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病人的家属哪个是法定责任人

作者&投稿:载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病人在医院走丢了是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与医院形成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患者走失的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尽了应尽义务,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责任,医院有过错的,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老人在住院期间,医生和护士明确规定老人不能外出,并且还签订了协议。而老人自己偷偷外出,并且没告诉医护人员的话,那么就要根据情况来决定了。不过如果医院告知了病人家属外出后的危害,并且还要求家属将病患送到医院的话,那么则时候医院是没有责任的。而这位老人是自己偷偷外出,医院并不知道,但是医院在老人离开后,如果没有寻找,也没有告知家属的话,那么医院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老人虽然在医院进行治疗后,病情得到了好转,但是却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而这时候老人原本是想要离开医院出去吃饭的,但是在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告诉医护人员,而医护人员也不知道他外出。在这种情况下,其实需要更多的细节来决定医院是否有责任,如果仅凭表面的几句话的话,是很难判定医院责任的。
对于老人来说,在生病的时候,其实家人都应该陪伴在老人身边。而老人在住院期间,居然连送饭的人都没有,这就是子女的失职了。老人原本只是想要离开医院吃饭的,没想到最后直接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而且老人在离开医院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严重性,可能自己也不懂,医院也并没有说明情况,但是对于老人而言,最好在生病期间不要离开医院,不然的话,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而老人的女儿别女士则是怀疑医院出现了误诊的情况,并且还没有及时的发现自己的父亲有突发意外的风险,而且老人在外出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医护人员阻止。

从别女士的话中,其实可以知道医院是有责任的,只不过医院方面当时有没有人看到老人离开,或者是在老人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有没有告知家属老人擅自出院的风险等等,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了解之后才能判定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

措施以及相应的风险,医院有义务向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交代。作为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您在知晓上述情况后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便医院能顺利为患者开展各项诊治工作,维护患者和医院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我们在您住院期间会尊重您的以下权利:

1、生命健康权:您拥有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权,帮助您恢复健康身心是我们的责任,您的人格将受到尊重,不受谩骂、侮辱和诽谤。

2、平等医疗权:您在住院期间,医院将为您提供合理的医疗护理服务,并按照物价标准进行收费,医院执行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知情同意权:您对自身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的权利。在不影响治疗效果,患者能承受的前提下,医生应让患者知悉病情。医生和护士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进行人体科学实验前应向神志清醒、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理解力良好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告知有关情况,以帮助您做出决定,并签署同意书。

4、隐私保护权:您对医生、护士所说的心理、生理及其他隐私有权要求保密,医护人员未经您的同意不得随意公开。

5、服务选择权:您有权比较和选择检查项目、治疗方案。医生要力求较为全面、细致地介绍治疗方案,帮助您行使自己的选择权,但在患者病重、病危及急救时,希望您慎用“拒绝权”,以免延误抢救时间。

 二、为了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医疗工作顺利完成,请您在住院期间配合我们,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为了保证患者的救治工作能够安全有序的运转,医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维护患者利益的可靠保障,因此需要工作人员、患者和家属共同遵守。

2、积极与医护人员配合的义务。您有义务向医护人员提供真实的病史资料,告知治疗前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提供虚假病史、隐瞒有关信息可能会影响疾病的治疗。患者出现躯体疾病时,您有义务接患者外出会诊、治疗。为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院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确保所留住址和电话准确,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关系,因此医务人员的人格、人身、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劳动结果都应该得到尊重。

4、自觉维护医院秩序的义务。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公共场所,因此医院的秩序有特殊要求。主要是安静、清洁、不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医疗活动、不损坏医院财产。

5、自觉缴纳医疗费的义务。医院正常运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医疗收费,为了保证您的亲人在院内能够接受连续而正规的治疗,必须认真履行按规定缴纳医疗费的义务。

6、自觉履行知情同意的义务。为了维护患者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护理时,需要进行必要的告知,对此,您必须表明同意与否的态度,以便医务人员进行诊疗。

7、正常出院的义务。我们现在医院的床位数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对于已经临床好转、治愈并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应该按规定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以便为其他患者的收治做床位准备,让有限的床位时刻为最急需的患者服务。

在医院病人的家属,病人的丈夫或妻子是法定责任人,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法定责任人。

在医院病人的家属配偶、子女是法定责任人

户口簿登记表直系亲属血缘关系


在医院病人的家属哪个是法定责任人
3、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关系,因此医务人员的人格、人身、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劳动结果都应该得到尊重。4、自觉维护医院秩序的义务。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公共场所,因此医院的秩序有特殊要求。

患方指的是什么?
患方指的是患病的一方,也就是病人及其家属一方。如果是还有院方,那就是指医院一方,包括医生以及整个医院。

医院里最让人心酸的场景是什么?
3、家属的哭泣 家属是病人的亲人,他们对病人的关心和爱护是无私的。但是在面对病人的病情恶化或者离世时,家属的哭泣是无法避免的。他们失去了亲人,心中的痛苦和悲伤是无法言语的。这种场景让人感到无力和心酸。4、医院环境的冷漠 医院是一个充满生命气息的地方,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医院的环境却显得十分...

