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

作者&投稿:叔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第三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第七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从事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第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五)其他有关情况。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应当按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保存。第九条 煤矿企业除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还应当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第三章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第十一条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第一条 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实施安全培训的教学单位,为了促进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特制定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第二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第三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标准项目共五项,满分为100分,其中:
(1)基础设施25分;
(2)组织机构教师设备25分;
(3)教学管理25分;
(4)培训质量10分;
(5)后勤15分。第四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分为三个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且在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手段、住宿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具备培训高层次煤矿管理干部的条件。
2.二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并且在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手段、住宿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具备培训中、小型煤矿矿(处)级管理干部的条件。
3.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达标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以上三个等级由部根据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第五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达标检查验收工作由部组织,按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见附件)统一进行;对于达到一、二、三级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部颁发证书和标志牌;定级后,部将定期组织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部将撤消认证。第六条 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属煤炭工业部。第七条 本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达标检查评分办法(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三条 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主管安全工作的煤管局、煤炭厅(局、公司)和矿务局的厅、局长负责组织安全监察、劳资、干部、教育、工会等有关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安全教育室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各煤炭生产建设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煤矿职工只有具备本工种或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才可以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第二章 培训机构及任务第五条 各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培训任务,建立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第六条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教育单位,其主要领导必须专职。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以安全培训教育为主,并根据培训规模和任务,有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师资队伍应专兼结合。第七条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单位的任务和培训对象是:
  一、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正副局级干部,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处)长、地方国有煤矿局长、矿山救护大、中队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师资人员。
  二、二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国有重点中、小型煤矿及省(区)地、市、县煤炭企业的矿(处)级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区(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矿安全教育室专、兼职教学人员,并承担本地区地方及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技术干部和特殊工种的培训任务。
  三、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区(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矿山救护队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并承担本地区地方及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技术干部和特殊工种的培训任务。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除负责上述培训对象外,还应接受煤炭工业部、省煤炭厅(局)指定专业的培训任务。
  四、矿安全教育室的工作任务是:
  (1)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工人的安全培训;
  (2)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3)负责播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录音、录相、幻灯;
  (4)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仪器、仪表的实际操作;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第八条 各级安全培训中心的考核标准及资格认证由部统一进行。
  各级安全技术培训单位负责对所培训的对象进行安全工作资格考核。第九条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按照财政部[82]财企字37号文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的职工教育经费内使用,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开支。
  省(区)属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由省(区)煤炭厅(局)、公司自行解决,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任务的完成。第十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要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基地作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其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服务的目的,不准用其它名目挤占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校舍,平调其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
  各煤管局、省煤炭厅(局、公司)、矿务局要保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完成培训任务在行政、教学、生活等方面的需要。第三章 教学工作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第十二条 正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办班目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煤矿新工人培训内容
一、所有新进矿工作的职工必须接受《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未经过培训和考试的职工不得上岗工作。若未培训职工发生事故,将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二、矿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工作,需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并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汇报。三、培训内容包括:1....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和增强抢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强法制观念。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
一、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正副局级干部,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处)长、地方国有煤矿局长、矿山救护大、中队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师资人员。二、二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国有重点中、小型煤矿及省(区)地、市、县煤炭企业的矿(处)级干部,安全监察人员...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矿山企业如何依据(矿山安全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这条规定是为增强矿山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矿山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而向矿山企业提出的法律要求。目前,矿山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①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②班前班后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③施工和检修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④各级负责人员和...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有:1、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相应的规定要求等,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等;2、煤矿五大自然灾害识别、预防、处理等方面的知识;3、煤矿在采掘生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各应急处理预案 4、各种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矿山安全培训内容
4、公司内部异动人员或脱岗超过半年以上人员返岗时也必须经过上述2、3项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重新发证后方可作业。(二)日常安全教育1、利用每周一次的例行生产会议对各部门主管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每天上班前早会,各部门主管对员工对安全工作提示。2、每年6月份,各部门要定期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矿石安全培训内容有哪些
题主应该是矿山的安全培训,一般包括有:安全知识培训矿山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的安全讲解,员工生产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知识讲解;安全技能培训员工技能的规范化,员工安全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员工正确的生产操作以及生产加工期间的安全操作和注意事项。安全应急培训员工安全应急技能的了解和掌握,实现...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七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从事煤矿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实训设施等情况...

矿山企业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强化预防事故、提升应急处理能力。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

平阳县18518657452: 矿山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
养玉乳癖: 《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安全法》第40条规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平阳县18518657452: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多少学时
养玉乳癖: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对其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并经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并且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平阳县18518657452: 煤矿全员培训制度
养玉乳癖: 煤矿全员培训制度 1、停工和复产前,全矿所有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培训由矿长安排,由安监站具体负责培训. 3、培训时间至少七天. 4、具体安排: 5、具体内容: ①党的方针、政策、本矿的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理论知识. ③分析事故案例. ④当前安全形式. ⑤安全知识. ⑥三大规程学习. ⑦典型经验教育. ⑧举行安全知识教育. 6、培训期满组织全员考试,并且入档登记,保存. 7、对特殊情况不按规定,随便旷工的职工要进行训后教育、复训、或者进行旷工处理.

平阳县18518657452: 煤矿工人学习作业规程时间不少于几小时? -
养玉乳癖: 1、作业规程学习时间没有统一规定,施工前组织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没有固定规定多少学时,只要学习贯彻明白,签名并考试合格即可. 2、但是新从业人员,煤监局则有具体要求,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 国J...

平阳县18518657452: 矿山企业如何依据(矿山安全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
养玉乳癖: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这条规定是为增强矿山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矿山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而向矿山企业提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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