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以上的逾期应收款项损失,可否申报扣除?

作者&投稿:禄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贷款损失逾期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请扣除吗~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按新会计准则,企业应按应收款项的一定比例计提坏帐准备,实际发生坏帐时,应首先冲减坏帐准备,不足冲减的,不足部分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年末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帐准备
实际发生时
借:坏帐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不足部分)
贷:应收帐款或其他应收款

逾期应收款项是指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应付款项的情况。关于逾期应收款项损失能否申报扣除的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逾期应收款项损失是可以申报扣除的。
具体说明如下:
1. 损失的确立:逾期应收款项损失需要在企业经营损失中的确立,才能申报扣除。确立的条件包括逾期应收款项无法回收或很难回收,并且损失金额能够明确计算。
2. 期限限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逾期的期限在2年以上的,才能申报扣除。因此,逾期应收款项损失必须满足超过3年的期限要求。
3. 记账处理:企业在计提逾期应收款项损失时,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同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账处理。
总结起来,对于超过3年的逾期应收款项损失,企业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报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申报时需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且必须确立损失金额,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逾期应收款项的损失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会产生影响。对于长期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企业可以申报扣除,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样能够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经营效益。然而,在申报逾期应收款项损失时,企业需要进行详细的核实和记录,以便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并遵守相关税收法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管理逾期应收款项,如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和信用管理,提前催收逾期款项,与债务人协商等。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逾期应收款项的损失风险。
总而言之,对于超过3年的逾期应收款项损失,企业可以申报扣除,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法规,遵守会计准则,并进行适当的账务处理和记录。逾期应收款项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也是企业运营中需要重视的一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您好,会计网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详细可查询:http://www.kuaiji.com/shiwu/1324822


三年以上无法收回应收帐款可以做坏账处理吗
可以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坏账进行处理。首先,坏账处理的前提是经过合理的评估后确定无法收回。对于三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认为其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追回,达到了不可收回的标准。其次,坏账处理涉及到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反映可能存在的损失...

3年以上的逾期应收款项损失,可否申报扣除?
1. 损失的确立:逾期应收款项损失需要在企业经营损失中的确立,才能申报扣除。确立的条件包括逾期应收款项无法回收或很难回收,并且损失金额能够明确计算。2. 期限限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逾期的期限在2年以上的,才能申报扣除。因此,逾期应收款项损失必须满足超过3年的期限要求。3. 记账...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坏账准备科目。详细说明如下:1. 首先,逾期三年或以上的应收账款指的是债务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的款项,并且超过三年仍未能收回。有确凿证据是指有合法有效的文件或其他证明能充分证明债务人确实无力或无意愿还款。2. ...

应收账款三年以上的怎么样处理
法律分析: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

应收账款有效期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应收账款有效期是3年,从应收账款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应收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款项及税金...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除应说明情况并...
是的,除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外,对于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详细说明如下:1. 证明欠款无法收回的证据:在会计上将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作为损失处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这些款项已经无法收回。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借款方的文件记录、律师函或...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损失在税前通常是可以扣除的。详细说明如下:1.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企业的营业成本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而应收账款损失可以视为企业的经营费用之一,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通常可以作为扣除项。2. 对于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损失,尽管可能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

请问如收不到的几年以上的应收款可以直接记入损失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如果企业收不回超过三年的应收款项,可以将其列为损失并报损。具体回答如下:首先,在收不到的几年以上的应收款可以直接记入损失。详细解释如下:1. 根据中国税法,企业可以将收不回来的应收款项直接列为损失。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报税时将这部分应收款项作为费用进行扣除,减少应纳税额...

应收账款逾期三年从哪天算起
应收账款逾期三年从债务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日期开始算起。具体来说,应收账款逾期三年的计算方式如下:1. 首先,应收账款的逾期期限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履行付款义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2. 其次,逾期三年的计算方式是指从逾期开始算起的第一天到满三年之日止。3. 计算逾期期限时,通常使用...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否税前扣除
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企业实际发生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参考上述规定扣除。

涪陵区17141806544: 公司发生的逾期应收款项,能否作为资产损失并申报税前扣除?
唱绍潘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 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 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 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 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涪陵区17141806544: 三年以上往来款清理规定
唱绍潘南: 三年以上往来款清理规定,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

涪陵区17141806544: 我司应收账款有2万元已逾期三年未收回 -
唱绍潘南: 计提坏账准备,最好参照同行业的计提比例确定一个比例,比例一经确定,一般不能更改.但税法规定,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除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

涪陵区17141806544: 请问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资产损失如何备案? -
唱绍潘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

涪陵区17141806544: 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能否不通过税务局认定,能在税前扣除吗 -
唱绍潘南: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取消上述审核认可后,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凡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的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企业在报送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做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评估时,就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根据坏账损失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原因不充分,情况不清晰,应实地调查了解、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重新举证,做出说明或进行公证.凡已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做出纳税调整.

涪陵区17141806544: 关于2012年企业所得税坏账准备是否提取规定 -
唱绍潘南: 企业自行提取坏账准备不能税前列支,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处理的坏账损失或资产损失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向税务局备案,申请税前列支,审批允许后才能从会计利润中扣除

涪陵区17141806544: 公司超过三年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坏账并在所得税汇算中扣除,需要提报哪些资料? -
唱绍潘南: 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损失必须经税务局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催收记录没有统一格式,但诸如律师函之类的证明是比较过硬的.中介机构不仅仅指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之类也属于中介机构.对方资不抵债、连续亏损可以通过对方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证明.停止经营可以通过对方主管税务机关证明予以佐证.通常来说,外部证据较容易获得认可,如对方工商局出具的销户证明,政府有关机构关于其破产清算、关闭、停产等的文件,法院判决或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重组协议等等.具体的要咨询主管税务局,按照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涪陵区17141806544: 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可以作坏账处理? -
唱绍潘南: 逾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可以作坏账处理:首先,需要提供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相关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作为证明.这些凭证可以包括销售发票、收款凭证、订立的合同等,用以证明该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存在.其次,...

涪陵区17141806544: 应收账款账龄已达3年,仍未收回,且应收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吗? -
唱绍潘南: 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

涪陵区17141806544: 员工借款未还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吗 -
唱绍潘南: 员工借款未还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坏账损失,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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