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全文

作者&投稿:荤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棚户区安置房将有八种户型供拆迁户选择,2011年09月10日,来源:天山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在户型设置上,更人性化了。一份最新的实施细则说,共有八种户型,可供拆迁户选择,面积从50-100平方米不等,且可以以每户3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这份《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这份细则是结合国务院颁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于近日制定实施的,细则对棚户区改造中,补偿或不补偿的情形、安置房户型等,作了详细规定。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天山区政府,对在棚户区改造中涌现的5个先进集体和56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今年,天山区,共有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5个续建棚户区项目、15个新建棚户区项目,计划完成拆迁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完成总拆迁安置户数3600户。  安置房户型,分八种  细则中说,安置房户型,共分八种,多层户型面积,分别为50、60、75和90平方米;高层户型面积,分别60、70、85和100平方米。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每户3口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但原则上,多层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不超过100平方米,增加面积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核定的建设成本价结算差价。  对比去年3月公布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在户型的划分上更为具体,标准也有所放宽,去年发布的方案中说,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90平方米,但未提出拆迁户要求增加面积的问题。  征迁安置中,被征迁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可提供建筑面积50(高层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75-90平方米的,可提供90(高层10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两种类型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60平方米,可提60(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部分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加建筑面积至75平方米(高层85平方米),增加的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而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可提供75(高层85)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至90(高层100)平方米,增加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如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同区位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异地安置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土地级别增加10%的安置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造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按照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和物价部门公布的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经营性房屋另有补偿  被征收人产权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连续经营的房屋,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且实际经营12个月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根据实际经营面积,经营年限,按照住宅房屋评估标准调增补偿。  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补偿标准增加30%,24月以上的上浮40%;36月以上上浮50%;48月以上的上浮60%;最高上浮比例为60%。  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征收前三年税务部门备案的利润最大一年的税后利润额,按1年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征收人原因,被征收人无法按期组织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进行补偿。  企业因征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由评估公司核算确定。不可搬迁的设备给予设备补偿费,补偿费由评估机构结合成新率评估确定;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给予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种情形不予补偿  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相比,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种不予补偿的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征收公告发布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并送达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建设行为未超过两年时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征收调查登记后违法建设的房屋。  但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部分建设手续,但手续不完备的,将认定财产权利,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给予适当补偿。  如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中,如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但被征收人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但实际居住两年以上5年以下,并持有暂住证明,且没有其它住房没有出租转借他人的情况,在实际征迁中,将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30%折算,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低保户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持有乌鲁木齐市低保证的,每户补助1万元,如低保户还是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还会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以内不等的补助。  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最高可奖励两万元

  乌鲁木齐棚户区安置房将有八种户型供拆迁户选择,2011年09月10日,来源:天山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在户型设置上,更人性化了。一份最新的实施细则说,共有八种户型,可供拆迁户选择,面积从50-100平方米不等,且可以以每户3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这份《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这份细则是结合国务院颁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于近日制定实施的,细则对棚户区改造中,补偿或不补偿的情形、安置房户型等,作了详细规定。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天山区政府,对在棚户区改造中涌现的5个先进集体和56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今年,天山区,共有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5个续建棚户区项目、15个新建棚户区项目,计划完成拆迁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完成总拆迁安置户数3600户。

  安置房户型,分八种

  细则中说,安置房户型,共分八种,多层户型面积,分别为50、60、75和90平方米;高层户型面积,分别60、70、85和100平方米。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每户3口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但原则上,多层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不超过100平方米,增加面积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核定的建设成本价结算差价。

  对比去年3月公布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在户型的划分上更为具体,标准也有所放宽,去年发布的方案中说,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90平方米,但未提出拆迁户要求增加面积的问题。

  征迁安置中,被征迁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可提供建筑面积50(高层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75-90平方米的,可提供90(高层10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两种类型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60平方米,可提60(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部分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加建筑面积至75平方米(高层85平方米),增加的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而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可提供75(高层85)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至90(高层100)平方米,增加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如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同区位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异地安置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土地级别增加10%的安置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造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按照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和物价部门公布的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经营性房屋另有补偿