生病在医院病人死了医院能不通知家属吗
一般情况下应该通知病人的妻子或子女,但是如果是平时病人的妻子或子女根本不来医院照顾,甚至通知不到,只是弟弟、妹妹来医院,那也是可以的。

这种情况下医院会报警处理吗?还是由病人的家属报警?
当然是病人的家属

医院规定病人住只能一个家属陪护,那么重病人一个家属陪护能吃的消...
3.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住院,建议您向负责的护士站咨询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家属能够在晚上休息,那么他们应该能够应对陪护的重病人。4. 对于特别重的病人,医院通常会将其转入ICU,这时家属的参与就相对减少了。主要的工作就变成了交费、签字以及配合医生的治疗计划。5. 一旦病人能够入住普通...

为什么专业医生在制定诊疗方案时,要听不专业的家属的意见?
虽然说病人的家属是不专业的,但是医生治疗了诊疗方案以后还是会和家属进行沟通,会听取家属的意见。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医患关系很紧张,总是会出现病人家属到医院闹事的情况。医生这样做,也是为了把事情都事先和病人的家属沟通好,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医患麻烦。首先虽然家属是不懂得医学,也是不懂诊疗方案的...

ICU里的生死抉择
在医院里经常能遇到这两类病人家属,没有哪个选择错,也谈不上对不对,主要是看家里人的抉择。把病人送进医院重病房也不一定能把命救过来,就算能救回命,可能会花很大代价(不单是钱的问题,还有亲情、人际关系等等),而且可能会要一直依赖着重病房的机器才能继续存活,这种生命质量,要看家属能不能...

联系不到家属,医院会抢救病人吗
从法律上来说,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和授权委托书只要患者本人签名就可以了,但是在实践中,医院往往会要求患者本人和其近亲属都要在手术同意书和麻醉同意书上签名。医院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规避手术可能带来的风险,防范手术中不可预知的风险可能给医院和医务人员带来的麻烦和纠纷。应该本着治病救人的...

去医院邦病人家属签字是医疗费用的担保吗
不是 1在医院签字,如果是签手术告知书,只证明家属同意做手术,不涉及手术费用承担的问题。2.如果签的是费用单的,谁签字医院就会找谁要求交费用。3.如果仅仅是朋友,即使签字也不负有为她支付医疗费的法定义务

宜丰县17641304422: 在医院摔倒谁负责
巧雷茵陈: 一、在医院摔倒谁负责(一)在医院摔倒的责任要根据摔倒的原因而定,自己摔倒的自己承担责任,其它人员导致的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是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如地板有...

宜丰县17641304422: 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该怎么认定
巧雷茵陈: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宜丰县17641304422: 能怎么书写医疗鉴定陈XX
巧雷茵陈: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被申请人:医院,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医院院长.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宜丰县17641304422: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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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17641304422: 因患者家属拒绝按照医院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而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否承?
巧雷茵陈: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 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 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 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对于患 者或家属拒绝采纳医生提供的合理治疗方案而引发患者损害的 情形,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 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引发的患者损害,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患者拒绝按照医院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而致患者死亡,医院已经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不承担相关责任.

宜丰县17641304422: 发生医疗纠纷后,病人及家属应该如何正确的维权
巧雷茵陈: 发生医疗纠纷后,病人及家属维权的方式有与医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宜丰县17641304422: 有关病人赔偿问题 -
巧雷茵陈: 精神病院对于住院治疗的病人有管理、照顾的义务,由于其疏于管理、照顾,而未尽到;病人家属应照看病人而未照看,也有责任.x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1、在精神病院被打成颅内出血.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

宜丰县17641304422: 怎么区分医闹和患者家属合法范围内的医疗纠纷 -
巧雷茵陈: 很好区分,真正的患者家属合法范围是跟医院协商,而不是弄一帮人到医院喊、闹,其实真正的医闹去的人不一定是家属,而是临时找的.

宜丰县17641304422: 我替医院接病号出了事情谁负责 -
巧雷茵陈: 你是直接责任,医院是管理责任,当然要看是责任事故还是意外.再者医院委派你以什么身份接病号,是医生还是普通行政人员,这和责任划分也有重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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