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级高工的评选资格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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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级高工的评选资格是怎样的~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四)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七)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高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词(语)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重大科技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3.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市(厅)级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等。 4.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专业学术刊物,指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 6.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等。 7.重大项目:指重要(大)的大型项目。 我是醒目 (站内联系TA) 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沪人社专发(2010)33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本市设立工程系列工业生产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另外,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和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评委也承担相应领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岗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对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离退休审批表)。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条件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对仅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的,须在评聘高级工程师职务后获得以下奖项或成果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相当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经本市人才工作部门确认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6、具有两项(含)以上已获授权并有效应用的较高技术水平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前三位)。 7、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同行认可,并由本专业两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在推荐函中应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三)资历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四)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五)继续教育 完成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等规定的继续教育。 四、评审内容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地区、本部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4、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 6、具备指导研究生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专业经历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2、曾主持或为主完成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4、曾主持过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5、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大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6、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受到好评。 7、曾主持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国家级或三项以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划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三)业绩成果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下同)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2、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二项以上,其中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专家与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5、在大型企业的生产科研工作中,对企业的发展规划、采取重大的生产技术措施、解决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过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四)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独著或独立译著)10万字以上本专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合著)。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4、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四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5、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在报告或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着重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和主管部门认可。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阶段 申报阶段包括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组织申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四个环节,重点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评议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1、单位考核提名。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 2、系统评议推荐。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无上级主管的单位由区县组织推荐或区县委托推荐)。系统评议推荐通过人员由所在系统填写《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栏。通过评议推荐的方能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须附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的《推荐证明》(附6)。 3、组织申报。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网上申报:登录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 . ... 贝蛴∩瓯ū怼�1�7 高评委办公室及所属学科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报送:参评对象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应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由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集中送相应的高评委办公室(工业生产类可报送相关学科组)。 4、高评委办公室审核。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重点对申报程序、条件掌握、专业范围、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在对各系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人选,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高评委办公室安排相关专家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2、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学科组对下列申报对象进行面试答辩,并对申报者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 (1)破学历推荐申报参评的人员; (2)2008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 (3)专家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 3、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照条件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参评对象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4、网上公示。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20天。 5、下达通知并颁证。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高评委下达任职通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颁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 1、公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及相关程序; 2、组织考核提名工作; 3、对提名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核实并加盖公章; 4、逐级汇总后向所在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报送提名人员名单及评议推荐材料。 (二)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 1、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 2、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 3、组织推荐人员网上申报; 4、核对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 5、将申报人书面材料按要求汇总后报送相关高评委办公室。 (三)高评委办公室 1、对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推荐人员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分配受理号; 2、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对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3、主持当年度执行高评委成员及执行学科组成员的抽选工作; 4、组织评审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和论文鉴定、学科组会议(含面试答辩)、高评委会议、通过人员上网公示等; 5、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取得资格的人员; 6、对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异议、举报进行查实、处理,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或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制定和上网公布评审通知; 2、监督管理评审过程,对评审通过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政策,加强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1世纪人才网公布评审通知;各单位、各系统应向在职高级工程师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评审程序。 (二)做好考核提名工作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特别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考虑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结构。要本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单位考核意见填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单位考核意见”栏。 (三)控制好推荐人选比例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评议推荐人选的比例,按照本系统本区域在职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以内控制。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要注意发现和选拔优秀中、青年高级工程师。 (四)把好送审材料质量关 所在单位以及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要把好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质量关。对参评对象科学技术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等,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对象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凡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八、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15日前 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网上材料申报等工作(网上申报系统于8月1日起接受申报)。 (二)10月15日前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凭证。对于因申报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评委办公室通知补正,在10月10日前未完成修改补充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审核(国庆节假日网上申报系统暂时关闭)。 (三)10月15日—30日 申报人所在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凭证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学科组)。节假日不受理。 九、材料要求 (一)对个人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 2、《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一式3份; 3、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除身份证外)由审核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以备查验; 4、主送论文一式3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 5、推荐证明、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书、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各1份。 上述第2—5项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上传封面及目录)。 (二)对单位的材料要求: 1、《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1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一式3份; 3、《业务考绩档案》1份(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

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评审条件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任现职期间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专业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者。
2、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和解决过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改项目、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以及重大引进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已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可,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国家三等奖(指国家四大奖)以上或省部科技成果、科技推广、科技进步、星火奖等一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或有创造性技术专著、论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3)主持和组织过重要技术经济活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科技管理中具有独到见解或论述,经实践获得显著成效者。
3、在工作中指导过或能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或已培养、指导过研究生者。
4、学术论文要求:在科研设计院所、企业技术设计研究部门工作的申报对象,必须有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著作);在企业生产一线的申报对象,必须有至少1篇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收入论文集)的学术论文,或至少1篇高新技术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艺突破的专题研究报告。
(三)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含)以上。
(四)考核要求
高级工程师任期(至少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培养选拔中青年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对符合其他评审申报条件,并在工作业绩方面表现突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实际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不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提前一年推荐评审;若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1、在本专业研究或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三等以上奖(指国家四大奖)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2、组织实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3、组织实施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企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4、组织实施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六)外语要求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二)年满50周岁。
(三)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五)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六)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七)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八)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九)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十)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一)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二)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4、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 & office)》,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
(三)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六)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七)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八)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九)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标准: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

