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离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作者&投稿:伍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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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于2010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任职生产技术科社员,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公司派钟某出国研修,出发前书面约定回国正式工作之日起须在该公司服务满2年,并约定如钟某违约则需支付违约金。2012年2月5日钟某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申请辞职,后公司同意钟某于2012年2月15日正式离职,同时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30000多元。钟某以该研修班是出差为由拒付违约金,于是公司将钟某诉至仲裁委。仲裁委审理过程中,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研修合同证明委派钟某是进行专项培训,同时还提交了现金支付凭证证明公司已经支付培训费用。而钟某未能向仲裁庭提交任何证据。最后仲裁裁决支持公司的主张。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周崇新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 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2. 员工在服务期内除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离职,其他情况下提出离职均可能违反服务期约定,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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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如果服务期协议是在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后签订的,且该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又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劳动者在服务期内除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离职,其他情况下提出离职均可能违反服务期约定,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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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应该确实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这样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条款才会得到法律支持。

对于专项培训费用审查,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专项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故对培训费用是否确实存在,可从三方面把握:(1)用人单位确已支出培训费用,且有相关票据支持。(2)该费用用于该员工,可由员工在票据上签字确认。(3)该费用确为培训所必需而非其他所用,票据所载项目为该专项培训所涉及的内容。

对于专业技术培训的认定,可结合下列因素进行判断:(1)劳动者确认学到了专业技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前后,可以对某项技能或某项工作完成的程度来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由劳动者及其见证同事在考核表上签字,以辨别。(2)培训的形式和期限。培训方式可以多种,如现场、函授、网络等,技能传授也可多样,如现场见习、实习、实践操作等。培训期限一般较长,有全日制脱产学习或者直接在工作岗位进行较长时间的专业技能培训,这种培训的专业技术程度较高。(3)培训的费用和对象。一般情况有专门的培训费用预算,且该笔费用的数额会较大。所培训的对象人数应该是个别极少数人员,如果是大批人员的培训应该归类到岗前或入职培训这种普通培训。(4)培训后的情况。如劳动者接受培训后重新回到单位得到重用,相应的劳动报酬也会得到提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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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劳资双方约定服务期期限和违约金金额应该合理恰当。

作为用人单位一方绝不可盲目约定较长期限的服务期。约定的服务期期限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该期限应该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利益平衡、得失考量进行综合评估后得出。服务期的期限应与培训费用的多少、培训时间的长短、培训对劳动者技能和价值提升的程度等存在直接的关联,故可综合参酌上述因素来确定服务期。违约金金额的约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劳动者一方应该依约履行服务期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既然服务期期限和违约金金额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劳动者就应该清楚其中的利弊。在服务期约定是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作为履行义务一方,劳动者应该信守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除了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都有可能违反服务期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

请高人指教:服务期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

请问在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现在不去了,算不...
用人单位的约定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 ...

服务期限比劳动合同长的怎么处理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以给予一定培训费用为代价,要求劳动者承诺一定时间的服务,如在约定时间内离职需要交违约金。签订服务期协议后,员工为公司服务的期限就不仅仅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也受到服务期协议期限的约束。如要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

签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辞职用赔吗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内辞职,如果没有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一般不要赔偿违约金;但如果违反了上述约定,则需要如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数额不合理的,则可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调整。

签完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
在劳动合同当中也可以体现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但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仅限于三种情形,分别是劳资双方之间约定了服务期,员工出卖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其他情况下,就像是提前离职是绝对不会产生违约金的。 一、签完劳动合同有违约金吗?也可以有违约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

服务期协议是什么?
由于提供专门培训发生在劳动服务期限协议签订前,故在劳动服务协议签订后劳动服务协议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基于上述分析,用人单位在服务期协议旅行过程中,解除服务期协议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当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不的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规定...

服务期约定服务期限早于劳动合同用工时间
法律主观: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一般都是有效的合同,一般签订合同时都会规定一个服务期限的,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想要解除合同,是需要提前提出申请。,《劳动合同法》对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培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中所指的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一般包括对员工实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比如从国外...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与签订《服务期协议》,两者效力有无区别_百度...
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签订服务期协议。实务中,一些劳动者认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等同于劳动合同期限,从而,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需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告知义务。这无疑是一种不全面的理解,如果服务期的期限大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则劳动合同...

