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管辖原则有哪些

作者&投稿:家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刑事诉讼管辖原则有哪些~


刑事案件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较复杂,大致来讲就是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还有移送管辖或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都可以管辖。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分析: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属地管辖

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

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

2、 属人管辖

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犯罪适用本国法律。

属人管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尊重。

3、保护管辖

对于任何侵犯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行为,本国都拥有管辖权。

4、普遍管辖

只要发生了犯罪,那么国家就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管辖原则有哪些
法律分析: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管辖 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2、 属人管辖 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

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包括管辖恒定原则以及专门法院管辖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重大涉外案件(二)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

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有几种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 1、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地域情况等条件确定案件的管辖范围。 2、在民事诉讼中,基本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以“被告住所地 法院 管辖为主,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辅”。 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关于地域管辖做...

民事诉讼属地管辖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

简述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首先是属地管辖权原则,指的是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的连结因素而形成的原则。该原则主张以有关涉外民事案件中的案件事实和当事人双方与有关国家的地域联系作为确定法院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标准。属地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特别是国家领土主权原则在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如下:(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

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包括管辖恒定原则以及专门法院管辖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重大涉外案件;(二)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2、地域管辖 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种类: 1) 一般地域管辖 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 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的规定(1)级别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

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诉讼中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与法院国的地域上的联系包括:当事人的住所、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财产所在地等作为对法院管辖权具有决定意义的连接点。美国、德国、奥地利和北欧国家都是以此作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也确认了属地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

加查县13826154197: 目前,各国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 -
融庞罗尼:[答案] 国际公法中的管辖问题.有国籍原则(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还有一个普遍原则.

加查县13826154197: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融庞罗尼: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亦不例外.由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刑事管...

加查县13826154197: 刑事管辖具有哪些原则?
融庞罗尼: 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 (一)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

加查县13826154197: 刑事管辖的原则有哪些?
融庞罗尼: (一)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二)属...

加查县13826154197: 确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原则有哪些
融庞罗尼: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

加查县13826154197: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什么呢?
融庞罗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 (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 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加查县13826154197: 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上学吧找答案
融庞罗尼: 以刑诉为例,说明管辖. 一、属人管辖.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该国法院就对其有管辖权; 二、属地管辖.发生在该国境内的案件,法院就有管辖权; 三、保护管辖.对发生在该国境外但对本国或本国国民造成危害,即有管辖权; 四、普遍管辖.即对危害全人类的犯罪,如贩毒、种族灭绝等,各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以上四种管辖方式都是确定管辖的原则,但具体适用哪一种管辖,则有各国法律具体决定适用,一般都是尽量把各种案件归入到本国的管辖范围之中.上面四种管辖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可见我国刑诉也把管辖权扩的很大

加查县13826154197: 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什么?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融庞罗尼: 在我国,确定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即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 但两者在地区管辖中的地位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以犯罪地作为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确定地区管辖的辅助性原则.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犯罪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在理论上应当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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