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中,购物店返给旅行社人头,返给导游和司机25%,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仇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旅游社司机和导游是不是在一起睡觉?~

地接导游和司机晚上都是回自己家睡觉的。如果去外省的话,地接和全陪睡导游房,因为一个酒店不止住一个旅游团,好多团的导游都在一起睡,司机睡司机房,一个酒店往往住七八个旅游团,所以也是七八个司机一起睡。
导游主要分为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在中国,凡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通常挂靠在旅行社或集中到专门的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里,关于导游的新闻特别多,热议的题目相近,内容往往又是大相径庭。虽然,关于导游的事不断地说、不停地议,似乎正能量总显得不足,社会上的赞誉多是一闪即逝;负能量总是那么猛烈,一个话题立即引起社会的激愤,顷刻间传播至街头巷尾。 这一现象自然和近些年来大众旅游的普及相关。在中国大众旅游尚未来临之前,导游是一个特殊人群,他们就职于外事部门,享受特殊待遇,出没于国人不常去的场所。职责所在,穿着体面,仪表堂堂,国家信任,被人羡慕。改革开放之初,导游是个时髦的工作,收入虽然未必很高,但受人尊重,尤其是会说外语的导游,更是旅行社离不开的人员,从而使许多资深的导游成为旅行社的老总乃至旅游主管部门的领导。在中国旅游业崛起的年代,导游是旅行社的形象代表,作为中介机构的旅行社联系着境外的市场和国内服务业,在旅行社经营中人比钱重要的时代,导游的作用是非常独特的。以至于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关于旅游的行政法规就是《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比《旅行社管理条例》早了将近十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旅游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旅游市场完整了,入境旅游一枝独秀的时代已经结束,旅游作为特殊事业的时代已经过去。旅游的产业规模扩大了,在国民经济的地位提高了,没有地方再敢漠视这一产业的发展。大众旅游时代已经到来,旅游活动至少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人们的旅游需求、旅游方式与旅游预期都在发生着变化。而导游的社会地位与生存状况又如何呢?或许只能用“尴尬”来形容。 导游虽然是一个职业,但是没有获得独立生存的能力。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导游从一项工作变成了一个职业,从事这项工作不再是某个单位或企业内部的决定,而是必须获得外部授予的资质。形式上和汽车驾照相似,没有导游证就不能从事导游工作。然而,与其他社会技能资质所不同的是,有了这个资质也并意味着就可以做这个工作,现有的法律法规都为之增加了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要想从事导游工作,必须先要被一家旅行社或旅游经营公司聘任和委托。换句话说,离开旅行社,导游是难以生存的。 导游虽然是一个行业,却不能成为独立的行业组织。国家明确导游是个职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就等于拿到了进入这一行业的通行证。然而,由于政府又设定了一个必须受旅行社聘任或委托才可以从业的门槛,那么,导游人员就不可能建立一个独立的行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进行行业自律,因为没有旅行社的认可导游人员不可能真正进入这个行业。连自己的生计都不可能保证,如何谈自我保护。 导游有了等级,但等级高低与报酬没有关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设置了专门的机构负责导游人员的等级评定,设计了初级、中级、高级、特级等四个等级和依次晋升的程序,并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但是,无论是旅游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都没有明确这些等级与他们的工作类型和报酬有什么关联。也就是说,这充其量只是一种资格的说法,无法在现实中得到体现,这在制度上抹杀了等级评定对导游从业人员的激励作用。 导游的合法权益限定模糊,难以真正保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提出,“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然而,没有条款明确如何保证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由谁来承担因拒绝不合理要求所付出的代价。旅游法规定,旅行社要为导游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然而在现实中广泛存在的行业潜规则并没有或者很少受到法律的制裁,导游人员的权益没有得到真正的保证。一些导游的地位颇像当年走江湖,凭着个人之勇闯天下。

返给旅行社的人头,是指导游带到店里的人数,不管旅客买不买东西,买多少东西,都要按人头数给旅行社钱,每个人头的价格是先谈好的。是固定的。
给导游和伺机的25%,是指带进去的客人消费的总额的25%。
所以,但凡是旅行社推荐的购物地方,水分是很多的。