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

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扩展资料: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 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Senior Engineer)相当于副教授级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professorate senior engineer)相当于大学的正教授级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属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相关任职资格人员需个人申报,同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般情况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1)申报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 .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有关政策规定。

4 .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

5 .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条件

2.工作能力与经历条件

3.业绩成果条件

4.论(译)著、论文条件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符合破格条件。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获得相应证书(获得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程序员级别及以上级别可以免考,对应与相关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论文报评委会审批 (或参加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

获得高级资格后企业发高级工程师聘书。

通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授级高工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四)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七)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高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词(语)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重大科技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3.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市(厅)级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等。

4.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专业学术刊物,指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

6.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等。

7.重大项目:指重要(大)的大型项目。
我是醒目 (站内联系TA) 海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沪人社专发(2010)33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本市设立工程系列工业生产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另外,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和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评委也承担相应领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岗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对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离退休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长离退休审批表)。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条件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对仅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的,须在评聘高级工程师职务后获得以下奖项或成果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相当于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经本市人才工作部门确认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6、具有两项(含)以上已获授权并有效应用的较高技术水平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前三位)。
7、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同行认可,并由本专业两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在推荐函中应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三)资历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四)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五)继续教育

完成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等规定的继续教育。

四、评审内容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地区、本部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4、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
6、具备指导研究生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专业经历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2、曾主持或为主完成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4、曾主持过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5、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大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6、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受到好评。
7、曾主持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国家级或三项以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划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三)业绩成果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下同)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2、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二项以上,其中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专家与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5、在大型企业的生产科研工作中,对企业的发展规划、采取重大的生产技术措施、解决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过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四)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独著或独立译著)10万字以上本专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合著)。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4、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四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5、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在报告或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着重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和主管部门认可。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阶段

申报阶段包括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组织申报、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四个环节,重点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评议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1、单位考核提名。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
2、系统评议推荐。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无上级主管的单位由区县组织推荐或区县委托推荐)。系统评议推荐通过人员由所在系统填写《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栏。通过评议推荐的方能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须附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的《推荐证明》(附6)。
3、组织申报。2010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网上申报:登录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 ... 贝蛴∩瓯ū怼�1�7
高评委办公室及所属学科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报送:参评对象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应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由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集中送相应的高评委办公室(工业生产类可报送相关学科组)。
4、高评委办公室审核。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重点对申报程序、条件掌握、专业范围、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在对各系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人选,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高评委办公室安排相关专家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2、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学科组对下列申报对象进行面试答辩,并对申报者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
(1)破学历推荐申报参评的人员;
(2)2008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
(3)专家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
3、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照条件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参评对象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4、网上公示。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20天。
5、下达通知并颁证。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高评委下达任职通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颁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

1、公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及相关程序;
2、组织考核提名工作;
3、对提名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核实并加盖公章;
4、逐级汇总后向所在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报送提名人员名单及评议推荐材料。

(二)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
1、组建由5-7位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
2、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
3、组织推荐人员网上申报;
4、核对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
5、将申报人书面材料按要求汇总后报送相关高评委办公室。

(三)高评委办公室
1、对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推荐人员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分配受理号;
2、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对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3、主持当年度执行高评委成员及执行学科组成员的抽选工作;
4、组织评审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和论文鉴定、学科组会议(含面试答辩)、高评委会议、通过人员上网公示等;
5、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备取得资格的人员;
6、对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异议、举报进行查实、处理,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或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制定和上网公布评审通知;
2、监督管理评审过程,对评审通过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政策,加强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1世纪人才网公布评审通知;各单位、各系统应向在职高级工程师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评审程序。

(二)做好考核提名工作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特别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考虑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结构。要本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单位考核意见填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的“单位考核意见”栏。

(三)控制好推荐人选比例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评议推荐人选的比例,按照本系统本区域在职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以内控制。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要注意发现和选拔优秀中、青年高级工程师。

(四)把好送审材料质量关

所在单位以及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要把好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质量关。对参评对象科学技术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等,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对象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凡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八、时间安排

(一)2010年9月15日前

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网上材料申报等工作(网上申报系统于8月1日起接受申报)。

(二)10月15日前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凭证。对于因申报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评委办公室通知补正,在10月10日前未完成修改补充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审核(国庆节假日网上申报系统暂时关闭)。

(三)10月15日—30日

申报人所在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凭证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学科组)。节假日不受理。

九、材料要求

(一)对个人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
2、《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一式3份;
3、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除身份证外)由审核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以备查验;
4、主送论文一式3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
5、推荐证明、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书、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各1份。
上述第2—5项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上传封面及目录)。

(二)对单位的材料要求:

1、《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1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一式3份;
3、《业务考绩档案》1份(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

然后就评审阶段,那肯定要看它考试的结果如何啊?如果他考试是行的话,就其他各方面也是标准的话,那就是没问题了


教授级高工的评选资格是怎样的
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我准备评教授级高工,可是我没有科研成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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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评审:我今年57岁,评审条件是什么?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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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高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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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破格条件?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正高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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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干质莲芝: 电力系统当然可以晋升教授级高工.条件是必须担任总工程师职务(或在某方面有特殊造诣),副高要达到XX年,要有N篇论文和专利,等等.总之,省里卡的很死,拼上可以多拿110元津贴.

南山区15353638184: 教授级高工申报条件 -
叱干质莲芝: 必须是高工,然后一般人不行,你觉得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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