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作者&投稿:边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那部法律规定缺陷产品可以召回?~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2004年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务会、2004年2月23日海关总署署务会和2004年3月12日商务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首先从M1类车辆(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开始实施,其它车辆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商务部部长
海关总署署长
2004年3月12日

我国目前在汽车、食品、儿童玩具、药品四大类产品纳入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范围,实行产品召回制度。
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起源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有效的产品监管法律制度,所谓召回,是指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引起某个型号或批次的产品出现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缺陷,制造商必须以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的缺陷,并对消费者作出道歉或物质性赔偿。美国是最早确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国家,1966年,美国出台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汽车召回制度。自该法实施以来,美国国内汽车质量及安全性都有了极大的改善,交通事故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在此后近40年里,美国逐步扩大了召回对象的范围。除美国外,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实行召回制度,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也规定了场上必须履行召回缺陷产品的义务。
2、我国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中的民事赔偿制度和1988年通过行政手段实行的产品“三包”制度。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首先就明确作出了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产品缺陷的定义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它主要包括设计上、制造上以及指标上的缺陷三个方面。而其中的缺陷指的是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这种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的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的不应当具有的危险。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那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即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即是缺陷产品。
4、我国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的作用
(1)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化含量越来越高,而社会分工的细化进一步加剧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市场容易陷入混乱。
(2)建立产品召回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消费,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
(3)目前我国在市场上依旧充斥着大量的劣质产品,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隐患,甚至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在物质贫乏的年代,人们从实用的角度而言对产品的一些缺陷还可以忍受,改革开放以来,物质已经变得极大丰富,市场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人们的消费档次逐步提高,对产品的需求由实用变成注重档次、品牌后如果说还是任由劣质产品当道的话,那么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将无法估量,不利于促进消费,阻碍经济的增长。而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将促使企业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使产品的档次不断提高,从而降低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有利于拉动消费,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在产品存在缺陷有危害消费者安全与健康的危险场合,如果经营者自行或经他人通知发现这一情况,经营者(包括产品的制造者)应主动将此具有危险的商品回收,以免使消费者实际权益遭受实际损害;如果经营者发现该危险,但却不加以处理,此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并维护消费者人身或财产安全,相关主管机关可强制经营者回收商品的制度。此制度对于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体现了现代法治“以人为本”的精神。其具有:
第一,预防性。缺陷产品的召回并不需要以产品已经产生实际损害为前提,只要生产者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危险时,即应当主动召回其已投入市场的缺陷产品。传统的民事权利救济方式主要为违约责任救济和侵权责任救济,这两种救济方式的应用通常建立在已经确定的损害后果上,当事人主张救济时,损害通常已经现实的发生,与此不同的是产品召回并不以损害为前提,只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危险时,生产者就有义务召回其生产的产品。因此,预防性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一项主要特征之一。
第二,公益性。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起源于美国的汽车业,从这项制度起源之时起,就赋予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使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每年都有数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一百多万人受伤,缺陷汽车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产生巨大的危害,1966年,美国出台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从而奠定了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基础,随后美国汽车业开始实施召回制度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改善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着眼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从整体上约束企业的行为,体现了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为本的思想。生产者召回缺陷产品,有利于保护社会不特定公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安全。
第三,主动性。缺陷产品召回主要依靠企业自主召回,是缺陷产品召回的常态。只有在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企业仍不主动召回时,才由主管机关责令召回,而这是缺陷产品召回的非常态措施。并且现代科技的发展,使产品缺陷的发现变得越来越困难,如果要消费者和政府主管机关从外部来发现企业产品的缺陷,未免困难,效果也不好,只有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性能、质量状况最了解,也最容易发现其产品的缺陷,因此,主要由企业主动负责其缺陷产品的召回具有实体正当的合理性也具有程序上的方便性。
第四,综合性。一是指公法与私法因素的综合。“从召回制度适用的法律关系、保护的对象、启动的方式等方面来看,该制度兼具私法与公法的双重特性” ,产品召回制度反映了私法公法化得趋势,国家公权力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介入私法关系的范畴,在生产者不主动召回其生产的缺陷产品时,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召回其产品。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种现代新兴的法律制度,其具有新兴法律所普遍具有的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得趋势。

缺陷产品召回指缺陷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在得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可能引发消费者健康、安全问题的缺陷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法从市场上、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调整在产品召回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召回制度是什么
法律分析: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产品的制造者或经销者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政府监督下收回流通中的缺陷产品,以避免危害发生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

产品召回美国产品召回制度
美国是全球最早实施产品召回的国家,其制度已经相当成熟。1966年,汽车行业的《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要求制造商召回缺陷车辆,1972年的《消费品安全法案》则赋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有缺陷产品进行召回的权力,标志着制度的正式确立。此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几乎涵盖所有可能对消费者...

