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作者&投稿:张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动物防疫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指的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而制定。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八条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措施:(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三)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第三十九条 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措施:(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绒、骨、角、头、蹄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四条 动物屠宰,依照本法对其胴体、头、蹄和内脏实施检疫、监督。经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第五条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六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
  军队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军队现役动物及军队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普及动物防疫的科学知识,提高动物防疫水平。第九条 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条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
  (二)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前款三类疫病的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第十一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业生产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规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实施强制免疫以外的动物疫病预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
  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的药品、生物制品和有关物资,应当有适量的储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三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第十四条 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第十五条 动物饲养场应当及时扑灭动物疫病。种畜、种禽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第十六条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第十七条 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的,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因科研、教学、防疫等特殊需要,运输动物病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输。
  从事动物疫病科学研究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验动物严格管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第十八条 禁止经营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法律分析:我国动物相关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从适用的行为看,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物疫病的预防、控 制、扑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活动。包括:出于各种目的 和需要进行的养殖活动;买卖、交换以及与经营紧密相关的活 动,如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

动物防疫法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效管理和预防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发展以及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国制定了本动物防疫法。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动物防疫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和产品的检疫,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动物包括家畜、家禽以及人工饲养或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动物产品涵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2条规定了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的总体框架 风险评估: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基础。技术规范: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一类动物疫病包括哪些?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将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1)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包括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猪水疱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小反刍兽疫、蓝舌病、绵羊痘、山羊痘、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什么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这是因为:1、动物疫病有其固有的特性,它的发生、传播、流行必须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动物三个必要条件,有可预防性。只要做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动物三者之一,才能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如果三...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二)生产经营区域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称的动物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称的动物包括养殖、交易、运输、展览、比赛、科学研究等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动物,包括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保护动物健康、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该法规所称的动物包括了广泛的范围,从养殖、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本法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第四条 动物屠宰,依照本法对其胴体、头、蹄和内脏实施检疫、监督。经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第五条 国家对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本法...

易县17230918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搜狗百科
南胜曲必: 第十九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 一管理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 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

易县17230918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指动物防疫不包括 -
南胜曲必:[选项] A. 动物的检疫 B. 动物疫病的控制 C. 动物疫病的研究 D. 动物疫病的预防 E、动物产品的检疫

易县17230918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指导原则和特点是什么? -
南胜曲必:[答案]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动物防疫法规定,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

易县17230918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内容有哪些?
南胜曲必: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 行监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可以对动 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抽检,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 产品进行补检或者重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 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

易县17230918612: 国家对动物,动物产品防疫实行什么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几条 -
南胜曲必:[答案] 是只是在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里改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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