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做国际贸易需要什么文件和法律常识

作者&投稿:郭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做国际贸易要具备什么条件?~

外贸怎么做?这个话题我看非常多的人在问,那么今天我就抽时间和大家一起聊聊。比较系统的,专业的层面来说,你需要有以下的做法:
针对以上你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招手, 如下紧做参考:
1.有专业的外贸人员,也就是外销员, 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招聘有经验的外贸人员,做过5年或者以上的算作是有经验的,前提是在通一个行业的。 如果一个外贸员今年做五金 ,明年做玩具,后年做服装,再后年做电器,再做食品, 那这样的外贸人员不能算作有经验的。 招聘来的人重点要评估他的外贸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如果你实在找不到这样的人才,就是是花钱也找不到,或者你也不愿意花很多钱招一个有经验的,那你的外贸基本做不起来的,除非你找专业的外贸培训机构进行学习。这是最后一条路。
2.你需要有以点英语基础,最起码日常的用于你得会说会写会认,英语3级的水平吧。
3.你得对产品非常熟悉,外贸销售不是以价格为导向,以客户的需求,以市场和产品为导向。很多经验不足的外贸业务人员天天会围绕价格和客户谈, 结果都把客户谈跑了,结果就是怎么做也没有订单。说明他们考虑问题的思维出了问题,拿就是不能以价格为主导,要以产品和市场,以客户为中心来谈外贸生意。所以啊你的对产品的材料,成本构成,生产工艺, 功能,使用, 运用范围,寿命,市场前景,行业状况,竞争对手, 行业的客户名字,类型,交货期,特征,卖点, 参数,结构,软件,硬件,流程,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包装,保修,质保等各个方面要非常熟悉,否则,你就不是一个很懂产品的外贸人员。
4.你得懂得专业的外贸技能。比如专业的外贸流程,如何引导客户,外贸专业的单证,合同,什么是shipping advice, 什么是agreement, 什么是Ocean B/L, 什么是 House B/L, 什么是 Master B/L, 什么是Air way B/L , 什么是 FTA, 什么是 bill of exchange等等。你得知道国际贸易术语, 什么是incoterms。 你得知道国际支付方式,什么是信用证, 什么是WU, 什么是DP, DA, OA, 如何使用。 什么保理等。 不知道怎么办呢? 这是非常专业的能力范畴。你查不到,问不到, 即时查到也是模棱两可的。不系统的,所以只有一条路, 你还是得学。 你现在这里找不到100%的答案,或者是你看到答案之后想着就能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外贸太专业了。
5.你必须懂得外贸市场,不同的市场需要不同的产品,不同的要求, 不同的认证,不同的价格,不同的档次,不同的电压,不同的电器参数,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喜好,不同的环境。归根到底是不同的国家经济不一样,人不一样,所以需求不一样。
6.你必须懂得外贸的营销途径,比如采用B2B, 或者是B2C, 或者是搜索引擎,或者是SEM, SEO, BIG DATA, 还是EXPO, 还是其它的途径,不过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产品来,不同的产品,营销的途径不一样的, 否则你就是南辕北辙了。否则你就做不好外贸。
7.懂的外贸公司的整体运作。如何外贸公司的开办,进出口权办理, 收款账户,结汇,退税。如何采用小资金拉动大的客户。供应链开发以及控制,产品规划, 以及市场规划,用人,薪酬制度,激励措施,团队建设等等。
8.你必须懂得掌控国际贸易风险,别做了一个订单,亏的比赚的多。
总之,国际贸易是非常专业的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外贸生意。胆大也要细心,专心也要专业,更需要努力学习比如可以找环球外贸培训机构学习专业的国际贸易,积累,多问。祝您生意兴隆。 希望你从我的文章中学到了一些东西。也可以私信我哦。我是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国际贸易实务(贸易术语和单据的填制)
国际结算(运用哪些结算工具来进行资金结算还有审核单据)
外贸英语函电(写作和阅读外贸函电)
国际商务谈判(怎么和合作伙伴谈判)
国际市场营销(怎么把产品卖出去)
国际金融(懂得金融方面相关知识)
国际投资(在海外投资方式和方法)
国际企业管理(如何管理跨国公司)
国际经济学(经济学的基础知识)
西方经济学(重中之重)
国际商法(懂得国际上法律知识)
世界贸易组织(懂得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政策及仲裁)
国际航运实务(熟悉运输方式极其责任)
海关实务(熟悉海关报关及通关)

