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由长嫂养大的吗?

作者&投稿:侯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包公真的是由长嫂养大的吗~

清官化身“包青天”的包拯,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被说成面如锅底的包黑子,且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抚养成人,从而产生“嫂娘”一词,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实包拯并非面目漆黑,只不过比常人要黑一些,也并非洲人种,仍属黄种人,说其面如黑炭可能亦是由他铁面无私所引申,铁当然是黑的咯。再者,包拯自幼聪颖,深得父母宠爱,而且父母在他自39岁时才去世,又何来由长嫂养大一说?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公元1061年),任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官阶为从二品)。公元1062年卒于位,谥号“孝肃”,追认为礼部尚书。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为此,后人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而流传百世。关于误传“嫂娘”养大的原因实是文人们移花接木,将其次子包绶由长嫂崔氏养大的事实嫁接到了老头子上,才流传开包拯由长嫂养大的故事。小说《七侠五义》,戏曲《赤桑镇》、《铡包勉》,便是记录这个故事的非常有名的代表作品。 但是,在正规的史料中,从未发现吴妙贞和包勉这两个人物,更没有包拯为“嫂娘”所抚养的记载,实属杜撰或是民间误传。在包拯的家乡合肥市南郊出土的包公同时代的吴奎所撰《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对包公一生事迹记载甚详。 包公一开始就以纯孝闻名。天圣五年(1027),包拯28岁考中进士甲科,初命大理寺评事,再任建昌县知县。当时包拯的父母年事已高,都希望留在家中,不愿意跟儿子远去他乡赴任。为了照顾双亲,包拯竟恳请上司辞去知县一职。上司顾念他的一片孝心,就改调包拯到离合肥较近的和州。但两位老人连和州也不愿意去,还是叫包拯独自一人前去赴任。见父母心意这样坚决,包拯便决然辞官留乡,侍奉双亲,直到父母俱丧,包拯“庐墓终制”,直至39岁时才去外地任职。这段记载一方面说明包公至孝,加之他为官时的清正廉明,去世后便得到了一个“孝肃”的谥号;另一方面,也证实包公在38岁之前是父母双全的。 那么,这个包公为“嫂娘”所抚养的传说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在合肥与包公墓志同时出土的,还有他的夫人董氏的墓志铭(《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和他的儿媳崔氏的墓志铭(《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墓志铭》)。这些珍贵的文物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包公,也把包公及其族氏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告诉了世人。 包公原配夫人张氏,无有子女,续妻董氏生了一子二女。长子包繶,很小就受到特殊的“荫补”,获得了“太常寺太祝”的官衔,但在包拯生前就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 为包拯生下唯一延续香火的次子包綖(后更名“绶”)的母亲是媵孙氏。“媵”,可以理解为“陪嫁的女子”,也可以理解为“身边的女佣”或“侍女”,应是董夫人的陪嫁丫环。就是这位出身低贱的媵女孙氏,使包氏家族传宗接代、繁衍至今。关于她和儿子包綖的事,记录在包公长媳崔氏的墓志,这是一个美丽而感人的故事。 崔氏,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市)人,她的母亲吕氏,是当时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女儿。由于门当户对,她十九岁便嫁给了包拯的长子包繶。不想在婚后第二年,包繶便因病故去,崔氏悲痛欲绝,立志守节抚孤(崔氏生遗腹子包文辅)。谁知祸不单行,她的儿子文辅刚刚5岁又不幸夭折。 包拯(55岁)和董氏夫人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又失去了唯一孙子,内心十分悲痛,但见崔氏年少寡居,又失爱子,不忍其一辈子守寡,愿将她“还宗”,劝其另结良缘。崔氏却从一而终,对包拯发誓:“翁,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污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它也”(见《崔氏墓志铭》)。她认为公婆失去了独子已够不幸,她不忍再给二老增添痛苦,便说:“公爹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其实,崔氏是个有心之人。她已发现公公身边的媵女孙氏原来很受公爹喜爱,后来突然有一天,被公公打发回了娘家。她还注意到孙氏似乎已经怀有身孕。饱尝丧子之痛的崔氏,背着公婆暗地里不断派人去孙氏的娘家问寒问暖,并送去钱财和衣食之物。后来,孙氏果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子,崔氏便偷偷把男孩子抱养在自己房中。 一年之后,正值包公60大寿,百官来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寿礼。但此时年届花甲的包公却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凄凉之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在这时,崔氏从内堂出来,怀里抱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男孩子。她郑重地禀告公爹:“这就是您的小儿子啊!”包公大为惊异,继而问明了实情,得知自己确有儿子,从来少见笑脸的包公不禁满面含笑,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将男孩认为己子,并取名叫包綖。 包公63岁因病去世后,崔氏陪着婆婆,抱着5岁的包綖,护送包拯的灵柩从开封返回合肥安葬。崔氏上侍奉婆婆董氏,下抚养包綖。不料其母吕氏见包拯病故,知包家权势已去,便要为她另择夫婿,要接她回去。她对母亲说:“母不谅乎!倘欲嫁者,不俟今世!”母反驳道:“夫死守子,子死何待?”崔氏回答:“舅(包拯)丧姑(董氏)老,有小郎(包绶)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就这样,崔氏继续肩负着抚养小叔子的重任,名为长嫂,实为养母。 当时庐州知府张田为崔氏守节不嫁、亲抚幼弟的事所感动,撰写了一篇《节妇传》,上报了朝廷。朝廷大为惊异,传旨特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包綖渐长,崔氏又为其延师启蒙,并给他取学名叫包绶。后董氏夫人病逝,崔氏亲操后事,从此一手撑持起了包氏的门户。崔氏将包绶抚养成人后,由她做主,为其娶妻张氏,即庐州知府张田之女。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为包绶娶了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为妻。之后,崔氏又派人到开封找到了包绶的生母孙氏,将其接到合肥,让包绶母子得以团聚。 崔氏在包氏家中和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庐州一带流传极广的“长嫂当母”的俗谚,即由此而来。后来宋哲宗又下诏加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嘉奖诏书便是当时大文豪苏轼所撰(见《东坡全集·故枢副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 崔氏于绍圣元年(1094)去世,享年62岁。生前,包绶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孝顺她,她去世时,包绶正在开封最高学府国子监任职,闻讯之后,悲痛欲绝,连夜赶回合肥奔丧,用对亲生母亲一样的礼节,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崔氏在抚育包绶的同时,还把从小失去父母、无依无靠的族亲侄子包永年收养下来,作为死去的丈夫包繶和自己的继子,一直把他培养成人。包永年作为崔氏的螟蛉之子,成为包公的庶长孙。 包绶和包永年都出身举业,品学兼优,后来为官数任,清正廉明之誉颇似包公,真正继承发扬了包氏一门家风。 在现存的包氏家谱中,包綖(绶)却被误排为包拯之孙,包繶之子,这也许正是由于他是从小由崔氏养大而造成的讹误。同时,由于包公后代为官者,如包绶、包永年等,都像包公一样刚正清廉,他们的事迹与包公的故事一起代代流传了下来,久而久之,渐渐集中于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身上,而这个典型人物当然非包拯莫属。于是,就连从小为长嫂所抚养、以嫂为母的故事也被集中到了包拯的身上,便有了流传至今的包公与“嫂娘”的故事。殊不知,古代对已死去的某些人为了表示尊敬,都加一个“公”字。包家的墓碑,无论是包拯、包繶、包绶,姓后名前都有一个“公”字,包绶与其夫人文氏的墓碑全称是:“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这样以来,包拯祖孙皆可称“包公”,但在后人心目中,包公就是包拯,包绶的事以讹传讹,误传为包拯的事,也就不难理解了。包拯的子孙死后和包拯一样,都被人们尊称为“公”由于包拯知名度大,故而将老包公、小包公的故事就串在一起了。民间百姓大多只知道历史上的包拯称包公,却不知道包拯的儿子包绶也称包公,再加上民间传说,戏剧虚构夸张等,这样,就误传了下来。

