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什么是高空作业?行车离地面多高才算是高空作业?冷加行车工算不算是特殊工种?

作者&投稿:于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劳动法怎样规定为高空作业介定多高以上为高空~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的人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长期以平,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第一节 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一、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二、洞口作业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三、攀登作业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四、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五、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饰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吊车之类的吧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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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国家对什么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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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如下: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下:1...

国家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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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15768359081: 在劳动法中规定的高空作业是什么定义? -
单侦倍诺: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岳麓区15768359081: 高空作业是指 -
单侦倍诺:[答案]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

岳麓区15768359081: 高处作业的具体定义?所谓高空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 -
单侦倍诺:[答案]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可能坠落的高处,是指有坠落下来危险的高处啊.

岳麓区15768359081: 什么属于高空作业? -
单侦倍诺: 根据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也就是常说的“高空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属于高空作业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这不可能一一列举.在室内作业时,若作业面临空高度在2m以上,也属于高空作业.

岳麓区15768359081: 我国劳动法怎样规定为高空作业介定多高以上为高空 -
单侦倍诺: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

岳麓区15768359081: 什么是高空作业 -
单侦倍诺: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岳麓区15768359081: 什么叫做高空作业? -
单侦倍诺: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岳麓区15768359081: 是不是高空作业我想,按照国家规定.几米以上属于高空作业. -
单侦倍诺:[答案] 你好: 一般来说,三米以上就算了.

岳麓区15768359081: 劳动法规定几米为高空作业? -
单侦倍诺: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岳麓区15768359081: 在中国,高空作业定义为几米高 -
单侦倍诺:[答案]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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