建议你了解一下的内容:

一、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框架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指我国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进出境检疫、检验相关法律确立的。
以外贸法为基本框架,以其他相关条例为补充的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了我国货物、技术和服务进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外贸法除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以及基本原则等进行总则性的规定外,主要就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做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我国对货物、技术进出口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围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则从根本上建立了我国的贸易救济制度。此外,还有针对特定产品或技术的管理条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理条例》。就目前而言,我国对服务贸易的管理还相对比较薄弱。
(一)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制度
海关法是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国海关是国内的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关税税率的利用、完税价格的审定、税额的缴纳、退补、关税的减免及审批程序以及申诉程序等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商品的归类原则、商品的税目、税号、商品描述和适用的相关税率。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制定或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针、政策、原则,审议税则修订草案,制定暂定税率,审定局部调整税率。
我国海关关税有两种: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货物,执行优惠税率征税。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人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应扣除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符合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条件的货物,可以免税或减税。
(二)外汇管理制度
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经常项目,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资本项目,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人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人,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存在境外。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指定银行或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境内。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人应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审查批准。
(三)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括原来的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对进出境动植物以及进出境卫生进行检疫工作。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在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对国家指定范围内的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法定检验),对法定检验之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抽样检验。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得销售、使用;对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经当事人申请、国家质检部门批准,可以免予检验。
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方面,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下列各项实施检疫: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二、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我国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为基本框架,以其他相关条例为补充的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了我国进出口管理的法律制度。我国外贸法于1994年7月1日生效,2004年4月6日修订,修订案于2004年7月1日实施。2004年对外贸法的修订是在我国“人世”后出现的新环境及旧法不适应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一)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
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一般货物和技术贸易的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2004年修订的外贸法放开了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立,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依法需要登记的外贸经营者的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但对某些产品的经营资格仍然实行审批制。该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外贸法》第三章是关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依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对实行自由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方面,《外贸法》参照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及第21条安全例外的规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将有关的世贸组织规则转化为了国内法,也有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依外贸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此外,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管理上,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外贸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并可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还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关税配额,由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国际服务贸易
《外贸法》第四章是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该章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的规定,就服务贸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规定。中国以中国加人或缔结的国际协定为基础,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中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人和国民待遇。可以说,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遵循的原则是一种管制式贸易规则,而非自由贸易原则。只有在中国根据国际协定承诺的领域,才允许外国服务贸易经营者进人,外国服务贸易经营者和外国服务才有可能获得国民待遇。
国家制定、调整并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人目录。依《外贸法》第2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四)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
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第30条针对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其专有权或优势地位的情况,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条规定针对的是外国政府的行为,为我国政府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我国经营者在,国外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依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规范对外贸易中的垄断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修订后的外贸法针对垄断行为、不正当行亏为等进行了规定,有关规定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矛盾,因为外贸法只调整进出口环节,新规定填补了我国外贸法中缺乏竞争规则的空白。
关于垄断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33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第34条还规定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骗取出口退税;
(3)走私;
(4)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对外贸易调查
“对外贸易调查”一章,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该章为对外贸易主管机关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对相关利害关系方的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护。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
(1)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一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
(2)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
(3)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
(4)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
(5)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
(6)其他国家针对中国的歧视性措施,侵犯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或者未能对中国知识产权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的事项;
(7)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裁定,并发布公告。
(四)关于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
根据UCP600号第37条,为了执行申请人的指示,银行利用其他银行的服务,其费用和风险由申请人承担。即使银行自行选择了其他银行,如果发出指示未被执行,开证行或通知行对此亦不负责。指示另一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有责任负担被指示方因执行指示而发生的任何佣金、手续费、成本或开支(“费用”)。如果信用证规定费用由受益人负担,而该费用未能收取或从信用证款项中扣除,开证行依然承担支付此费用的责任。信用证或其修改不应规定向受益人白A知以通知行或第二通知行收到其费用为条件。外国法律和惯例加之于银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申请人应受其约束,并就此对银行负补偿之责。
有人称银行的免责为银行责任的局限性,银行只审查单据表面相符,不负责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调查单据的真实性,其原因主要是:
(1)银行并不是买卖合同的商家,对一些贸易术语或商家的特殊要求也并不了解;
(2)银行不是调查机构,国际结算要求银行提供快捷的服务,不可能让银行长期滞留单据进行调查;
(3)银行提供的是一种信用而并非保险,谨慎寻找贸易伙伴的责任在商家;
(4)银行开立信用证收取的只是少量的开证费,因此要求其承担所有的风险有欠公平。

