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如何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作者&投稿:守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对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

下面我将就劳动法拖欠工资规定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
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作业的管理制度,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通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征信系统。
(二)实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门劳资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现场作业异地务工人员(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人员)用工台账,记录进场施工异地务工人员身份、考勤和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异地务工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数据共享,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劳务用工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二、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和监管制度建设
(三)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责令开户企业及时补足。
(四)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尚未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应在2016年底前建立并施行,明确收缴部门、缴纳比例、动用条件和退还办法等。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在省内注册且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施工企业可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施工企业要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对未缴清工资保证金的在建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限期缴清。珠三角等欠薪案件易发多发的地区,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加强保证金账户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违规动用保证金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推行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代发工资。推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探索将社会保障卡作为银行代发工资的主要渠道。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工资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按月考核异地务工人员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异地务工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异地务工人员个人账户。鼓励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探索建立银行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网的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银行及时预警通报工资发放异常企业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预警企业重点检查纠正拖欠工资行为。
(六)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建设。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予以行政处罚信息要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通报相关部门,纳入发展改革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企业失信行为工作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商、税务、银行、总工会等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
(七)明确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企业对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必须依法按时足额将工资支付给异地务工人员本人,严禁将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工程合同,应具备优先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条款。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所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各级分包施工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
(八)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和镇政府对本地区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问题,各级政府要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相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县、镇(街)都要建立督查制度,对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
(九)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本级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执法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颁发新项目施工许可;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广东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发展改革部门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地区一律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公安机关负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参与处置劳资纠纷群体事件。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变动引发拖欠工资的风险评估,并提前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企业妥善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案(事)件。国土资源部门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企业,一律禁止其参加招拍挂活动购置新的土地。人民银行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总工会负责组织搭建企业与异地务工人员协商平台,组织异地务工人员依法和企业平等协商,引导异地务工人员依法理性维权。工商联负责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帮助经营者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四、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
(十)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和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十一)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十二)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组织化进程。鼓励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异地务工人员招用为自有工人,不断扩大自有工人队伍。引导具备条件的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企业发展。
(十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确标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确标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确标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五、切实预防和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
(十四)完善欠薪风险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广东省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办法》,2016年底前市、县(区)、镇(街)要全面建立风险预警防范工作机制。各地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协管力量,强化日常监管,将容易发生欠薪的工程建设、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及以往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和工作措施,切实将欠薪等隐患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五)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举报投诉和全省联动处理机制,依法快速受理和查处欠薪等违法案件。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恶意欠薪转移资产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转移财产等行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者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一律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
(十六)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积极推进仲裁办案方式改革,优化仲裁程序,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对涉及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争议案件,要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依法作出终局裁决;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因拖欠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引导劳动者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十七)妥善处置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各地维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加快推进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平台建设,2017年底全面建成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或短时间难以解决被欠薪资金的,必要时依法依规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激化。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以讨薪为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人行广州分行、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欠薪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十九)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建立健全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责任清单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严、配合不实、处置不当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的,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将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作为综治考评内容,对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恶性案(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二十)加强法律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异地务工人员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异地务工人员上岗培训重要内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依法曝光典型案件,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日消息称,广东省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间联席会议近日印发了《广东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根据该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考核,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目标。

考核内容涵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成效等情况,共100个评分项目。考核经过广东各市自查、省核查组实地核查、省牵头考核部门评分、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综合评议、评分情况反馈各市、省联席会议复核各市意见等环节,最终广东省联席会议将考核结果报广东省政府审定。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得分排全省前七名的为A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一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广东全省后两名;二是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三是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A、C级以外的为B级。

考核结果经广东省政府审定后,由省联席会议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通报,抄送广东省委政法委,列入广东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抄送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约谈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市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

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内容来源:央广网




拖欠工资异地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

广东省如何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建立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人行广州分行、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欠薪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单位进行交涉;如果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的,也可以直接向单位提出协商的要求。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

遇到拖欠工程款问题该如何解决
然而,若我们不幸遭遇此类事件,我们依然有合法途径可供选择,那就是前往人民法院申诉并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公正解决之道。若在法庭上胜出得到判罚之后,拖欠方依旧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话,那么我们还有最后一招,即请求人民法院施行强制执行以便保证我们的权益得以实现。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

被拖欠工程款是如何解决的
被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如下:1、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2、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法律依据】依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

拖欠工资打什么电话可以解决?
拖欠工资问题如何解决?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联系劳动保障部门:您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12333进行投诉,或者通过当地114电话查询服务获取相关信息。2.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确保职工利益,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内容应包括:- 用人单位...

拖欠工程款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解决方法如下:首先,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您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比如生活困难等,您就可以采取这一步骤。另外,您也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拖欠工资的问题,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第一步,您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并留下基本资料。

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
通过规范施工过程结算的各个环节、在实践层面明确施工过程结算的程序和标准,《意见》致力于解决传统模式下价款调整过多导致结算复杂、过程管理薄弱引发结算纠纷、结算时间过长造成工程款拖欠等问题,从源头解决工程结算难题。为预防工程款拖欠,《意见》还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予以规制:在事前健全资金...

如何解决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问题?帮忙支个招?
(一)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问题可以先通过起诉去解决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3、...

拖欠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劳动报酬有无利息
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拖欠工资如何解决(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

蓝田县19360686259: 打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前彼复方: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4、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蓝田县19360686259: 外来务工人员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
前彼复方: 用人单位的老板拖欠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报案,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蓝田县19360686259: 劳务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
前彼复方: 劳务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蓝田县19360686259: 拖欠外地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
前彼复方: 可以向所在地政府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找政府反映,甚至可以依法起诉法院要求解决欠薪,并可提出赔偿要求,这些都是劳动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蓝田县19360686259: 拖欠农民工工资异地能起诉么 -
前彼复方: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

蓝田县19360686259: 异地打工在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欠款手续的情况下,拖欠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
前彼复方: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的国、私有企业、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地方法规条文.合同法规定;工人在某企业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并付出一定的劳动,给企业创造效益.就视为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享受取得报酬、参加保险、福利待遇、休假的权利.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拖欠、克扣、扣押工人工资.所以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求得法律保护.祝你成功!

蓝田县19360686259: 拖欠农民工异地工资怎么办
前彼复方: 要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他们,如果本人去不了,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

蓝田县19360686259: 农民工在外地讨要工资老板一拖再拖身无分文怎么办 -
前彼复方: 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负责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且投诉程序简单便捷.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去法院,申请法院颁发支付令,拿着法院颁发的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

蓝田县19360686259: 省人社厅谈“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
前彼复方: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

蓝田县19360686259: 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怎么办 -
前彼复方: 遇到老板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问题,被拖欠的当事人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和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工资被拖欠的时间跨度、公司的名称和具体地址、老板的个人基本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并配合这样的部门一起催讨工资.如果还是不能得到的话,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要注意,催讨工资应保持理智和冷静,不能以极端的方式与老板发生意外的冲突事件,比如对老板进行殴打或非法拘禁等.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