在历史的记载中,包拯年幼成长的经历基本是没有记载说明的。但是由于包拯这个人物在历史上的人物形象太过于深刻,并且非常的受人尊敬。因此后世之中,就出现了很多的关于包拯的电视剧。而这些电视剧中讲包拯年幼时期的时候,都是说他是被自己的嫂子给养大的。

具体的事情是这样子的,根据电视剧的出演的话,由于包拯刚刚出生的时候,皮肤非常的黝黑。而且的话额头上还有一个月牙形状的胎记。他的父母认为他是个可以给家庭带来不幸的人,因此就将包拯给丢弃了。而这个时候包拯的嫂子看到被丢弃的包拯,就认为这对于一个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来讲,这样子的做法实在是太残忍了。后来她就把包拯抱回家抚养,而包拯刚开始的还叫她娘来着。

那么历史的中的说法又是怎么样子的呢。实际上历史中并没有提到包拯在年幼的时候被嫂嫂所养活这段经历。而且的话根据历史记载包拯是一个非常孝顺父母的。他甚至因为父母年纪大不想让他离开他们的身边,放弃了大好的仕途前程。回到自己父母的身边,尽心尽力的伺候着自己的父母。直到后来他的父母因为年迈的原因,两人先后的离开了人事。在他们离世之后包拯在亲自在他们墓地边建立茅草屋,守孝完之后才离开继续开始自己的官场生活。

因此根据历史包拯对父母的态度来看的话,不像是小时候会被父母抛弃,由嫂子给抚养长大的人。所以的话我个人认为包拯的话应该不是由嫂子抚养长大的。

包拯是由长嫂养大。

包公出世的时候,他父亲做了个梦“见一个半空中祥云缭绕,瑞气氤氲;猛然红光一闪,面前落下个怪物来,头生双角,青面红发,巨口撩牙,左手拿一银锭,右手执一朱笔,跳舞着奔落前来。”

他爹不知道那是奎星下界,吓醒后,丫鬟告诉他夫人生一位公子。他父亲以为是“家门不幸,生此妖邪”。又加上包公的二哥挑唆,就把他给扔了。

后来他大哥把他捡回来,交给他大嫂,他大哥大嫂把自己刚出世的孩子偷偷交给别人抚养,亲自来抚养小包公,转瞬过了六个年头,总以兄嫂呼为父母,起名就叫黑子(这是包公又叫包黑子的来历)。

包公已到七岁,这一年他母亲老夫人过生日见小包公去拜寿,想起自己的孩子,这时候他大嫂才告诉婆婆包公的事,从此包黑认过他的父母,改称包山夫妻仍为兄嫂,但是对大哥大嫂非常尊敬,就有了民间长嫂如母的传说。

扩展资料:

事迹:

1、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考中进士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知县。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

包拯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知县。

2、包拯出使辽国时,辽国命馆伴对包拯说:“你们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县)城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嫂如母