行业潜规则


旅游行业中,购物店返给旅行社人头,返给导游和司机25%,什么意思?
返给旅行社的人头,是指导游带到店里的人数,不管旅客买不买东西,买多少东西,都要按人头数给旅行社钱,每个人头的价格是先谈好的。是固定的。给导游和伺机的25%,是指带进去的客人消费的总额的25%。所以,但凡是旅行社推荐的购物地方,水分是很多的。

导游购物返点一般是多少,景区导游工资工作推荐会
1.导游的工资底薪一般,主要呢,是靠提成的。一般的景点一个月也就2千左右,如果做的好,景点也好,和司机又能很熟,好景点能拿到4、5千。目前导游的收入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公司效益+回扣+小费。基本工资一般为300至450元;效益奖则根据团里收入来定,回扣中包括客人购物回扣(俗称“扎店...

旅行团是怎么拿回扣的
一:购物回扣,这个是大家都知道的。你在旅游定点商店购物后,商店会按照一定比列给导游佣金返点也就是回扣。二:门票回扣。景点一般会给旅行社结算价格,会比你买票便宜的多。三:房费回扣:这个一般直接给旅行社比散客低的多的结算价格。四:机票返点:正常买机票,同样的折扣,旅行社还获得返点。很多...

现在旅游行业 导游还有购物提成吗 还严查吗
首先,购物回扣一般都是直接通过旅行社来进行分成的。当然,由于导游全程跟踪,也有很多直接捞钱的机会。这种行为一般都是背着旅行社做的交易,旅行社知道的话可不太好。其次,购物的“提成”,确切的说应该叫返点。最后,导游的基本工资大概是1k多。不同地方、不同旅行社差别不大 这是卖身给旅行社的导...

北京低价团游怎么样,北京低价团靠谱吗?
现在低价团的利润点主要在:导游返利、购物店返利。注意,这两项是不冲突的。导游从旅行社买人头,一个40人的团,你要根据客人年龄、居住地、职业等指标,给旅行社交人头费,人头费从哪出?当然是购物和自费了。购物店一般也会根据客人购物情况给导游领队和公司各返一部分利润,根据购物店的正规情况不同,返利比例也不...

分享一点旅游行业潜规则
地接社:依据组团社设计的产品及发团要求,进行接客及客人行中服务。需要协调资源方,为每个团安排车和司导,并为参团客人预订机票、酒店、门票,安排团餐等。资源方:掌控着实际旅游资源的各个供应商。包括航空公司、酒店集团、汽车租赁公司、餐厅、景区、司导服务公司、购物店等。由于目的地的景点及游玩时...

云南破涉旅游大案背后的黑幕是什么?
记者:他返给我们的是493097元。昆明仟悦旅行社工作人员刘某:是的。游客在购物店花了57万多,其中有49万多又回到旅行社腰包里,返款比例高达85%。事实上,在“低价团”的操作模式中,不同品类的商品,返款的比例也大不相同。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张庭升:(以本案为例)买一万块的...

导游是如何捞到外快的?
导游的外快就是回扣,回扣主要来自于顾客的购物,顾客购物越多回扣就越多。一般而言,按照进入商店的人数多少提成。如果在国内旅游,一般情况下,进入购物店一个人,不管购物不购物,购物店就会给旅行社提成5元钱。如果购物的话,那么导游会有提成,提成的比例一般是购物总金额的30%。所以,游客买的东西越...

旅游时导游带我们去购物,导游的回扣一般是多少
人头是指导游把游客领进一些旅游定点商店,进店购物停留了1小时左右,店里会根据客人的人数按每人10元到35元给旅行社和导游付钱,无论游客是否购物都要支付。流水就是进店购物的回扣。回扣分几种,玉器是40%,水晶、景泰蓝是30%,个别的会到50%,像字画等。在四川全省的知名旅游景区,通过欺骗诱导游客...

旅游社“低价诱惑”背后的套路有哪些?
旅游社“低价诱惑”背后的套路有:旅游是假,购物为真;宣称免费,临时加价;标准降低,行程打折。1、旅游是假,购物为真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旅行社常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两种。组团社负责揽客,按照人头数赚钱。地接社负责...

