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买方非一般纳税人导致开具的增值税票无法认证,可否退回售货方开红字票?

作者&投稿:祝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公司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发生销货退回怎么冲红怎么处理~

如果是当月的话直接作废就行了。
如果跨月的话就比较麻烦了,首先开红字发票要有红字发票通知单,有180天的限制,这就要经过税务,那么你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有可能受到处罚。第二,让对方去他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给你,你就可以冲销了。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9月份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你的主管国税防伪税控系统没有你的档案信息,因此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无法认证。
  想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首先对方要开具负数发票,由于你方9月份不是一般纳税人,因此不能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按照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由销售方自己申请开具负数发票。附文件:

  国税发〔2007〕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三、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四、对2006年开具的专用发票,在2007年4月30日前可按照原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特此通知。

  销售方申请时首先要说此发票还没有交给你企业,然后必须在发票上找出错误。

事实求是的反映具体情况,给对方开具证明,并将发票退回开红字发票后,再开兰字发票,你就可以认证了.

是这样的.你们要上你们的税务机关开具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证证明单.然后把证明单给销售方.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以后.再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给你们.你们依新开具的专用发票再上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明白了么.我可能说的有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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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违反了《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查实后,将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处罚的。正确的处理方法:贵公司与购买方去取得联系,让其退回发票,再作废重开。

因购买方非一般纳税人导致开具的增值税票无法认证,可否退回售货方开...
想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首先对方要开具负数发票,由于你方9月份不是一般纳税人,因此不能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按照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由销售方自己申请开具负数发票。附文件:国税发〔2007〕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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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17883291165: 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风险 -
韶炉必坦: 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什么风险——收票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够抵扣——增值税专用票的用途在于收票方可以用来抵扣.不过,按理收票方不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应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专用票对于收票方没有意义.

雅安市17883291165: 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 销货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怎么办 -
韶炉必坦: 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销货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问题也不是很大,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当普通发 票使用就可以了. 可以不重新开具普通发 票,只是次年由购买方作出未认证、未抵扣的说明就可以了.因为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发...

雅安市17883291165: 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有什么风险 -
韶炉必坦: 1.一般纳税人;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销售方来讲会出现网上对比出滞留发票的情况,税局会跟踪检查出现滞留发票的原因,对销售方会进行教育批评,制止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 对购货方没有什么作用,进项税不能抵扣,只能作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用.

雅安市17883291165: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吗 -
韶炉必坦: 可以开 但是建议不要开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因为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 不可以认证抵扣 开了也是白开

雅安市17883291165: 给非一般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
韶炉必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雅安市17883291165: 购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韶炉必坦: 原则上不允许. 但真开了也没什么,因为购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根本就抵扣不了这税金,拿到了也是全额入账.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你所在的税务局,喜欢挑剔的,就会拿着鸡毛当令箭,找这个理由罚点款什么的,其实呢,根本没妨碍谁,也根本不可能在这上逃点什么税.

雅安市17883291165: 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韶炉必坦: 如果对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来说是不能给他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开过去他们也认证抵扣不了,就会形成税务上的滞留票,税务局可能来查你的如果你非要开,当然还是可以开出来的

雅安市17883291165: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却跟我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我司能收吗?收了能抵吗?我司不会承担什么后果吧? -
韶炉必坦: 不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开增值税发票,是税务局代开的,税率肯定是6%或4%,没 有问题的.我亲眼看到的啦.

雅安市17883291165: 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韶炉必坦: 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雅安市17883291165: 购货方要求非一般纳税人供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合法吗? -
韶炉必坦: 购货方要求供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完全合法,购货方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即使购货方要求购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合法的,购货方应当提供.如果非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按照征收率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其他个人(指自然人)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除销售或者出租不动产外,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个人出租或者出售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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