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死亡,受托人要承担委托事项的民事责任吗

作者&投稿:羽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委托人在委托事宜没结束死亡的受托人还有有权处理受托事项吗?~

只要委托书明确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不论委托人是否健在,也不论该委托书是否经过公证处公证,只要该委托行为是真实有效的,该委托书就是有效的。
一、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最高法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
第八十二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二、法理分析:
1、委托行为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不管该委托行为是否经过公证,其均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为了委托人的行为而从事的代理行为。委托行为已经设立即生效。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委托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时,委托代理方终止。
2、委托人死亡后,委托书是否有效?判断其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委托书的内容与委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代理人从事的代理行为是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内容而为的,同时,委托的期限并没有过期或者委托期限是“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那么,根据《民通意见》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委托人死亡了,代理人从事的代理行为仍然是有效的,因此,委托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委托书的失效。
3、实践中,好多人认为:委托人死亡,委托书即失效的认识是错误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上述理由成立的话,使用机关在收到代理人提供的经过授权的委托书时,为了防止该委托书已经失效了,首先要核实该委托人是否健在,如果健在才能使用该委托书,如果死亡则不得使用该委托书;很显然,这违法了法律关于委托书的立法初衷。

这就要看你与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这要分有偿代理和无偿代理,有偿代理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 委托人死亡,受托人不承担委托事项的民事责任,受托事项的权利和责任,应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承担。

  2. 委托人死亡后,受托人应当及时审核委托人的继承人联系是否终止委托事项。




委托人去世,受托人需要付钱么
邓妻以自己不知此事、邓某已死且自己要黑木耳没有用为由,拒绝接受并拒绝付钱。邓某的妻子要不要付钱呢?答案显然是要的。首先,左某委托邓某购买100斤黑木耳已经构成了具有法律意义的代理行为。左某作为委托人在不了解邓某情况之下,带回物品,委托已经发生,口头合同生效,具有法律效益。根据我国《民...

委托人死亡后委托书还有效吗
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

委托人死亡,受托人要承担委托事项的民事责任吗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

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

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还要做什么?
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且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委托人去世,受托人保管的财产需要交给继承人吗
需要。一般来说,受托人死亡的,委托的事务无法继续完成的,委托合同应当终止。受托人死亡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例如,保存好委托事务有关的单证和资料...

委托人突然死亡,委托书还有效吗
一、委托书委托人死亡后还有效吗 一般而言,公证过的委托书是有效的,不管人是否死亡,受托人有权在委托范围内全权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三)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

受托人继续履行处理义务要符合什么条件
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前提是在“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致使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条件下,受托人承担继续处理义务。如果是因为双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使委托合同终止的,不适用本条规定。若合同终止不会有损害委托人利益之危险的,也不适用本条规定。

委托人去世委托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但如果当事人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委托关系仍不消灭,可以依照此约定继续接受委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

人死了委托书还有效吗
法律主观:一、委托人死亡公证委托还有效吗《民法典》第173条第4款规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终止。”因此在被代理人死亡之后,此委托公证书应该自动失效。二、委托人死亡公证委托还有效的特殊情况1、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3、授权中明确代...

筠连县19368872229: 委托人死亡,受托人要承担委托事项的民事责任吗?李某在上海市工作,
东穆克之: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委托李某在回牡丹江市时为他购买100斤黑木耳,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代理关系,张某应对李某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在李某还未完成代理之事时,张某就已经死亡,但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张某的委托代理并不因为其死亡而终止,法律并未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就终止,因而委托代理关系依然存在,李某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林某承担.

筠连县19368872229: 怎么办呢?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受托人死亡的,
东穆克之: 一般来说,受托人死亡的,委托的事务无法继续完成的,委托合同应当终止.受托人死亡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筠连县19368872229: 委托他人替自已办事,被委托人途中致人死亡,委托人有责任吗? -
东穆克之: 委托他人替自己办事儿,被委托人图中致人死亡,委托人一则门阵嘛,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人家是去你给你办事去了,人家在死的,所以你要承担责任委托他人替自己办事儿,被委托人图中致人死亡,委托人一则门阵嘛,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人家是去你给你办事去了,人家在死的,所以你要承担责任的.

筠连县19368872229: 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代理是否终止? -
东穆克之: 这在合同法里进行了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

筠连县19368872229: 委托代理人死亡 委托代理权消灭吗 -
东穆克之: 不消灭.请仔细看题.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终止,是对的,但是题目中讲的是委托人死亡,代理人(受托人也就是律师)又没死,代理人和法定继承人依然可以参加诉讼.委托代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筠连县19368872229: 委托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如何处理?
东穆克之: 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此时,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不存在或者不具备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而委托合同又以当事人之间的人格信赖为前提,委托合同也就应终止. 如果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筠连县19368872229: 受托人是委托人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在委托人去世后,卖房委托书是否还有效,求解答 -
东穆克之: 仅就委托人去世后卖房委托书是否还有效问题而言,判断其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委托书的内容及委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代理人从事的代理行为是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内容进行的,且委托期限还在有效期间或者委托期限是“至委托事项办...

筠连县19368872229: 当事人死亡,委托代理公证可以作废? -
东穆克之: 不是!委托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委托的终止!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筠连县19368872229: 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
东穆克之: 一、委托合同须具备条款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 2、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

筠连县19368872229: 民法中的代理人的义务是什么?代理权行使的限制又是什么? -
东穆克之: 民法中的代理人(受托人)的义务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而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