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客观存在

作者&投稿:骑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客观存在和客观事物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日常所说的“客观存在”是既指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也包括意识的存在。对象化的意识,即意识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对于主体而言是客体,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我们常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思想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的客观存在指的就是一种意识现象。而客观实在是不包含任何意识现象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具体的,多变的,易逝的,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存在状态,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唯一特性,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绝对的,不变的,永恒的。 客观存在同客观实在之间的区别,可以概括为,后者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而前者是不依赖于“我”的个人意识而存在。前者的“客观”相对于“我”的主观而言,是相对的,多变的;后者的客观是针对“人们”的主观而言,是绝对不变的。二者之间不仅有区别,而且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客观存在的外延是万事万物的总和,包含了客观实在的外延,客观实在是除意识以外的万事万物的总和,由于二者可以归结为万事万物的总和


在不同的领域,“客观存在”这一命题有着不同的规定性。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不同范围,“客观存在”的含义和内容就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只有辩证地理解“客观存在”这一命题,才能真正科学地把握它的全部含义,合理地解释和说明与此相关的各种问题。

(一)
在本体论领域,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客观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事物。对本体论范围内的“客观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用物质范畴加以概括的。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128页)与之相对立的意识范畴则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17页)可见,在本体论领域,作为客观存在的只能是物质现象。高二《思想政治》教材中“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人们周围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这样一些观点,就是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客观存在”这一命题的。作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的主观意识现象,无论是人类意识的整体,还是单个人的思想、观念,都不是“客观存在”本身。

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说,只有物质才是客观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识也当做“客观存在”,就会背离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导致唯心主义。我国古代思想家朱熹认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个绝对的、独立存在的“理”,这个“理”演化出形形色色的事物和现象。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表现。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理论上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极其有害的。

在实际工作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要在实践中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使实践获得成功,就必须处理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计划、工作方法等主观的东西。与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是从主观出发,用主观去剪裁客观,必然会违背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

显然,在本体论领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同主观的意识现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这个范围内,别人的思想当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的东西。

(二)
在认识论领域,“客观存在”除了泛指作为总体认识对象的物质世界外,还具有特殊的规定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认为,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一般原则,它回答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路线和出发点问题。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认识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上。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2007-11-21 10:42 回复 讷木的船 0位粉丝 2楼同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主体和客体作为一对范畴,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规定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是统一的。

首先,认识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着的人,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和一部分、作为社会基质的物质性的人同具有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精神性的人的统一体。

其次,同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体,不再完全等同于与思维、意识相对立的客观物质现象,而是指同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心理因素、实践能力相关并在实际上进入实践过程的认识的对象。对认识的客体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性、多样性、复杂性,由于一定阶段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物质世界不可能全部进入现实的实践过程而成为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总是有限的。第二,同认识的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认识的客体,除了各种自然现象、社会物质现象外,还包括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传统习俗等精神现象。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精神现象是人们面临的客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人们面对的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的思想相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而言,是一种客观的认识对象,马克思称之为“思想客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

把精神现象看成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的观点能够成立吗?当然能,因为实际情况本来就是这样嘛!比如,思想史一类的科学,诸如哲学史、文学史、经济学说史等,就是把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作为研究、认识的对象。虽然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本身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一旦形成,便又成为一种认识客体。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成为遍及全球的红学家研究的对象,你能否认它是认识的客体吗?心理学是以人的心理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科学是以人的思维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思维科学认识的客体当然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如果否认人们的思想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意识而存在的认识客体,那么,这是从何而来的“实际”?总之,“思想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尽管它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只要它在实践中同认识的主体相联系,就成为认识的对象,即认识的客体。就“思想客体”来说,人们接收它所储存的信息,在实践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其目的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活动。

所以,在认识论领域,在分析具体的认识过程时,我们可以把别人的思想看成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

这样理解会不会违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路线呢?不会!我们已从本体论的角度同唯心论的先验论划清了界限。在本体论的范围内,就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而言,物质范畴和意识范畴的界限是不会也不容混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和意识范畴是对世界上两大类现象各自的共同本质的抽象。物质范畴是对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概括,意识范畴则是对物质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即精神现象的概括。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派生的。但是,一旦进入认识论领域,进入对具体认识过程的分析,物质和意识的界限就不再是绝对的了。列宁曾经指出:“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列宁选集》,第2卷,147~148页)超出本体论的范围,主观的精神现象就转化为客观的认识对象,转化为认识的客体,而“客观存在”也就有了特殊的含义和内容,即有了特殊的规定性。

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为主观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另一范围则为客观性的东西。这表现了转化规律的普遍性。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矛盾双方无不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是客观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原理。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对同一事物,分析的角度不同,研究问题的范围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这正是我们辩证地理解“客观存在”这一命题的内在依据

客观存在就是事实,已经发生并且成为定局的事件!