产品召回召回制度的由来
产品召回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应对市场上存在的缺陷产品,这些产品可能由于设计缺陷或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环境构成威胁。批量性是缺陷产品的一大特性,如果不及时处理,潜在的危害将无法估量,如燃气灶故障可能导致火灾,玩具安全隐患可能伤及儿童,三菱帕杰罗的制动问题事件就是典型例子...

消费品召回管理
法律分析:缺陷产品召回是国际通行的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产品进入市场并已销售给消费者的“后市场”救济制度,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包容审慎管理措施,符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要求,能够有效减少消费者由于不安全产品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倒逼生产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改进,提升设计、制造水平。法律依据:《消费品...

从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分析我国产品缺陷召回制度 结合美国回答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最早出现在美国,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还有日本、韩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美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特点 1.召回形式上为“自愿”,实际上带有强制性 2.产品召回不以损害事故发生为前提,3.产品一旦被召回,所有流通的缺陷产品都划入召回之列 4.召回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

召回制度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召回制度指产品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在得知其生产、进口、经销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从市场消费者手中无偿收回有问题的产品,实施予以修理、更换、赔偿等积极有效的措施,从而消除缺陷产品的危害风险,提高企业信誉的挽救措施。包括...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条例起草
2012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指出,若生产者或经营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进口缺陷汽车产品,或生产者在被责令召回后仍拒绝召回,将面临货值金额2%至10%的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则需没收违法所得。若情节严重,许可机关将吊销有关许可。相较于“管理...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汽车召回,指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包括通知、修理、更换、收回等具体措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最早源于美国。2002年,中国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相关条例;2004年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国汽车召回制度拉开帷幕;《缺...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质检总局负责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汽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登记检验、维修、事故、消费者投诉、召回等信息的共享机制。第八条 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的,应当将信息逐级上报。第九条 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汽车产品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能够...

召回制度的主要内容
3.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食品生产者获知其产品可能存在危害的,应立即进行缺陷调查和评估。必要时,省级以上质监部门启动调查和评估,并设立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和认定。4. 食品召回实施: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评估,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设定具体的时限要求,以迅速有效地实现召回目标,消除...

南汇区13349188176: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 搜狗百科
阿芝同铭: 缺陷产品召回指缺陷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在得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存在可能引发消费者健康、安全问题的缺陷时,依法向职能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设法从市场上、消费者手中收回缺陷产品,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指调整在产品召回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南汇区13349188176: 谁能告诉我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方面的资料?谢谢!!! -
阿芝同铭: 首先要明白:召回制度是生产厂家按照惯例对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报国家有关部门后主动召回,其目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更大灾祸的发生,同时规避制度惩戒的巨大风险.在“召回制度”实行比较早的国家,企业接受惩戒的成本比召回的成本大,因而企业会更加认真地生产优质产品. 收回制度比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召回制度更彻底.召回是针对故障部件进行维修,退和换不是召回的主要形式,因此召回是缓冲性的;而收回是关卡性、强制性的,负责收回的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回收产品,并退回全部货款. 国家刚出台了汽车召回草案.http://auto.sohu.com/zhuanti/zhaohui/

南汇区13349188176: 如何制定《不合格产品招回制度》 -
阿芝同铭: 范例 不合格产品招回制度 不合格产品招回制度' 1目地对我公司生产加工的木制品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要立即召回已经出厂的产品,并对召回的产品进行监督修改或销毁处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

南汇区13349188176: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
阿芝同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

南汇区13349188176: 什么是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阿芝同铭: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已经上市的食品,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能威胁人体健康时,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程序立即停止生产,将已经出售的食品收回,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制度,可以分为主动召回、通知召回、责令召回三种.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目的是及时收回缺陷食品,避免进入流通领域的缺陷食品发生或扩大损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事件,维护消费者利益.

南汇区13349188176: 汽车召回与三包区别有哪些三包是哪三包?三包与召回的区别?
阿芝同铭: 1、性质不同:汽车召回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缺陷汽车安全隐患给全社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维护公众安全;汽车三包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产品责任担保...

南汇区13349188176: 汽车召回是什么意思(汽车召回的含义)
阿芝同铭: 1、实施汽车产品召回的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欧洲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中国等.2、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汽车产品召回已经成为解决汽车产品缺陷的成熟机制...

南汇区13349188176: 缺陷产品的警示与召回是怎样的 -
阿芝同铭: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南汇区13349188176: 什么事召回制度
阿芝同铭: 召回制度,就是已投放市场的汽车,如果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或可能导致安全、环保问题,厂家就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产品存在的问题. 召回是对缺陷商品免费维修、更换收回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免费退赔,车主若发现汽车存在缺陷,可与经销商或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召回,召回分为制造商主动召回和主管部门指令召回两种. 制造商在对其产品实行召回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有关规定选择3种解决方案:免费修理、更换或退款.修理是最通常的方式,但一旦无法通过修理消除缺陷,制造商可以用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合格产品进行更换.一般情况下,制造商很少进行退款.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