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法定资产损失能否本年税前扣除

作者&投稿:乐正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否在以后年度扣除?~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划分应扣未扣项目很关键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项目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资产损失,其处理依据是《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另一类是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非资产损失,其处理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企业以前年度应扣未扣项目在涉税处理方面,资产损失类和非资产损失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征纳双方在税务处理时,一定要分清对象,依照各自不同的规定办理。
应扣未扣的资产损失申报扣除从严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作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对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和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的资产损失等,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的,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对于应扣未扣的资产损失,可归纳为以下四个处理要点:第一,对于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实际资产损失,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允许在5年内补扣,特殊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追补期限可超过5年。第二,对于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损失,在补扣时必须履行专项申报手续,即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第三,对于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应按未来适用法扣除,而不应该追溯调整。比如,在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某企业发现2011年有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扣未扣。根据税法规定,该笔资产损失应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对于这笔资产损失应在2012年度申报扣除,而不能追溯到2011年申报扣除。第四,企业由于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造成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比如,甲企业在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2011年符合条件的实际资产损失100万元应扣未扣,而甲企业2011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2012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这样,甲企业在201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应扣未扣的资产损失确认后,通过计算2011年多缴企业所得税7.5万元。对于2011年多缴的企业所得税7.5万元,只能用2012年实现的企业所得税2.5万元抵补,抵补后余额5万元,无限期往以后年度结转抵补,直到抵完为止,但不能申请退税。
应扣未扣的非资产损失申报扣除可放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第六条的规定,对于非资产损失类的应扣未扣项目,在所得税处理时,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第一,对于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非资产损失类项目,企业首先要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即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第二,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扣除项目,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第三,企业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非资产损失类项目,在追补计算扣除过程中,如果出现多缴企业所得税的现象,既可申请退税,又可申请递延抵扣。
比如,乙企业在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2011年用于办公的房屋应扣未扣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而乙企业2011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2012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这样,乙企业在201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以前年度应扣未扣项目确认后,通过计算2011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对于这7.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既可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又可向税务部门申请以后年度递延抵扣。如果企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要求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企业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项目,资产损失类和非资产损失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共同点是:在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涉税处理时,都需要履行专项申报扣除手续;同时,实际资产损失和非资产损失追补扣除期限一般为5年;另外,应扣未扣的项目都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递延抵扣。其不同点是:对于法定资产损失不可以追补以前年度扣除,但对于非资产损失类项目可以追补5年期限扣除;同时,对于资产损失类应扣未扣项目,由于补扣造成企业多缴税款时,只能递延抵扣,但不能申请退税,但对于非资产损失类应扣未扣项目,由于补扣造成企业多缴税款时,既可申请退税,又可递延抵扣;另外,对于非资产损失类应扣未扣项目,企业在3年内发现的,在退税时还可以享受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待遇。显然,对于非资产损失类的应扣未扣项目,在涉税处理时政策比较宽松。

可以在2011年自行申报,会计上要作处理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会计上未作处理不得税前扣除,会计处理年度为决算年度,纳税申报年度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并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内部核销材料证明。 如存货盘存表、存货保管人对存货盘亏的说明、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这些都是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确定性的依据。

第六条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以前年度资产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准予在...

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扣除如何处理
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

以前年度法定资产损失能否本年税前扣除
可以在2011年自行申报,会计上要作处理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会计上未作处理不得税前扣除,会计处理年度为决算年度,纳税申报年度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并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内部核销材料证明。 如存货盘存表、存货保管人对存货盘亏的说明、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

对于以前年度未确认的损失怎样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9〕77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企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损,首先应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弥补亏损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 资产损失 专项申报有哪些? 要明细。
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属于清单式申报的是列举式,除此之外,都要专项申报。从第四章到第七章都是各项损失的申报要求。

法定资产损失有哪些?
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中规定: 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

如何界定资产损失实际发生的年度
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

如何区分“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实际资产损失需在实际发生并会计上记录损失的年度进行申报扣除,而法定资产损失则需要企业提供证据证明资产符合损失确认条件并在会计上处理后申报。总的来说,区分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的关键在于处置行为和税务法规的要求。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并记录这些损失以便进行税务申报。

资产盘盈盘亏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

国税函【2009】772号: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_百度知...
错误。要看你的这个财产损失是什么时候的。如果你们的这个财产损失是2007年发生的,那么就是调整你2007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否税前 -
依岚力禾: 不可以.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以前年度未扣资产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
依岚力禾: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条 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2113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按申报...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以前年度未做资产报损的当年能补吗 -
依岚力禾: 可以,但是要补到实际发生年度,调整实际发生年度的损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去年买的固定资产,今年买了,损的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
依岚力禾: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如果想税前列支,在清理之前要先向税务局报备,税务局审批同意后相关损失可以税前列支,否则不可以.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企业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
依岚力禾: 企业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当年不得在税前扣除.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的规定,在以后年度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亏损怎样才能在税前抵扣 -
依岚力禾: 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在接下来的五年内进行税前抵扣. 这个是看你以前的财务报表,是亏损的时候,在本年利润的借方,以后五年内产生的税前利润直接计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借贷相抵后的余额如仍在借方,那么还是亏损,不用交税;但五年之后,亏损还没有弥补,就只能在税后,以税后的利润进行弥补了.

富拉尔基区17055022763: 财产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
依岚力禾: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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