清官化身“包青天”的包拯,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被说成面如锅底的包黑子,且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抚养成人,从而产生“嫂娘”一词,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实包拯并非面目漆黑,只不过比常人要黑一些,也并非洲人种,仍属黄种人,说其面如黑炭可能亦是由他铁面无私所引申,铁当然是黑的咯。再者,包拯自幼聪颖,深得父母宠爱,而且父母在他自39岁时才去世,又何来由长嫂养大一说?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公元1061年),任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官阶为从二品)。公元1062年卒于位,谥号“孝肃”,追认为礼部尚书。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为此,后人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而流传百世。关于误传“嫂娘”养大的原因实是文人们移花接木,将其次子包绶由长嫂崔氏养大的事实嫁接到了老头子上,才流传开包拯由长嫂养大的故事。小说《七侠五义》,戏曲《赤桑镇》、《铡包勉》,便是记录这个故事的非常有名的代表作品。 但是,在正规的史料中,从未发现吴妙贞和包勉这两个人物,更没有包拯为“嫂娘”所抚养的记载,实属杜撰或是民间误传。在包拯的家乡合肥市南郊出土的包公同时代的吴奎所撰《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对包公一生事迹记载甚详。 包公一开始就以纯孝闻名。天圣五年(1027),包拯28岁考中进士甲科,初命大理寺评事,再任建昌县知县。当时包拯的父母年事已高,都希望留在家中,不愿意跟儿子远去他乡赴任。为了照顾双亲,包拯竟恳请上司辞去知县一职。上司顾念他的一片孝心,就改调包拯到离合肥较近的和州。但两位老人连和州也不愿意去,还是叫包拯独自一人前去赴任。见父母心意这样坚决,包拯便决然辞官留乡,侍奉双亲,直到父母俱丧,包拯“庐墓终制”,直至39岁时才去外地任职。这段记载一方面说明包公至孝,加之他为官时的清正廉明,去世后便得到了一个“孝肃”的谥号;另一方面,也证实包公在38岁之前是父母双全的。 那么,这个包公为“嫂娘”所抚养的传说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在合肥与包公墓志同时出土的,还有他的夫人董氏的墓志铭(《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和他的儿媳崔氏的墓志铭(《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墓志铭》)。这些珍贵的文物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包公,也把包公及其族氏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告诉了世人。 包公原配夫人张氏,无有子女,续妻董氏生了一子二女。长子包繶,很小就受到特殊的“荫补”,获得了“太常寺太祝”的官衔,但在包拯生前就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硤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 为包拯生下唯一延续香火的次子包綖(后更名“绶”)的母亲是媵孙氏。“媵”,可以理解为“陪嫁的女子”,也可以理解为“身边的女佣”或“侍女”,应是董夫人的陪嫁丫环。就是这位出身低贱的媵女孙氏,使包氏家族传宗接代、繁衍至今。关于她和儿子包綖的事,记录在包公长媳崔氏的墓志,这是一个美丽而感人的故事。 崔氏,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市)人,她的母亲吕氏,是当时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女儿。由于门当户对,她十九岁便嫁给了包拯的长子包繶。不想在婚后第二年,包繶便因病故去,崔氏悲痛欲绝,立志守节抚孤(崔氏生遗腹子包文辅)。谁知祸不单行,她的儿子文辅刚刚5岁又不幸夭折。 包拯(55岁)和董氏夫人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又失去了唯一孙子,内心十分悲痛,但见崔氏年少寡居,又失爱子,不忍其一辈子守寡,愿将她“还宗”,劝其另结良缘。崔氏却从一而终,对包拯发誓:“翁,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污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它也”(见《崔氏墓志铭》)。她认为公婆失去了独子已够不幸,她不忍再给二老增添痛苦,便说:“公爹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其实,崔氏是个有心之人。她已发现公公身边的媵女孙氏原来很受公爹喜爱,后来突然有一天,被公公打发回了娘家。她还注意到孙氏似乎已经怀有身孕。饱尝丧子之痛的崔氏,背着公婆暗地里不断派人去孙氏的娘家问寒问暖,并送去钱财和衣食之物。后来,孙氏果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子,崔氏便偷偷把男孩子抱养在自己房中。 一年之后,正值包公60大寿,百官来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寿礼。