主权的最高统治者叫什么,是叫总统叫皇帝叫党,还是叫国王叫主席叫沙皇叫酋长,其权力都必须受到人民权力的监督,都必须匍匐于人民权力的脚下,没有一种理由,可以忽视人民的天然权利,可以颠倒本末的对人民权利践踏,当今任何主权国家的实质,不外是一伙人接受人民的授权,实施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无论这个国家多么强大,地域多么辽阔,也没有权力压迫人民的基本人权,主权只是行驶于一个地域之内的一种行政权力,合理的主权并不和基本人权矛盾,主权的本源既然就是最初的王权,那么,他的权力来源属性也应该是人民授予,产生的动机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因此,主权不得凌驾于人民的基本人权之上,不得和有世界公共宪法之称的人权宣言中人权规定冲突。
----人权理念无国界无疆域,不像主权那样会受到的疆域国界的限制,普惠世界的人民的人权宣言,绝不是侵略工具,反而是促进世界和平世界大同的有力后盾,人权超种族超地域超国界的天然的神圣特性,和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并不冲突,和主权行驶也不矛盾,但是,那些玷污人类尊严的国度,那些压迫人民权力的政权,就像卡扎菲政权那样,就是不能容忍国家主权和人民的人权平行发展,就是要用国家的权力压缩人民的基本权力,卡扎菲的政权,和全世界的价值观念格格不入,根源不难看出,一个要保护人类,一个要反人类,这类连人民生命尊严都不珍爱的暴政国家,他说出于爱国,出于保护国家主权的理由,对要求他下台要求民主权力的人杀戮,他这套理论站的住脚么?主权本来是保护人权为人权服务的,他却偏偏拿来破坏人权,主权本来是人权之下的一项权力,他却要高高压制于人权头上,他却拿来压制迫害人权,卡扎菲们这种真正强盗逻辑的核心,不难戳穿,不外是要颠倒人权大于主权的天理,既然人类的社会以人为主,那么,人民意志的授权才是执政合法的基础,如果卡扎菲尊重民意,也就是敬畏人民的权利,若真的敬畏人权,不就没冲突了么?然而,卡扎菲们能交权吗?数十年盗窃了国家的主权,对人民倒行逆施,恶贯满盈,他惧怕失去权力后面临公平正义的审判,所以,就死硬顽抗,继续着对人民的暴力,可以看出,以捍卫主权的名义,压制人民的人权,就是独裁暴政的本质,因此,这类践踏人权的独裁暴政就是全人类的公敌,拿维护主权来掩盖他们的反人类罪行的合法,就如一个人为保全一个小脚指而放弃真个生命一样荒唐,用小的主权,覆盖大的人权,能盖的住么?这种浩浩荡荡人类社会追本溯源的人权民主潮流,能挡的住?
---人权民主的呼声,是世界人民真正的福音,阻挡抹黑,血腥镇压,只会适得其反,本来民主的人权的诉求,是非暴力的诉求,强行打压不但在利比亚打出一支武装抗暴的反抗军,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不是积极寻求谈判,就想暴力解决,都有可能打压出武装反抗队伍!

卡扎菲出动空军,使用导弹攻击起义民众,欧盟出兵于地中海沿岸,使用直升机进行军事干预,最终卡扎菲被杀死。


求一个民权大于主权的例证
无论主权的最高统治者叫什么,是叫总统叫皇帝叫党,还是叫国王叫主席叫沙皇叫酋长,其权力都必须受到人民权力的监督,都必须匍匐于人民权力的脚下,没有一种理由,可以忽视人民的天然权利,可以颠倒本末的对人民权利践踏,当今任何主权国家的实质,不外是一伙人接受人民的授权,实施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无论这个国家多么强大...

请教孙中山如何界定"民权与主权"、“民权与人权”、“政权与主权”关系...
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因此主权高于一切。人权指自然权利和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觉醒后逐渐产生,近现代形成。 孙中山的民权不同于现代民权的概念。民权主义是一种政治革命,指推翻清政府君主专制统治,建...

