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吗?

作者&投稿:充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功能的实现也应该包括法律目的的实现,这句话对么?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这句话~

这句话是对的,在法律关系中是权利为主,义务为辅的,在地位上是倾向于权利,权利受侵害才需要他们履行义务.

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主次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也就是说二者缺一则另外一个也不能存在. 你说谁主谁次?都是主,也都是次.
但如果你所说的主次是重要性的话,那应该是义务更重要,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可放弃,是强制的.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
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从某一具体法律关系来说,权利与义务存在主次之分,即一方当事人在该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主要履行义务,比如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

没有主次之分
法律之中无“没有权利的义务”
也无“没有义务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的

一、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界定社会关系的两种方式或手段。从整体意义上看,权利和义务作为行为的尺度共同执行着阶级统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二者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权利和义务在职能上又有一定的分工,各自发挥作用的方式、方向和范围有所不同。
二、用辨证法的观点,权利和义务之间就显示出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1)结构上的对立统一。权利与义务作为法这一事物中两个既相互分离、排斥又相互依存、贯通的因素,体现了对立统一关系。
(2)功能上的互补互促。由于权利义务在结构上的相互贯通,也就决定了两者在功能上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三、从法理学的角度,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述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权利与义务作为一定社会利益的体现,共同担负着对个体行为的评价功能。对于权利主体来讲,它有一定的限度,行使权利不能无限制;对于义务主体来讲,应当作为或不应当作为的界限是确定的,不能无限制地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其性质中。
义务作为一种法律设定的行为模式与权利具有最大的相关性。即义务规则应是针对某一权利并为保证这种权利实现而设定。换句话说,如果一种行为与权利没有相关性,法律就不能强行为之设定义务。其次,权利与义务是互补的、相应的。在一些情形下,所承担的义务,必然在另一些情况下享有相应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的互补、对应关系并不意味着两者的均等。只要权利义务是两种不同的价值类型,那么两者就有主次之分。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下:(1)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权利和义务在不同角度上,所体现的性质也不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

权利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一方...

你是怎样理“权力和义务是相统一的”这句话?
(1)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同时产生又相对应而存在,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当公民个人享有并行使某项权利时,这项权利也是他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个人行使这项权利时,不得妨碍他人行使同样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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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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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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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人们既是行使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只有履行了义务才能保证权利实施,只有行使权利才能驶人们积极履行义务

夫妻离婚后成年子女是否有赡养照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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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义的区别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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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有那些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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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15765859688: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吗? -
鄞卓复方:[答案] 一、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界定社会关系的两种方式或手段.从整体意义上看,权利和义务作为行为的尺度共同执行着阶级统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二者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权利和义务在职能上又有一定的分工,...

云南省15765859688: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
鄞卓复方: 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权利主体对权利的行使,必然要求义务主体依法履行义务,即也要对应地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二者没有主次之分,是平等的.

云南省15765859688: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
鄞卓复方:[选项] A.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 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云南省15765859688: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吗? -
鄞卓复方: 没有主次之分 法律之中无“没有权利的义务” 也无“没有义务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的

云南省15765859688: 单项选择题23:下列关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一项是 -
鄞卓复方:[选项] A.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发展为条件 D. 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云南省15765859688: 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理学) -
鄞卓复方:[答案] 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⑴义务可以理解为: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权利可以解释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

云南省15765859688: 权利和义务在法中的地位是什么??求解 -
鄞卓复方: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一、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紧密...

云南省15765859688: 法律功能的实现也应该包括法律目的的实现,这句话对么?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这句话 -
鄞卓复方: 这句话是对的,在法律关系中是权利为主,义务为辅的,在地位上是倾向于权利,权利受侵害才需要他们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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