但此时年届花甲的包公却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凄凉之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在这时,崔氏从内堂出来,怀里抱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男孩子。她郑重地禀告公爹:“这就是您的小儿子啊!”包公大为惊异,继而问明了实情,得知自己确有儿子,从来少见笑脸的包公不禁满面含笑,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将男孩认为己子,并取名叫包綖。 包公63岁因病去世后,崔氏陪着婆婆,抱着5岁的包綖,护送包拯的灵柩从开封返回合肥安葬。崔氏上侍奉婆婆董氏,下抚养包綖。不料其母吕氏见包拯病故,知包家权势已去,便要为她另择夫婿,要接她回去。她对母亲说:“母不谅乎!倘欲嫁者,不俟今世!”母反驳道:“夫死守子,子死何待?”崔氏回答:“舅(包拯)丧姑(董氏)老,有小郎(包绶)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就这样,崔氏继续肩负着抚养小叔子的重任,名为长嫂,实为养母。 当时庐州知府张田为崔氏守节不嫁、亲抚幼弟的事所感动,撰写了一篇《节妇传》,上报了朝廷。朝廷大为惊异,传旨特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包綖渐长,崔氏又为其延师启蒙,并给他取学名叫包绶。后董氏夫人病逝,崔氏亲操后事,从此一手撑持起了包氏的门户。崔氏将包绶抚养成人后,由她做主,为其娶妻张氏,即庐州知府张田之女。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为包绶娶了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为妻。之后,崔氏又派人到开封找到了包绶的生母孙氏,将其接到合肥,让包绶母子得以团聚。 崔氏在包氏家中和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庐州一带流传极广的“长嫂当母”的俗谚,即由此而来。后来宋哲宗又下诏加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嘉奖诏书便是当时大文豪苏轼所撰(见《东坡全集·故枢副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 崔氏于绍圣元年(1094)去世,享年62岁。生前,包绶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孝顺她,她去世时,包绶正在开封最高学府国子监任职,闻讯之后,悲痛欲绝,连夜赶回合肥奔丧,用对亲生母亲一样的礼节,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崔氏在抚育包绶的同时,还把从小失去父母、无依无靠的族亲侄子包永年收养下来,作为死去的丈夫包繶和自己的继子,一直把他培养成人。包永年作为崔氏的螟蛉之子,成为包公的庶长孙。 包绶和包永年都出身举业,品学兼优,后来为官数任,清正廉明之誉颇似包公,真正继承发扬了包氏一门家风。 在现存的包氏家谱中,包綖(绶)却被误排为包拯之孙,包繶之子,这也许正是由于他是从小由崔氏养大而造成的讹误。同时,由于包公后代为官者,如包绶、包永年等,都像包公一样刚正清廉,他们的事迹与包公的故事一起代代流传了下来,久而久之,渐渐集中于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身上,而这个典型人物当然非包拯莫属。于是,就连从小为长嫂所抚养、以嫂为母的故事也被集中到了包拯的身上,便有了流传至今的包公与“嫂娘”的故事。殊不知,古代对已死去的某些人为了表示尊敬,都加一个“公”字。包家的墓碑,无论是包拯、包繶、包绶,姓后名前都有一个“公”字,包绶与其夫人文氏的墓碑全称是:“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这样以来,包拯祖孙皆可称“包公”,但在后人心目中,包公就是包拯,包绶的事以讹传讹,误传为包拯的事,也就不难理解了。包拯的子孙死后和包拯一样,都被人们尊称为“公”由于包拯知名度大,故而将老包公、小包公的故事就串在一起了。民间百姓大多只知道历史上的包拯称包公,却不知道包拯的儿子包绶也称包公,再加上民间传说,戏剧虚构夸张等,这样,就误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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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沫乳酸: 嫂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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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沫乳酸: 一、包拯结婚了.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名臣,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二、据出土于1973年包公墓的包公墓铭记载:包拯先后有三妻,分别为张氏、董氏和媵孙氏(媵指随嫁之侍婢,或可指妾侍).张氏是原配,早亡,没有子女;续妻董氏,生了一子二女,于宋神宗赵顼熙宁元年(1068年)病逝于合肥,与包拯合葬;孙氏(媵).三、包拯有子名包繶,娶崔氏.包繶有子为包綖.

