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之实,无夫妻之名,又创造了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会有财产分吗

作者&投稿:木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父母给买的楼一年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离婚怎样分财产?~

不管你们夫妻有没有夫妻之实,
只要你们是合法的夫妻,
离婚财产就会分割,
父母给你们买的房子如果有证据是父母出的钱,
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给你个人的,
那么就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婚姻法修改后正在审理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 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3条: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 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有夫妻之实而无夫妻之名”的,在法律上属于同居而非合法夫妻关系,对于解除同居关系,因不属于“离婚”,法院不予受理,应由同居双方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
  2、因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各人的财产或收入仍应归各人所有;如有证据证明属于是双方共同财产的,才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是由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通过协商来处理的,则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如何来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989年最高院公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1、“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介定。
(1)在内部关系上,以夫妻相称。
以称谓表示夫妻相称。以夫妻相称可表现在称谓上互称“老公”、“老婆”、“爱人”“亲爱的”、“宝贝”等极其亲密词语,或者带有只有长辈至亲才能称呼的“小名”、“昵称”,或者是专属于两人之间的带有特定亲密含义的“爱称”等。需要指出的是,不能仅凭借双方之间向外人介绍对方时用“这是我朋友”,就彻底否定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道理很简单,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在向外人介绍时低调一些,含蓄一些,是人之常情。
以行为表示夫妻相称。表现在:双方搬到一起共同居住;互相履行象夫妻关系一样的性权利和义务;生活上互相关怀、互相照顾;工作上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经常结伴快乐出游;双方已经到专业影楼拍摄了婚纱照,制作艺术影集和展示照片。
(2)在外部关系上,以夫妻相称。
以称谓表示夫妻相称。向双方的家人、亲属、朋友、同事介绍对方是自己的“老公”、“老婆”、“爱人”等。
以行为表示夫妻相称。如:共同接待、安排双方父母、亲属、同事、朋友的探访,接待中分工负责、井然有序、不分你我;时逢佳节(尤其是春节),双方共同购置年货、礼品共同去探访双方的父母、亲人;共同参加各自单位组织的外出旅游,公开共同居住,不避耳目;双方经常、频繁地互为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对方办理银行卡、银行取款、购买生活物品、签订各种合同、代理与对方所在单位的同事或者朋友之间的经济往来等等。
(3)在经济关系上,不分彼此,主要收支混同。如果双方虽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经济上彼此独立,支出实行AA制,或者约定三七或四六的比例承担,那么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无另外约定,就要以按份共有关系去认定。大部分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对于日常支出往往都是不分彼此的,如柴米油盐、煤水电费等,谁也无法准确计算到底各自承担多大的比例,如果真的分得很清的,两个人可能同居时间也不会太长了。所谓主要收支混同,也就是双方对于购房、购车、购整套家用电器、装修房屋等等必须动用双方经济资源的消费时,齐心协力、共同凑钱、共渡难关。在这种情况下,出钱的多少并非是至关重要的,重要的是双方在思想上、行为上是否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
(4)对共同生活的贡献上,不分大小、不分彼此、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对于没有工作的全职太太(也可能是全职老公,现实较少)将主要精力致力于做家务、伺候双方父母、抚养小孩、料理对方生活付出较多的,虽然都在花对方的钱,积累的财富,如双方无另行约定,本人认为也应按共同共有对待。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有的双方都上班挣钱;有的一方挣钱,一方做家务为主;有的一方挣得多、工作也轻闲,家务也负担得多。家庭事务总量是一定的,一方付出得少,对方必然付出得多,但总的原则是双方都积极地为共同生活而付出,双方也都能体谅、包容、理解对方对共同生活的所作的贡献,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稳定、和谐地共同居住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也当以共同共有对待。
总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综合评定,切不可以点断面,以偏概全。不能单独以“未以夫妻名义对内相称”、“未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未出资购置某项财产”、“没有挣钱养家”、“经常不在家吃饭”、“为了让父母欢心才带他(她)共同探亲”、“各拿各的工资卡”就认定双方未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同居财产分割案件当中,想将共同生活的全部事实都举出强而有力的证据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但举出必要的、基本的证据是需要的。如:
双方共同出游时的甜蜜、放松的照片(包括不雅的照片),证明双方已经明确关系,并亲密无间;
婚纱照,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爱人”或者“配偶”;
接待双方父母共同出游照片,证明双方已经对父母宣称双方之间的男女关系;
在双方日记、通话、短信、邮件、书信中所体现的双方以夫妻相称的称谓及相互经济关系,证明双方之间已经在进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生活;
双方互相代理对方的对外事务(取款、签合同、代交费等),共同投资、共同购置大件财产,为共同生活或对方事务付出劳务或者支出费用的相关证明(证人证言、各种生活支出费用单据等),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对待。
2、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综上所述,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有夫妻之实,无夫妻之名,又创造了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会有财产分吗
1、“有夫妻之实而无夫妻之名”的,在法律上属于同居而非合法夫妻关系,对于解除同居关系,因不属于“离婚”,法院不予受理,应由同居双方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2、因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各人的财产或收入仍应归各人所有;如有证据证明属于是双方共同财产的,才可以要求进行...

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能维持吗
有夫妻之名而没有夫妻之实的关系,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能否维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沟通、理解以及共同的目标。一、夫妻之名的含义 夫妻之名,通常意味着两人在法律或社会习俗上已被承认为夫妻关系。这种承认可能基于婚姻登记、宗教仪式或社会共识。二、夫妻之实的缺失 夫妻之实,指的是夫妻双方在情感、...

