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用地争议由政府那个部门管理,谢谢

作者&投稿:塔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应该请求那个部门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扩展资料: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
一、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的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不成立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事实已实际发生,则双方土地流转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二、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案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现实中,由于农村土地承包人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加之受农村习惯的影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往往未报发包方备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14条的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
三、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案件
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纠纷中,土地流转未约定期限案件的处理,因其流转的方式不同,具体合同期限的认定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一,承包土地采取转包、出租或代耕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实践中争议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参照《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处理。
其二,承包土地采取互换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解释未作相应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也应按《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一、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二、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部门。
拓展资料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它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
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③用地手续不完备;
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土地纠纷

新建房子需要村里批屋基地。不批就建不了。和与父母交换的也已经耕种了多年无关。

村里不同意当然建不了房,这是法律规定。你应该以本村居民身份向村里说明需要建房的理由。提出申请,如果村里不批要求他们书面说明原因。如果对原因不服可以向乡或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所或站反映。要求他们帮助解决。这种事如果村里不同意是不好办。你可以找10户以上的邻居一起要求开村民小组会讨论你的批地申请。如果组里同意了,你再要求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你的批地申请。步步来吧。

你姐姐不同意,这是家事,只有你们协商解决。找政府那就是你们乡政府土地管理所或县土地局。

新建村民住房必须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按批准面积动工修建。你姐姐同意与否和批准建房没有关系。具体批准程序请咨询当地行政办公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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妫泄朗铭: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到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又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双方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的话,第一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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妫泄朗铭: 我国的农村宅基的申请一般是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则可以由乡级、县级经管站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部门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方正县18429722237: 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
妫泄朗铭: 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可以到乡镇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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妫泄朗铭: 一、农村宅地基纠纷,有土地使用证书,该怎么办?1、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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妫泄朗铭: 一块宅基地政府依法只能批准给一个家庭,其他家庭属于无理取闹,后果严重就是违法占地,不要随便说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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妫泄朗铭: 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方正县18429722237: 农村土地纠纷该找哪个主管部门处理?
妫泄朗铭: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方正县18429722237: 农村自建房土地纠纷什么单位能叫停工? -
妫泄朗铭: 农村的自建房发生了土地纠纷很多单位都能够叫停工的比如说法院或者是相应的村委会等等

方正县18429722237: 有谁知道那个国家那个部门是专门管这个农村宅基地纠纷的? -
妫泄朗铭: 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方正县18429722237: 农村盖房,自己宅基地盖房有纠纷,找谁处理 -
妫泄朗铭: 您好!农村宅基地盖房子的纠纷可以由村委会处理.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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