福安市13857597782: 合肥礼俗有哪些?
里沫乳酸: 合肥地区有两个礼俗:“长嫂如母”和“外甥有理打得舅”,分别代表着合肥人民生活礼俗的特点,前者表示要尊重长辈,后者表示凡事得归理. “长嫂如母”包含着兄嫂对幼小的弟妹有抚养的责任以及弟妹敬重兄嫂这样两层意思.这个习俗的...

福安市13857597782: 有哪些体现公平公正的事例? -
里沫乳酸: 有哪些体现公平公正的事例?中国历史悠久,关于公平的事迹有很多,如包青天之铡美案、徙木立信、文成公主进藏、个税改革等等.1、包青天之铡美案新科状元陈世美文才人品均获太后赏识将之招为驸马,朝野同庆.村妇秦香莲带着一对儿...

福安市13857597782: 急急!包公大义灭亲的故事 -
里沫乳酸: 长嫂如母 合肥地区,敬重嫂子比敬重姐姐还讲究,说句把怠慢姐姐的话,还可以原谅;要是说了怠慢嫂子的话,那可是捅了马蜂窝,不能善罢甘休的.人们常说:“长嫂如母”.老到白胡子的翁,小到穿开裆裤的娃,都晓得这是因为清官包公的...

福安市13857597782: 长嫂为母的意思是怎么时候开始这样说的
里沫乳酸: “长嫂如母”包含着兄嫂对幼小的弟妹有抚养的责任以及弟妹敬重兄嫂这样两层意思.这个习俗的形成,和包拯有关.传说包拯未满月.娘就死了.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儿子的摇篮里一起养,喂包拯奶,喂自己几子粥.如果没有贤惠的嫂子,也就...

福安市13857597782: 长兄长嫂当家能做公正吗 -
里沫乳酸: 长兄长嫂当家能做公正吗?这件事情不好说,还有看现实的结果!这位知友,在中国这是一个传统的说法,意思是假如一个家庭没有了老一辈那做为兄、嫂的就是当家人,得担负起责任,教养全家弟妹等.这句话在中国这是一个传统的说法.这句话有个典故:相传包公生下来奇丑,其母将其丢弃,包公的嫂子怜悯他,将他捡回来跟自己的亲儿子一起养大成人,供他读书,教他做人.于是他口口声声的称嫂嫂为“嫂娘”.包公后来做了大官,也从未忘记把嫂嫂当母亲那样的尊敬.

福安市13857597782: 包青天的故事急用请今晚回答谢谢合作~!!!
里沫乳酸: 包公的传说 包公,名包拯,字希仁,宋朝合肥人,曾任开封府尹,是宋朝有名的清官.他铁面无私,执法公正不阿,替民伸冤除害,深得人心. 断鸡蛋 传说包拯三十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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