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是白头婚吗知乎?
有名无实还能白头到老么???没有感情啥也不是。

坐实你我夫妻之实是什么意思?
夫妻之实,就是两个人进行了夫妻之间的行为。坐实,就是认定确认这是一个事实。

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到底是不是夫妻?
从法律讲有了结婚证(夫妻之名)就是夫妻。至于夫妻之实,是夫妻自己的事。

夫妻之实是什么意思
1. "夫妻之实"指的是夫妻间实际的婚姻生活,包括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和情感上的亲密关系。2. 这一表达常用来描述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使没有法律上的结婚手续。

夫妻之实是什么意思
2. 共同生活的实践:夫妻之实表现在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他们共同居住,共同管理家庭事务,共同承担家务责任。在生活中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共同分享生活的喜怒哀乐,携手创造幸福的生活。3. 相互扶持的责任:在夫妻关系中,相互扶持是夫妻之实的重要体现。无论面临何种困难和挑战,夫妻双方都应该彼此支持...

说两个人有“夫妻之实”,是什么意思?
男生先主动追求女生,那也没啥奇怪的。但是,在追求的过程中,女生也应该适时地给予积极的反馈。而不是冷眼旁观,像个观众一样让他演独角戏。想让他请你吃饭,你得先给他一个微笑;你想让他爱你如命,你得让他知道,在你的心里,他就是唯一。不是发生关系便坐定了夫妻之实。

什么叫有夫妻之实
一种夫妻关系表面上维持着,但实际上双方已无感情,仅仅因为不想让父母担忧而选择继续维持婚姻。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导致双方都不愿意继续忍受,但又不至于走到离婚的地步。在这种关系中,缺乏深厚的感情作为维系,不断埋下不稳定的隐患,总有一天会爆发。

什么是夫妻之实
就是同房了,生米煮成熟饭了,他们已经铁定是夫妻了,以前的人就是那样,现在的人一个女人不知道能和多少男生有夫妻之实,哎

雨城区13483047717: 你们是夫妻,既非夫妻,所以是夫妻什么意思? -
堵汪海正: 第一句:“如来说你们是夫妻.”意思为:你们今日成为了夫妻,那是在大家面前,在佛祖面前做出了成为夫妻的承诺,是受到承认及祝福的婚姻.第二句:“即非夫妻.”意为:你们婚后不能勉强自己,把对方当成理想中的夫、或者妻.不能以夫妻之名而过度要求对方,已达成自己心目中完美夫妻的形象.依旧还是要把对方看成独立的个体,给予尊重.第三句:“所以是夫妻.”经过这样的磨合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夫妻,以达成一种共生平和的状态.

雨城区13483047717: 有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名,是什么意思/
堵汪海正: 就是没打结婚证呗

雨城区13483047717: 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财产如何分割 -
堵汪海正: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雨城区13483047717: 老婆说只有夫妻之名没夫妻之实我是否该离婚 -
堵汪海正: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具有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如无法履行,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该支持离婚.

雨城区13483047717: A与B离婚,与C结婚,但A还是公开与B以夫妻的关系公开同居,请问A是否犯重婚罪? -
堵汪海正: 构不成重婚罪的,在法律上A与B已经不是夫妻了.可以说A是早有预谋,为达成某种目的与B假离婚,而与C结婚.A与B没夫妻之名有夫妻之实,而A与C和夫妻之名切无夫妻之实.找一下律师,好象有些法律可以约束A必须对C尽责任.下面站...

雨城区13483047717: 和一个陌生男人发生关系后生下了他的孩子,是不是算和他虽无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实? -
堵汪海正: 对,就是这样.虽然没有夫妻之名,但是有夫妻之事,夫妻该干的事情都干了,并且还有了孩子.

雨城区13483047717: 头婚没有领证但有夫妻事实,又与他人结婚的算重婚吗 -
堵汪海正: 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不是夫妻关系,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和他人结婚不算重婚.

雨城区13483047717: 看了一篇文章经历了一些东西有所领悟,夫妻虽是名义上的共同体,但也是由两个非共同体组成,往往单方面一 -
堵汪海正: 夫妻在某些事情上对外是个共同体,但同时夫妻是两个单独的个体.可独立存在的,比如在工作中,几乎不会有以夫妻名义对外的工作,都是单独的个体.

雨城区13483047717: 周芷若和宋青书有没有夫妻之实啊?我说的夫妻之实就是..那种夫妻之事 -
堵汪海正: 他们有夫妻之名 无夫妻之实,原著中有明确说明,周芷若的守宫砂还在.宋青书就是周芷若的一枚棋子,周芷若真正爱的是张无忌,她说嫁给了宋青书实际上是给张无忌看的,气张无忌的! 四十 不识张郎是张郎 ......贝锦仪叹了口气...

雨城区13483047717: 要是夫妻几年只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没有夫妻之实,后来女方与别人有了孩子在法 -
堵汪海正: 若女方和别的男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那女方就构成重婚罪;若女方只是和那男的姘居,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那女方就是对丈夫的不忠;第一种情况,男方若向法院起诉女方,女方就会有牢狱之灾;第二种情况,男方可去法院起诉女方,虽没有牢狱之灾,但属于婚姻过错方.无论哪种情况,男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离婚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因女方是过错方,她就有可能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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