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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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的是( )。
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6)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15)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有( )。
【答案】:B,C,D,E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文件可以设定最高投标限价,A选项不符合题意。此外的B、C、D、E均属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行为。

下列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有()。
【答案】:B、C、D 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有: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不知道您这段话是从哪里看到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将“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做了明确的解释。但其中并未有关于标段划分的“不合理”说明。关于工期不合理,我个人理解是: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远远少于定额工期,而不支付赶工费。关于标段划分不合理,我个人理解是:为了达到招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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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不合法,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只有当招标人必须引用某一品牌或制造商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项目的...

招标人设置业绩门槛合法吗
招标人设置业绩门槛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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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指向性太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具体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

招标违规操作中标的违规行为有哪些?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任何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限制或排斥本地区、...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不合理怎么投诉
如果是开标前发现不合理,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果是开标后,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回复不满意的话,再向招投标办或者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有( )。
【答案】:A、B、C 本题考查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选项D,应为非法限定。选项E属于合理的条件。

营口市18837907986: 招标人哪些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阙贱磷酸: 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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