请问民主 民生 民权的区别是什么?是三民主义提的?
三民主义指的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1、民主 民生 民权的区别:含义不同 民主: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

什么叫民权、民主、民生?哪位知道的给我讲讲,祥细点!
民权,指的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属于人民的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中国,所包括的政...

民权主义的内容
地位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孙中山说:“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以表明我党国民革命真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临时约法》对民权的规定,既充分体现了现代民主精神的核心理念,又把民权主义的...

民权主义使人们在思想上有了什么新认识?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孙中山说:“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以表明我党国民革命真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临时约法》对民权的规定,既充分体现了现代民主精神的核心理念,又把民权主义的思想...

什么是民权
在清末,“民权”概念就开始流行。一种说法“民权”来自日本对英文“民主”一词的翻译,取的是卢梭“人民主权”之义。这是一种集合的民权概念,首先是针对君权的。这个“权”是权力和主权之“权”,也就是指的民主。用严复的话说,叫做“民有权而自为君也”。但另一种说法认为“民权”是对“自由...

民权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提倡民权为一般平民所共有。民权主义是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中的一个,民权主义即政治革命,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新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的突出特点是( ) A.明确提出反帝要求 B.强调主权在民的原则 C.提倡自由、平等、博爱 D.提倡民权为一般...

如何看待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第一,深化对全球化与国家主权和国家自主相互关系的研究,根据我国的特点和国家利益,形成中国自己的全球化战略和全球治理战略。要正确看待全球化及其对国家主权的挑战。一方面,要看到全球化及其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在全球化时代,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其国家主权的性质和要素,以及实现主权的方式,正在发生深刻...

民权主义的内容是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最核心的内容,即“主权在民”的闭轮枝民权主义核心思想和反封建专制主义,使人民享受平等、自由和幸福的权利。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

望江县13689564421: 如何理解人权高于主权的概念 -
謇郝尤斯: 一,主权来源于人权,是主权产生的法理基础. 主权是由人权派生出来的.国家是一个地理概念,但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集合概念.没有个人何来国家?没有个人权利何来国家权利?没有个人利益何来国家利益?正如物品的所有权派生出使用权...

望江县13689564421: 毛概考题 分析为什么美国 人权高于主权 中国主权高于人权 -
謇郝尤斯:只要可叫做国家的,主权都应高于人权.在美国,财团将一只脚(美联储)插在联邦政府的裤裆里,造成一些人的人权高于主权,奥黑兄是一半有心一半无力 .南联...

望江县13689564421: 民权,主权,政权,治权四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謇郝尤斯: 民权:指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人民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 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

望江县13689564421: 看推理小说能提高一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吗 -
謇郝尤斯: 推理小说可以锻炼思维但很难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而且对于越写越复杂的推理小说,不但会有时代的差距,也会有思考成本的上升.我认为推理小说的阅读体验还是要根据推理小说的类型分类,如果是福尔摩斯系列那样的早期作品,读完之后能...

望江县13689564421: 高考语文议论文的常用句式有哪些?? -
謇郝尤斯: 1、详写和略写 确定材料的主次和详略是结构的重要问题,它对表现中心思想起保证作用.详写,就是把与中心思想关系大的材料写得具体些、详尽些;略写,就是把与中心思想关系不太大的材料写得概括些、简略些.详略得当,能使文章中心...

望江县13689564421: 根据流动资产的特性,企业可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一般较多地采用( )单选 -
謇郝尤斯: 营运资金也叫营运资本.广义的营运资金又称总营运资本,是指一个企业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具体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狭义的营运资金是指某时点内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营运资金从会计的...

望江县13689564421: 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和日本的议会内阁制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 -
謇郝尤斯: 先说议会: 英国的议会由上院既贵族院与下院既众议院组成. 贵族院类似于一种荣誉头衔,相比较其荣誉大于权利. 而下议院是行使国家主权的最高权利机关.而且英国的下议院权力比较大,不仅仅有立法权,也有司法权. 日本的议会由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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