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对“法之理"与"法之道"的认识

作者&投稿:扶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冰心的《谈生命》主要按什么方法来说理的,阐述作者对生命怎样的认识~

比喻的方法。 阐述了生命是一个快乐而痛苦的过程。(或:阐述了生命是个曲折和起伏的过程。)(意思相近即可)

1.丝绸之路的开辟,有力地促进了中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

2.对促成汉朝的兴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3.这条丝绸之路,至今仍是中西交往的一条重要通道

4.在我国当今的对外经济文化交流中仍然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很好地加以利用

我个人认为,所谓的法之道就是指一种更高层次的法律道德,趋近于老子思想中的道可道非恒道,不由明说,但是是潜意识里的一种道德规范,也就是相对于法律规范而言的更高层次的道德。
而法之理,则是属于法律的规范,也可以包括法律原则和相关的法律思想、法律观点。这应该是比较显而易见的,能够描述的。

这只是我的个人理解,我是一个大三本科生。是准备考西政的研究生。跨地区跨校考。真的是有些压力。希望这个能对我自己有点用,也希望你能批评指正。让我进步吧。


求作文:论法律在恋爱结婚当中的作用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法律理性首先是认识之真,法律反映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其次是情理之真,即法律合乎民情民理,反映民众生活的真情实理,法律只有道真理,讲情理,才能产生慑服人心的感召力量。康德指出:“所谓的启蒙运动,就是人类摆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所谓...

如何理解宪法中的法治原则
这就使我们有必要重新反思和审视立法者的"制法"理性。马克思认为: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则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真正的法律规则只能在特定的情景中发现,系统地创造一整套法律规则的任务超出了人类的理性能力。无论是职业法律家的法律还是代议机构的...

韩非子的治世理论中,法、术、势三者,究竟以何者为中心?
第二,与此相应,在三者的关系上,应是以“势”为前提,以法、术为两翼,即以法、术为手段和工具的“人设君势论”。质言之,“势”不仅是任法用术的前提,也是任法用术的目的。萧公权就认为,韩非“以势为体,以法术为用,复参以黄老之无为,遂创成法家思想最完备之系统。”杨阳讲:“‘法’...

论法的本质?
5、亚里士多德又提出,对事物下定义的方法一般是通过“属”加“种差”的方式进行的,即“外延较大的种可以用来述说那外延较小的种”,[5]而本质又包含在定义之中,因此,事物的属或那些重要的种差都可能构成法的本质。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我们就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

法理学和法学有什么异同?
不同之处:法理学通常是指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分支学科存在的专门学问。法学是以法律这个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相同之处:都在法学的学习范围之内。法学包括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

关于法学
法学主要研究法律、法律现象、法律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理掘神论和知识,涉及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进行诉讼、法务的处理等。例如:离婚、遗产纠纷等民事诉讼的辩护,谋杀、盗窃等刑事案件的检控,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查、判蠢亏修改,劳务纠纷的协调处理等。 开设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

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简单来说,法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法学和法理学是一门科学,而法律则具体指具体的法律条文。【法】——简而言之,就是实现国家意志、阶级统治的一种工具。【法学】——是指研究“法”的一门科学。对如何运用法对国家进行统治,对社会进行规范进行的研究所形成的一门科学即法学。法学又有很多研究领域,...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硕士类)法理学之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而对法作出的分类。这在采用成文宪法 的国家,根本法是指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的内容和制定、修改的程 序都不同于其他法律。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如民 法、行政...

苏轼有关‘意’与‘法’的辩证关系体现在哪些方面?
东坡论吴道子画“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推之于书但尚法度豪放,而无新意妙理,末矣。 苏轼不但在理论上提出了“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一正确处理“意”“法”关系的重要原则,而且以自己的书法实践证明了这一原则的可行性,成为北宋一代书家的楷模,促使北宋的书法从低迷走向振兴...

中国法律的起源理论最你最同意哪一种?阐述理由
这是法理学所要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对这个问题给予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起源问题的分析和阐述也有一个逐渐深化和发展的过程。1872年5月至1873年1月,恩格斯针对蒲鲁东主义者散布解决工人阶级住宅问题的资产阶级慈善家的改良方案,撰写了一组重要文章,先后发表在《人民国家报》上,而后以《论住宅...

东川区15358998960: 如何理解法理之理 -
溥希田七: 一提到法律,人们很容易想到法庭、警察、监狱,想到国家的强制服从.的确,法这种行为规范与道德、习惯等的重要不同之处在于其背后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是,法并不仅仅是“力”,法还讲“理”,“理”赋予法中之“力”以正当性,使...

东川区15358998960: 如何寻求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平衡点 -
溥希田七: 法理是对所有人的,情理是个体的,你有你情,我有我情,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当法理的存在与个体的情理重合在一个点上,这个点就是平衡点.平衡点有很多,连成一个一条线到一个图就可以了.情似水,需用心感悟,理如沙,用手攥紧才能感觉实在.法理就是沙与水的结合.沙是克伐,水是引渡.如果以沙克水,矛盾重重,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之所以能存在,因为它能调解.

东川区15358998960: 如何理解“法—理—情”原则? -
溥希田七: 我国传统观念,强调“情、理、法”,视之为管理的最高原则.“情、理、法”乃是“仁、义、礼”的通俗化说法,代表孔子思想的三种不同层次,构成立体的观念架构.近人不察,将它当作平面的理念来处理,因而产生众多的误解与流弊. 法者,循法律守规则,凡事遵守公认的准则和游戏规则. 理者,讲道理通情理也. 情者,重感情,有情操作.

东川区15358998960: 西方三大法家流派对法是什么的看法 -
溥希田七: 韩非通过对《老子》的解释,阐明了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认为“道”和“理”是有区别的:“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同时又是自然界根本的总规律,而“理”是用来区别事物性质的...

东川区15358998960: 如何正确对待法律和情理 -
溥希田七: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情理而言 是必须置于法律规定之后的 像这种情况的发生 我认为应该让公正占据内心 这样才为维护社会的利益

东川区15358998960: 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简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的合理性. -
溥希田七: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必然要有法规来约束,这其中包括对行为 责任 义务的限制与明确,这也就是每个国家修订<宪法>的基本原则,除此之外的常用法则是明确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后承担的后果.但是除了法规,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错误不构成犯罪的事情就要用民间公认的道德准线来进行约束,人心是肉长的,有羞耻心,责任心,就算这人再"不要脸",受到外人的议论,批判,自然会自觉的改正,并向受害人道歉,赔偿.这样不会把关系闹得太僵,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包容谅解,促进社会的和谐进程.

东川区15358998960: 请问"以一贯之"与"一以贯之&qu?
溥希田七: 南宋朱子承程颐之说,把忠、恕分开,相应地把"一"和"贯"也分开,"一是忠,... 这不仅克服了上面邢 的以忠恕一理来统天下之理难于自圆其说的困难,而且上升到了...

东川区15358998960: 如何进行校对?要注意哪些? -
溥希田七: 校对基本方法有4种: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这四种方法是古籍校雠的基本方法,完全适用于现代图书校对工作,因而也是现代校对的基本方法. 3.1 对校法.对校法的特点是:“照本改字,不讹不漏.” 对校的客体有两个——原...

东川区15358998960: 辩证思维的说理和挖理 -
溥希田七: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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