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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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既具中的既什么意思!!令行于民期年中的期什么意思!!古文里面的! 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既然;第二年

  《史记•商君列传》原文及译文- -


  原文: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穆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畅)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卫鞅说孝公伐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发人捕商君。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译文: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氏。商鞅年轻时就喜欢研究刑名之学,为魏国相国公叔痤做事,担任中庶子。公叔痤死后,公孙鞅听说秦孝公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以图重整穆公的霸业,向东收复被侵占之地,于是西去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关系求见孝公。孝公与卫鞅谈话,不知不觉跪在席上向前移动膝盖。谈了几天不觉得满足。景监说:“您用什么道理说中大王的心意呢?我们大王非常高兴。”卫鞅回答说:“我劝说大王用帝王治国的方法建立夏、商、周三代的盛世,但大王说:‘太遥远了,我不能等待。况且一般贤能的君王,都希望自己在位时能名扬天下,怎么能愁闷不堪地等待几十上百年才成就帝王大业呢?’所以,我用富国强兵的方法劝说大王,大王就非常高兴了。”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


  法令已经具备,还没有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谁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事后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推行了一周年,秦国的百姓到国都诉说新法不方便的数以千计。正在这个时候,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为上面不守法。”要将太子绳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子虔,将他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服从新法。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


  卫鞅劝说孝公攻打魏国,孝公认为说得对,派卫鞅率领军队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昂率兵迎击。两军相距对峙,卫鞅给魏将公子昂写信说:“当初我与公子相处很好,如今你我成为敌我双方的主将,不忍相互残杀,可以与公子相见面谈,订立盟约,欢宴后各自罢兵,以安定两国的局势。”魏公子昂认为卫鞅说得对。会盟结束后,饮酒,可是卫鞅埋伏下的武士袭击并俘虏了魏公子昂,趁机攻打他的军队,彻底打败他们后返回秦国。


  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伙人告发商君想造反,派差役捕捉商君。秦惠王将商君处以车裂的极刑示众于市,说:“不要像商君那样谋反!”于是,将商君满门抄斩。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穆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公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同“悒悒”,不舒畅)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悦之耳。”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卫鞅说孝公伐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徙告商君欲反,发人捕商君。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译文:

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氏。商鞅年轻时就喜欢研究刑名之学,为魏国相国公叔痤做事,担任中庶子。公叔痤死后,公孙鞅听说秦孝公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以图重整穆公的霸业,向东收复被侵占之地,于是西去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关系求见孝公。孝公与卫鞅谈话,不知不觉跪在席上向前移动膝盖。谈了几天不觉得满足。景监说:“您用什么道理说中大王的心意呢?我们大王非常高兴。”卫鞅回答说:“我劝说大王用帝王治国的方法建立夏、商、周三代的盛世,但大王说:‘太遥远了,我不能等待。况且一般贤能的君王,都希望自己在位时能名扬天下,怎么能愁闷不堪地等待几十上百年才成就帝王大业呢?’所以,我用富国强兵的方法劝说大王,大王就非常高兴了。”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

法令已经具备,还没有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谁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事后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推行了一周年,秦国的百姓到国都诉说新法不方便的数以千计。正在这个时候,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为上面不守法。”要将太子绳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子虔,将他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服从新法。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

卫鞅劝说孝公攻打魏国,孝公认为说得对,派卫鞅率领军队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昂率兵迎击。两军相距对峙,卫鞅给魏将公子昂写信说:“当初我与公子相处很好,如今你我成为敌我双方的主将,不忍相互残杀,可以与公子相见面谈,订立盟约,欢宴后各自罢兵,以安定两国的局势。”魏公子昂认为卫鞅说得对。会盟结束后,饮酒,可是卫鞅埋伏下的武士袭击并俘虏了魏公子昂,趁机攻打他的军队,彻底打败他们后返回秦国。

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一伙人告发商君想造反,派差役捕捉商君。秦惠王将商君处以车裂的极刑示众于市,说:“不要像商君那样谋反!”于是,将商君满门抄斩

秦孝公已经决定任用商鞅了,商鞅想要变法,又担心天下对自己的非议。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他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


商君书的内容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4),公平无私,罚不讳(5)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6)。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于商君,辞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后,莅政有顷,商君告归。(节选自《战国策·秦策》)【注】(1)卫鞅...

帮忙找一下原文出处 这里的排序从6到20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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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知古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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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大王是什么意思?
——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座做了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座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座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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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秦伐魏文言文答案
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也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印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刻薄少恩也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9.对下列句子...

文言文万石公是个怎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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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就会在上逼迫帝王,在下虐待百姓,这是使国家贫穷,使军队削弱的行径阿。不如让分封的贵族的后代只享受三代的爵位和俸禄,降低百官的俸禄的等级,减少没有必要的分属官员,(用节省下来的钱)奉养精选出来训练的士兵。”悼王按他所说的做了满一年后死了,吴起也在楚地被人分尸了。商鞅用...

文言文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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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17845966118: 卫鞅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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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17845966118: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
经应槟榔:[答案] 1.B 2.D 3.D 4. ①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②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

富源县17845966118: 文言文翻译 速度 -
经应槟榔: 孝公①既用卫鞅②,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下面的翻译为: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

富源县17845966118: 南门立木节选《史记.商君列传》 -
经应槟榔: 南门立木的出处: (商鞅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zhé)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

富源县17845966118: 史记.商君列传,快咯!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 -
经应槟榔:[答案] 文中的对话是两个人:卫鞅、秦孝公内容是关于治国的,所以代表的是国王-封建统治阶级,秦孝公任用了卫鞅的变法,以及只有的秦国的君主都延用的下去,虽然秦孝公的儿子即位后把卫鞅车裂了.内容很多,比如儿子结婚后要和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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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应槟榔: 《史记•商君列传》原文及译文- - 原文: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 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

富源县17845966118: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翻译 -
经应槟榔: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翻译:事后就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此句节选自《史记·商君列传》: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

富源县17845966118: 翻译下面一段文言文 出自《史记 商君列传》 -
经应槟榔: 翻译:治理国家不只一条道路,有利国家不必效法古代.所以商汤、周武不因循古法而缔造王业,夏桀、商纣不改礼制而亡国.违反古法的不可以否定,而因循旧礼的不值得赞美.注:治:治理. 便:便利. 汤、武,指商汤王、周武王. 夏、殷,指夏桀、商纣. 不足多:多,推重,赞美.不足多,不值得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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