最基本的是中国的合同法,还有就是国际上的CISG,incoterm2000,GATT,TRIPs,MIGA等,对于做国际贸易关键是看你们采取什么协议或遵守什么规定,主要就是合同怎么签,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出现意外或违约怎么救济什么的,你做外贸单时最好约定管辖法院为中国法院,这样有利于你方。其他的最好还是看法律案例吧,因为如果你不是法律专业的,很难会去把这些东西看明白,案例是经常会犯的问题和应该注意的地方,所以很有帮助。


如果要做国际贸易需要什么文件和法律常识
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立,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

个人想做外贸怎么做
一定有会有结果的 首先你要了解你们公司的优势航线;如果数量大,你就在国内找好货源然后挂靠一外贸公司或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货代公司,先百度外贸公司找到几个后打电话问一下有没有挂靠的有个人做外贸挂靠外贸公司的吗一般费用怎么算要详细哦关于你的问题,建议你进入;要做国际贸易,首要的是要懂一些简...

做国际贸易要具备什么条件?
6.你必须懂得外贸的营销途径,比如采用B2B, 或者是B2C, 或者是搜索引擎,或者是SEM, SEO, BIG DATA, 还是EXPO, 还是其它的途径,不过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产品来,不同的产品,营销的途径不一样的, 否则你就是南辕北辙了。否则你就做不好外贸。7.懂的外贸公司的整体运作。如何外贸公司的开办,进出...

国际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国际贸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交易善后。交易前的准备阶段,主要是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供应情况,同时制定出口计划,明确出口的目标和策略。这一阶段是国际贸易的基础,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分析和计划制定。交易磋商阶段,主要是买卖双方进行谈判,就...

做贸易的主要做什么
二、贸易涉及商业谈判和合同管理 做贸易需要具备优秀的谈判技巧和合同管理能力。贸易工作者需要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商业谈判,达成交易意向。此外,他们还需要制定和管理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交易风险。合同管理涉及订单的确认、支付方式的协商、交货期的安排等各个方面。三、贸易涵盖市场...

如何做外贸
做外贸收钱这步仍然很重要,这肯定也是外贸新人最关注的一点,比如用CBi银行这一类的国际账户。7、语言和文化背景知识:这个大家都很明白的,如果你想和外国人做生意,肯定要懂和他交流的语言,如果能掌握一些他们的文化背景知识,那就更加好了。8、外贸海关批文,和各种外贸产品资质文件都必须有。

外贸入门基本知识
在中国国内国际贸易是受国家管制的,不是任何一家公司都能做国际贸易,要做国际贸易就需要申请进出口经验权。外贸公司就是帮国内的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贸易的。职位基本上有:1、进口业务员,出口业务员(负责与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制作贸易单据)。2、进口付汇,出口收汇专员(负责帮...