  被征收人产权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连续经营的房屋,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且实际经营12个月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根据实际经营面积,经营年限,按照住宅房屋评估标准调增补偿。

  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补偿标准增加30%,24月以上的上浮40%;36月以上上浮50%;48月以上的上浮60%;最高上浮比例为60%。

  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征收前三年税务部门备案的利润最大一年的税后利润额,按1年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征收人原因,被征收人无法按期组织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进行补偿。

  企业因征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由评估公司核算确定。不可搬迁的设备给予设备补偿费,补偿费由评估机构结合成新率评估确定;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给予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种情形不予补偿

  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相比,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种不予补偿的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征收公告发布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并送达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建设行为未超过两年时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征收调查登记后违法建设的房屋。

  但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部分建设手续,但手续不完备的,将认定财产权利,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给予适当补偿。

  如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中,如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但被征收人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但实际居住两年以上5年以下,并持有暂住证明,且没有其它住房没有出租转借他人的情况,在实际征迁中,将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30%折算,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低保户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持有乌鲁木齐市低保证的,每户补助1万元,如低保户还是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还会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以内不等的补助。

  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最高可奖励两万元

乌鲁木齐棚户区安置房将有八种户型供拆迁户选择,2011年09月10日,来源:天山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在户型设置上,更人性化了。一份最新的实施细则说,共有八种户型,可供拆迁户选择,面积从50-100平方米不等,且可以以每户3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这份《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这份细则是结合国务院颁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于近日制定实施的,细则对棚户区改造中,补偿或不补偿的情形、安置房户型等,作了详细规定。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天山区政府,对在棚户区改造中涌现的5个先进集体和56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今年,天山区,共有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5个续建棚户区项目、15个新建棚户区项目,计划完成拆迁总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完成总拆迁安置户数3600户。

  安置房户型,分八种

  细则中说,安置房户型,共分八种,多层户型面积,分别为50、60、75和90平方米;高层户型面积,分别60、70、85和100平方米。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每户3口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但原则上,多层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不超过100平方米,增加面积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核定的建设成本价结算差价。

  对比去年3月公布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在户型的划分上更为具体,标准也有所放宽,去年发布的方案中说,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90平方米,但未提出拆迁户要求增加面积的问题。

  征迁安置中,被征迁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可提供建筑面积50(高层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75-90平方米的,可提供90(高层10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两种类型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60平方米,可提60(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部分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加建筑面积至75平方米(高层85平方米),增加的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而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可提供75(高层85)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至90(高层100)平方米,增加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如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同区位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异地安置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土地级别增加10%的安置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造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按照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和物价部门公布的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经营性房屋另有补偿

  被征收人产权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连续经营的房屋,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且实际经营12个月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根据实际经营面积,经营年限,按照住宅房屋评估标准调增补偿。

  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补偿标准增加30%,24月以上的上浮40%;36月以上上浮50%;48月以上的上浮60%;最高上浮比例为60%。

  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征收前三年税务部门备案的利润最大一年的税后利润额,按1年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征收人原因,被征收人无法按期组织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进行补偿。

  企业因征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由评估公司核算确定。不可搬迁的设备给予设备补偿费,补偿费由评估机构结合成新率评估确定;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给予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种情形不予补偿

  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相比,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种不予补偿的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征收公告发布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并送达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建设行为未超过两年时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征收调查登记后违法建设的房屋。

  但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部分建设手续,但手续不完备的,将认定财产权利,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给予适当补偿。

  如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中,如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但被征收人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但实际居住两年以上5年以下,并持有暂住证明,且没有其它住房没有出租转借他人的情况,在实际征迁中,将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30%折算,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低保户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持有乌鲁木齐市低保证的,每户补助1万元,如低保户还是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还会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以内不等的补助。

  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最高可奖励两万元

2011年,天山区将实施14个新建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分别为东大梁片区、碱泉街107号院片区、碱泉街虹桥片区、夏玛勒巴克巷片区、八户梁片区、波斯坦巷片区、羊毛湖巷片区、燕儿窝路一水厂东侧片区、和平南路东侧片区、河坝巷片区、建中路片区、新市路片区、龙泉街片区、西河坝前后街片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03.21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32.33万平方米,涉及拆迁3279户。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将对改善上述区域居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提升城区服务功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全文没办法找到。

3


乌鲁木齐新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乌鲁木齐新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991-6625406,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3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乌鲁木齐新区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是2016-05-17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

急求《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这份《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这份细则是结合国务院颁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于近日制定实施的,细则对棚户区改造中,补偿或不补偿的情形、安置房户型...