瓯海区13660357312: 旅游行业中,购物店返给旅行社人头,返给导游和司机25%,什么意思? -
拔致斯帕: 返给旅行社的人头,是指导游带到店里的人数,不管旅客买不买东西,买多少东西,都要按人头数给旅行社钱,每个人头的价格是先谈好的.是固定的. 给导游和伺机的25%,是指带进去的客人消费的总额的25%. 所以,但凡是旅行社推荐的购物地方,水分是很多的.

瓯海区13660357312: 购物点的提成旅行社和导游之间一般怎么分配?比例是多少?谢谢 -
拔致斯帕: 旅行社和导游之间的购物点提成分配比例因地区和旅行社而异.一般来说,导游的购物回扣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头”,一种是“流水”.“人头”是指导游将游客带入一些旅游定点商店,进店购物停留约1小时左右,商店会根据客人的人数按...

瓯海区13660357312: 旅行社、店、导游口中的人头是什么意思?人头是谁给谁的? -
拔致斯帕: 购物店给导游或是旅游公司的.

瓯海区13660357312: 企业购物点和旅行社合作是怎样合作的? -
拔致斯帕: 固定旅游点跟旅行社合作,双方达成返点协议,告之导游进店,导游带客人进店后,如客人消费,一部分返点归导游,一部分返点归旅行社,购物店详细记录每一批客人的消费情况,统一支付给旅行社.之所以购物店知道哪一批客人是哪个旅行社的,一是看导游告之属于哪个旅行社,二是每个客人胸前都贴了旅行社固定标志,用以区分

瓯海区13660357312: 旅游购物珠宝店与旅行社协议 -
拔致斯帕: 通常的情况下这种珠宝店是有标准协议的,拿来用之,如果他们没有你要记住几个协议原则:1, 带团进入人数的分配比例, 例如“人头”? XX国家客人每人奖励15元.2,确认奖励旅行社酬金的给付方式3,商店与旅行社之间有单据证明人数、时间、客人国籍、购物金额4,给付导游、司机、领队、全陪、旅行社的分配办法5, 其他特定购物的给付方式

瓯海区13660357312: 想问一下,跟旅行社组团出去旅游,导游会强迫购物吗?从哈尔滨去华东五市 -
拔致斯帕: 强迫购物到不会,就是领你到标注的购物点去,然后在那里呆上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出了那个屋子他还让你回去,明知道卖的东西比别的地方贵,但还是得硬着头皮~~~哎!旅游不就是出门花钱去了嘛!

瓯海区13660357312: 旅行社 为什么我们去购物点'旅行费就便宜'东西也不贵啊'他怎么就赚了 -
拔致斯帕: 额……东西贵不贵你需要相对市面上来讲,更要看是真假呀?为什么现在会出现零团费,甚至负团费?赌的就是客人购物.而他们是要拿返点的,不管是旅行社的赢利点还是导游的工资,都是从这里出来.另外一个就是加景点,这个也是更团旅行的一个附加费用.当然还会有些别的,所以现在很多人不建议跟团,即使是跟团,也建议不要贪图便宜,报那种连自己都不敢相信价格的团.否则就等着被坑吧!你要是不买,不去景点,估计导游还得冷嘲热讽的.

瓯海区13660357312: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颁布的目的 -
拔致斯帕: 一、《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

瓯海区13660357312: 旅行社是怎样通过购物店赚钱的? -
拔致斯帕: 低价接团,然后将团“卖”给地方旅行社,再由地方旅行社 包给 “地接”进行全陪,然后甚至一天带团之中可以强制或半强制性要求团员必须购物!最多的一天可以多达去3个甚至以上的购物点!(给你举个例子:例如五台山跟团!会带团到某...

瓯海区13660357312: 如何理解《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诱骗旅游者 -
拔致斯帕: 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提出,旅行社或者其从业人员通过虚假宣传,隐瞒旅游行程、具体购物场所及商品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真实情况的手段,诱使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或者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应认定为“诱骗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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