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的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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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的刑法体系~


《刑法》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刑罚的体系

  1、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刑法明文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2、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第33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法典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这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在刑法理论中也有根据具体刑种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和资格刑四种。生命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如死刑,是最重的一种刑罚。自由刑,是剥夺或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包括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它是运用最广的一种刑罚。财产刑,是剥夺犯罪人财产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没收财产。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行使某些权利和资格的刑罚方法,如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

  二、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如前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追答
三、附加刑

  附加刑,是指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于主刑适用的刑罚。根据刑法典之规定,我国刑法中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与驱逐出境四种附加刑。

一、刑罚的体系

  1、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刑法明文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2、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第33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法典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这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在刑法理论中也有根据具体刑种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和资格刑四种。生命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如死刑,是最重的一种刑罚。自由刑,是剥夺或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包括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它是运用最广的一种刑罚。财产刑,是剥夺犯罪人财产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没收财产。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行使某些权利和资格的刑罚方法,如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

  二、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如前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一、刑罚的体系

  1、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刑法明文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2、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第33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法典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这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在刑法理论中也有根据具体刑种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和资格刑四种。生命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如死刑,是最重的一种刑罚。自由刑,是剥夺或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包括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它是运用最广的一种刑罚。财产刑,是剥夺犯罪人财产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没收财产。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行使某些权利和资格的刑罚方法,如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

  二、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如前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我国的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简述我国刑法的体系

刑法体系,就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刑法总体上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总则和分则各为一编,在编之下,依次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刑法》第一编总则,分设5章,即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刑法第二编分则,分设10章,规定了10类犯罪。《刑法》总则除了第一章和第五章之外,其余各章下分设有若干节。刑法分则只有第三章和第五章分设了若干节,其余各章都不设节。除了总则和分则以外,第三部分是附则,只有一个条文,即452条。,其内容规定刑法修改后开始实施的日期,宣布刑法修改生效后,某些单行刑法的废止以及某些单行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内容失效。


我国的刑罚体系分为
法律分析:一、刑罚的体系;1、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基于刑法明文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2、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第33...

简述我国的刑法体系
刑罚体系,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同时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还有一种特殊的附加刑,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刑法》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

论述我国刑法中刑罚的体系
法律分析:所谓刑罚体系,是指法院运用刑罚进行审判活动的法律依据,是刑法所规定的、供人民法院严格遵循适用的,并有相互联系的各个刑种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的有机整体。刑罚体系必须也只能是刑法明文加以规定的,包括刑罚的种类、幅度、适用根据以及刑罚的方式,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规定刑罚体系。关于刑罚体系,...

我国的刑法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综上所述:我国的刑法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大部分,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的主要惩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则是在主刑之外附加适用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这两种刑罚在刑法体系中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构成我国刑法体系的完整框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简述我国的刑罚体系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

我国刑法中的主刑包括
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这些主刑是刑法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一、管制 管制是刑法中最轻的刑罚种类之一,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管制的特点是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但允许其在家中服刑,并且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论述我国现行刑法的体系并加以评析。
【答案】:广义的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刑法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此处是指的后者。刑法典由两编组成:第一编为总则,第二编为分则。此外还有一条附则。编下为章。总则共五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分则...

简述我国的刑法体系
所谓刑罚体系:是指国家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为指导原则,通过刑法的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同外国刑罚体系相比,我国刑罚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1.要素齐备,结构合理。要素齐备体现在刑种多样,轻重不等,有限制权利的,有剥夺的;有轻的、不予关押的,...

简述我国的刑法体系
刑法的体系即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修订后新刑法典从总体上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其中总则、分则各为一编,其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刑法第一编总则分设五章,即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

请评述夏商时期的“五刑”制度。
【答案】:五刑是指我国奴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法定刑。这五种法定刑由轻到重,构建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墨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墨刑是五刑当中最轻的一种刑罚。劓刑,就是割去受刑人的鼻子。鼻子是人的重要器官,而且与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刑罚体系 - 搜狗百科
于响赛高: 分为主刑与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刑罚体系? -
于响赛高: 1、刑罚体系是指国家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为指导原则,通过刑法的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2、我国刑罚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1)要素齐备,结构合理.要素齐备体现在刑种多样...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简述我国的刑罚体系.一定要全面,但最好不要太多太多 -
于响赛高: (一)体系完整、结构严谨 我国刑罚由主刑与附加刑构成一个完整体系,主刑与附加刑分别包括若干刑种,各个刑种所造成的剥夺性 痛苦内容不同,可以适应不同犯罪、不同犯罪人的状况,对各种犯罪给予有效、合适的制裁.主刑与附加刑相互...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刑法的刑罚体系?
于响赛高: 自由刑、生命刑、财产刑、资格刑等.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徒刑、驱逐出境等;而生命刑包括死刑;财产刑包括没收财产、罚金;资格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的基本构成是什么? -
于响赛高: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 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依各刑种能否独立适用而作出的划分.根据刑法典第33 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我国刑法典第34 条规定了罚金...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刑罚体系的基本内容 -
于响赛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主 刑,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行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也不能在附加刑独立适用时再适用主刑.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法律中的刑罚有哪些? -
于响赛高: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的主要刑罚是什么 -
于响赛高: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专门针对外国犯罪人的驱逐出境.

清原满族自治县19268368550: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体系的基本构成是什么? -
于响赛高: 刑法体系,是指各种刑法规范按照一定的规律、顺序、联系、有机地排列,组成统一的整体.各国刑法典,一般从总体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个别还有附则.编之下,再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有次序地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从而构成一个科学的统一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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