就是实际存在的,与个人意念没有关系




什么是客观存在?
客观存在是主观精神的认识能力把存在作为认识对象,这就构成了互为对象的依存关系。因此,和主观认识行为发生相互作用的存在就是客观存在,存在包括物质与精神两种存在,唯有主观要符合客观才能真正认识和改造世界。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这对概念是最典型的相对概念,只有当主观意识开始把某种存在及其内涵作为自己对...

什么是客观存在?
1、客观实在是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2、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三、是否包括精神和意识方面有所不同 1、客观实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

客观存在是什么意思?
客观存在指的是独立于任何主观感受或意识的实体或事物。这些实体或事物存在于现实中,无论人类是否存在,它们都会继续存在。例如,大自然中的一片森林、恒星中的一个行星或人类创造的建筑物都是客观存在。客观存在并不需要人类去证明或承认它们的存在,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存在的。客观存在与主观感受有很大的区...

什么是客观存在?
1、实在与存在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客观实在性是指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承认不承认,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客观实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的共同特性的抽象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讲它是第一性的东西,它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2、存在是相对于...

客观存在是什么意思?
客观存在是指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是万事万物(物质现象和意识现象)的共性。而客观实在它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范畴,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唯一属性。2、外延的角度(包括什么?):客观存在的外延是万事万物的总和,既包括物质现象(如:山川河流、生产力和生产...

什么是客观存在
在本体论领域,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客观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事物。对本体论范围内的“客观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用物质范畴加以概括的。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

什么是客观存在、客观事实、客观规律?他们有什么关系?
客观存在指你看的见,摸得着,听得见,闻得到的一切物质存在,包括人和物 客观事实,是指已经发生的事,讲究的是还原事实的真相 客观规律,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世界的规则,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客观存在是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的物质基础 客观规律是客观事实发生的...

客观存在和客观事物的区别是什么?
”这里的客观存在指的就是一种意识现象。而客观实在是不包含任何意识现象的。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具体的,多变的,易逝的,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存在状态,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唯一特性,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绝对的,不变的,永恒的。 客观存在同客观实在之间的区别,可以...

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有什么区别?
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客观存在是对象化的意识,即意识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对于主体而言是客体,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客观实在名词解释 客观实在是哲学名词。指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并为人的...

什么是客观存在、客观事实、客观规律?他们有什么关系 ?
客观存在,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触到的外部客观世界。是对世界上万事万物的 高度抽象与概括。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事实也属于客观存在。客观世界,是有其自身运行、发展、变化规律的。这些规律是可以被我们所认识的。客观存在是我们认识的对象。客观规律是我们认识的内容(真理)。

龙江县15875897263: 客观存在 - 搜狗百科
铎沫甘油:[答案] 客观存在就是不以人的意志改变或者否定的 就像你去旅游睁开眼睛看到山山水水,闭上眼睛却又看不到了,但是山水还是存在的. 比如海市蜃楼,其实我们看到的蜃楼是光经过复杂折射产生的光效、影像,并不是那些景象真正在我们眼前. 这样说能明...

龙江县15875897263: 客观存在是什么,能举例么?谢谢 -
铎沫甘油: 主观精神的认识能力把存在作为认识对象,这就构成了互为对象的依存关系.因此,和主观认识行为发生相互作用的存在就是客观存在.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这对概念是最典型的相对概念,只有当主观意识开始把某种存在及其内涵作为自己对象时,这个对象才成为相对于他的客观存在.其实客观存在就是物质,例如天空,大气,土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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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15875897263: 客观存在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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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15875897263: 客观存在和客观事物的区别是什么? -
铎沫甘油:[答案] 客观事物:主要指宇宙大千世界(物质)实在的内容和成分,如世界是什么?有什么? 客观存在:主要指宇宙大千世界(物质)实在的形式和目的,如世界怎么样?为什么?

龙江县15875897263: 客观存在什么意思 -
铎沫甘油: 客观存在释义:主观精神的认识能力把存在作为认识对象,这就构成了互为对象的依存关系.因此,和主观认识行为发生相互作用的存在就是客观存在,存在包括物质与精神两种存在,唯有主观要符合客观才能真正认识和改造世界.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这对概念是最典型的相对概念,只有当主观意识开始把某种存在及其内涵作为自己对象时,这个对象才成为相对于客观存在.来自百度汉语|报错 客观存在_百度汉语 [拼音] [kè guān cún z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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