乌鲁木齐棚户区改造补偿的办法是什么?
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阳光拆迁、社会监督,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乌鲁木齐市棚户去改造补偿的方式:拆迁房屋采用政府提供周转房过渡和自行过渡两种方式,期限为多层住宅18个月,高层住宅30个月。自行过渡的可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超过过渡期限的补助费加倍支付。拆迁...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细则
5.自愿接受异地安置的居民,在原住房面积的基础上每降一个土地级别增加10%的面积。对持有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对符合上述条件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元以内不等的补助。货币补偿 凡申请货币补偿(助)安置...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一份最新的实施细则说,共有八种户型,可供拆迁户选择,面积从50-100平方米不等,且可以以每户3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9月9日,在天山区召开的棚户区改造表彰动员大会上,这份《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这份细则是结合国务院颁布的...

乌鲁木齐自建房朋户改造拆迁的有那些区?
1、天山区改造范围(已公布)2018年天山区拟对团结路南湾街片区,中湾街片区,北湾街片区,后泉路片区,西河坝前后街二期,大湾北路东片区,红雁池东片区,燕儿窝路36号、42号片区,燕儿窝种牛场片区,明华街片区,二道桥片区,大湾片区,十七户片区,碱泉街片区,光明路123号,天山食品厂,碱泉西片区...

2012年乌鲁木齐棚户区改造按户籍人口分配吗
是。2012年乌鲁木齐棚户区改造,对于有房产户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对于房屋所有人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乌鲁木齐市加快棚户区改造,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货币补偿和政府统一组织购买、定向销售安置住房相结合等多元化安置方式。

乌鲁木齐市郊区棚户区旧住宅楼房拆除、清运二公里拉圾场承包价格多少...
这些问题你要问乌鲁木齐郊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的承包商,只有他们才能给出准确答案。

2020年乌鲁木齐市棚户区自建房还拆迁安置吗?
2020年乌鲁木齐市棚户区自建房。要进行拆迁安置。

新驰公司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负责人是谁
韩晶。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新驰公司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负责人是韩晶,是新疆新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

石渠县19138875624: 棚户区改造的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吗 -
笃泪甘氨: 棚户区改造后用于安置房建设,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因此棚户区改造的土地证属于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旅游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代用地、公共建筑用地、文/休/娱用地、机关/宣传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教育用地、医卫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其他交通用地

石渠县19138875624: 在划拨国有土地上进行棚户区改造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
笃泪甘氨: 土地使用证为国有划拨土地,现在拆了重修,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关键看你修后是否改变用途,如果原用途不变,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需要将原用途改变,将原居住用地变成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补交土地出让金.

石渠县19138875624: 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注明是长期使用的有补偿吗 -
笃泪甘氨: 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其第三章,规定的是补偿.具体可以查看.依据该条例的规定,补偿的核心是房屋,房屋的价值补偿依据不低于周边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而对于除去房屋所占土地之外的土地是要补偿的.至于上述问题中的“长期使用”,是在评估时候予以考量的,但是没有特别的补偿的这一项.

石渠县19138875624: 请问国有土地、有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因棚户区改造计划.货币如何赔偿?急求专家解答 -
笃泪甘氨: 国有土地由评估公司评估,还包含装修费、搬迁费、安置费、还有奖励费.

石渠县19138875624: 棚户区改造赔偿是多少
笃泪甘氨: 法律分析:棚户区改造赔偿:一、货币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具体...

石渠县19138875624: 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 -
笃泪甘氨: 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

石渠县19138875624: 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
笃泪甘氨: 一、土地性质不同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二、法律适用不同 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补偿标准不同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