简述你对劳动合同中 服务期 的理解
”因此上海市的企业要与员工签订服务期的,就必须符合这三种前提之一。在符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设立的服务期才是合法的。否则,该服务期条款就因违法而无效。企业也无权根据无效的条款,追究员工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无论是 赔偿违约金 还是赔偿实际损失,都是如此。除非该员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可以...

贵州省19287328694: 服务期内离职 -
斋辉先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因此,目前对于未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试用期的更不行),单位和人事部门一般不批准调动或辞职. 简章不说明的都是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是违反协议的,如果单位不放人,你辞职,你的信用不良了,请问你还能到哪里去?谁敢在用你?

贵州省19287328694: 如果劳动者接受过专项培训,约定有服务期,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以上情况, -
斋辉先捷: 需要,即便是试用期,你也是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没有培训这个不是你说了算的,是要看公司的规定的,很多时候,劳动合同的有利方都是企业.所以,既然签订了合同,最好还是履行完一年的服务期限比较好.这样也不会对你的下一份工作造成影响.如果你是擅自离职的话,以后的工作中小公司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正规公司的话是很重视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度的.当初也是在自己的意愿下签订的合同,而且只有一年,不算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贵州省19287328694: 服务期限比劳动合同长的怎么处理
斋辉先捷: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以给予一定培训费用为代价,要求劳动者承诺一定时间的服务,如在约定时间内离职需要交违约金.签订服务期协议后,员工为公司服务的期限就不仅仅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也受到服务期协议期限的约束.如要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以,如果双方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并未对劳动合同期满如何解决问题有任何约定,那么员工应与公司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贵州省19287328694: 我在劳动合同服务期内提前一个月辞职,合同上的违约金我应该赔偿吗? -
斋辉先捷: 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的,服务期内辞职,有赔偿单位剩余服务期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贵州省19287328694: 请教法律高手,我是10年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还签了3年的服务期协议如果我现在提出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斋辉先捷: 上面的人说的有误 你和公司不仅签了劳动合同,而且还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说这个违约金就相当于你应该支付的培训费用,其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比如说培训你花了3万,你们约定三年服务期,那么就相当于一年分摊一万培训费,如果你已经干了一年,那么只需要支付2万,干了两年支付一万就可以了.

贵州省19287328694: 员工服务期内离职要支付培训违约金吗? -
斋辉先捷: 因为企业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是存在过错的,员工因此而辞职的,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你找的法条很对,可以以这些法条为依据反驳单位的无理要求,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应当缴纳的社保.

贵州省19287328694: 在服务期未满前辞职,违约金该如何赔付? -
斋辉先捷: 1、首先,公司是可以依据服务期协议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违约金额公司的算法是不对的. 正确算法:由于你没说公司的培训费具体是多少,先假设为3600元,服务期是三年,方便计算. 则:3600元/36月=每个月100元. 而你要承担的违约金就是未满服务期限20个月*100元=2000元.2、不签协议的话等于双方跟没没有一个约定,违约金更无从谈起. 而且,你不是高管的话,也没什么意义.

贵州省19287328694: 劳动合同里面写,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
斋辉先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

贵州省19287328694: 之前参加过培训,签订了有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服务期内辞职,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已经拿到解除劳动合同的 -
斋辉先捷: 两种情况.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96536611、需要支付培训费用的情况.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己辞职,应当支付未履约部分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

贵州省19287328694: 打算在服务期内提出离职,关于违约费用以及竞业禁止的问题我与单位签
斋辉先捷: 第一:培训费用是属于企业的,员工不需要支付一分钱.另外,违约金的话,除非涉及技术机密等,要有保密协议,否则不存在违约金. 你这种情况,个人是不需要赔偿1分钱的. 第二,如果是辞职,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如果是跳槽,则这笔钱应当由原公司向接纳你的公司索讨,也不需要你支付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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