做贸易,需要必备的条件是什么?.谢谢
贸易有很多种,不会英语也没有关系,当然会更好,毕竟会的话机会会多一点,但如果是国际贸易的话,英语多少要知道一点的,《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黎孝先,如果要做国际贸易的话可以看看,做贸易的必备条件我认为是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一定的掌握,(以免被骗)交际能力也是需要的。

我们公司是一个国际贸易公司,以前都是做出口,现在公司想做从美国进口...
1. 适用范围:进境(一般贸易)新鲜水果的检验检疫。 2. 受理报检 2.1 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资料 1)入境货物报检单。 2)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要在进口合同签定前提前到检疫局办理检疫审批) 3)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4)产地证书。 5)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 6)卫生...

国际贸易这个专业要考什么证?
我国海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报关人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报关员必须受雇于某一个企业。根据海关规定,只有向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才可以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业务,因此,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国贸本科出去,如果考外销员,(不考也行,但国际贸易实务...

易门县15091364511: 做国际贸易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高手进 -
夷怪派纾: 国内的:《国际贸易法》,《合同法》国际惯例和条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即《INCOTERM 2000》)

易门县15091364511: 做外贸出口要办理什么证件 -
夷怪派纾: 企业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一般需要办理的文件zd主要有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转口证明书及对外贸易中各种单证、国际商事证明书、领事认证回的文件、ATA单证册(暂准货物通关证).企业出口时除了需要办理原产地证之外,可能还需要办理其它与答出口贸易业务相关的单证文件.如国际商事证明书,就是其中的一种.还有进出口许可证

易门县15091364511: 做海外进出口贸易需要什么? -
夷怪派纾: 要做国际贸易,首要的是要懂一些简单的国际贸易知识,最主要的是外贸函电,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惯例,和银行收支的相关知识.对于刚刚涉入外贸行业的个人创业者,有关外贸核销,运输报关的事情并不是必须的,这些完全可以找别的公司来代办. 做任何事情都要守法,进出口业务也不例外,个人做外贸业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有进出口权的进出口企业可以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代理业务,这就明确了个人也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

易门县15091364511: 对外贸易需要哪些程序
夷怪派纾: 对外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如果要开展...

易门县15091364511: 做外贸需要懂哪些法律知识? -
夷怪派纾: (一)外贸跟单员的基础知识 1.了解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有关国别(地区)贸易政策; 2.了解管辖商品销往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及风俗习惯、消费水平; 3.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一般要求具有高中...

易门县15091364511: 企业做国际贸易手续 -
夷怪派纾: 详细说明?天,内容说仔细起来,那字数可是得按百万计吧?! 一个公司从事出口,一般有以下几个选择方案: 1.选择某个贸易公司,以承包的形式,让其帮助本公司进行出口方面的销售.(这个也分两种:1)标公司的品牌出口;2)标贸易...

易门县15091364511: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货物技术进出口),操作外贸业务还需要什么手续? -
夷怪派纾: 如果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了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项目,那么,先到当地四舍五入或外经贸委的官网上填写并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该申请表,并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章等,到商务委或外经贸委指定的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手续.待这个《备案表》批下来,就取得了进出口权.如果要实际操作进出口业务,还要带着这个《备案表》等资料,分别到海关、商检和外管局做备案登记.

易门县15091364511: 想做外贸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
夷怪派纾: 想做外贸的必备条件:一要有做外贸的资质,二要有必要的硬件设施,三要有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及必要的外贸知识,四要有完整的规章管理制度,五要有进出口的稳定货源.当然还有其他,但如果能具备上述五条我看就差不多了.

易门县15091364511: 注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需要一些什么文件和材料? -
夷怪派纾: 国内人士注册国际贸易公司,和注册普通公司一样,没什么特别: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

易门县15091364511: 请问我毕业后想做外贸工作需要哪些条件和证件? -
夷怪派纾: 如果从事外销方面的工作需要英语等级证书、外销员上岗证、报关员相关的证书 外销员:是外贸企业中的业务员,他们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磋商谈判、签约等工作,有的还要牵涉到运输、保险、报关、报验等业务.因此,外销员不仅外语要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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