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关于物业的公用部位和共用部位包括的内容有什么?

作者&投稿:穆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物业管理中公共部分指什么?~

物业管理区域内除业主专有部分外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七十条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十三条 业主义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然而您知道物业的共用部位是什么,包括哪些部位?物业共用部位的明确界定对于我们业主又有那些关系呢?下面就让小编陪您一起学习一下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中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物业小区内的共用部位的明确界定不仅关系到区分所有权人对于共用部分的使用和维护,还直接关系到区分所有权人对于共用部分费用的分摊和收益的分配。共用部位可划分为法定共用部分和约定共用部分,甚至可以将共用部分指定为特定区分所有权人所使用,以同时符合法理和现实需要。
物业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严格地讲,共有部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两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和其它已计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如门厅、楼梯、走廊、设备间等功能区域,后者是指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已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要求配置的非营业性公用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供水、供电(含一户一表)、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邮政信报箱、电信、路灯、防盗(含每户或单元保安门)、绿化、环卫、排污、排水、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停车库(棚)、锅炉房、水泵房、派出所、居委会、公厕、垃圾转运站、围墙等,但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除外。
共用部分,因服务于整幢物业,具有配套与服务于整幢物业的功能,不具有独立性,它只能随专用部位出售给业主,因而形成业主共用。在开发商将整幢物业售出后,物业所有的共用部位即已出售给各个业主,由我们全体业主共同拥有这些物业或空间。


民法典有没有关于物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第九百四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也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一规定已经非常明确,虽然业主将住房空置,基本上没有居住过房子,但是只要物业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提供了应有的物业服务,那么...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物权法物业的最新内容1、增设居委会为指导和协助主体第277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需注意两点:(1)业主大会、...

物权法关于物业的规定
一、物权法关于物业的规定 现在物权法已经失效,其物权法关于物业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的规定有: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

国家物业法关于物业费的有关规定
国家物业法关于物业费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依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综合价综合确定,其收费标准等于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价格。物业费包括: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

关于物业费的法律法规
关于物业费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下:1、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

关于物业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就物业合同相关事项在第二十四章作出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

民法典有没有关于物业的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关于物业的规定: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

关于物业的这5大谣言,你可别再信了
公共收益谣言1、公共收益不分享现在许多小区都会利用公共区域来赚取收益,就比如公示栏、电梯间的广告费。按理来说,这些公共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毕竟业主们都掏着公摊费用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费用却统统进入了物业的口袋,业主们一分钱都没见到。就算有业主询问公共收益,小区物业也会说,公共...

关于物业的相关知识
答案物业管理 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也可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式来实现的活动。

关于物业费的法律法规
我国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

宜春市17348466539: 有谁知道,关于物业的公用部位和共用部位包括的内容有什么?
枝泡积雪: 严格地讲,共有部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两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和其它已计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如门厅、楼梯、走廊、设备间等功能区域,后者...

宜春市17348466539: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有哪些 -
枝泡积雪: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是指属于全体野猪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公共门厅、楼道间、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过道、值班保安室、公共停车位、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和道路、场地、绿地等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属于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电梯、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装置、单元防盗门、文化体育设施和区域围护等设施设备.

宜春市17348466539: 物业共用部位包括哪些? -
枝泡积雪: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中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宜春市17348466539: 什么是小区公共部位 -
枝泡积雪: 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1.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宜春市17348466539: 物业管理活动中,公共部位是哪些?共用设备设施是什么 -
枝泡积雪: 除了业主房产内部(不包括承重墙)以外,都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 一般包括 绿化 保洁 水电 安保

宜春市17348466539: 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范围是怎样的?
枝泡积雪: 要分析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设施发生伤人事故的法律责任,就要首先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哪些属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只有确定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才能依照...

宜春市17348466539: 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有哪些 -
枝泡积雪: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属于部分或全体共有,其维修和保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质保期满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可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那么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都有哪些呢?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宜春市17348466539: 什么是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 -
枝泡积雪: 通常来说,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在一栋住宅的内部,由整栋住宅的业主共同使用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等部位. 住宅的共用设备具体是指一栋住宅内部,由整栋住宅的业主、使甩人共同使甩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消防器具、避雷装置、邮政信箱、电梯、水泵、水箱、电视天线等设备. 住宅的公共设施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时用的道路、场地、车库、照明路灯化粪池、垃圾房等设施.

宜春市17348466539: 物业管理中公共部分指什么? -
枝泡积雪: 物业管理区域内除业主专有部分外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物权法有规定: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

宜春市17348466539: 什么叫物业公共设施 -
枝泡积雪: 物业的公共设施是指物业小区的广场、道路、路灯、雨污水管道、化粪池、排水渠、停车库、垃圾房,等等.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