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并行问题

作者&投稿:酉音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内容介绍是什么 需注意的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一旦通过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有无过错,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 侵权 赔偿,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另外,在伤残定级、赔偿标准上工伤案件和侵权案件也有所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 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 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误以为得在治疗结束后才能维权,结果因超过法定期限而难以维权。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区别
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2、赔偿标准不同。3、适用法律不同。4、处理机构不同。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6、举证责任不同。7、赔偿主体不同。8、责任划分不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处理机构不同、伤残鉴定机构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赔偿主体不同等,具体情况基于实际的伤残情况而定。 一、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

工伤赔偿高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高
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 一、工伤赔偿高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高 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而且两...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而工伤不存在过错问题,只要是属于工伤,国家或单位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或补偿,工伤者本人不承担任何损失。八、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而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以下区别: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

人损与工伤赔偿一样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不一样。区别是: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3.适用的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并行问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1、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2)赔偿标准不同。(3)适用法律不同。(4)处理机构不同。(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6)举证责任不同。(7)赔偿主体不同。(8)责任划分不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同时主张
尉竹镇咳: 在不重复赔偿的范围内,劳动者能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但劳动者先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可否同时主张 -
尉竹镇咳: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情形是工伤保险责任和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的典型情形,同时产生工伤赔偿请求权和侵权赔偿请求权,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主张,还是可以同时主张呢?对于这一问题,目前我国立法尚未明确...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和人身损害能同时赔偿吗? -
尉竹镇咳: 在日常生活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典型的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的情形.有些劳动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事实上,当遇到第三人侵权,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时,受害人可以两者同时主张.但是,劳动者如果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五项第三人支付的费用,分别是: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可兼得吗 -
尉竹镇咳: 可以的,法律并无禁止.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员工能否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尉竹镇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兼得吗 -
尉竹镇咳: 当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工伤职工可以分别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既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以普通受害人的身份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可获得双重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赔偿之间不存在扣减和补差的关系,即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并妨碍受害人依法全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北宁市15070056308: 案例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够兼得吗 -
尉竹镇咳: 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人身伤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兼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在获...

北宁市15070056308: 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并存,受害人可否获双重赔偿 -
尉竹镇咳: 可以同时要术赔偿,但不能简单地说是双重赔偿.对于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的损失,应首先在人身损害中进行赔偿.由工伤职工个人承担部分,才可以在工伤赔偿中支付.其他的伤残方面的赔偿,则可以分别按相关标准获得赔偿.

北宁市15070056308: 人身损害与工伤可以同时要求吗 -
尉竹镇咳: 本单位职工履行职责造成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方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 第四...

北宁市15070056308: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冲突吗? -
尉竹镇咳: 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但部分项目重复的只能得到一份赔偿.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